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应知应会.docx
- 文档编号:1862100
- 上传时间:2022-10-24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0.25KB
无偿献血应知应会.docx
《无偿献血应知应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偿献血应知应会.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无偿献血应知应会
无偿献血应知应会
一、无偿献血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一)国家层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8年10月1日),法律层面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2.《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14年修订)》;
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9年2月28日修订);
4.《献血者健康体检要求》(2012年新国标)。
(二)自治区层面:
《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2001年11月1日);
(三)市级层面:
1.《创建国家无偿献血先进市实施方案》;
2.《柳州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
3.《广西血液中心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偿还规定》;
4.《柳州市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申请指南》。
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全国各地医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临床用血需求逐年上升。
目前全国各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血液采供工作紧张平衡的状态,主要原因是无偿献血年均增长率远远低于医疗床位数年均增长率。
以广西为例,2018年全区千人口献血率为10.5‰,未达到全国平均数11‰,略高于世卫组织推荐的10‰的最低血液安全保障标准。
跟全国、全区一样,柳州市采供血矛盾也比较突出,结构性、季节性、区域性供血紧张问题时有发生,无偿献血工作面临很严峻的局面,由于自愿无偿献血的人数相对不足,血液库存经常面临比较紧张的情况。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着眼,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加大相关投入,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群策群力,积极推动无偿献血事业持续发展,全力保障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我市在推动无偿献血主要工作
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市十二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目标,从2019年开始从组织领导、政策保障、经费投入、机制建设等方面着手,统筹协调,全面推动创建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一)出台《柳州市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实施方案》,全面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将“建设固定献血屋”列为2019年柳州市十件为民办实事之一,,建成5个固定献血屋、划定10个流动献血车固定停放点,逐步完善全市无偿献血献血点规划布局;
(三)成立柳州市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保障创建工作有序实施。
(四)详细分解创建任务,从4个方面18个小项对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到单位。
(五)强化财政投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能够落实到位。
实现创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目标,需要各级财政从无偿献血基本建设、专项宣传、奖励表彰等方面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此项公益性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出台《柳州市无偿献血奖励办法》,建立健全无偿献血激励制度,增强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
(七)将无偿献血纳入县区政府绩效考核,纳入文明单位创建体系;
(八)定期组织团体献血。
每年组织高校、国家机关、军人和医务人员参加无偿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出表率;
(九)完善血液应急预案,做好血液应急保障工作。
四、柳州市无偿献血规划布局情况
(一)当前柳州市无偿献血献血点布局情况
1.市区内固定献血点有5个。
(工作时间10:
00-16:
00,8:
30-16:
00)
(1)人民广场东面的广场献血屋(工作时间10:
00-16:
00)
(2)飞鹅路十七中前的十七中献血点(工作时间10:
00-16:
00)
(3)五星步行街兴隆大厦的五星献血点(工作时间10:
00-16:
00)
(4)广西血液中心内的献血点(工作时间8:
30-16:
00)
(5)体育路体育休闲广场献血点(工作时间10:
00-16:
00)
2.各县区献血点有5个。
(1)柳江区工人文化宫广场流动献血车(每周日10:
00-15:
00)
(2)柳城县人民医院固定献血屋(每周六10:
00-15:
00)
(3)融水县广场流动献血车(每周六或周日10:
00-15:
00)
(4)鹿寨县广场流动献血车(每周六、周日10:
00-15:
00)
(5)融安县广场流动献血车(每周六或周日10:
00-15:
00)
(6)三江县古宜桥头流动献血车(三江县每个月去一次)
(二)2019年规划建设5个固定献血点(2019年底完成)。
1.柳北献血屋(白沙路保利大江郡广场)
2.柳南献血屋(飞鹅路新时代商业港对面小广场)
3.鱼峰献血屋(文昌路万向城广场)
4.鹿寨献血屋(鹿寨县广场)
5.柳江献血屋(柳江工人文化宫广场)
同时还规划了10个流动献血车停放点,覆盖所有县区。
下一步,将用2-3年时间实现所有县区均有固定献血屋。
五、建立社会监督评价机制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在所有医疗机构、血液中心等公开网站和平台,设立监督电话,积极听取社会公众对无偿献血、血液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血液管理工作,更好维护广大市民健康权益。
无偿献血政策、知识咨询电话:
;
血液安全管理电话:
;
互助献血举报电话:
六、无偿献知识、健康常识等
1.国家为什么要推行无偿献血?
(1)输血是现代医学治病救人的重要手段。
在不能制造出人造血液的今天,临床用血只能依靠健康人用爱心提供。
(2)无偿献血是全面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
(3)只有无偿献血,才是安全输血的根本保证。
(4)倡导无偿献血是拯救生命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
2.哪些人可以参加无偿献血?
凡是符合年龄:
18--55周岁(安全献血过的适当放宽到60岁),体重:
女性45KG以上、男性50KG以上,身体健康的公民均可到市内各献血点经征询和体检后参加无偿献血。
3.无偿献血会影响健康吗?
无偿献血不会影响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正常人体总血量约占体重的8%,一般情况下有约20%的血液是贮存于肝、脾等组织器官内不参与血液循环,每次献血不超过人体总血量的10%(400毫升),人体备用血液就会释放参加到血液循环中去,维持人体正常的生理功能。
每年我国有上千万人、全世界有上亿人参加无偿献血,科学研究和无数献血者的实践证明,健康人按规定参加无偿献血是无损健康的。
献血中发生的极少数献血反应多为精神紧张、疲劳空腹、气候、休息不好等因素导致血管神经反应,稍加休息即可恢复。
4.无偿献血者(含亲属,下同)可以享受“优先用血”待遇?
