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度目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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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同一市直部门的多项表彰按一项认定。
表彰奖励以正式文件及证书为准,有关单位开据的证明等不作为奖励加分的依据。
2.履行行政职能考核(满分200分)
重点考核政令畅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行政、应急管理内容,分别占40%、20%、20%、20%比重。
3.综合评议(满分500分)
分领导评议、处室评议和基层评议,分别占50%、30%、20%比重。
其中,领导评议、处室评议:
年终召开全局述职评议会议,由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一年处室建设情况、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创新工作情况。
由局领导和各处室(单位)根据全局处室(单位)工作业绩及工作作风、敬业精神等平时掌握情况填写评议票,进行评议打分。
基层评议:
年终向各区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发放评议票,由各区市对各处室(单位)有关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4.专项监控考核
采取减分制。
在反腐倡廉、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稳定、计划生育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直接在综合得分中减分。
(二)对处级以下公务员的考核
考核以其职位职责和承担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内容包括公共目标考核、平时考核和综合评议三部分,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其中,公共目标考核、综合评议由办公室、政工办、监察室等综合部门负责;
平时考核,由各处室负责人担任考核人,政工办负责汇总。
1.处室负责人考核
与处室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挂钩。
2.其他公务员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公共目标考核、业务目标考核和综合评议三部分,采取定期考核的方法。
(1)公共目标考核(满分200分)
公共目标考核包括理论学习、廉政建设、作风纪律、依法行政等内容。
对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扣分。
(2)平时考核(满分400分)
各处室负责人根据考核对象日常表现,对其每月进行一次日常表现评估(见附件6),并排出名次。
年终汇总后平均分为本年度该项考核最终得分。
(3)综合评议(满分400分)
年终召开一次全局民主评议会议,同处室(单位)评议同时进行。
由局领导和处级以下公务员根据本人工作业绩及工作作风、敬业精神等平时掌握情况填写评议票,进行综合评议打分。
局领导干部评议占50%比重,处级占30%的比重,处级以下占20%的比重。
三、考核形式和程序
坚持年终考核与日常考核、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日常考核由考核委组织协调,有关责任处室各司其职,加强监控,推动工作落实。
(二)专项考核市局考核委组织协调,各专项考核责任单位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定期调度,实地评估,分析汇总。
(三)年终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12月初,各处室(单位)填写业务职能目标和创新创优目标完成情况申报表,并对目标完成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报局考核委;
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本处室内述职,处室负责人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改进提高的要求。
2.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组织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和内部民主评议工作。
3.对被考核处室(单位)申报情况逐项考核确认。
4.局考核委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5.考核成绩公示。
6.对被考核对象提出的异议进行复审。
7.考核评定意见报局党委研究审定。
8.12月上旬公布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一)考核结果确定
1.处室(单位)考核结果的确定
考核分为优秀、完成任务、不合格三个等次。
局考核委按照各处室(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根据各处室(单位)在考核组中位次及综合得分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结果意见报局党委会议审定。
年度优秀等次不超过40%的比例。
完成任务等次据实确定。
综合评定分数低于700分的为不合格等次。
2.公务员考核结果的确定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对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确定,按《青岛市处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执行。
(1)处室负责人考核结果的确定
与处室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所在处室被评为优秀的,其负责人(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同政工办考核结果绑定)方具备评定优秀等次的资格。
优秀等次按照局领导和机关人员对个人的民主评议名次排序确定。
(2)其他公务员考核结果的确定
按照个人公共目标考核、平时考核和综合评议三项考核得分,汇总得出全年考核成绩,依照职级划类分别排出名次,优秀等次按照排序确定,经考核委预审后报局党委会议审定。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为优秀处室(单位)的,经局党委研究同意,授予“2010年度先进处室”或“2010年度先进单位”。
获先进处室的,可按市分配名额由局党委研究确定推荐申报“市级先进处室”。
2.设立“优秀工作成果奖”。
年终由局考核委对各处室、单位申报的创新创优成果(每个处室、单位最多提报三项)进行评审,报经党委审定。
3.获得2010年度先进处室(单位)的,其负责人有资格参加个人考核优秀等次的评选。
4.处级及处以下公务员的考核结果使用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五、局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
局行政执法支队、渔技站、船检处、机关服务中心、渔业电台、驾驶员、在机关帮助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作为七个考核主体,应根据本方案精神和各自实际情况,分别组织开展考核。
