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网规划指导意见1015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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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网络发展目标。
提出总体及分年度目标、效果、措施,做到长远目标与近期重点相结合,保障集团战略目标的落地,同时加强网络建设与业务发展的结合。
以建设“覆盖良好、有竞争力、充分体现差异化优势”的无线网络为目标。
(4)加强投资评价。
本次规划将建立网络支撑能力与投资效益相匹配的评价机制,加强项目投资效益评价,对规划项目进一步分析项目建设效果与投资效益,结合市场竞争、用户规模等情况综合评价,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投资效益好的项目。
(5)落实规划项目。
根据集团指导意见中的网络布局要求、项目安排标准、投资评价要求筛选资源需求、形成规划方案、落实规划项目,形成规划项目库。
对于简单扩容类项目,在规划中应预估建设需求,按扩容门限标准合理配置网络资源。
(6)做实做细规划。
聚焦重点需求,提出可执行、可落地专题规划。
以做实、做细、做好重点专题为突破,逐步把规划全面做实。
2.总体原则
(1)坚决贯彻规划常态化滚动开展的要求,要充分利用2013-2015年发展规划所收集的数据和规划成果,在对上一年度规划目标及2013年实施情况、达到效果和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总结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日常对网络覆盖、运行、业务需求等情况的深入分析,开展本年度的规划编制工作。
(2)坚持“近细远粗”的原则,做实做细2014年规划方案,对于基站、室内分布系统和WLAN规划方案细化到站点;
2015-2016年的建设内容以总体建设方向与分场景的投资规模等内容为主予以体现。
(3)坚持“先优化、后建设、效益优先”的原则,优先通过优化和整改解决网络问题,并统筹考虑室内和室外规划,合理配置资源,继续完善并拓展网络的覆盖深度和广度,提升网络质量。
(4)站址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发展战略、网络覆盖情况、市场竞争需求、用户体验和用户满意度等多方面因素,根据业务需求、覆盖水平、用户感知、建设成本等因素综合评定基站优先级和项目优先级,促进投资效益最大化。
(5)对于不同场景之间,需要结合发展需要,统筹规划,优化资源布局,提升网络能力,规划中的场景分类如下:
无线覆盖区域细分为22种场景,详见附表1;
各地市对各类场景分别制定策略和规划方案;
室内覆盖建筑物按重要性分为A、B和住宅小区三类,分类标准详见附表2。
交通干线覆盖应结合沿线乡镇农村基站建设统筹考虑、兼顾覆盖;
市区、县城区域应采用室内外协同手段,综合覆盖。
(6)依托传送网综合业务接入点的建设,新建基站采用BBU集中放置、RRU拉远的方式进行规划,BBU集中设置地点应从综合业务接入点中选取,BBU集中放置的分布式基站/室分物理站数应结合基础资源条件确定,建议一般不超过5个物理站址。
(7)规划方案应综合采用室内外综合覆盖、RRU拉远、UMTS900等多种技术手段和一体化机房等建设方式,深入贯彻共建共享、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在满足网络覆盖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建设成本与运营成本。
3.编制范围
本专业规划编制包括LTE、3G、2G和WLAN四个部分内容。
(1)LTE作为专项规划由集团统筹安排,3G、2G和WLAN规划由各本地网负责编制、省公司负责汇总和上报。
(2)3G和2G无线网规划内容包括基站、室内分布系统以及相应的电源和配套。
基站包括RNC/BSC、容量、覆盖规划、HSPA+升级和投资估算;
室内分布系统包括覆盖建筑物选取、信源需求测算以及信源、分布系统投资估算。
