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文学院考研复试提纲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8660960
- 上传时间:2022-12-31
- 格式:DOCX
- 页数:56
- 大小:77.38KB
兰州大学文学院考研复试提纲Word格式.docx
《兰州大学文学院考研复试提纲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兰州大学文学院考研复试提纲Word格式.docx(5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兰州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学科特色鲜明,涵盖了12个学科门类。
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2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
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8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甘肃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德研究中心。
兰州大学是我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首批设置文、理科国家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人才培养基地,首批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高校之一。
经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
学校现有91个本科专业,235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1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4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型,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型,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有6个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8个省部级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
毕业生素以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勤奋实干而深受社会欢迎。
自建校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10多万名各类人才,许多人成为著名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和优秀的党政管理人才。
1999年至今,先后有12位校友当选为院士。
兰州大学的科学研究素以基础研究见长,同时广泛开展应用研究。
近年来,学校坚持贴近国家目标,立足西北特色,大力扶植新的学科增长点,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均大幅提高。
已先后获得国家、部委和省级科技成果奖500余项,编辑出版各种专著、教材、译著1,000余部,2012年当年发表学术论文4,000余篇。
据SCI统计,兰州大学是中国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最多、引用率较高的大学之一。
近年来,学校被SCI收录的科技论文数居全国高校前24位,科技论文被SCI期刊引用数居全国高校前16位。
兰州大学积极发展国际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世界39个国家和地区的196所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合作伙伴遍布亚、美、欧、非、大洋洲。
近五年来(2009年至2013年),接待来校访学交流外宾及港澳台地区客人7,300余人次,教工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台参加学术会议、合作研究等各类活动计3,300余人次,派出近2,500名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或攻读学位;
招收培养1,700余名留学生。
在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格鲁吉亚建有3所孔子学院。
发展定位和目标
学校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内涵提升,创新驱动,质量优先,结构调整”的发展思路,增强高等教育领域“国家队”意识,走“有特色,高水平”的发展道路,始终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把师资队伍作为基本依托,把学科建设作为战略举措,把科技创新与服务社会作为重要职责,把改革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把国际合作作为有效途径,把大学文化作为深厚土壤,推动学校各项事业进入质量提高、创新主导、结构优化、总体协调的新阶段,使学校成为国家特别是西部高层次人才汇聚中更加重要的人才高地。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兰州大学将以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目标,秉承“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弘扬兰大精神,强化开放意识,注重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以更加广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执着的努力,开创学校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和民族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文学院概况
兰州大学文学院办学历史悠久。
1928年创建兰州中山大学国文系,建国后成立中国语言文学系,2004年改为文学院。
作为国内较早的中文学科之一,学院秉承了浓厚的人文学术传统,在80年几代人的艰苦努力下,形成了稳重求实、锐意进取的良好学风,为国家培养了大批英才,也为20世纪中文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在新的世纪,兰州大学文学院将依照兰州大学“做西部文章,创一流大学”的办学宗旨,继续加强学科建设,充实师资力量,完善教学设施,为把兰州大学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做出更大的贡献。
机构设置
学院实行党委与行政班子集体领导。
党委下设12个党支部、学生工作组、工会、团委、学生会和研究生会。
行政下设6个研究所、1个教育中心、学院办公室、资料室、《秘书之友》和培训部。
学科建设
学院以科研和教学为基础,将学科建设视为学院工作的支撑点和着力点。
学院现有汉语言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两个本科专业,具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设有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六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戏剧戏曲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具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二级学科博士点。
2006年、2010年,中国现当代文学二级学科均列为甘肃省省级重点建设学科。
师资队伍
文学院现有教职工63人,其中专职教师49人,教授10人,副教授17人,讲师22人。
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32人,硕士学位者13人;
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27人。
学院师资结构合理,发展趋势良好,在未来几年内,学院将建构一支学缘更广、学历更高、知识结构涵盖面宽、功底扎实的教学科研队伍,保证学院教学与科研的长足发展。
人才培养
