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1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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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灾害表现:
14
第三章灾害预防措施20
第一节、灾害预防原则20
一、灾害的危险类别:
20
第二节重大事故的防治22
1、灾情分析23
2、重点工作23
3、预防措施24
第四章重大事故的处理29
第一节灾害事故的处理29
一、瓦斯事故29
二、火灾事故的处理30
三、水灾事故的处理:
30
四、顶板事故的处理31
五、机电事故的处理32
第二节抢险救灾的原则和步骤32
一、抢救原则32
二、救灾步骤32
第三节避灾路线33
第四节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现、报告程序及注意事项33
一、事故发现:
33
二、事故报告34
三、注意事项34
第五节抢险救灾指挥及集合地点34
一、抢险救灾指挥机构34
二、指挥组成员的职责35
三、注意事项37
附录:
37
1、煤矿主要领导人员通讯录37
2、上级领导、主管部门、救护队、医疗机构通讯录。
会审会签
职务
签字
日期
编制人
技术负责人
业主
矿长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负责人
通风科长
安监科长
会审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前言
煤矿企业的生产作业是在地下进行,由于生产条件的限制和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因此生产作业环境相对比较艰苦和恶劣,同时受地质条件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存在着“水、火、瓦斯、顶板、煤尘”等诸多自然灾害的威胁,再加之由于生产操作人员的操作不当、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有限、自然条件的不可预见性等,很容易造成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而煤矿企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将会给生产操作人员带来重大的生命威胁和财产的重大损失。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人民政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坚持“安全为天、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隐患胜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为防止煤矿发生各类事故和事故发生后能够进行积极有效的进行救治和处理,本着“预防为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的规定,结合达州市渠县汇南煤矿的实际情况和2011年度的生产安排部署,特编制本《达州市渠县汇南煤矿2011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书》。
第二节煤矿概述
1、位置及交通
汇南煤矿属龙门峡矿区,位于达州市渠县会南乡境内,行政区划属渠县汇南乡(什么村几组)。
位于汇南乡(?
)°
方向,直距约?
Km。
矿区有矿山公路自南往北通过,矿山井口工业广场与之相连,至汇南乡2Km,至渠县约15Km,至达州市约80Km,交通较为方便。
汇南煤矿为整合主体矿井,整合后设计生产能力6万吨/年。
2、地形地貌、矿区气候及地震烈度
矿区地貌为中山地貌。
地势北西高南东低,一般海拔360-700m。
根据地震活动历史记载,矿区未发生过5级以上地震,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矿井斜井开拓,中央并列式(抽出式)通风,现正在技改期间。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吨/年,后退式走向长壁采煤法,放炮落煤,金属液压支柱(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矸石条带充填处理采空区。
第三节目标与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瓦斯为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抓好“一通三防”为主线,以质量标准化为基础,超前预见、标本兼治、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努力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二)奋斗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在2010年基础上减少受伤事故;
2、不发生通风瓦斯、煤尘事故;
3、不发生大面积冒顶事故;
4、不发生重大机电运输事故;
5、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6、不发生重大水灾(淹井)事故。
7、不发生其他各类重大恶性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为了加强矿井防灾治灾工作,矿成立防止重大灾害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
矿长名字
副组长:
副矿长名字
成员:
其它重要领导的名字
2、防止重大灾害事故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防灾治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布置、安排、检查,督促防灾治灾工作的落实,解决防灾治灾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力,严格把握日常生产与防灾治灾工作的关系,制定和实施防灾治灾工作的安全措施。
3、建立防止重大事故工作秩序
①每季度由防止重大灾害事故领导小组组长召开一次防止重大灾害事故专题会议,检查、布置、安排、考核阶段性工作的落实。
②每季度由防止重大灾害事故领导小组组长下达重点防灾治灾工作计划。
③每10天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
④建立健全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和预防制度。
⑤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和落实防治灾费用。
⑥建立健全奖罚制度。
第四节安全生产现状
(一)安全生产现状分析
1、有利条件
①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较为完善;
②现场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较之以前有了较大改善;
③安全生产管理秩序较为正常;
④管理人员和职工通过各级安全培训,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2、不利因素
①矿井范围内地质条件较复杂,小断层多,给采掘施工、计划布置、各项现场管理带来困难。
②由于井下小断层多,巷道施工维护困难,容易导致通风系统不畅通;
③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安全管理水平较低,现场不按“三大规程”操作、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的现象时有发生。
④渠江横贯矿区外围北部,平均流量为11.45m3/s。
区内地下水位均低于河水面,全矿煤层底板标高低于渠江。
须家河组第二、第三段各含水层透水性差,因此,地表水对矿床充水影响较小。
井下的涌水点有?
