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十二五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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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养对象390人,分散供养对象1436人。
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5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
全面实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扩大了社会救助的覆盖面。
二是建立了优抚安置服务平台。
深入开展了拥军优属活动,加大了优抚政策的落实力度,全县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基本解决优抚对象治病难的问题。
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改革,全县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50%以上。
三是建立了社会福利服务平台。
以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2、推进民政基层建设工程,由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向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拓展。
一是建立了基层群众自治平台。
全县建立了以直接选举、公正有序为基本要求的民主选举制度,以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制度,以村(居)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保障了村(居)民的民主权利。
二是建立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服务平台。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重点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年增长速度达到了10%以上。
全县已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达19个,各类社会组织在经济、政治、教育、文化、卫生、扶贫、济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推进民政公共服务工程,由服务特定对象向服务社会公众拓展。
一是建立了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推进。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社区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着力解决制约社区建设的人、财、物等瓶颈问题,使城市社区建设顺利推进。
进行了以乡镇政府驻地为主线的“农村社区走廊”建设,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面扩大到29个村。
二是建立了民政公共服务平台。
全县多方筹资1660多万元,加强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新(扩)建了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县中心敬老院、县救助管理站、救灾物资储备库等。
投资5万余元改善婚姻登记办公条件,规范了婚姻登记工作程序,合法登记率达100%。
2009年,我县婚姻登记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投资30万元做好县乡村标志及街路门牌标志设置工作,推动了城乡地名设标工作。
二、目前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困难与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县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
当前民政工作的主要矛盾,主要是广大民政对象对民政工作的需求与民政部门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
在具体层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不足。
民政事业对加强社会行政管理、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确保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作用。
但财政投入比例仍然偏低,民政事业经费与民政对象保障资金仍然不足。
目前,社会救助水平不能满足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
2、基层基础工作薄弱。
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基层工作欠规范,装备手段较落后,难免造成民政政策特别是关乎民生的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3、民政信息化建设缓慢。
全县现有各类救助对象(城乡低保、五保、受灾户)近2万人,重点优抚对象600余人,婚姻登记对象每年约2800余对。
范围广、人员多,统计、查阅、跟踪管理的工作量十分庞大,但民政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工作效率不高。
4、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会救助、民间组织服务场所与服务设施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滞后于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的需要,老年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老龄人口急剧增长的实际需求,亟需加大投入,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5、退役士兵安置难度较大。
由于企业制度、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使退役士兵安置的难度越来越大,对退役士兵安置和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难以全面落实。
6、民政部门的改革力度、管理方式、工作手段、队伍建设与形势发展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民政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需要更好地适应改革发展的要求,民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各乡镇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
对这些问题和困难,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
三、“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着力推进民生保障创新,着力提高社会管理效能,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吸纳各种资源和手段,大力推进民政事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跨越发展。
(二)总体思路:
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基本思路,重点推进民政管理精细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社会福利社会化、民政服务网络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保障民生、提升民主和服务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与有效平台。
(三)目标任务:
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屯留做出新的贡献。
1、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健全以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和慈善援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同时,建立城乡低收入认定机制,完善程序,形成机制,为全县低收入家庭在各职能部门获取救助、享受政策优惠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出台农村低保在水、电、有线收视、教育救助、司法援助、就业援助等方面的配套优惠政策。
完善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援助“五位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模式,在全县各乡镇、城市社区建立医疗救助网上审批制度。
全面规范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乡镇、社区、志愿者联动的救助网络系统。
全面启动社会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加大个案干预力度和心理疏导力度,使受救者增强感恩意识,使全社会成员增强责任意识。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发挥慈善组织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作用。
2、完善减灾救灾工作体系。
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救灾减灾并重,有灾时救灾,无灾时备灾;
用救灾拉动减灾,靠减灾支持救灾,两项工作协调推进”为总目标,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全面完成县、乡镇、村(社区)应急救助预案的修订编制,加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抓好灾害应急响应、灾害信息管理、救灾款物保障、社会动员、救灾综合协调等机制的完善与建设。
加强基层救灾队伍建设,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探索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建设的长效机制。
加大备灾工作力度,按照规模适度、功能齐全、供应充足的原则,加强县救灾物资储备库改扩建。
搞好减灾宣传,强化公众减灾意识,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建立小区、公园、广场、绿地等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城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统筹规划,认真核查,精心组织,完善农村安居工程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
3、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以福利院、敬老院、村级五保之家为依托,推进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建设。
4、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保障体系。
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形成双拥组织网络化、工作制度化、活动经常化的双拥工作新局面。
认真落实抚恤优待各项政策,不断提高抚恤补助标准。
贯彻落实《屯留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依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建立健全我县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医疗救助和医疗优惠的医疗保障体系。
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进一步健全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程序,加大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力度,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5、完善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
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省级和谐城市社区建设示范点活动为载体,继续抓好城乡社区建设。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在城区尽快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在农村逐步建设为村民提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的场所。
