收费监控稽查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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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伪造的通行票,没收全部伪造的通行票,数量巨大的,报上级机关处理。
第四条稽查专题会议
荣乌高速公路沾化管理处定期召开稽查工作会议,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带有共性的或倾向性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有关收费稽查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汇总通报一次;
收费站每月汇报讲评一次。
处将稽查工作情况作为考核收费站年底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与年终先进单位的评比挂钩。
第五条稽查人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熟悉收费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强化法制和政策观念,端正稽查工作态度。
(二)严格执行收费管理稽查办法,不漏班、不漏点、不漏查、不走过场。
(三)稽查人员在询问驾乘人员时,必须按规定着交通标志服,持《行政执法证》,携带有关政策法规文件,举止端庄,态度和蔼,用语文明。
(四)稽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对发现的问题不迁就,不掩盖护短,查处得当,纠正及时,切实达到稽查工作目的。
稽查人员若偏袒被稽查人员,或掩盖其错误事实,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稽查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稽查记录登记簿。
(六)稽查工作人员要秉公执法,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此处替换为收费稽查处罚标准)
收费稽查处罚办法
为加强收费管理,杜绝违章违纪,确保收费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处罚办法。
一、遵章守纪
严格执行上级的收费政策、有关规定和办法,自觉遵守收费工作各项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违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一)收费人员个人或与他人合谋贪污车辆通行费的,经查属实,除退还赃款外,一律予以开除。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收费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故意不收或少收通行费的,除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外,调离收费工作岗位,并处3-5倍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收费人员出售废票、假票,倒卖通行卡(票),除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外,调离收费工作岗位,并处5倍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四)收费员私放车辆的,除责令补缴应缴通行费外,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五)收费员上岗期间串岗、睡岗,擅自离岗、空岗的,每次罚款20元。
临时离岗应事先得到中队长同意,落实顶岗人员后方可离岗,同时通知监控做好记录,并按时返回。
违者每次罚款20元。
(六)收费员擅自移动或故意遮挡监控设施,逃避监控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擅自关闭收费、计重设备的,每次罚款100元。
(七)在收费亭内吸烟、会客、阅读书籍、报刊,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八)收费员上岗期间吃零食、干私活,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九)未经批准携带通讯工具或其它违反规定的随身物品上岗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没收物品,交由站长处理。
(十)未经批准擅自携带票、款、卡离开工作场所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十一)正常情况下,不实行一车一杆制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十二)稽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发生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袒护、不上报、不处理,被举报或管理处查处的,除对收费员进行处罚外,对稽查人员给予同等处罚,并调离稽查岗位,隐瞒重大违纪问题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十三)收费站每月对收费人员稽查次数每班次不能少于1次,每月不少于60次,达不到规定稽查次数的,每少一次罚款20元;
稽查记录填写不完整,无被稽查人签字或发现有涂改痕迹的,每次罚款20元。
(十四)收费稽查人员发生不廉洁行为的,按廉政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五)收费人员在岗期间没有按规定要求反锁收费亭门的,每次罚款50元;
擅自允许无关人员进入收费亭内的,每次罚款50元。
(十六)中队长违反班长卡管理规定,将班长卡擅自交由他人保管或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二、出入口收费员操作
严格执行《山东省交通厅高速公路车道操作规范》(鲁交财审[2002]191号文)中的出入口车道操作规范要求,违反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一)不执行入口车道操作规范,违反收费程序,一车多卡、无车发卡或漏发通行卡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并根据情节轻重从严处理。
(二)收费员对车型、车牌、车类判别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三)不执行上级规定或未接上级通知,非军车按军车处理或私自发放军车卡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四)未按规定发卡,发给农用车、摩托车、拖拉机等禁驶车辆通行卡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由当事人承担一切后果。