处,位于矿井K8二水平,矿井正常涌水量为?
m3/h,最大涌水量为?
m3/h。
(二)采掘生产
①矿井为技改矿井。
《开发利用方案》、《安全专篇》经相关部门批准,主体工程开工备案正在申请中。
②采煤工作面的支护改革处于探索阶段,目前使用金属支柱。
③掘进工作面采用锚杆支护;
④掘进工作面采用空气式凿岩机或风镐,人工爆破;
第五节矿井危险源的分级
根据本矿的具体特点,瓦斯与水、顶板是本矿井的主要危险源,火、煤尘是本矿井的次要危险源,电气、运输是本矿井的一般危险源。
所以,防止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要以防止瓦斯和透水事故为煤矿工作的首要着重点,同时切实抓好顶板、火、煤尘和其它各类安全事故的防治工作。
第二章矿井灾害情况
1、瓦斯:
我矿现阶段开采的各煤层均属于浅—中深部开采,距地表的埋藏深度较浅;
矿井瓦斯:
?
—?
年资料,我矿为低瓦斯矿,2010年经达州市矿山救护队测定,汇南煤矿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
m3/min,属低瓦斯矿井。
2、煤尘爆炸性:
年?
月经《四川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站》鉴定:
(K5、K4)煤尘有爆炸危险;
(K7、K11)煤尘无爆炸危险。
3、煤层自燃发火:
全矿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为不易自燃。
4、顶板:
(简单介绍您们矿区的煤层情况)
1.K8煤层
K8煤层赋存于须家河组第二段(T3xj2)近顶部,距须家河组第三段(T3xj3)底界最大7米,最小2米,平均5米,下距K7煤层底界7~11m,平均约10m。
煤层沿走向长2225m,沿倾向宽1640m。
K8煤层为复杂结构。
上分层厚0.20~0.56m,下分层厚0.14~0.30m;
夹一层夹矸。
厚0.06~0.18m,夹矸为粉砂质泥岩、炭质泥岩。
纯煤总厚0.30~0.58m,平均0.44m。
2.K7煤层
K7煤层赋存于须家河组第二段(T3xj2)上部,距须家河组第三段(T3xj3)底界最大18m,最小9m,平均15m,距K8煤层底界7~11m,平均10m。
下距K5煤层底界39~46m,平均约41m。
K7煤层为复杂结构。
上分层厚0.10~0.12m,中分层厚0.11~0.14m,下分层厚0.18~0.20m;
夹两层夹矸:
上夹矸层厚0.09~0.10m,下夹矸厚0.08~0.10m,夹矸为粉砂质泥岩、炭质泥岩。
纯煤总厚0.39~0.45m,平均厚0.42m。
3.K5煤层
K5煤层赋存于须家河组第二段(T3xj2)下部,上距须家河组第三段(T3xj3)底界最大57m,最小50m,平均54m,上距K7煤层底界39~46m,平均41m。
下距K4煤层底界19~23m,平均约21m。
K5煤层为复杂结构。
上分层厚0.10~0.23m,下分层厚0.15~0.27m;
夹一层夹矸:
夹矸层0.03~0.10m,夹矸为粉砂质泥岩、炭质泥岩。
纯煤总厚0.30~0.40m,平均厚0.35m。
4.K4煤层
K4煤层赋存于须家河组第二段(T3xj2)下部,上距K5煤层底界19~23m,平均21m。
下距须家河组第一段(T3xj1)顶界42~52m,平均约47m。
K4煤层为复杂结构。
上分层厚0.05~0.06m,中分层厚0.13~0.16m,下分层厚0.14~0.28m;
上夹矸厚0.04~0.05m,下夹矸厚0.08~0.13m,夹矸为粉砂质泥岩、炭质泥岩。
纯煤总厚0.32~0.42m,平均厚0.37m。
5、水文:
矿区的水文地质属于简单类型,根据《达州市渠县汇南煤矿地质勘探报告》及前期施工中实际调查资料,在煤矿井田范围内,附近没有大的溶洞积水,矿井井下来水为地表雨水透过断层裂隙及采空区积水的渗透补充,主要以淋滴水形式出现;
矿井的正常涌水量为?