结合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场所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二是推进城乡社区服务。
大力推进以社会救助、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倡导“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服务”。
动员驻城社区的机关、部队、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共驻共建。
以建农村社区走廊为龙头,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达到“一村一品”目标。
以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为重点,大力开展城乡社会工作者服务、社区志愿者服务、互助服务。
三是完善城乡社区管理。
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城乡社区组织体系,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社会管理工作。
以推进村级民主实践为重点,深化村民自治。
四是探索建立社区管理和服务准入制度、社区民政助理员制度,推行政府向社区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社区服务网站、社区便民服务呼叫中心和社区信息服务亭等项目的特色服务工作;
推动以“环境友好、资源节约”为主要特色的“和谐社区”建设,努力培育一批精品特色社区。
6、完善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
创新登记管理部门的体制,着力解决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机构不全、人员不够、经费不足、缺乏执法力度等问题。
创新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探索:
第一,在登记管理机关设立社会组织党委,统一管理本级、指导下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一起抓。
第二,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党支部。
有三名以上党员的社会组织,可独立建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对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作用。
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加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城市、城镇街巷牌、楼牌、门牌设置工作,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殡葬工作责任机制,加大殡葬宣传和执法力度。
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殡仪服务水平。
加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殡葬服务需求。
切实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化平台,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7、推进民政项目建设。
“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以下项目建设:
1、投资1200万元续建县中心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
老年公寓、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及荣军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6500平方米,床位350张。
2、依托县福利服务中心,投资120万元建设孤残儿童部。
3、投资480万元,建设西贾、渔泽、路村、余吾四个乡镇福利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总床位80张。
4、投资540万元,建设旭光、曙光、前进三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总床位90张。
5、在位于我县路村乡许村村北的白云山,投资3800万元,占地1500亩,建设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的屯留县殡仪馆及公墓。
6、投资400万元,建设麟绛、西贾两个县级骨灰堂,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
投资600万元,建设余吾、上村、渔泽、李高、张店、吾元六个乡镇骨灰堂,建筑面积为6000平方米。
7、在县城所在地设立街道办事处。
8、投资800万元建设8个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
9、建设高品质老年人养老社区。
10、配套完善路村、余吾两个乡镇中心敬老院,实现入住对象。
11、建设旭光、曙光、前进三个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每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12、建设500平方米的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13、建设一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14、建设老爷山烈士纪念园。
四、实现“十二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实现“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关键是抓住当前重要发展机遇期,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充分利用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改革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保障民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转型、跨越发展。
(一)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民政事业投入机制,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经费保障
民政事业最根本的任务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这也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责。
在“十二五”规划实施期间,民政事业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要加大财政对民政事业投入。
“十二五”期间要使民政事业费支出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0%以上,充分体现民政事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保障地位和作用。
要建立各级财政足额预算、财政投入持续增长的机制,强化对经费支出的检查监督机制。
要拓宽社会筹资渠道,加大社会投入力度。
切实发挥社会自治组织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社会救助类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要创新和完善社会捐赠的激励机制,调整和统一社会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加快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搭建民政管理和服务信息平台,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技术保障
“十二五”期间,将大力提高民政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民政信息化程度,建立信息中心,促进管理和服务规范化。
要基本建成自然灾害信息系统、低收入家庭认证管理系统、优抚安置管理信息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区划地名管理信息系统、殡葬公益信息网络系统的民政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完善提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生活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社会救助管理系统;
适时启动农村基层选举管理系统和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及社会组织信息系统。
(三)加快民政事业改革步伐,建立多渠道的参与民政事业建设与发展的投、融资机制,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社会保障
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政事业自我发展机制为目标,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改革步伐,使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适应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要求。
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集体经济、私营企业和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
着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
鼓励民间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的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良好格局。
(四)完善民政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措施,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制度保障
进一步完善灾害应急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生活救济和医疗救助、特困对象无房户住房援助、慈善援助等救助制度,完善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敬老院、福利院规范化管理、社会工作者行为规范、社区建设、区划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各项专项资金管理与行政审批及社会服务行为规范的工作措施,达到行政审批规范,社会服务优质,行政执行准确的目的,使民政工作管理高效、规范、有序,使困难群众的各项保障措施真正、全面落实到位,使各种专项事业发展基本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
(五)加强民政队伍能力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体制,为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组织保障
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民政干部队伍是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组织保证。
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培养和选拔年青干部,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反对奢侈浪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干部队伍。
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改善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
紧紧依靠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加快基层的民政服务队伍网络建设。
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理顺工作关系,从政策上、体制上、机制上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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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局 十二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