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背景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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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规划”以鸟瞰全局的气势,将地理空间布局与产业带相结合,对未来10年广东珠三角地区的产业架构、发展重点、发展方向进行了大开大阖的梳理与部署,在论及珠江东岸知识密集型产业带、广州和深圳两个龙头城市、旅游会展等方面,均涉及了“文化创意”。
《规划纲要》具体提出了:
以广州、深圳、佛山为中心,辐射带动东莞、珠海、中山,打造珠三角工业设计圈;
以广州、中山为龙头,打造珠三角动漫游戏游艺产业集群;
加快建设广州、深圳两大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形成“一圈两基地”的总体布局;
深化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合作,以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新区等为载体,共同打造“亚洲创意中心”品牌。
广州以中新知识城、科学城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产业(示范)基地等为载体,加快文化创意产业要素的高端聚集,进一步拓展产业空间,创建广东文化创意产业圈核心区。
深圳继续深化对“设计之都”的品牌开发建设,加强深港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加快推进与香港共同建设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重点建设深港“创意圈”。
佛山加快产业向高端转型,重点建设广东工业设计城、国家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顺德)基地、佛山创意产业园和石湾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重大产业基地。
东莞重点建设创意产业中心园区、松山湖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和虎门时尚创意基地。
中山重点建设小榄文化产业基地和国家级工业设计试验基地。
在“重大项目和基地布局”中,具体列出了广东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广东动漫游戏游艺产业集群番禺基地和中山基地、广州创意产业基地、广州国家级工业设计产业(示范)基地、广州T.I.T创意产业园、深圳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珠海南方文化产业园、中国南海(国际)工业设计基地、广东工业设计城、国家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顺德)基地、佛山创意产业园、石湾陶瓷文化创意产业园、粤港澳横琴工业设计谷、东莞松山湖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广东(惠州)文化创意产业园。
《珠江三角洲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是目前为止广东省政府针对其未来产业、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最详细的纲领性规划,这一规划的出台,在整体上为今后10年广东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总方向。
紧接着2010年9月出台的《广东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0~2015年)》[2](以下简称《规划》)重申了“构建六大主体产业,重点发展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外包服务、总部经济和商务会展、文化创意以及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推进服务业百强项目建设,打造四大产业基地,形成八大类型共六十个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针对文化创意产业,《规划》特别强调了“做大做强以创意内容为核心的文化服务业,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传媒出版、工业设计、动漫游戏、影视制作、音乐创作、广告设计、数字印刷等产业基地以及文化会展和产权交易平台,形成四个以上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
《规划》还提出了建设“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圈”的新概念,即依托珠江两岸良好的创意产业发展基础,创新广府文化、潮汕文化、客家文化,重点做大做强数字内容、工业设计、文化传媒、动漫游戏、音乐创作、创意产品研发等高端和新兴文化业态;
培育一批全国领先、竞争力强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和创意产业园区;
加快建设广东工业设计城、粤港澳横琴工业设计谷、羊城创意产业园、珠影文化创意产业园、南方报业传媒产业集团、南方影视传媒集团影视创作基地、广东数字出版中心、广东广告创意基地、广东原创音乐基地、广州动漫创作基地、佛山创意产业园、深圳市设计之都等创意产业园;
支持广州打造“创意之城”,深圳建设“设计之都”,推动珠海、佛山、中山、江门、东莞、惠州、肇庆等市重点建设一批文化创意、工业设计、影视制作、游戏游艺、工艺美术、音像电子和演艺娱乐等产业园区;
打造一批优势文化创意产业链和创意人才合作平台;
培育若干个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到2015年,建立起全国领先的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圈、中国南方文化创意中心,成为在全国乃至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文化创意区之一。
另一个与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重要文件是2011年1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3](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文化体制改革将以“幸福”为主题,加快转型升级,建设文化强省。
具体而言就是,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和布局,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平面传媒、广播影视、出版版权、演艺娱乐、网络文化服务、文化旅游、文化会展等八大产业门类。
“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是将“贴牌大省”变成“品牌大省”、将“广东制造”变成“广东创造”,建设创新型广东。
除了建设高水平生态旅游集聚区和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外,在有关文化创意产业方面,“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目标是: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保持巩固文化产业在全国的领先优势,具体列出以下三方面的政策规划。
1.壮大文化产业
做大做强以创意为特征的文化服务业,重点发展文化创意、平面传媒、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动漫、游戏游艺、演艺娱乐、文化会展等产业。
培育新一代网络游戏、数字内容、新型媒体终端等高增长性产业,建设国家(深圳、汕头)及省级动漫产业基地、东莞松山湖创意产业园等文化创意园区,打造岭南文化创意产业圈。
