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8655476
- 上传时间:2022-12-31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5.23KB
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筹划全国档案法制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审查以国家档案局名义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理上级立法部门和中央各部委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复函;
组织全国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和档案工作重大专项督查活动;
组织拟订国家档案局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并组织国家档案局有关业务司、部、室开展经常性督查工作;
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档案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组织、协调对职权范围内档案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全国重大档案违法案件的督查;
组织并承担档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筹划全国档案标准化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组织审查档案工作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负责标准的报批、发布、备案、出版、宣传等管理工作。
《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安全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规定,国家档案局近期将随机抽取部分单位进行档案安全专项督查,并将提前一周通知被督查单位。
督查内容为:
落实《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办公室关于确保档案利用安全的通知》的情况;
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情况;
档案库房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和库房安全设施等;
档案馆(室)档案保管情况,包括案卷目录与实际排架、卷内目录与卷内文件是否一致,原件经缩微或数字化加工后是否仍继续提供原件利用等。
=======================================================================
2008年10月2日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法律、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突发性危及或可能危及档案安全和严重干扰档案工作秩序,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以应对的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应急处置其辖内突发事件。
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军队系统档案部门及其他档案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反应、果断决策、合作互助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应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责任制,制定相关工作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和实施预案的有关危机情况和背景;
(二)应急处置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三)应急指挥机构的建立及其人员组成,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数量、分工、联络方式、职能及调用方案;
(四)有关协调机构、咨询机构及能够提供援助的机构、人员及其联系方式;
(五)抢救档案的顺序及其具体位置,库房常用及备用钥匙、重要检索工具的位置和管理人员;
(六)档案库房所在建筑供水、供电开关及档案库区、重点部位的位置等;
(七)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联系方式;
(八)其他预防突发事件、救灾应注意事项。
第七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档案安全保管工作,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应定期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组织救灾演练和对所属防灾、救灾设备设施进行检查;
对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增强对档案工作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九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时收集有关政府机构、气象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
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有关预案,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防止危害和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
(一)及时报警,在第一时间通知抢险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通知专业抢险救援部门等。
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行动消除事故。
(二)组织救援遇险人员,转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档案。
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关闭和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三)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做出初步判断,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
(四)对灾害事故造成的受损档案,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特别是对受水淹档案,要及时采取冷冻或干燥的办法稳定档案的状态,避免灾情进一步恶化。
第十一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国家档案馆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有关主管机关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同时,需向国家档案局报告:
(一)因人为、自然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档案严重损坏或丢失的;
(二)因人为、自然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档案馆库房建筑损坏,危及档案安全的;
(三)国家档案馆工作秩序受到冲击,危及档案安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地区(单位、部门)、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二)事件的简要经过和档案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
(三)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
(四)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四条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依照本办法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核查情况。
第十五条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视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有必要组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人员构成应包括突发事件所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档案业务方面的专家。
第十六条国家档案局应根据接报突发事件的情况,及时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情况,向相关单位通报。
第十七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部门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职责的,由其上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第十八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国家档案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释权归国家档案局。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设置法规督查处和建立档案督查员队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档案部门,总参办公厅保密档案局、解放军档案馆、武警部队司令部办公室,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中国照片档案馆,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为更好地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保障档案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决定设置法规督查处,原政策法规研究司法规标准化处撤销,部分职能并入法规督查处。