其中,渔业电台人员考核办法由渔政处牵头组织,驾驶员考核办法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在机关帮助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考核办法由组织人事处牵头组织。
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原则上与局公务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附:
1.处室(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框架图
2.处室(单位)分组及考核等次分配情况
3.履行行政职能考核标准
4.专项监控考核扣分标准
5.工作人员公共目标考核扣分标准
6.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评估表
7.2010年处室(单位)考核目标
2010年11月19日
附件一:
处室(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框架图
总得分(1000)
专项监控考核
综合评议
(500)
履行行政职能考核
(200)
目标考核
(300)
政令畅通
(40%)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20%)
依法行政
应急管理
业务职能目标
(85%)
创新创优目标
(15%)
领导评议
(50%)
处室评议
(30%)
基层评议
反腐倡廉
精神文明建设
信访稳定
…………
附件二:
处室(单位)分组及考核等次分配情况
组别
部门
数量
组内部门名称
先进处室(单位)
分配名额
A组
9
办公室
海域处
环保处
渔业处
渔政处
政工办
计财处
政策法规处
监察室
4
B组
5
行政执法支队
渔技站
船检处
机关服务中心
水实公司
2
附件三:
履行行政职能考核标准
一、政令畅通(160分)
①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督查件到期未办结也未报送办理进展情况的,每次减5分;
只报送办理进展情况,最终未报送办理结果的,每次减3分。
②局领导交办事项、局党委会及局务会确定事项到期未办结也未报送办理进展情况的,每次减5分;
③市长公开电话(网上市长信箱)转办件未按期办理的每件次减5分;
办理结果未向来话人答复的,经查实每件减2分;
推诿扯皮、久拖不办或敷衍塞责、谎报办理结果的,每查实一起减5分。
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未按期办复,且未向交办机关说明原因的,每件次减5分;
已确定为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B类件),未报送办理进展情况的,每次减3分;
代表、委员对办理建议、提案情况反馈不满意的,每件减3分。
⑤未按要求报送全局所需材料、数字或其他情况,不报或迟报的扣3分。
⑥办公室、政工办、监察室每月报送信息1篇,其他处室(单位)每月报送信息2篇,每少报一篇扣3分;
未报送市委市政府重要约报信息的每次减10分,迟报的每次减5分。
⑦严格市委、市政府会议和局党委会、局务会及局其他会议纪律。
缺席的每人次减5分,未经批准代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的,每人次减2分;
迟到或早退的每人次减3分。
⑧不按要求报送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每次减10分;
不据实报送经查实的,每次减5分;
不按时报送的,每次减2分。
⑨不按要求及时落实上级领导政务活动和公务接待有关安排的,每次减10分;
造成不良影响的,自20分减起。
⑩未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的,每发现一次视情扣2—10分。
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80分)
①不按《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意见》及时提报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或不及时发现一项减5分。
②应公开的公文法规自形成、变更之日起15日内未提报或已公开但没有相关政策解读的每次减5分。
③不按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每发现一次减20分;
对不宜公开的信息,未说明不宜公开理由的发现一项减5分。
④公开信息需多部门协调发布未及时性协调造成公开信息不准确不一致的,发现一次减2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减为0分⑤不能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关系,发生泄密情况被查实的,每次减20分。
⑥发生举报、投诉情况经查实的,每项减5分,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减50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减为0分。
⑦不符合《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意见》要求的其他情况每项减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本项减为0分。
三、依法行政(80分)
①责任单位未完成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任务的每项扣2分。
②完成政策调研参加调研网络,各业务处室每年10月份上报政策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每少一篇扣5分;
不按时上报的扣5分,各业务处室没有参加调研网络的扣3分。
③发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每件扣2分。
④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式生硬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
⑤依法行使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力。
按照行政审批责任追究、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凡工作有纰漏被责任追究的处室,每发现一次扣5分。
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未按要求组织案卷评查工作的扣6分,未按要求报送评查案卷的扣4分;
案卷中发现不适当的,每处扣0.5分。
⑦按规定组织人员参加法制培训,未参加培训的每缺一人扣0.2分。
⑧按时报送行政执法统计情况,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每发现一次扣1分。
⑨重大行政处罚未备案的,每发现一件扣1分。
⑩根据《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入驻部门(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入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考评每扣1分,则相应扣除其责任人所在处室5分。
四、应急管理(80分)
①遵守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脱岗、漏岗,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值班人员不按规定进行记录,不按规定上报有关信息,扣值班人员所在处室(单位)10分;
被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扣所在处室(单位)20分。