m3/h。
①地表水:
本区降水充沛,为1400毫米/年,6~8月占63~67%,多为暴雨,11月至次年2月最小,占5%。
区内地势相对高差大,含水层出露处地势陡,大气降水在短期内汇集于河溪,并向下游排泄,故下渗补给量小,对煤层充水影响微弱。
②地下水:
矿山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矿山内K5、K4煤层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之下,中间有若干层粘土岩为隔水层。
矿井充水主要来源于砂岩孔隙裂隙水及老窑水。
①汇南煤矿属低瓦斯矿井,瓦斯涌出量相对高瓦斯矿井较小,瓦斯涌出的时间相应缓慢一些,采煤工作面及矿井总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通常为0.16~0.24%左右。
②但由于矿井的地质构造情况,使得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极易发生片帮或冒落垮塌事故,造成矿井通风断面严重不足甚至有可能全部堵塞;
③当矿井通风断面不够设计要求和通风需要或被片帮冒顶垮塌的煤矸堵塞后,采掘工作面涌出的瓦斯将会迅速发生聚积,从而使得采掘工作面中的瓦斯浓度大幅度上升,如果采掘工作面的回风风流仍旧不畅通的情况下,瓦斯继续积聚将可能达到瓦斯燃烧和爆炸的浓度范围(5%-16%是瓦斯爆炸的最大威力浓度)。
④瓦斯积聚达到瓦斯燃烧和爆炸的浓度范围后,如果在瓦斯超限区域内有电器失爆、机械摩擦、铁器撞击、放炮作业等产生火花和火源时,从而极易引燃、引爆瓦斯,发生瓦斯燃烧和爆炸事故。
①矿井现在部署的K7煤层(技改煤层),煤尘虽经省级有关部门鉴定无爆炸危险性,随着矿井采掘生产的进行,尤其是在采掘工作面放炮过后、装运煤矸时,都会产生大量的浮尘,因此在采掘工作面及回风巷,总回风大巷也会产生大量的浮尘和落尘。
②矿井现有通风系统和采掘工作面通风设计不合理,造成采掘工作面的风速过大,也会使得通过采掘工作面的风流带起大量的浮尘。
③煤矿安设防尘系统,但如果工作人员未定期对矿井的主要进回风巷道、人行道、运输巷道上下车场、主要装载点和转运点进行检查,并使用防尘洒水管对巷道、支架等进行清洗、冲刷,也会造成煤尘堆积。
④当矿井的井下巷道中煤尘堆积达到一定的浓度范围后,如果在该煤尘堆积区域内瓦斯超限,同时又有电器失爆、机械摩擦、铁器撞击、放炮作业等产生火花和火源时,从而引燃、引爆瓦斯后,堆积的煤尘在发生瓦斯爆炸之后的冲击波和高温影响下将会参与爆炸,形成煤尘爆炸事故。
⑤而如果煤矿井下有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在爆炸事故强大的冲击波作用下,事故地点四周的煤岩体将会继续被破坏掉,又将产生更多的煤尘,而新产生的煤尘将会重新参加煤尘爆炸,如此循环往复,致使煤尘爆炸事故将可能继续扩大。
⑥采掘工作面及回风巷产生的大量浮尘对井下操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造成重大的危害,如果作业人员没有采取更好的个体防护设施,很容易使作业人员患“煤肺病”和“矽肺病”等职业病。
①矿井开采的K7煤层检验鉴定为不自燃。
②矿井如果不加强对井下采空区及密闭等通风不良区域的管理,矿井井下仍然有可能发生火灾的可能。
③矿井如果不加强对非生产性火源及机电电器设备的管理,仍然有发生外因火灾的可能;
④井下发生火灾事故之后,将可能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是CO2、CO、),从而对井下的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带来巨大的威胁,甚至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⑤井下发生火灾事故之后,将可能严重影响矿井的通风系统,对矿井的正常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威胁。
⑥井下发生火灾事故之后,将可能烧毁或烧坏矿井的生产、通风、机电设备和其他安全设施。
①根据《达州市渠县汇南煤矿的地质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及前期施工中的实际情况,矿井的正常涌水量为6.7m3/h,最大涌水量为15m3/h。
②渠江横贯矿区外围北部,平均流量为11.45m3/s。
渠江流水对K5、K4煤层可能有充水影响,存在安全隐患,矿山必须留足防水安全矿柱。
③在煤矿的井田范围内,附近没有大的溶洞积水,矿井井下主要来水为地表雨水透过断层裂隙及采空区积水的渗透补充;