法规督查处是国家档案局宏观管理全国档案法规建设和标准化建设的职能处室,其基本职责是:
主要任务是:
一、筹划全国档案法制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审查以国家档案局名义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办理上级立法部门和中央各部委征求意见的法规、规章复函;
三、组织全国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和档案工作重大专项督查活动;
四、组织拟订国家档案局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并组织国家档案局有关业务司、部、室开展经常性督查工作;
五、起草重要的综合性档案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六、组织、协调对职权范围内档案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全国重大档案违法案件的督查;
七、组织并承担档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相关工作;
八、筹划全国档案标准化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九、组织审查档案工作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负责标准的报批、发布、备案、出版、宣传等管理工作。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决定同时建立档案督查员队伍。
担任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第一批督查员的人员为(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德胜马淑桂王冰王岚王忻王良城
王绍忠王雁宾王燕民邓涛刘伟晏刘剑波
刘爱民孙钢朱煜许卿卿宋扬张楠
李伯富李辰李晓明肖云姜延溪姜莉
赵鹏郭嗣平黄丽华景振华蔡学美
特此通知。
国家档案局
中央档案馆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安全专项督查活动的通知
为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监督与指导,保障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局决定近期对档案安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1.落实《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办公室关于确保档案利用安全的通知》(档办〔2008〕72号)的情况;
2.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情况;
3.档案库房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和库房安全设施等;
4.档案馆(室)档案保管情况,包括案卷目录与实际排架、卷内目录与卷内文件是否一致,原件经缩微或数字化加工后是否仍继续提供原件利用等。
二、督查方式我局将于近期随机抽选部分单位进行督查,并将提前一周通知被督查单位。
请被督查单位配合与支持督查人员的工作。
=======================================================================
突发事件的档案工作应急机制
天有不测风云,1976年震惊世界的唐山大地震、1998年嫩江、松花江、长江流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以及刚刚结水的突如其来的“非典”等等,突发事件时有发生。
万众一心、抗击“非典”,只是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一个缩影。
在小汤山医院建立档案工作,是-各类突发事件中建立档案工作的一个具体实践。
小汤山医院组建伊始,该院档案工作就伴随着医疗救治工作的紧急展开而展开,各种档案得以完整、准确地保存。
总后档案主管部门在指导小汤山医院建立档案工作中,行动迅速,工作主动,措施得力,服务到位,受到上级首长的大力支持和肯定,军队档案主管部门也转发了他们的做法。
小汤山医院档案工作实践,给人们留下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有两层含意,一是突发事件危及档案安全时对档案的抢救转移和安全保护;
二是收集管理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形成的档案。
本文重点是对后者的讨论。
一、关于建立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机制
建立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机制,是确保特殊时期特殊档案齐全完整归档保存的必要手段,是做好突发事件档案工作的关键。
建立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机制,就是要规范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结束等整个过程中档案工作的组织和各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方式。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突发事件中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
事件发生时,在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中应明确一名领导兼管突发事件的档案工作,成立临时档案工作机构,指定档案人员,在处置突发事件的同时,部署和展开档案工作。
应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军队负责,对每一位参加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同志负责的精神,把处置突发事件期间的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尽早部署。
应事先拟定处置突发事件中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预案,做到有备有案,遇事不乱。
2.临时档案工作机构及临时责任人工作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中的临时档案工作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应急工作,明确各专业档案的主管部门和分管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并集中存放各类档案。
各级领导和档案主管部门应随时监督检查临时机构和临时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3.强化全员档案意识的档案宣传工作机制
要提高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全体人员的档案意识,充分认识档案的珍贵性和惟一性,号召大家做档案工作的有心人,在特殊时期执行特殊任务的情况下,要克服困难,自觉做好突发事件档案的归档工作,为后人留下宝贵财富。
4.弘扬正气、鼓舞斗志的奖励机制
对在突发事件档案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相关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突发事件中应遵循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突发事件中档案工作要步人正轨,必须走正规化建设的路子,必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作保障。
各单位应制定以下制度和方案,保证突发事件中档案工作有章可循。
1.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报告制度
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中的档案工作情况,是对档案工作主管部门和档案工作者政治敏锐性的考验,体现着档案工作者是否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是在非常时期自下而上逐级报告档案工作情况的制度。
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情况报告制度的内容:
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同时,档案工作的部署情况;
突发事件发展的过程中,档案工作的进展情况;
突发事件结束后,档案工作的完成情况。
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情况报告制度对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并指导突发事件中的档案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2.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情况通报制度
及时通报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情况,既是与应急突发事件有关的上级档案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也是下级掌握突发事件中档案工作应急情况的重要途径,又是协调横向关系的纽带。
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情况通报制度是至上而下以及平级之间互相通报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情况、保持上下级和友邻单位档案工作和档案收集渠道畅通、建立多方联系的有效制度。