以科技创新推动文化业态和生产、传播方式的创新,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商业融合,拓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
加快文化产业重大项目建设。
到2015年,广东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5%,成为中国重要的文化内容生产与创新基地。
2.完善文化市场体系
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有效发挥龙头企业和品牌的带动作用,大力开拓文化市场,增强文化消费活力。
拓展新兴媒体市场,促进消费升级。
积极面向广大农村地区,提供多层次文化产品和服务。
加强文化要素市场建设,建立文化产权交易平台和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促进产权、资本、人才、信息的流动。
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进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培育壮大一批重点民营文化企业,激发文化发展活力。
进一步完善文化产品、服务和要素市场,健全文化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创新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方式。
建立完善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协调机制,提升对外文化交流水平。
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提高文化产业“走出去”水平。
(二)专项政策——从“文化大省”到“文化强省”
在专门针对广东省文化建设的政策方面,最值得关注的是从建设“文化大省”(2003)[4]到提出建设“文化强省”的跨越。
2009年7月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未来5~10年广东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目标和重大举措,继而在提出建设文化大省后首次提出建设文化强省。
《关于加快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提升广东省文化软实力的宏观性、战略性角度着眼,提出了广东文化发展的新目标和新定位。
具体来讲,就是争取用5~10年的时间,在全社会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体系,构建先进的现代文化传播体系,以世界眼光打造具有岭南风格和广东气派、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实践特征的当代广东先进文化。
建设文化强省,使广东成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文化中心、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排头兵、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主力省以及带领中国文化“走出去”的生力军。
《实施意见》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从实践性、可操作性的角度,提出加快提升广东省文化软实力的主要举措,即全面实施提高公民素质工程、文化精品工程、文化改革创新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文化产业提升工程、文化“走出去”工程、高端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等七大工程。
在提升文化产业方面提出建设珠江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圈、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试验园区和珠江三角洲文化会展产业带等;
在高端文化人才建设方面提出建立一批产学研一体化的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基地、每年面向国内外引进若干名社科理论和文学艺术名家大师、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领军人才等;
在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提出设立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全省文化产业统计制度等。
2010年7月召开的广东省委十届七次全会上,专题讨论了文化建设问题,在广东历史上尚属首次,由此可见,广东省在面临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文化软实力的历史关键时刻,不失时机,高度重视文化创意产业。
与此同时,广东省出台了《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5](以下简称《文化强省规划》);
2011年6月广东省文化厅针对其中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精神,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6],这是近年来有关广东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最重要的专项文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1.发展目标与布局
以广州、深圳市为核心,以珠三角地区其他7个地级市为支点,以若干文化产业集群、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和重大项目为支撑,构建珠三角地区文化创意产业带,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科技水平先进、集聚效应显著、经济效益高、国际竞争力强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把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拉动全省、辐射全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重点支持广州、深圳市发展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出版、影视制作等高端和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建设“设计之都”、“创意之城”。
发挥珠三角地区其他城市在文化旅游、工艺美术、游戏游艺等领域的特色和优势,整合资源,实现错位发展。
支持珠海市发展软件设计、文化旅游和数字内容产业,建设文化创意产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
支持东莞市发展创意设计、文化会展业,搭建文化创意产业与制造业的对接平台,提升文化产品制造业发展水平;
支持中山市发展游戏游艺、粤台文化交流,建设一镇一品的镇级文化产业集群;
支持江门市建设华侨文化旅游区、印刷创意和古典红木家具产业基地;
支持惠州市建设广东(惠州)港澳台影视拍摄基地;
支持佛山、肇庆市结合本地历史、人文、自然资源、产业优势,发展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工业设计等特色文化产业;
加强粤港澳台合作,打造“珠江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圈”。
到2020年,珠三角地区文化创意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区域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成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民经济的带动性产业,成为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2.发展战略
(1)产业集聚战略。