④矿井一旦发生水灾(透水)事故,如若矿井的排水设备运转不正常,将可能发生淹没标高较低的采掘工作面,对井下的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甚至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⑤矿井一旦发生水灾(透水)事故,如若矿井的排水设备运转不正常,将可能发生淹没设备的事故,对矿井的正常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威胁。
⑥因此在矿井的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注意和预防采空区积水对矿井安全生产的威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①顶板冒顶事故:
⑴矿井范围内煤层的顶板大部地段为薄层状含炭质的页岩及粉砂岩,通常其厚度为0.2-0.5m“伪顶”,当其开采临空后,短时间内极易垮塌。
⑵少量地带可见菱铁矿结核及砂砾岩,煤层的上覆岩石直接为长石石英砂岩。
该段地带煤层与顶板的粘结力较弱,易发生冒顶事故。
⑶矿井的回采和掘进工作面在过断层、地质构造、顶板破碎带时,没有制定专门的技术安全措施对该地段进行加强和加密支护,因此在该地段容易发生顶板冒顶事故。
⑷回采工作面一次放炮落煤的长度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如果采煤工作面每次放炮前后没有仔细检查工作面的支护是否完好、可靠,就开始放炮,很容易发生冒顶事故。
⑸矿井的采煤和掘进工作面在正常作业时,在放炮的过程中,由于施工作业人员的技术原因和操作水平及责任心的缘故,如炮眼方位角度不当、炮眼装药量过多、没有使用粘土炮泥或炮泥长度不足、作业地点支护不好、放炮后打倒支护材料没有及时掺护好,都容易发生冒顶事故。
⑹矿井的采矿作业为地下进行开采,所有的进回风巷道和运输巷道受采动压力和采动应力的影响较大,如果采用矿井的巷道采用裸巷形式而不进行支护时,容易发生顶板冒顶事故。
⑺采煤工作面的上下安全出口处,掘进工作面的岔口和变断面处,由于顶板暴露面积较大,若支护不好或是没有进行加强支护,容易发生冒顶事故。
⑻每次上班前及放炮后进入工作面没有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对发现的帮顶的危岩、活矸没有及时处理掉,容易发生顶板冒顶事故。
②提升运输事故:
1)提升事故:
⑴矿井的各类斜坡提升“一坡三挡”齐全完好,但有时职工没有正常正确使用,容易发生提升跑车事故。
⑵矿井的斜坡提升的矿车和插销没有采用具备合格的不能自行脱落联接装置(插销带自锁),同时也没有坚持使用保险副绳,容易发生跑车事故。
⑶矿井的斜坡提升绞车司机、信号把钩工的人为操作失误而发生事故。
⑷矿井的斜坡提升运输设备的维护修理不及时,提升绞车及安全配套设施不完好可靠。
⑸职工有时走提升斜井没有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容易发生提升事故。
⑹矿井的斜坡提升绞车钢绳没有落实专人检查,发现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有断丝现象的钢绳没有及时更换;
没有对钢绳每周打一次油进行保养,容易发生钢绳断绳跑车事故。
2)运输事故:
⑴矿车、材料车、平板车在运输大型或“三超”物品时没有采取措施防止下落物体砸伤人员。
⑵矿车在井下运行的过程中,由于没有进行检修保养,容易出现轮轴折断、轴承散架等原因引起的运输事故。
⑶巷道人行道、安全间隙宽度没有按设计尺寸进行施工,巷道帮侧的平整度较差,人员行走和躲避的安全间隙不够,容易发生车辆伤人事故。
⑷人力推车运输时容易发生:
⒈在进行人力推车时,推车人没有时刻注意前方,一人一次推多个矿车,容易发生车辆挤碰伤人事故。
⒉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岔道、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没有发出警示信号,容易发生车辆挤碰伤人事故。
⒊推车时没有匀速推车前进,而是放飞车,或者蹬坐车滑行,容易发生车辆下道伤人事故。
⒋前方运行车辆因故停下时,没有立即向后方车辆发出警示信号通知后方运行车辆及时停车,容易发生车辆挤碰伤人事故。
⒌同方向推车时,前后方运行车辆两车之间的运行间距没有遵守下列规定:
容易发生车辆挤碰伤人事故。
在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
坡度大于5‰不得小于30m。
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③电气事故:
⑴全矿井突然停电:
矿井的?