(3)WLAN无线接入方案包括覆盖建筑物选取、AP配置规模以及相应的投资估算。
4.编制要求
4.1.数据收集及分析要求
4.1.1.规划基础工作要求
(1)为确保场景的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为了配合集团PMS3.0系统建设,需收集本地网的行政区划(含乡镇和行政村)、人口、交通干线、旅游景点、校园情况,以支撑22类场景的划分(22类场景划分标准详见附表1)。
同时为了配合集团PMS3.0系统建设,要求各地市以GoogleEarth图层的形式,对各类场景的地理位置、边界、线路走向等进行绘制,并上报*.kml地标文件。
(2)对本地网的建筑物进行整理和分类,将建筑物按重要性分为A、B两类(分类标准详见附表2),形成A类建筑物库,统计B类建筑物数量,作为室分建设的依据。
4.1.2.数据收集要求
(1)切实落实常态化规划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根据站点分布、DT、CQT、MR、用户投诉及网络运行状况等基础数据对网络现状进行多维度深入分析,精准定位网络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市政规划、市场需求等因素,提出满足覆盖和质量目标的解决方案,做好日常的站点储备,储备站点作为本次规划的一项基础。
(2)网络现状统计口径
Ø
网络业务量、运行指标等以网管统计数据为准;
现网基站、载扇/载频总规模为在网运行、在建、库存和其他(如已下电待拆迁、返修等)四种情况之和,其中库存和其他需说明原因;
(NodeB、载扇数/载频数应与合同采购总数一致,主体与室分分开核算,以合同归属分列)
站点位置以工程实际实施情况为准,并说明与设计规模的差异(要求删除虚站,例如上述的库存、其他)。
(3)为了保证规划基础数据的准确完整,除需提供以上要求的场景划分、现网规模数据外,还需提供业务量、运行指标、路测、MR、用户投诉等数据,要求至少包括:
每个本地网近2年的WCDMA和GSM网月均忙时话务量和上行、下行数据流量(单位:
MB)。
近2个月内指定周(第三周的周一至周日)的7×
24小时小区级话务量和上行、下行数据流量(单位:
24小时室分站点小区级统计指标,需包含室分场景分类、已覆盖面积、经纬度、话务量、数据流量等信息以及各场景周平均单站全天话务量、数据流量等数据。
收集与7×
24小时对应时间段的小区级KPI指标,对于WCDMA网络,应采集CE资源、功率资源、码资源利用率,HSDPA用户数、拥塞率、小区拥塞次数等数据。
收集各RNC相关指标,包括各接口流量、RNC的软硬件负荷(信令和业务)、业务接通率(%)、RRC建立成功率(%)、业务掉话率(%)等。
近半年的每月忙日或指定日(如:
15日)的MR数据分析报告。
近2个月任一周的7×
24小时小区级(含室分)第一载频的周期性上报MR数据,MR数据需要包含统计时间、小区ID、小区经纬度、RSCP分布区间、Ec/Io分布区间等信息。
近半年经优化部门分析后的用户投诉数据,需包含投诉点经纬度、投诉原因、投诉次数、投诉用户等级等信息。
4.2.方案编制要求
(1)大力推进“BBU集中放置,RRU拉远”建设方式,新建基站原则上必须按照“BBU集中放置、RRU拉远”进行规划,现有基站逐步进行改造。
BBU集中设置地点应从综合业务接入点中选取,BBU集中放置的分布式基站/室分物理站数应结合基础资源条件确定,建议一般不超过5个物理站址;
城区、发达乡镇等站点密集区域以及交通干线(含隧道)应优选RRU拉远方式;
对于RRU拉远站点(不含室内分布)原则上不设置机房,并优先考虑RRU上塔安装。
对于现有基站,在条件具备时,积极进行改造,2G和3G设备均支持RRU拉远方式的站点,可考虑退租机房,将BBU迁移至BBU集中设置点,以降低运营成本。
现有站址上新增RRU利旧现有备电模式,新建站点建议采用220V交流供电,稳定性要求高的站址可以考虑一体化电源柜或直流远供方式供电(直流远供不应超过3km)。
(2)GSM900和UMTS900协调发展,逐步推进UMTS900的部署。
(3)统筹室内室外覆盖需求,推广室内外综合覆盖方式,对于住宅区、城中村、校园、商业区等多排多栋建筑群场景应采用室内室外综合的方式进行覆盖。