②履行值班职责:
值班人员遇到重要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请示,漏报、误报,漏传、误传重要情况的,扣所在处室(单位)10分;
③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处室(单位)或责任处室(单位)未按规定处置并及时上报信息的,扣相关责任处室(单位)20分。
④应急预案编制:
本处室(单位)负责编制的应急预案以及预案简明操作手册编制不及时、不完整、不完善,扣10分。
⑤应急预案演练:
责任处室(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扣5分,未组织预案演练,或无预案演练情况报告,扣5分。
⑥应急预案管理与宣传:
责任处室(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归档报备,扣5分,未开展预案宣传培训,扣5分。
附件四:
专项监控考核扣分标准
一、工作作为(责任部门:
办公室)
工作不作为或作为无效,出现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扣100分。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扣200分。
二、考核材料信息(责任部门:
搞虚假政绩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导致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扣100分。
三、反腐倡廉(责任部门:
监察室)
处室主要负责人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或履行不力,致使职责范围内党内廉政建设问题突出,或处室(单位)内干部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在职责范围内,对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对交办案件拒不办理的,扣100分。
特别严重的,扣200分。
四、党的组织建设(责任部门:
政工办)
党组织不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有重大违纪问题,在党员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被党委通报批评的扣100分。
被市委通报批评的,扣200分。
五、信访稳定(责任部门:
因领导不重视、信息不灵、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发生到市较大规模集体上访,围堵冲突市委市政府机关,造成不良影响的;
发生到省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0分。
发生进京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0分。
六、精神文明建设(责任部门:
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重大活动中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影响全市创建工作;
在中央、省、市明查暗访中,发现严重问题的,扣100分;
对问题整改不及时或问题后果非常严重的,扣200分。
七、应急管理(责任部门:
迟报较大突发事件信息的;
在较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舆论引导等方面处置不力的,造成不良后果的,扣100分;
迟报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被上级通报批评的;
漏报或瞒报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
在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舆论引导等方面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0分。
八、财务管理(责任部门:
计财处)
在财务收支中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损失浪费问题的;
挪用克扣救灾、防灾、救济、项目等专项资金和物资行为,情节严重的;
发生挤占、截留、挪用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扣100分。
上述问题性质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扣200分。
九、计划生育(责任处室:
出现1例违法生育或工作失误造成不利于计生工作政策的扣100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0分。
十、依法行政(责任处室:
法规处)
在执法中出现乱作为情况,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0分;
十一、保密工作(责任处室:
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发生严重失汇密事件,被全市通报批评的,扣100分。
发生重特大失泄密事件,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危害,被全省或全国通报批评的,扣200分。
附件五:
工作人员公共目标考核扣分标准
一、理论学习(基本分50分)
①积极参加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建立读书笔记,未完成的扣1分;
②理论学习考试,达不到60分以上的扣1分;
③未按要求落实理论业务学习的,出现一次扣2分;
④集体理论学习,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
此项工作由政工办牵头负责。
二、廉政建设(基本分50分)
①违法违纪受查处的按“一票否决”制度执行;
②公款请吃、收受不正当钱物等被查实的扣5-10分;
③处室监督不严,造成党风廉政问题的扣5-10分;
④不按重点事项提前介入监督工作有关规定报送情况的,每一项扣5分。
⑤不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及时总结报送自查情况的扣4分。
此项工作由监察室牵头负责。
三、作风纪律(基本分50分)
①实行人员去向告示制度,凡人员的在岗情况与“工作人员去向告示牌”标注情况不一致,如处室负责人能说明正当理由的,每人次扣拨牌人1分;
如处室负责人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每人次扣当事人1分。
②不按要求着装、不戴工作牌等,发现一次扣1分;
③工作时间打游戏、上网聊天等,发现一次扣2分。
④未按规定交接班、填写值班记录等扣1分;
值班期间脱岗扣2分;
未落实好值班期间相关工作的扣2分。
四、依法行政(基本分50分)
①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每件扣5分;
②出现“效能投诉”,经查属实造成不良影响者,取消评选资格;
③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式生硬等,检查发现一次扣2分;
④按行政审批责任追究、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凡工作有纰漏被追究责任的人员,视情扣分。
此项工作由监察室、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
附件六:
工作人员平时考核评估表
被考核人姓名:
年月
序号
考核指标
简要说明
评估标准
评分分值
得分
1
日常出勤
主要考核本月内,被考核人是否有迟到、早退、脱岗,是否因此而影响工作?
