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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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适用范围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一、对下列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
(一)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企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个体经济组织;
(四)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二、对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施社会保障监察。
三、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
四、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
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及监察方式
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如下: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专查以及年度检查(书面审查)等方式进行。
劳动保障监察员的权利义务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或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七)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应熟悉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不得披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应当为举报人员保密。
劳动保障监察内容与方式
(一)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情况;
(二)招用劳动者情况;
(三)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
(四)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
(五)支付劳动报酬情况;
(六)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和残疾人员特殊保护规定情况;
(七)遵守国家有关安置人员规定情况;
(八)遵守职业介绍规定情况;
(九)遵守职业培训以及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情况;
(十)遵守社会保险规定情况;
(十一)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投诉、举报专查以及年度检查(书面审查)等方式。
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一、在实施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书面审查)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监督检查方案;
(二)确定检查人员;
(三)实施监督检查;
(四)提出检查结果的报告和处理建议。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和举报、投诉专查时,可以直接派出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二、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时,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一)立案;
(二)调查;
(三)决定;
(四)制作行政处理决定书;
(五)送达。
三、当场处以警告或罚款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口头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三)填写预定格式的处罚决定书;
(四)当场处罚决定书应当由劳动保障监察员签名或者盖章;
(五)将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由当事人签收。
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在两日内将当场限期整改指令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档联交所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执法规范
一、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过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举报等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查处。
三、根据调查、检查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法律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收集证据的;
(二)应当提出回避而未提出的;
(三)向处界披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
(四)泄露举报人员的;
(五)索取、收受被检查单位贿赂的;
(六)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行政处罚(处理)审批制度
一、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负责对行政处罚(处理)案件的审核,并制作行政处罚(处理)决定书。
二、一般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由劳动监察机构案件审查人员提出意见,经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局领导审批签发。
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由劳动监察机构案件审查人员提出意见,经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审核,并报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查后,再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审批签发。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
一、行政执法部门凡作出的重大处罚决定,特别是影响较大的案件,必须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二、在重大行政案件的处理上,一定要做到处罚主体明确,法律依据充分,证据要确凿,外罚的程序要合法。
三、对涉及到财产权、人身权的处罚,取证材料要扎实,手续要齐备,处罚要适当,要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检验。
四、实施重大行政处罚时,要坚持集体研究定案制度,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确保办案质量。
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
一、因行政违法或执法不当造成错案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查处理。
二、因错案造成经济赔偿的,根据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大小,在经济上应该负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除应在经济上赔偿外,对有关责任人还应当在行政上和纪律上给予一定的处分。
四、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责任人,依照法律规定,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造成以下错案,应追究责任:
(一)案件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三)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的;
(五)具体行政行为不当,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六)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七)其他依法应当受到追究的行为。
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条劳动监察案卷(以下简称案卷)是劳动监察机构办案的真实记载,为使立卷归档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监察机构要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案卷的完整,以利于总结检查劳动监察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第三条立卷归档由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负责,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检查案卷的质量,并及时移交本机关档案室。
第四条劳动监察工作人员从受案开始,应注意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材料,着手立卷工作。
结案后要及时整理,做到案卷材料齐全、完整、符合要求。
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如无法补齐,必须附说明材料。
第五条劳动监察案件结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形成完整案卷,包括:
(一)案卷封面;
(二)卷内案件材料目录;
(三)受理举报案件登记表、举报材料;
(四)立案审批表;
(五)调查、询问、勘验笔录、鉴定结论、证明材料、听证记录等;
(六)限期整改指令书;
(七)案件处罚审批表;
(八)当场罚款决定书,处罚决定书;
(九)送达回执;
(十)行政复议决定书或者判决书、载定书副本;
(十一)案件结案审批表;
(十二)其他有关材料;
(十三)备考表;
(十四)案卷封底。
第六条案卷应一案一卷。
案卷材料按顺序排列,并逐面编号。
编号应在材料正面右上角,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并在案卷目录中注明。
卷末应附备考表,写清楚卷内需要说明的问题,并签署立卷人、审核人的姓名。
第七条案卷材料归档,应做到前后衔接,内容完整、字迹工整、清晰、卷面整洁,能反映出劳动监察机构依照法律程序办理案件的全部过程。
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复印、铅印、油印或用毛笔、钢笔书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书或复写纸复写。
第八条卷内各种材料必须手续完备规范,需要加盖公章的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需要劳动监察员、当事人签名的材料,必须直书姓名。
劳动保障监察文明用语
1、您好。
2、请坐。
3、请问,您需要我们提供什么帮助吗?
4、请稍等。
5、请别着急。
6、请告诉我你有什么要求。
7、别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8、我理解您的心情。
9、请您简明扼要地介绍一下情况。
10、请您等候我们的通知。
11、请您签字。
12、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
13、您的意见我们可以考虑。
14、很抱歉,您提供的证据不充分。
15、请不要讲与本案无关的事情。
16、请您提供xxx材料。
17、请协助我们调查xxx举报(投诉)案件。
18、请陈述您的意见。
19、请克制一下您的情绪。
20、请不要用过激言词。
劳动保障监察忌语
1、你来干什么?
有事快说!
2、简单点,别罗嗦!
3、说了半天也说不清楚,找个明白人来!
4、这事不归监察管,该找谁找谁去!
5、你急谁不急?
回去等通知!
6、出去,出去,没看我这有事吗?
7、不听劝,没好结果!
8、有意见哪,想去哪告去哪告!
9、别看了,都是你的说的,签字吧!
10、有什么规定,你自己找来看哪!
11、你怎么什么都不懂!
12、不是告诉你了吗,怎么还问?
13、你怎么乱写!
14、我就这态度!
15、不知道!
16、我没时间答复你。
17、这事解决不了,我也没办法。
18、没看我在忙吗?
19、有本事自己解决去。
20、你有完没完?
接待来访文明用语
2、请进。
3、请坐。
4、请稍候。
5、请登记。
6、请简要介绍情况。
7、对不起,打断一下。
8、请讲。
9、请原谅。
10、请不要着急。
11、不客气。
12、很抱歉!
13、没关系。
14、请您排队等候。
15、我理解您的心情。
16、请让看一下您的材料。
17、请您放心。
18、希望您的问题能得到妥善处理。
19、您的问题按业务分工请到xx部门反映。
20、希望您能满意!
21、我们愿意帮您熟悉有关政策规定。
22、请遵守上访规定。
23、请选代表谈话。
24、请安静。
25、请自觉维护上访秩序。
26、请配合我们工作。
27、如果方便请您告知您的姓名和工作单位。
28、请重复一遍。
29、请记录。
30、有不懂的地方您尽管问。
31、请提意见。
32、谢谢您的合作。
33、感谢您的宝贵建议。
34、为您服务是我们应该做的。
35、再见!
接待来访杜绝忌语
1、没有!
2、不行!
3、不知道!
4、管不着!
5、谁让你来的!
6、有话快说!
7、回去等着!
8、急什么!
9、不服往上找!
10、我没工夫!
11、有完没完!
12、还不快走!
13、你问我,我问谁!
14、怎么问起来没完!
15、自找没趣!
16、没看见须知吗!
17、怎么就不明白!
18、听我的还是听你的!
19、别罗嗦!
20、就这态度!
21、你爱找谁找谁!
22、没工夫看你的材料!
23、事儿真多!
24、到处访什么!
25、不知你废话!
26、你怎么又来了!
27、别在这儿捣乱!
28、没事找事!
29、爱去不去!
30、随你的便!
31、没办法!
32、自己看着办!
33、有本事别来呀!
34、该找哪找哪去!
35、别缠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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