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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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柯实验超纯水机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滤芯;
生物安全柜定期更换的废过滤材料及废活性炭;
职工办公生活垃圾。
(3)废气
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设备均为电动力,不产生燃料废气。
项目区内不设置职工食堂,不产生油烟废气。
微生物实验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可能产生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通过生物安全柜将该废气通过密封管道,引至实验楼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理化实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酸性气体和挥发性有机物,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噪声
运行时各仪器设备产生的噪声级较低,对外环境影响甚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2017年5月30日,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要求,拟建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7年5月30日至6月4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进行工程分析,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及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出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范围、工作等级和评价标准。
并指导项目单位进行第一次公示。
◆2017年6月5日至6月28日,进一步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评价,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并评价该项目的环境影响。
◆2017年6月29日至7月12日,指导项目单位进行第二次公示及公众意见调查。
◆2017年7月13日至18日,根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法律法规和标准等要求及企业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合订本,提出减少环境污染的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经校核、审核、审定后定稿(送审稿)。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过程详见下图。
关注的主要环境影响
本评价主要关注的内容为施工期产生的噪声,运营期排放的废水、固体废物,对所在区域的环境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岳西县总体规划要求,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公众参与无反对意见,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三废”能达标排放和妥善处置。
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运行后须认真做好环境管理,将环境管理纳入日常生产管理渠道,在注重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的基础上谋求自身的发展,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附件
1.附件1:
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书》,2017年5月30日;
2.附件2:
岳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2016年8月26日;
3.附件3:
岳西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项目规划选址意见函》,2016年8月26日;
4.附件4:
岳西县城乡规划局,《于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2017年2月27日;
5.附件5:
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05年11月21日;
6.附件6: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1总则
1.1评价原则
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
规划环境影响科学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评价。
1.2编制依据
1.2.1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修订,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1.2.2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规、规章
(1)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起施行;
(2)国务院令第6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
(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5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8年12月11日通过修订,2009年3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5年3月19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3月27日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2月16日;
(7)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3月18日起实施;
(8)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2007年6月3日;
(9)《关于加强节约工业用水的规定的通知》(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局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
(1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2016年8月1日实施;
(11)《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
(12)《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
(13)《关于加强地方环保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9号);
(14)《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01]199号;
(15)《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6)《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1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8)《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19)《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
1.2.3地方环境保护有关规章
(1)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监(2002)46号文:
《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质量的若干意见》,2002年4月10日。
(2)安徽省环境保护局环评[2006]113号《印发〈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化的规定〉的通知》。
(3)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发[2013]91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竣工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2013年10月18日。
(4)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皖环函[2013]1533号文: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2013年12月23日。
(5)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环法函(2005)114”号《安徽省污染源排放口规划化整治管理办法》,2005年3月17日。
(6)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质(2014)28”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通知》。
(7)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3月1日施行)
(8)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3]89号”《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9)安庆市人民政府“宜政发[2014]3号”《安庆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10)岳西县人民政府,《岳西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11)安庆市人民政府“宜政发〔2015〕213号”《安庆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2)岳西县人民政府“岳政秘〔2015〕180号”《岳西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2.4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017年1月1日实施;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2009年4月1日实施;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1994年4月1日实施;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2010年4月1日实施;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2004年12月11日实施;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2016年1月7日实施。
1.2.5任务依据
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7年5月30日。
1.2.6技术资料
(1)中咨国业工程规划设计(北京)有限公司,《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岳西县总体规划(2012-2030)》;
(3)《岳西县城区污水工程专业规划》;
(4)岳西县现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综合楼施工图纸》。
1.3评价重点
根据工程污染物排放特征及周围环境情况,评价以工程分析为基础,以水环境影响评价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论证为本次评价的重点。
1.4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1.4.1评价工作等级
1、大气环境
拟新增的各仪器设备均为电动力,不产生燃料废气。
拟建实验室大楼投入运行后,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工程在运行过程不产生工艺废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规定,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2、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