A.从不缺勤并严格遵守办公时间
5分
B.基本不缺勤,基本能够遵守办公时间
3分
C.偶有缺勤或迟到、早退现象,但基本未影响部门正常运作
2分
D.有不合理缺勤和不遵守办公时间的现象,有时影响部门正常运作
1分
工作饱和度
主要考核本月内,被考核人在正常效率下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付出的时间、精力?
A.工作量超负荷
B.工作量较大
C.工作量适中
D.工作量不足
3
工作成效
主要考核本月内,被考核人完成工作的质量、成绩及效果?
A.工作出色有亮点,或工作成绩得到肯定性评价
B.工作成效较好,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C.工作成效一般,基本完成任务
D.因主观原因未完成既定目标
工作效率
主要考核本月内,被考核人完成工作的效率,是否影响工作进度?
A.工作科学高效,工作进度超前
B.工作效率较高,工作进展平稳顺利
C.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进度正常
D.工作中有拖拉现象,有时需要督促或提醒
团结协作
主要考核本月内,被考核人是否能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配合其他处室或同事开展工作,是否能与同事融洽相处?
A.与同事相处融洽,能从工作大局出发参与协调并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B.与同事相处融洽,需要配合时能够完成相应职责任务
C.与同事有摩擦,工作上偶尔有情绪化表现
D.拒绝配合其他同事做好有关工作,或在工作协作中设置障碍
6
服务质量
主要考核本月内,被考核人的服务态度、质量及评价反馈?
A.服务好,并受到服务对象表扬
B.服务较好,服务对象较为满意
C.服务一般,与服务对象有小摩擦但已化解
D.服务较差,与服务对象产生摩擦争执并给处(科)室形象带来影响
7
工作创新情况
主要考核本月内,被考核人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提出创新建议及采纳情况?
A.积极主动对工作提出创新建议并被采纳实施
B.尝试对工作提出创新建议,有一定启发性,但尚不具备实施条件
C.能够参与提出工作创新建议,但提出的新构思不太适当
D.只是按照惯常程序工作,未提出任何创新建议或对革新措施存有抵触情绪
8
本人所起作用
主要考核本月内,被考核人履行岗位职责综合情况?
A.很好履行岗位职责对承担工作任务的完成起到关键作用
B.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对承担工作任务的完成起到应有作用
C.工作中未起到应有作用,但因其他人员帮助未影响工作
D.未履行好岗位职责,影响了工作任务的完成
……
考核人(处室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总分
附件七:
2010年处室(单位)考核目标
一、办公室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及时起草领导交办的各类文稿。
2.全年编发上报《青岛市海洋与渔业信息》80篇。
3.加强督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批办件的办理,按规定回复率达到100%。
4.完成全局承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按规定办结率达到100%。
5.加强新闻宣传,全年争取在各级媒体发稿100篇以上。
6.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公众网站建设,深入推广无纸化办公。
7.完善局中心档案室建设,规范档案管理,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全年无泄密事件。
8.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9.加强司机队伍管理,确保全年无重大交通事故。
10.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海域处
1.围绕“蓝色经济区建设”战略,完成董家口区域建设用海规划报批和丁字湾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编制工作。
2.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制定《青岛市海岛管理实施办法》,启动在我市所有无居民海岛设立岛碑项目,完成无居民海岛设立岛碑项目的前期调查、论证。
3.做好重点项目海域使用审批服务及年审、测量工作,做到办证率、海域使用权证书年审率、海域使用金收缴率三个100%。
4.抓好围填海管理,对围填海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制度,完成竣工验收年度工作目标。
5.完成青岛市海域使用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实现海域使用数字化、动态化管理。
6.在全面完成青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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