(4)规划方案应综合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和一体化机房、灯杆站等建设方式,在满足网络覆盖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建设成本与运营成本。
(5)RNC、容量、覆盖、升级等各类方案必须要有相应的基础数据支持。
业务预测必须有各场景差异化预测数据作为支持,预测出规划期各年度扩容规模,按扩容门限和实施流程规范适时分批启动项目。
(6)市区、县城覆盖方案编制要求
根据指导意见区分出高价值区域、次高价值区域、一般价值区域,结合DT、CQT、MR、投诉等数据,全面查找、定位城区和业务密集区域的弱覆盖小区(MR电平值小于-95dBm的占比大于30%定义为弱覆盖小区),按“先优化,后建设”的原则,采用室内外协同、BBU集中放置等的手段立体化覆盖。
对现网存在结构性问题的站点,必须在规划期内完成整改,新增资源需求纳入本次规划。
(7)重要场景的全覆盖方案编制要求
对于高铁、动车线、机场高速、跨省高速、省内高速和校园、乡镇,各本地网必须逐条或逐个编制全覆盖方案,并通过规划信息系统上报,在上报集团的规划方案中按照全省统一制定实施的策略,落实第一年实施计划。
对于上述场景外的其他未全覆盖场景,应在规划中测算总的规模和投资需求。
(8)覆盖率定义
校园、乡镇、行政村、景区等覆盖率=已覆盖个数/总个数;
交通干线覆盖率=满足覆盖门限指标的里程/总里程。
校园已覆盖的标准是校园内主要道路测试的信号质量都满足覆盖门限指标;
乡镇已覆盖的标准是镇区内主要街道测试的信号质量都满足覆盖门限指标;
行政村已覆盖的标准是村委会所在村庄内主要街道测试的信号质量都满足覆盖门限指标;
景区已覆盖的标准是景区内主要景点、观景台、售票点、停车场、景区出入口、住宿区、餐饮区、娱乐区、出入道路、景区内主要道路、缆车等测试的信号质量都满足覆盖门限指标,局部覆盖的不能计入已覆盖个数。
覆盖指标要求详见附表3。
(9)对于投资估算应全面、准确,单价应以最新的集采价、招标价、合同价、竣工决算价为基础,各类费率应以最新的竣工结算情况为依据。
对不同配置的新建基站设备、扩容基站、不同模型的新建RNC、每扩容50M软件处理能力的RNC设备、天馈单价、施工费、配套、电源,按照计取各项费率后的往期最新集采价或合同价;
对室分系统应按照提供往期最新工程决算价提供分建筑物类型平均单位面积室内分布造价;
WLAN应按照本省往期最新工程决算价提供平均每AP造价。
项目主设备造价应不高于集团集采价格,配套设施造价应不高于历年工程平均造价和本区域各省平均造价。
4.3.投资效益评价方法
对于3G已覆盖区域,以拟建基站周边第一圈基站的话务量、数据流量平均值为标准,对于3G未覆盖区域,以拟建基站所在区域的现有2G基站业务量为标准,测算拟建基站的收入和投资回收年限。
投资回收年限=基站投资/(基站业务量*单位业务量收入)
其中:
①业务量要求取近2月任一周的全天业务量平均值;
②基站投资包括基站、电源和配套三部分;
拓展区域要与市场预测、2013年项目后评价结合,综合取定收入预测。
4.4.七维度排序方法
新增站址应从覆盖水平、业务量、投资回收期、市场重要性、品牌重要性、客户感知、站距七个维度进行优先级排序,提供分年度建设站点名单。
(1)覆盖水平:
市区县城以MR为主,采用现有主覆盖小区的采样点达标率的平均值。
其余场景以DT数据为主,采用覆盖范围内覆盖率作为评分标准。
覆盖水平越低,优先级评分越高。
评分规则如下表:
覆盖率
分值
0%<
X<
=30%
100
30%<
=50%
80
50%<
=70%
60
70%<
=90%
40
90%<
=100%
(2)业务量:
现有覆盖区域内的新建基站根据周边基站的全天话务量、数据流量在现网基站业务量中的排名进行评分;
新增覆盖区域内的新建基站根据类似区域内基站的全天话务量、数据流量在现网基站业务量中的排名进行评分;
业务量排名越高,优先级评分越高。
=(ERL*50+mb*1024*8/3600)/1024
业务量排名
0<
(3)建设成本或投资回收预期:
根据新建基站的机房建设方式(利旧、共享共建、新建、租赁等)、天线架设方式(抱杆、共享其他运营商架设物、支撑杆、美化天线、铁塔等)对应的成本进行评分。
建设成本越低或投资回收预期越短,优先级评分越高。
投资回收期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4)市场重要性:
根据新建基站覆盖区域内的客户等级(集团客户、VIP客户等)及数量进行评分;
客户等级越高,数量越多,优先级评分越高,分公司可以根据市场发展重点调整权重。
区域
集团客户/VIP用户
密集市区/一二类校园
普通城区/县城
70
乡镇/校园(除一二类)
农村/交通干线
(5)品牌重要性:
根据市场部门制定的标准对新建基站覆盖场景的品牌重要性进行评分;
对品牌影响程度越大,优先级评分越高。
品牌重要性
基站场景
室分场景
A
市区
机场
一类校园
县级市及以上火车站(含高铁及动车车站)
5A景区
地铁(含公路及铁路隧道)
高铁
五星级以上宾馆酒店
动车线
机场高速
B
二类校园
县城
高档及大型购物场所(包括高档百货公司、大型购物中心等)
A类乡镇
大型连锁超市
跨省高速
大型聚类市场(包括电器商场、电子商城、家具建材等)
省内高速
会展中心
三类校园
地市级以上政府机关
4A级景区
市政及行政办公大厅
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内建筑物
C
B类乡镇
公共图书馆(包含政府、行业等属性的图书馆)
国道
大型体育场馆
省道
三甲医院
3A级景区
高档出租型写字楼
企事业单位高档办公楼
银行网点、证券交易所
高档及时尚餐饮娱乐(包含高级会所、高档餐厅、娱乐中心、连锁咖啡厅、酒吧茶座、影视剧院等)
高档商住楼
高档住宅楼
D
C类乡镇
县级市及以上长途汽车站及公交枢纽
普通铁路
地市级及以上博物馆、少年宫、艺术中心、歌剧院等场所
3A级以下景区
E
行政村
四星级宾馆酒店
水运航道
三星级宾馆酒店及快捷连锁酒店
其他住宅小区
(6)客户感知:
根据覆盖区域内2013年1-8月的累计覆盖类投诉次数进行评分,投诉次数越多,优先级评分越高。
累计投诉次数
30<
X
20<
=30
10<
=20
=10
(7)站距:
通过新建基站和现有基站的最小站距与各场景的典型站距参考值进行对比评分,市区及校园典型站距200/300(微蜂窝/宏蜂窝)米,县城典型站距450米,其它场景典型站距900米;
最小站距越大,优先级评分越高。
最小站距/典型站距
1.2<
1.1<
=1.2
1<
=1.1
0.9<
=1
=0.9
10
七个维度权重之和应为100%,建议根据重要程度,对七个维度取不同的权重,覆盖水平权重为20%、业务量权重为10%、投资回收期权重为20%、市场重要性权重为15%、品牌重要性权重为15%、客户感知权重为15%、站距权重为5%。
对于室内分布系统,不考虑站距因素,将站距5%的权重列入市场重要性,即室内分布系统的市场重要性权重为20%。
4.5.规划项目编制要求
(1)扩容项目。
规划中结合网管实际负荷数据、业务量增长趋势及分布,合理预测规划期各年度扩容规模,按扩容门限和实施流程规范适时分批启动项目。
对于基站扩容,基站的负荷应满足扩容标准要求。
.
(2)新建项目
依据MR、DT、CQT及客户投诉数据和集团规定的各场景覆盖电平指标,找出网络问题点,制定建设方案,提出各场景建站需求
从覆盖水平、业务量、投资回收期、市场重要性、品牌重要性、客户感知、站距七个维度对站点需求进行量化排序,满足标准的站点列入项目。
项目主设备造价应不高于集团集采价格,配套设施造价应不高于历年工程平均造价,配套项目总造价应低于无线网总投资的35%。
5.规划思路和目标
5.1.网络协调发展策略
完善网络布局,3G规模发展,热点区域引入LTE,动态调配现有2G资源,提升网络覆盖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巩固差异化优势。
(1)3G网络规模发展,效益优先
①优先容量建设,按扩容门限标准合理配置网络资源(扩容门限见《中国联通WCDMA无线网简单扩容项目实施细则》);
②重点解决市区和县城的弱覆盖问题和网络结构性问题。
③加快完善用户感知敏感区域(高铁、高速、3A及以上景区等)的网络覆盖;
④持续拓展其他有效益区域的广度覆盖;
⑤适时进行HSPA+部署和技术升级。
(2)2G网络以优化调整为主
以资源调配为主,原则上不再投资建设。
(3)LTE网络有重点建设
在重点城市热点区域开展LTE建设,提升网络竞争力。
5.2.新技术引入策略
(1)LTE部署策略
根据集团统一部署作为专项规划。
(2)DC-HSDPA
对于一、二类校园,所有双载波站点开通DC-HSPA+。
(3)MIMO
规划期内,3G暂不考虑MIMO建设。