学院将人才培养的质量视为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围绕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不断优化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式、丰富教学手段,确保学生在就业时的竞争力。
学院自1977年恢复高校招生以来,已经先后累计为国家培养各类人才4000余名。
目前,在校全日制学生共计1026人,其中本科生583人,硕士研究生408人,博士研究生35人。
在多年的发展中,学院为国家和社会输送了大批德才兼备的有用之才,他们之中很多人已经成为有关行业的领导者和业务骨干。
科学研究
学院始终将科研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广大教师从事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水平。
近五年来,学院教师共计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许多论文刊登于《亚非语言文化研究》、《中国语言学报》(美国)、《中国语文》、《文学评论》、《文学遗产》、《文艺研究》、《民族研究》等高规格学术刊物,出版专著和译著40余部,由学院教师主编或参编的高校教材计15部。
学院教师共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近60项,获得科研经费近200万元。
学术交流
学院经常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讲学,增进学术交流。
著名学者如王力、魏建功、周祖谟、吴组缃、彭铎、桥本龙太郎、叶嘉滢等曾在文学院从事讲学和科研活动。
近年来,有德国特里尔大学卜松山教授、德国波恩大学顾彬教授、美国加州大学王士元教授、北京大学袁行霈教授、南京大学卞孝萱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王宁教授、山东大学袁世硕教授、复旦大学黄霖教授、复旦大学朱立元教授、陕西师范大学霍松林教授、吉林大学刘中树教授、南开大学刘俐俐教授、四川大学冯宪光教授、湖南师大凌宇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圣元教授、中国作协雷达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叶舒宪教授、新加坡国立大学石毓智教授、台湾佛光大学龚鹏程教授、台湾台东大学林文宝教授等多位学者光临学院开展短期讲学活动。
学院资料
学院资料室藏书丰富。
目前院资料室拥有中外图书近13万册,其中有多种大型丛书和类书,还有一批善本图书。
近几年,通过学术交流,又从台湾无偿引进《摛藻堂四库全书》500卷,《大藏经》及其《补编》137卷,此外还有世界佛学名著译丛上百卷。
资料室每年订购中外报刊200种。
有6个书库,为学院教师、博士生、硕士生、留学生、本科生及其他科研人员服务。
三、专业介绍
1.文艺学专业
研究方向:
01文艺理论
02美学
03文艺人类学
04文学批评史
2.汉语言文字学专业
01汉语方言和语言接触
02文字训诂
03汉语语法
3.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
01经学文献
02中国古代文化史
03西北民俗文献
04中国古代文学文献
4.中国古代文学专业
01先秦两汉文学
02魏晋南北朝文学
03唐宋文学
04元明清文学
05中国戏剧史
06中国文学批评史
5.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
01中国现代文学
02中国当代文学
03中国民间文学及民俗文化
04影视文学
05西部文化产业
06儿童文学
6.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
01比较文学
02世界文学
03比较文化
04宗教文学
7.戏剧戏曲学专业
01戏剧戏曲研究
02电影电视学
8.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不区分研究方向
Ⅲ复试流程
注:
以下内容主要依据“兰州大学以及兰州大学文学院年复试通知”等资料编写而成。
兰州大学的复试通知一般在每年3月左右公布,请2016年考生务必提前关注兰州大学以及文学院官网公布的2016复试相关通知。
一、复试通知
兰州大学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做好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贯彻“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考察,选拔优秀人才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科学选拔的复试原则。
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积极探索科学的多元评价考核体系,制订科学、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不断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突出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
(二)统筹兼顾,改善学缘结构
坚持统筹兼顾,积极促进不同类型学科专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调整、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加强校外优秀考生的调剂工作,提高生源质量,改善学缘结构。
(三)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充分发挥各级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在集体负责、民主决策、严格把关等方面的作用,统筹设置科学、规范的复试工作流程,建立严格的监督体系和有效的约束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平与公正,维护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四)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以下统称“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并依据本办法,按照复试基本原则,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积极探索科学的多元评价考核体系,制订科学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进一步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规范复试程序,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校研字〔2009〕61号),受理考生的质疑与申诉。
三、复试
(一)基本要求
复试是保证录取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主要手段。
各招生学院按照分类指导、各有侧重的原则,确定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对两类考生分别复试,复试结果分别单独排名。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
应着重考核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专业以外的知识积累、人文素养和实际表现。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要突出实践能力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动手能力和考生事业心、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及兴趣、爱好、特长、就业意向、人文素养和实际表现等方面的考查。
(二)复试组织
1.加强复试组织领导
各招生学院的复试工作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建若干个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坚持原则且无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组成。
复试必须建立淘汰机制,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
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录取人数的120%左右,对生源充足的招生学院可以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录取人数的150%。
各招生学院要根据国家和学校的《命题要求》、《考场规则》、《监考守则》和《评卷规则》,做好复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评卷工作。