(五)收费员因发错通行卡、车辆闯关等原因发生补卡业务,未及时报告监控室,私存保存通行卡的,每张卡罚款100元。
(六)收费系统出现问题,不及时上报,自行修理或打开车道机使用复位键进行模拟刷卡操作的,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七)收费员工作日记填写有漏项或与实际不符、有涂改现象的,每次罚款20元。
(八)出、入口判别车型不一致时,出口未经监控核实,造成免费车辆收费,收费车辆免费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九)出、入口车型不一致时,未经监控核实,私自降低车型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十)出、入口车牌号不一致时,未经监控查实,私自改号,造成换卡车辆漏逃通行费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十一)出口收费员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欠费键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十二)收费员擅自使用车队键放行车辆,或用军车键处理非军车放行车辆的,按私放车辆处罚。
(十三)对无卡、坏卡车辆,未经监控核实,私自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十四)无卡车使用纸卡键处理时,未经监控核实,私自处理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十五)收费员未经批准,擅自使用[U型免费]、[车辆引出]功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十六)发现违章车辆不按违章键、不报告监控室的,每次罚款50元。
(十七)处理特殊车辆时,必须将处理依据(有关证件)在监控镜头下展示,报监控室同意后再处理。
需要降级处理的车辆,对需要审核的养路费票证,要认真辩别真伪,严禁收费员擅自处理车辆后,再报告监控室。
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十八)对持有免费通行证的车辆,不认真核对通行证的有效日期、行驶区间及车牌号,造成通行费流失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十九)驾乘人员对称重数量提出异议,收费人员未报告监控室,私自修改称重信息,或修改完毕,再报告监控室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对需要刷班长卡,修改计重信息的车辆,必须将有关依据在监控镜头下展示,报监控室同意并记录后,再行处理。
(二十)车道计重收费系统出现故障,不请示监控,收费员擅自选择[不计重收费]模式收费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二十一)发现驾乘人员或其它闲杂人员为逃缴通行费,在出口车道称台上,采取垫板等违规形式,减少称重量,不及时制止的,每次罚款50元。
三、票据管理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票据管理和管理处票据管理规定,规范票据管理程序,如有违反者,按下列标准处罚:
(一)收费员使用定额票据时,有跳本跳号售票行为的,每次罚款100元。
不加盖规定的号章或盖章不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二)不按规定缴销票据,出现收款不给票据或收款多给票少,当日使用票据过日缴销的,每次罚款100元。
(三)领用、发放、缴销票据手续不全,各种单据填写不认真,数字不准确,与实际不符,每发现一处罚款20元。
(四)作废票据不按规定加盖“作废”章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五)非定额票据整卷装入打印机后,随意拆下,私自作废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六)错收假币不上缴或再次使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七)稽查时发现收费员长短款的,除没收(长款)或补齐(短款)款项外,每次罚款50元。
长款数额较大的,须说明来源。
(八)收费员上岗期间携带私款的,除没收私款外,并处以私款金额5倍的罚款。
四、通行卡(纸卡)管理
严格按照《山东省交通厅高速公路通行卡管理办法(试行)》(鲁交财审[2002]190号)规定,加强通行卡的管理,确保通行卡的安全完整和正常流通,如有违反者,按下列标准处罚:
(一)入口发放纸卡跳本跳号,不按规定加盖本站“收费”章、“日期”章和填写车牌号后五位数;
出口回收纸卡不按规定加盖“检”字章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二)违规使用纸卡,出口收回纸卡未向监控通报,私自处理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三)不按规定缴销纸卡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四)同一班次,出口回收的IC卡调入口使用时,双方未办理手续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五)通行卡(纸卡)的收、发数与微机不符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六)稽查人员抽查回收纸卡时,发现与微机不符的,每次罚款100元,并补缴漏缴部分通行费。
(七)入口收费员发错卡,交班时核对卡内信息与微机不符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五、文明服务
牢固树立为驾乘人员服务的思想,以优质服务树立高速公路良好“窗口”形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标准处罚:
(一)收费员上岗期间不戴上岗证,每次罚款20元。
(二)上岗期间违反着装规定,每次罚款20元。
(三)亭内卫生脏、乱、差和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四)收费员不使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生硬的,每次罚款20元。
(五)收费人员酒后上岗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责令其立即离岗。
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全处通报批评,并给予纪律处分。
监控稽查处罚办法