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情况通报制度的内容,包括突发事件中档案工作的应急部署情况、开展情况、档案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应注意的问题及与地方政府,军、兵、警种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等。
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基层档案部门和友邻单位及时了解并联合做好突发事件中的档案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3.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预案制度
档案工作要具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平时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制定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预案。
预案包括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机构的建立;
人员的组成及来源;
装具设备的配备;
突发事件档案业务应急培训;
突发事件全员档案意识应急宣传和教育;
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形成档案材料的管理原则和收集范围;
特殊情况下档案资料的处置方案、处理办法。
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预案的制定,是档案工作在突发事件来临时,做到临危不惧、临阵不乱、有条不紊的保障,是档案得以有效管理、确保安全的保障。
4.突发事件档案工作的应急业务指导、监肾、检查制度
该制度规范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应急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方法。
首先,加强沟通,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预测档案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
第二,督促建立临时档案工作机构、落实档案人员,贯彻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整理标准,使档案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深入现场,具体指导,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不足之处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档案工作步人正轨:
5.突发事件档案的应急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档案的应急管理制度,要体现非常时期特事特办的原则,突发事件档案的应急管理流程和工作程序应简单、快捷、实用、规范、安全,各类档案的各个环节都应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确保各类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确保各专业档案不丢不漏,确保档案万无一失。
三、突发事件中形成档案的应急收集原则和范围
突发事件档案工作具有组织仓促、时间紧、头绪多、容易忙乱的特点,档案收集是突发事件中档案工作的首要环节,关系到整个突发事件的真实记录能否完整保存,做好收集工作意义重大。
在档案收集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是:
收集时机宜前不宜后,收集类别宜多不宜少,收集范围宜宽不宜窄。
做到尽早收集、靠前收集、广泛收集。
综上所述,突发事件档案收集的范围有以下一些具体内容:
1.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建有关的文件、电报等文字材料;
2.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的编制、工作职责、临时党委组成、人员调遣、干部任命、人员名册等;
3.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党委会议、办公会议的记录、纪要:
4.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印发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其电子文件:
5.突发事件应急过程中形成的照片、录像、录音及统计报表等;
6.应对突发事件中涌现的各类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7.党和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领导人,军委、总部机关、首长针对突发事件的命令、指示、通知以及视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录像、照片和讲话录音等;
8.接收社会团体捐赠财、物及分配材料;
9.各种媒体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情况的报道材料,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招待会、新闻发布会的有关材料,组织各类新闻及军内单位参观的组织文件、介绍材料;
lO.突发事件的应急财务、营房、装备及设备档案:
11.突发事件中的相关实物;
12.其他相关内容的材料。
档案事业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崇高事业,是各项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千万不可忽视档案工作。
各级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处置突发事件的同时,要抓好应对突发事件中所产生和形成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把非常时期的不寻常的“历史记录”完整地保存下来。
口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档案馆100842)
来源:
中国档案
南京市下关区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对各种险情的应急救援能力,达到快速有效救援,减少损失,确保档案资源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和《下关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档案优先。
档案是不可再生资源,当面临其它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要把保障档案的安全作为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档案的影响。
以防为主。
把灾害预防作为档案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完善防范手段,建立安全预报机制,提高对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紧急处置能力。
1.4 适用范围
凡在本区内因人为、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造成影响档案安全的重大事故和灾害,适用本预案。
2 组织领导
为做好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立以分管档案工作区长为组长,区档案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委办、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财政局、安监局及各系统主管局、街道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下关区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各单位发生涉及档案工作重大事故或灾害时,组织事故处理、救灾管理和善后协调等工作,及时统计受灾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情况汇报。
下关区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与区档案局合署,负责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
3 处置程序
3.1 预案启动
3.1.1 发生重大档案工作突发事件,由区档案局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报区政府批准。
3.1.2 请示启动本预案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事件概况、启动建议、参与处置的部门名单等。
3.1.3 区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可设置:
信息宣传组、现场处置组、综合协调组、善后处置组等工作机构,由区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职责,并指定工作人员参与相关工作组的工作。
3.2 处置程序
3.2.1 区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各相关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联络畅通。
3.2.2 在区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
3.2.3 区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档案工作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后向区应急办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3.2.4 由组长或受委托的副组长召集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会议由区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档案 工作 突发事件 应急 处置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