职工办公生活废水,预防性健康体检人员及动物致患者如厕废水,微生物实验仪器设备清洁废水,理化实验仪器设备清洁废水,经消毒后再经污水管网排入岳西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尾水最终排入衙前河。
衙前河属Ⅲ类水质类别,水域规模中,根据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中的有关规定,只进行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3、声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位于现有工程场区内,属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及2类标准区,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很小,且无受影响人口,根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中关于噪声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1.4.2评价范围
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以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详见图1-1。
2、声环境评价范围
建设项目场界外200m。
1.5评价标准
1.5.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SO2、NO2、CO、PM10、PM2.5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1-1。
表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度(ug/Nm3)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中的二级标准
SO2
1小时平均
日平均
500
150
NO2
200
80
CO
10
4
PM10
150
PM2.5
75
2、地表水环境
衙前河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
相关标准值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类别
项目
标准值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pH
6~9
COD(mg/L)
20
BOD5(mg/L)
4
NH3-N(mg/L)
1.0
石油类(mg/L)
0.05
3、声环境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临路一侧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区、其他区域属于中2类标准区。
1.5.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中的“4.1.3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及岳西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接管水质标准,详见表1-3。
表1-3岳西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单位:
mg/L)
污染物
COD
NH3-N
岳西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
≤340
≤35
3、噪声
临明堂山一侧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标准、其他区域执行2类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其等效声级昼间70dB(A)、夜间为55dB(A)。
1.6评价时段
根据工程特点,本评价的时段确定为营运期。
1.7环境保护目标
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岳西县天堂镇明堂山路90号,经现场踏勘,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古迹等特别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
项目所在区域无需特殊保护的濒危动植物,厂址区域无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有:
居住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行政办公区等。
各环境保护目标位置见附图1-1及表1-4。
表1-4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对象
相对方位
最近距离
简况
环境保护级别
环境
空气
卫计委宿舍楼
N
15m
100人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国税局办公楼
NW
40m
25人
移动公司
30m
50人
检察院办公楼
NE
25m
法院办公楼
94m
交警队办公楼
150m
40人
阳光花园居民区
50m
1000人
天堂初中
300m
师生1000人
天际新村小区
W
180m
500人
中医院
1500m
病床500张
城南社区
1000人
林业局办公楼
SW
80m
20人
交通局办公楼
SE
30人
青山小区
100m
县委办公楼
1000m
县党校
900m
县纪委办公楼
1300m
县宣传部办公楼
1200m
县残联办公楼
1150m
县妇联办公楼
1350m
城关幼儿园
1400m
师生500人
城东社区
800m
居民区
区域
声环境
满足GB3096-2008中的4a、2类标准要求
地表水
衙前河
500m
中型河流
满足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2现有项目工程分析
2.1现有项目概况
2.1.1现有项目基本情况
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岳西县天堂镇明堂山路90号,主要承担岳西县境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一栋5层的综合办公楼于2005年投入使用,设有行政科、疾病控制科、公共卫生科、免疫规划科、检验科等科。
2.1.2建设地点及四至情况
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岳西县天堂镇明堂山路90号(中心点坐标:
N
30°
50'
47.70"
,E116°
21'
52.97"
),详见图2-1(现有工程地理位置图),项目区北临卫计委宿舍楼(最近距离为15m),南临明堂山路,西临移动公司、西北面为岳西县国家税务局办公楼,东临岳西县检查院办公楼(隔拟建的道路,距离为25m),现有工程四至情况详见图2-2。
2.1.3现有工程组成情况
岳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一栋5层的综合办公楼,设有疾病控制科、公共卫生科、免疫规划科、检验科、行政科等科。
现有工程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表2-1。
表2-1现有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单项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主体工程
疾病
控制科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
对结核病、艾滋病、慢性病、急性传染病等防治工作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对岳西县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采集蚊子标本,采用解剖镜解剖后观察。
指导医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采取应急处置。
每年随机抽取五个乡镇的碘盐采样200份,送至检验科。
每年两次对定点医院结核病、艾滋病、慢性病、急性传染病实验室仪器及工作场所进行取样,送至检验科检查细菌指标。
公共
卫生科
开展环境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
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卫生学评价;
对建设项目开展预防性卫生学评价。
开展食品安全与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
承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检验和卫生学评价;
开展食品污染、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
开展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
开展疫源地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存储漂泊精片、除虫菊酯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与卫生学评价;
为机关事业单位、街道、居民住户、宾馆、酒楼等公共场所实施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价等。
每年开展预防性健康体检4000人次,胸透时采用HF51-2A医用X射线机。
每年丰水期、枯水期对县城及乡村自来水随机取样160份,送至检验科检验。
每年约对10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取样,送至检验科检验细菌指标。
对岳西县境内的210家医疗卫生机仪器及工作场所进行取样,送至检验科检查细菌指标。
免疫
规划科
根据卫计委要求制定全市免疫规划控制相应传染病的实施计划,指导基层执行。
组织实施全县免疫接种,有计划地对疫苗质量,冷链系统温度,接种率,免疫成功率,人群抗体水平,预防接种副反应等进行监测和评价。
发挥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诊断鉴定小组的职能,参与重大异常反应及接种事故的调查处理。
每年开展动物致伤预防接种门诊430人份
检验科
购置了各种微生物实验、理化实验仪器设备,对各科室送检样品按规范进行检验
每年检测样品约670份
行政科
统筹安排各科室工作
/
储运工程
运输工程
检验用的各种试剂、药品、免疫疫苗等采用医药冷链运输车运输至项目区
储存工程
建有一冷库约50m2,对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所需的免疫疫苗储存两至三个月,再由卫计委统一安排转运至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
存储漂泊精片、除虫菊酯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公用工程
给水
由明堂山路的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1500t/a
排水
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污水经市政管道,最终进入岳西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雨水经雨水管网排入市政雨水管。
1372t/a
供电
从明堂山路的市政供电管网接入,能满足医疗及检验设备用电、照明用电。
供热、
制冷
各办公室采用电动力空调。
建有一冷库,采用的制冷压缩机自带的R404A制冷剂,项目区内不配备制冷剂储存设施。
环保工程
废气
现有工程所有设备均为电动力,不产生燃料废气。
微生物实验所有涉及病原微生物、可能产生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通过生物安全柜将该废气通过密封管道,引至现有综合办公楼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
各污水经市政管道,最终进入岳西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
现有工程运行时各仪器设备产生的噪声级较低,对外环境影响甚微。
固体废
弃物
预防性健康体检及动物致伤预防接种产生的医疗废物,微生物实验产生的废样品,理化实验产生的样品废液,由岳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转交由安庆市发投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废漂白精片及除虫菊酯按危废暂存于项目区内。
艾柯实验超纯水机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滤芯,由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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