各招生学院命制的试题和标准答案在启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属国家机密级材料。
在试题的命制、印刷、封装、移交、收发、保管等各环节,手续必须严密、清楚、无误,确保复试试题的绝对安全。
2.加强对复试人员招生政策和复试程序及要求的培训工作
各招生学院要严格按本办法要求,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和复试程序及要求的培训工作,确保复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3.统筹规划,规范复试工作流程
各招生学院要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学科专业特点,以质量管理为目标,综合考虑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原因、结果等要素,制定科学、统筹、规范、体现学科专业特色的复试工作流程。
4.进一步提高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各招生学院要及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复试工作动态和有效信息,增强复试工作的透明度。
各招生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工作流程,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于复试前一周在各招生学院网页向社会公布。
各招生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须在本单位布告栏或网站进行公布。
在公布考生相关信息时,要注意避免出现考生的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通信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
(三)复试对象与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各种考试方式考生(含第二志愿调剂考生)均须参加各招生学院统一组织的复试。
各招生学院确定的复试名单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复试,并做好有关复试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
各招生学院在组织考生复试前,必须根据复试名单和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证明等材料,严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
有关证件、证明不全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并向有关招生学院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招生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
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
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享受“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复试方式
复试主要有笔试、面试等考核方式
1.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
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复试笔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
2.面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含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实践或实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各招生学院要创新考核模式,选择行之有效的考核方式,加强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
具体办法由各招生学院自定。
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要求,在复试中可增加对考生实践(实验)能力的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其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成绩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要求:
(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3)复试小组应单独配备一名专职记录员,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复试原始记录备查。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当统一。
(5)在考生面试期间,复试教师不得有拨打、接听电话、吸烟等影响考生现场发挥的事件发生。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已面试考生与等待面试考生之间因相互交流而造成考试不公现象发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各招生学院在复试阶段须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期间,各招生学院要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各招生学院党委要组织专人,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填写的学历为准)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是否进行加试以《关于对部分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复试加试的公告》为准。
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核。
加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达到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
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笔试、闭卷,满分100分。
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报考其他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加试。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折合百分制成绩×
X+复试笔试成绩×
Y+复试面试成绩×
Z
其中,X为初试成绩权重,Y为复试笔试成绩权重,Z为复试面试成绩权重。
X占50%-60%,X+Y+Z=1,X、Y、Z权重数值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同一个单位确定的权重应相同。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20)不予录取。
(七)复试考试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
复试考试费由各招生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专款专用。
四、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到指定医院(一般为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严肃纪律
(一)各招生学院应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制定科学、公正、规范的复试、录取办法,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各类人员的培训,及时公布复试及录取结果。
正确处理好自主与自律的关系,增加透明度,坚决抵制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二)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兰州大学 文学院 考研 复试 提纲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