构建一批主业突出、功能互补、集聚效应明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完善园区(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产业园区(基地)为主要载体,促进产业联合、孵化和相互推动。
(2)科技创新战略。
积极运用“文化+科技”的发展模式,推动现代科技在文化创意产业中的运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创意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助推“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
(3)品牌特色战略。
形成一批实力强大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军企业,发挥其引导示范和资源整合作用,带动行业整体发展,培育一批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园区和品牌展会活动。
根据不同城市资源条件和优势特色,坚持差别化定位、特色化发展、合理化布局,明确各市发展的重点行业和项目。
(4)“走出去”战略。
支持文化单位在国外兴办文化实体,建立文化产品营销网点。
扶持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单位参加境外艺术节、动漫展、影视展、演艺展、游艺游戏设备展览等国际大型展会和文化活动。
扶持广播影视作品、出版物、动漫游戏等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在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的合作,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文化创意产业城市群,把珠三角地区打造成为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的重要窗口。
(5)人才培养战略。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和引进工程,加快培养各类文化创意人才,积极引进急需的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着力培养文化创意产业研究开发和经营管理的带头人和团队,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队伍,构筑珠三角地区创意人才高地。
加强与海外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境外创意设计培训机构。
发挥广东高校的作用,增加文化创意产业人力资本投资,建立健全培养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成长的激励和评价机制。
3.发展重点领域
(1)出版发行业。
优先发展内容出版产业,以传统出版形式为基础,建设一批具有战略性和带动性的重大出版项目。
优先发展数字出版等新兴出版产业,积极发展互联网出版、手机出版等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数字化传输为主要特征的出版新业态。
立足创新技术和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全省的各类出版资源并形成品牌效应。
支持有条件的出版企业股改上市,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出版集团和报业传媒集团。
做大做强印刷复制业,支持珠三角地区国际印刷基地、深圳国家标准化印刷示范基地建设,建成4~6个国家级印刷复制生产基地或产业集群,打造若干个上规模、上档次、有知名度、年产值30亿元以上的企业及品牌。
鼓励印刷复制企业实施数字印刷和印刷数字化工程,推动印刷复制产业从单纯加工服务型向现代服务型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以跨地区连锁经营、信息化管理和现代物流为特征的大型现代出版流通组织。
整合发行渠道,重点培育一批主业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新闻出版物流企业和企业集团。
(2)广播影视业。
全面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网络化,建设集播出、传输和覆盖于一体的全功能广播电视综合网络;
积极推进各级电台、电视台数字化网络化;
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化改造;
加快推进新一代广播电视网、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城市数字影院、影视动画等重大项目建设;
大力推进视听新媒体发展,推广网络广播电视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构建视听新媒体产业,使视听新媒体成为广播电视服务与消费的重要渠道;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发展网络广播电视和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
支持珠江电影集团打造完整的电影产业链,成为华南地区最具竞争力的电影产业基地和电影人才集聚中心。
(3)动漫业。
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品牌相结合,创意内容与数字科技相结合,鼓励原创动漫产品的创作和研发,提高动漫产品在全国的影响力。
以广州、深圳市的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为载体,构建完善的产业孵化、展示交流、技术支撑等公共服务平台,吸引动漫创意、研发制作、衍生品开发与服务等各类相关企业,培育和完善动漫产业链,集聚人才、资本、技术等关键要素,形成各具特色和专业性的集聚发展态势,逐步建立和完善包括生产创作、市场运营、传播流通、销售等主要环节的产业体系,打造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动漫产业集聚中心。
重点建设广东动漫(玩具)创意产业集群、广东动漫城,使其发展成为集动漫原创、生产、衍生品开发、教育培训、粤港澳文化合作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
在坚持企业集群发展的基础上,培育一批实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本地中小型动漫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大型知名动漫企业,通过重点扶持,打造一批有规模、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品牌产品。
(4)游戏娱乐业。
发挥珠三角地区在游戏游艺设备制造和生产方面的优势,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游戏技术、电子游戏软硬件设备等产品的开发,开拓手机游戏、家用视频游戏和网络游戏的市场,提高游戏产品的文化内涵。
组织实施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重点建设广东动漫游艺游戏产业集群、广州国家网络游戏动漫产业发展基地。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网络游戏产业,积极引进产业扶持基金或风险基金参与运作。
培育若干知名的游戏游艺连锁品牌,提高珠三角地区游戏娱乐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到2020年,实现省内企业自主研发制造的游艺游戏设备占全国总量的70%,出口产品占全国出口市场的75%。
(5)演艺业。
建造一批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服务优质、管理先进的剧院群,重点打造一批设施先进的现代演出场馆。
建立演出院线制,扩大和延伸品牌剧场的影响力。
在院线制的基础上,打破地域和隶属关系的限制,推进剧场、剧团和中介机构的联盟,实现行业重组。
繁荣舞台艺术创作,打造一批适合不同层次消费群体的优秀文艺剧目。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办演出经纪机构,组建演出团体,设立演出场所;