为维护正常收费秩序,加强收费站监控管理工作,监督监控人员严格按照监控职责和管理制度标准高效工作,促进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收费站监控人员应严格按照《山东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监控管理办法》(鲁交财审[2003]25号)规定,认真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考核标准,做好日常工作及特殊情况的登记和处理工作,工作中严格遵循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坚决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发生,确保收费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处罚标准,此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监控室违纪行为处罚标准
序号
稽查内容
扣分标准
扣分原因
一、业务管理
1
监控员必须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上级指示,未经分中心监控批准不得私放免费放行车辆和降低收费标准。
每次扣5分
2
车道特殊处理登记簿、监控室工作日志等内容不得缺项、漏项(监控室工作日志中车队通知、特殊车辆放行部分须写明时间、通知人、事由、处理结果)
3
监控员值班期间遇上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向分中心、值班站长请示,准确无误的将事件的前因后果报相关领导,并做好实时记录,不得自行处置、掩盖,不得漏报、瞒报、虚假记录或不记录。
4
监控员接上级电话通知及指示时必须通知值班站长。
每次扣1分
5
监控员向分中心或值班领导请示特殊车辆或特殊事件处理时,应先了解清楚车辆的车牌、车型、归属单位等相关信息,语言表达要准确、清楚。
每次扣2分
6
监控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内的各种操作程序,正确使用设备,严谨、认真、正确无误的操作。
7
监控员对收费人员的请示、疑问,必须及时答复,并做好实时记录。
8
监控员通过电视监视器监督收费员、票据员上班期间的遵章守纪及文明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纠正,重大问题报相关领导,不得包庇。
9
监控人员工作不认真负责,不能及时发现收费人员违章违纪行为,或发现后不纠正、不汇报、谎报的,出现严重工作失误、或与收费人员同流合污的。
(情节严重的调离现工作岗位。
)
10
收费设备、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监控员必须及时报告分中心维护人员,同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应急措施。
11
高管处分中心要求报送的相关文件及报表应按时报送,不能按时报送的要事先说明原因,并报完成计划。
12
监控人员不按规定备份、刻录、维护、记录的,车道特殊处理登记簿、监控室工作日志等内容缺项、漏项,
13
监控人员私自与收费员核对数据的
14
未经分中心批准,私自编辑信息或特殊处理车辆的。
每次扣3分
二、机房管理
严格遵守机房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制度。
监控室内设备、重要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挪动或带出监控室。
进出监控室必须随手关门,保持监控室正常温度,防止阳光直射。
登记簿、相关文件资料、其他内业资料要存放整齐,格式标准统一。
禁止向无关人员透露监控信息和信息运转情况。
严禁无关人员调用录像资料和其他监控信息。
外来人员需调用、刻录监控录像资料和信息时,应先请示分中心,经批准方可调用,并做好记录。
值班站长例行调用录像资料时,应做好日常记录。
非监控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进入监控室,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必须穿工作鞋。
严禁任何人员在收费、监控系统计算机上私自装入任何计算机外部设备或板卡。
严禁任何人在收费、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录入无关数据和删除、修改原始数据及文件。
严禁执行与系统无关的操作,严禁使用本系统以外的磁盘、光盘、磁带等软件。
严禁非维护人员拆卸、调试各种设备,严禁非维护人员随意调停运转设备和仪器。
三、日常行为管理
禁止在监控室内会客。
严禁外人进入监控室。
禁止在监控室内喧哗、打闹。
监控室必须24小时值班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私自换班。
监控员值班期间要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饱满,坚持礼貌待人,应使用文明用语,使用普通话,不得使用文明忌语。
值班期间不得进行娱乐活动、看闲书、闲聊、吸烟、吃零食、拨打私人电话、上网聊天,严禁脱岗,酒后值班和值班睡觉。
监控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不能混装,制服保持卫生清洁,不得披衣、敞怀、挽袖或挽裤腿。
男性监控员不得留胡须和盖耳长发,除工作需要或眼疾不得佩戴有色眼镜。
女性监控员不留披肩发、不得染彩发、不得画浓妆、留长指甲、不得佩戴装饰物品,除工作需要或眼疾不得佩戴有色眼镜。
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必须关掉个人手机,穿工作服、工作鞋,不得赤脚穿鞋。
监控人员上班期间不得私自外出,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当班负责人请假,待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安排好自己工作后方可外出。
监控人员必须坚持每天学习相关收费文件及相关政策。
遇有上级领导来监控室参观时,在自己岗位上站立,目光注视监视墙,正常工作,领导提出问题时,必须认真回答,不得跟随领导走动。
每3个月调换1次监控员所监控的中队。
四、交接班管理
在交接班时交代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录象过程的连续完整,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及交接班日志,日志内容要准确、清晰、完整。
交接班要严肃认真,做到交接清楚、责任分明,按时总结。
接班人员不得迟到,交班人员不得早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交接班。
交接时应把移交事宜、相关通知、报修情况交接清楚。
交接班过程中不得中断工作。
五、卫生管理
监控室、值班室、通讯机房必须每日打扫一次。
每三天必须对监控室、值班室、通讯机房、备件室、UPS室进行一次彻底清扫。
严禁在监控室内、工作台上放置与工作无关的设施和杂物。
监控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备做到视觉一条线。
监控室内设备表面、地面、门窗清洁无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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