kv双回路电源供电,其中一趟回路因故停电后,另一趟回路能正常启动进行供电,并备有柴油发电机组能满足井下供风、抽水需要,所以我矿不存在停电停风事故。
⑵电火花事故:
㈠矿井井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中的开关开合、电机电刷滑环的摩擦要产生电火花。
㈡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如短路、接地、导电连接松脱,机械碰撞,感应放电等要产生电弧或电火花。
对以上产生的电火花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容易发生事故。
⑶电气着火事故:
㈠电缆着火:
A:
矿井使用的低压电缆有老化现像;
B:
电缆的连接、悬挂不正规和正确(未按照电压等级由低压到高压从上往下进行排列),出现“羊尾巴,明接头,鸡瓜子”等。
或电缆被压埋在煤岩堆中,电缆本身发热长期得不到释放,易使电缆发热着火。
C:
矿井使用电缆的选型不合理,电缆的截面积与所负带的电器设备功率不匹配,造成电缆长时期超负荷运行,易使电缆发热着火。
D:
井下未坚持使用好“过负荷、短路、漏电”等保护装置。
㈡照明着火:
井下应当采用防爆荧光灯进行照明的场所,没有采用防爆荧光灯进行照明,而是采用普通白炽灯进行照明,容易发生照明着火。
矿井井下照明未按照规定采用照明综合保护装置。
⑷触电事故:
㈠井下供电系统没有按照规定加设“接地保护,过流保护和漏电保护”三大保护,或有上述“三大保护”而没有正常和正确使用,操作人员或其他人员触及绝缘损坏而漏电的导线或触及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后,容易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㈡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和操作程序进行操作,误操作(停错电,送错电)后,容易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㈢操作人员在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之前,没有按照规定和操作程序首先切断电源,并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
而是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等,易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㈣操作人员或其他人员触及未放电的高压电缆等,易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④放炮等其他事故:
⑴井下采、掘工作面进行放炮作业时,未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站设警戒岗哨位置进行布岗,造成漏岗,因而造成其他人员误入放炮危险区域发生放炮伤人事故。
⑵站岗人员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站岗或岗哨人员不认真负责而形成脱岗,造成其他人员误入放炮危险区域发生放炮伤人事故。
⑶井下采、掘工作面进行放炮作业时,有未爆的瞎炮、残爆或者有拒爆现象进行处理时,或正常放炮没有完全结束时,站岗人员擅自撤岗或离岗,造成其他人员误入放炮危险区域发生放炮伤人事故。
⑷井下采、掘工作面进行放炮作业时,未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放炮安全距离进行放炮,采用短距离放炮,从而造成放炮伤人事故。
第三章灾害预防措施
第一节、灾害预防原则
达州市渠县汇南煤矿虽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属低瓦斯矿井,但遵照“安全为天,瓦斯为先”的瓦斯管理原则,必须按照高瓦斯矿井的管理原则和方法对我矿进行瓦斯管理;
加之汇南煤矿在进行生产的各采掘工作面的顶板比较破碎,容易发生顶板事故。
所以在汇南煤矿在2011年的生产工作中必须加强对瓦斯的监测监控和检查处理、同时重点加强对顶板管理。
因此在我矿应当以防止发生瓦斯事故〔瓦斯(煤尘)燃烧、爆炸事故〕、水灾以及采掘工作面和其他地点发生冒顶事故为日常安全工作的重点和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以防止煤矿井下发生火灾、煤尘事故为安全工作的次重点,以减少和防止其他事故(电气、提升运输)的发生为日常安全工作的要点。
1、加强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
①定期召开安全与安全培训教育会,对煤矿的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基本知识培训;
我矿每月召开三次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加的职工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大会,每旬组织一次班组长及特种作业人员会,各生产班组召开每周一次班组职工会,同时坚持每日的班前会。
②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对安全工作:
“隐患胜于明火、防范重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以及胡锦涛总书记“以人为本,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
认真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工人学习以下内容:
㈠煤矿瓦斯的基本常识和安全处理知识,学习煤矿顶板管理的基本要点和重点防护与处理;
㈡对煤矿水灾、火灾的预防知识,
㈢井下作业人员遇到各类事故后的基本自救与互救常识。
㈣同时分析认真讲解其煤矿发生的各种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讲述事故发生后的后果。
在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思想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③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领导,煤矿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业主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和总工程师分别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组员。
④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现场办公会,讨论、分析、检查、总结、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解决的意见与防范措施。
2、切实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坚持煤矿每旬对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采区(连队)每日对本采区巡回安全检查,班组每班对生产作业地点进行自我检查的制度。
对矿、采区、班组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制定有效的技术安全措施,指定专人,限期予以解决和处理,并派出相应人员追踪检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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