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演出经营实体和演出经营品牌,拓展海外市场,支持优秀文艺剧目“走出去”。
发展壮大珠三角地区演出经纪人队伍,推广制作人制度。
推动演艺设备制造业的发展,建立广东演艺设备产业集群。
(6)文化会展业。
发展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文化会展,打造世界一流的文化会展品牌,培育、扶持一批文化会展业龙头企业,把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我国最有影响力的文化会展核心区域,为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搭建一批高起点、高规格的展示、交易和信息平台。
重点打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东莞)国际动漫版权保护与贸易博览会、中国(中山)国际动漫游戏游艺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漫画节、广东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广州国际纪录片大会、广州国际艺术博览会、中国(广东)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等会展活动。
(7)文化旅游业。
加强对珠三角地区的世界文化遗产、水下文化遗产、国家和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名镇(村)、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发掘旅游文化内涵,完善旅游设施,大力开发旅游特色商品。
将岭南文化与旅游休闲相结合,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和国际化文化主题公园旅游品牌,推出以粤菜、潮州菜、客家菜为代表的美食文化之旅,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为依托的名城、名镇、名村之旅,以广州、深圳、佛山为代表的商旅文化之旅,以佛山武术影视为代表的影视文化之旅。
建设以开平碉楼为依托的华侨文化旅游区及广东香云纱文化产业园区、肇庆端砚文化产业基地等,培育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旅游功能,建设若干个在全国有影响、知名度高的文化旅游项目。
(8)创意设计业。
大力发展工业设计、软件设计、广告设计、建筑设计、平面设计等创意设计产业,不断壮大产业规模。
加强政府、企业、科研院所互动,有效整合和引进各类设计资源,鼓励发展高等级研发机构和专业化的创意设计公司,以行业设计中心、各类研发机构为主要载体,提高创意设计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通过设计创新促进新产品开发,将珠三角地区建设成为区域创意设计中心。
制定并落实促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的配套措施,完善为设计业服务的支持机构,发展各类设计中介服务。
重点建设粤港澳文化创意产业园、粤台(中山)文化产业园、广州北岸文化码头、羊城创意产业园、深圳设计之都创意产业园、华侨城LOFT创意园、松山湖创意产业园、佛山创意产业园、广东工业设计城、中凯文化商务港、瀚天科技城数字内容产业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促进一批有影响力的设计企业和机构聚集,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设计大师。
鼓励设计创意企业、机构和个人参与国际展览、学术交流和项目合作。
支持具有民族传统的文化创意产品扩大国际推广。
(9)工艺美术业。
整合全省工艺美术资源,重点建设1~2个规模大、品位高、品种多、配套齐的工艺美术品创作与交易中心。
大力推动工艺美术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加强行业认证监管,规范艺术品交易行为,培育艺术品展示、艺术品拍卖、艺术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加快推进工艺美术品的商品化经营和产业化生产。
抢救并传承传统工艺美术技艺,加强对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等高端人才的保护和各种传统技艺继承人的培养。
大力发展工艺美术教育,依托各类院校进行多类型多层次的工艺美术教育,加强艺术品经纪、艺术品市场管理人才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10)新兴业态。
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升级,支持主要媒体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广播电视、手机网站、手机报刊,开发移动文化信息服务、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服务。
4.工作保障机制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落实国家对文化产业发展的现行税收优惠等政策,研究制定支持珠三角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经济政策。
落实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的信贷支持政策,创新贷款融资方式、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范围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
畅通政府资金引导、银行贷款筹资、民间资本投资、上市融资等多元化投资渠道。
推进广东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等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平台和其他文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
珠三角地区各市要运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符合国家和省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产业重大项目、产业创意产品和服务加大扶持力度。
根据《广东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未来5年内,广东财政将投入250亿元人民币,用于支持文化强省建设。
为解决文化创意产业融投资难的问题,2010年广东省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三家银行签订了“文化与金融战略合作协议”,为省内文化企业提供了210亿元的信贷额度。
(2)鼓励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促进对外文化艺术交流。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和企业集团依法开展境外投资活动和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重点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出口企业和产业基地,支持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
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增加对出口产品和服务的研发投入。
落实文化产品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进行文化产品及服务出口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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