在柳州市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本人的兄弟姐妹、媳妇、女婿在本市医疗机构需临床输血时,如遇上供血紧张的情况,可享受优先用血待遇。
5.优先用血量是多少?
怎么办理优先用血?
(1)优先用血额度:
献血者及其优先用血受益人可享受的优先用血总额度等于献血者的献血总量,用完即止,未使用完的额度可保留到下次使用。
每献200毫升全血即可享受优先用血1单位红细胞或100毫升血浆或1单位冷沉淀,多献多得。
献机采血小板一个治疗量的,可以享受优先用一个机采血小板治疗量或相当献800毫升全血的优先用血额度政策。
(2)携带带以下材料(1.双方身份证;2.献血证;3.关系证明材料,紧急情况下无法开具的可后面到广西血液中心审批时在关系声明中签字负责)到医院输血科填写《审批表》→执以上3种材料及《审批表》到广西血液中心或者各献血点审批-→执《审批表》第3联交回医院输血科。
6.无偿献血者可以得到临床用血费用的偿还?
无偿献血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本人的父母、子女,并扩大到配偶的父母,即岳父母、家公婆)临床治疗需要用血时,可以进行用血费用的偿还。
7.无偿献血者可以偿还多少用血费用?
(1)单个献血者在柳州市献全血总量累计达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或者捐献1个治疗量机采成分血的,献血者本人可以终生不计次数、无限量得到血液费用的偿还。
除此之外,献血者的受益人还可按献血总量的2倍的用血量计算偿还。
(2)单个献血者在柳州市献血总量累计未达800毫升的,本人以及受益人总共可按献血总量的2倍的用血量计算偿还。
8.无偿献血者怎样办理用血费用报销(偿还)?
(1)办理偿还血液费用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由柳州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者我中心核发的《无偿献血证》原件。
②用血者住院用血证明原件(医院输血科出具)。
③医院结算的发票和与发票一致的费用清单(复印件需要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或者医保、保险公司收走发票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④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户口本、派出所户籍证明、所在单位证明或街道办事处证明等均可)
⑤代为办理偿还血液费用者还需带代办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⑥用血者或献血者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并在空白处签银行卡所有人姓名及开户行名称。
(2)办理临床用血费用偿还地址及时间:
患者办理出院后可带齐以上材料直接在该医院输血科办理,也可到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办公楼献血服务科(鱼峰区羊角山路6号,电话:
)办理。
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上午8:
00--11:
30,下午:
14:
30--17:
00(节假日及双休日不上班)。
临床用血费用偿还材料代收:
各采血屋和献血车均可代收材料回来交给血液中心献血服务科办理,目前有人民广场采血屋、五星街兴隆大厦临街(五星商厦对面)2楼采血屋、市内、各县流动采血车的工作人员代收材料。
9.为什么有时候血站血液检验结果与医院检验结果会出现不一样?
(1)血液检测标准不一样。
为了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卫生部门为血站制定的筛选献血者的各项血液检测标准比医院给病人定的标准要严格的多。
如:
HBSAG血站的标准是≤1纳克/毫升(ng/ml)为阴性;而医院的标准确是≤5纳克/毫升为阴性,这就是说,HBsAg的检测结果在1~5纳克/毫升之间时,血站构定为阳性,而医院定为阴性。
(2)相同的血液在不同的试剂不同的仪器和不同的操作人员情况下也可能出现实验结果不完全一致的情况。
在出现假阳性的情况下,血站为了受血者的安全,也会作出血液不合格的判断。
(3)血液检测判断目的不一样。
血站血液检测的目的是作为血液是否能在临床上应用,而不作为判断某种疾病的依据。
因此,有些献血者在血站验血时,某项血液指标定为不合格,并不一定是得了某种疾病。
10.在临床用血紧张情况下,医务人员可以动员患者家属互助献血吗?
不可以。
根据国家卫计委相关文件规定,从2018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开展互助献血。
柳州市已于2017年12月1日起全面停止开展互助献血。
患者住院治疗需要输血时,医务人员不可以动员患者家属亲友进行互助献血,也不可以错误告之患者及家属只有去献血才有血用。
11.在临床用血紧张情况下,患者家属要求互助献血时,医务人员该如何处理?
(1)安抚患者情绪,解读有关规定。
2018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停止互助献血。
临床输血原则是根据输血指征和病情进行合理输血和手术备血。
临床用血紧张情况下只能择期手术或排队用血。
在同等条件下,在我市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可以这享受与献血量相等的用血优先。
(2)宣传无偿献血和优先用血相关政策、知识。
(3)提倡自身储血或择期手术。
12.献血无偿,为什么用血收费?
就像河里的水是不收费的但是家里的自来水却是收费的一样,血液也不能采集出来就直接输给病人,而是需要储存、分离、检验等过程,合格的血液才会发给患者,其中包括各种物资和人力成本。
因此,《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
公民临床需要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主要是指血液从采集到提供临床用血的消耗成本费用,需要用血的人支付。
所以,血液是无价的,患者交付的输血费只是上述的成本费。
而且,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在临床输血后可以按规定享受用血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无偿献血 应知应会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