(4)IP化改造
目前,3G网络的Iu-PS接口已实现IP化,就Gb接口、Iur、Iu-CS和A接口、Abis接口的IP化考虑如下:
Gb接口和A接口IP化:
目前,GSM网结构基本稳定,新增BSC较少,且无相关投资,因此Gb接口和A接口的IP化改造可暂不考虑。
Abis接口的IP化:
GSM网的Abis口IP化难度大,规划期内也不予考虑。
Iur的IP化:
鉴于目前异厂家Iur接口IP化改造不成熟,2014仅考虑单独本地网有3个以上同厂家RNC的IP化改造,2016年实现所有本地网RNC的Iur接口的IP化改造(含异厂家)。
Iu-CS的IP化:
2014年实现成都及重点地市Iu-CS接口的IP化改造,2016年实现所有RNC的Iu-CS改造。
(5)UMTS900规划建议
GSM900和UMTS900协调发展,逐步推进UMTS900的部署。
特定场景,优选U900进行覆盖;
地铁/隧道:
特别是2100M频段改造困难或2100M覆盖不完善的线路;
交通干线:
相对独立/封闭的路段可考虑采用U900进行覆盖,经过站台、镇区等人口数量大、已有U2100的区域采用U2100。
把U2100和U900的切换带控制在人流量少的地方;
相对独立/封闭的区域(如山区城镇、农村、旅游景区等),主要考量阿坝、甘孜等旅游景区、草原区等相对独立/封闭的区域。
5.3.3G网络规划思路
5.3.1.网络容量规划
5.3.1.1.业务预测
历史业务量和用户数时间范围选取:
2012年1月-2013年9月
业务量预测:
应根据根据每月第3周,7天系统忙时平均3G语音业务量和下行数据业务量按照7大类场景和室分信源分别进行趋势预测;
业务模型预测:
以本地网为单位根据每月系统忙时业务量和出账用户数进行预测;
小区业务量增长系数=各场景满足期业务总量/现网各场景业务总量;
小区用户数增长系数=各场景业务量增长系数/模型增长系数;
根据各场景业务量预测和模型预测得出本地网预测用户总数,并根据市场规划目标进行匹配,最终得到各场景用户增长系数和业务增长系数。
当年项目的满足期为次年3月份,即发展规划2014年的满足期为2015年3月,依次类推;
5.3.1.2.基站扩容原则
(1)对于无线资源利用率超过扩容标准的小区应通过扩容载频的方式解决;
对于CE利用率超过扩容标准的基站应通过扩容信道处理单元的方式解决。
单载扇忙时WCDMA无线资源利用率=(语音同时用户数*50kb/s*3600+数据业务量*重传系数+信令开销)/网络能够提供业务能力
语音同时用户数由CS域话务量基于2%的呼损率反查爱尔兰B表得到
数据业务量=PSRLC层下行业务流量
重传系数:
由于HARQ导致的数据重传比例,实际可取1.2
信令开销:
RRC成功次数*4s*13.6kb/s
单载扇网络能够提供业务能力=CQI映射吞吐率*HS-SCCH时隙调度比*统计周期=6119.728*1024*0.9。
(2)当小区实际忙时无线资源利用率连续7天(每月第三周的周一至周日)中有4天超过60%,且数据业务忙时在线用户数超过15个时,进行载波扩容。
(该数值采用预测值进行测算)
单载波:
满足扩容标准可进行扩容
双载波:
一载波保障语音业务质量;
二载波承载数据业务,当二载波超过扩容标准可进行扩容
三载波:
第二第三载波均需达到扩容标准才能进行扩容。
对于现网采用业务均衡的多载波,要求所有载波均达到扩容标准才能进行扩容。
(3)当基站实际忙时CE资源利用率连续7天平均超过75%,可单独进行CE扩容。
(4)统计小区一周(每月第三周的周一至周日)CE、功率、码资源的累计拥塞次数,大于1000次的,根据实际拥塞情况,确定CE或载波扩容。
5.3.1.3.载波连片覆盖原则
(1)连片覆盖区域定义:
连片目标区域场景属性一致且信号覆盖相对连续,区域内不存在明显的未覆盖的间隔带(间隔带定义:
场景平均站距的2倍);
原则上连片覆盖的场景限于市区场景,且连片覆盖核算门限时总站数应大于10个;
(2)基于设备订货模型的规范考虑,原则上单站某扇区有扩容需求,建议将该站所有扇区扩容;
对于BBU管理不同物理站址(含BBU同时管理室分信源和室外基站情况)、物理站址RRU归属于不同BBU的,则仅需扩容有需求的扇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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