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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在《菊花与刀》的第一章,作者论述了民间文化研究的方法,提出了一些很值得注意的意见。
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比较民间文化的方法。
民俗学需要作比较研究,以图发现民俗现象背后的意义。
第二讲民俗的本体特征
(一)关于民俗的种种定义:
西方的《民俗•神话与传说的标准辞典》就什么是民俗写出了二十一条简明的定义,即反映了纷陈的局面。
综合起来大致可分为七类,将民俗这些概念词义综合对照,我们发现可以归纳为三类,第一,就是认为民俗代表文化传统,尤其是限定在某些范围内的文化传统。
这是民俗学开创者、英国考古学家汤姆斯(Thoms)率先提出,后人相应延袭的观念(民俗学一词源于汤姆斯发表在1846年8月《文学俱乐部》上署名为安布罗斯·
默特尔的一封信)。
第二,认为民俗应当限于俗民文学的范围内。
美国的一部分人类学家,苏联和中国的一些民间文学工作者都持有这样的观点。
第三,民俗被视为与较高阶层的文化对照下的俗民的全部文化。
这实际上是汤姆斯民俗内涵功能扩大的新表述,在欧洲学界颇有市场。
概括之,第三类是第一类的扩充。
第二类侧重文艺。
但是,这儿的俗民文学(艺),或称民间文学(艺),不是单个作家、艺术家主观情感宣泄的产物,它们是俗民——民众集体智慧,想象的结晶。
它们的价值,也决不仅仅是文艺的,它们在人类社会展示的最大功能,则是一种程式化的文化传统,在广义的范围内,也是第三类的。
这三类一而统之,实际是一种民众中传承的文化传统。
其核心就是传统。
(二)模式化的惯习
民俗是不成文(法)的惯习,并不是说它形态的杂乱无章,毫无秩序。
相反,它作为一种惯习,自身的展示总是模式化的。
这里的模式化指的是重复出现的有规律可寻的习俗规则。
“幌子”民俗:
因行业、品种、季节等的不同,而有相异的动作、样式。
即使是同一行当,同为饮食店,供应面食的小吃店与供应酒席的大店,决不会相混淆。
(三)特定群体的惯习
1.特定群体的范围
民俗在民众中流行,并不是和一切民众有缘。
民俗大多只与一定的民众群体相适应,一定的民众群体总是流行自己特色的民俗惯习,或行为模式。
这种民众群体,大一点,便是民族,小一些,即是区域民众。
民俗在流行中带有鲜明的民族性与区域性的特色。
同一件事情,或同一层意思,不同民族群体的民俗反应和表现是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
即使是同一民族,不同区域人群的民俗形式也会有差异的。
社会中的人们按充任角色的不同,而分成不同的群体。
民族的居住环境的区域划分,是比较大的群体分类。
宗族、帮会、行会、部队等集团,也是常见的人群组合。
“家有家法,帮有帮规”,任何群体都有自己的习俗惯习。
所谓民俗是民众中通行的惯习,也仅是相对而言。
通常,民俗只是民众一定群体内流行的惯习。
大至超越民族界限,生活在共同文化圈中的人群,如春节习俗,中华民族周围的一些国度和民族也在奉行。
小至少数人的群体、家族、帮会,内部尊奉的家风、家教、清规戒律等等。
2.群体的界定
在初创期的民俗学家眼中,民众专指没有文明教养的乡民、陋民。
民俗学国际通用术语Folklore,它本是Folk与lore合成的。
Lore为知识,研究之义,Folk意为没有文化,土里土气的乡下民众。
这一限定把民俗局限于民众群体的某一个阶层,也就意味着其他层次的民众群体与民俗是无缘的,民俗成了仅仅是无学问阶层民众中的惯习。
阿伦·
邓迪斯进一步认为:
“可以超出开创者所理解的民俗的含义。
‘民众’,这个用语可以指任何民众的某一集体。
”
第三讲中国民俗类型
(一)物质生活民俗:
物质生活民俗,包括饮食、服饰、居住、建筑及器用等方面的民俗。
这是中国民俗范畴中一个庞杂而又重要的新领域。
国外传统的民俗学分类中,曾取消它们“入俗”的资格,或根本视而不见。
如英国早期的哥麦(l.Comme)和班尼(C.S.Burne)等民俗学家,在所著的民俗学专著中都没有物质民俗的地位。
一再强调“所注意的不是犁的形状,而是用犁耕田的仪式,不是渔具的制造,而是渔夫捞鱼时所遵守的禁忌,不是桥梁屋宇的建筑术,而是建筑时所行的祭献等事。
”(出自《民俗学概论》)
物质生活民俗是指人们在为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实践活动中,长期俘获物质为自己服务形成的各类看得见、摸得着的生产工具、衣冠服饰、饮料食品、居住交通、器用杂物、民间工艺等物品;
它为一地所固有,一般就地取材经众人共同长期使用而逐渐定型,并在今后的实践中为人们所习惯应用而很少发生改变。
(二)中西饮食习俗比较
1.两种不同的饮食观念
谁也不会否认,西方是一种理性饮食观念,不论食物的色、香、味、形如何,而营养一定要得到保证,讲究一天要摄取多少热量、维生素、蛋白质等等。
即便口味千篇一律,甚至比起中国的美味佳肴来,简单单调得如同嚼蜡,但理智告诉他:
一定要吃下去,因为有营养。
说得不好听,就像给机器加油一样。
中国则是一种美性饮食观念。
人们在品尝菜肴时,往往会说这盘菜“好吃”,那道菜“不好吃”;
然而若要进一步问一下什么叫“好吃”,为什么“好吃”,“好吃”在哪里,恐怕就不容易说清楚了。
这说明,中国人对饮食追求的是一种难以言传的“意境”,即使用人们通常所说的“色、香、味、形、器”来把这种“境界”具体化,恐怕仍然是很难涵盖得了的。
中国饮食之所以有其独特的魅力,关键就在于它的味,而美味的产生,在于调和,要使食物的本味,加热以后的熟味,加上配料和辅料的味,以及调料的调和之味,交织融合协调在一起,使之互相补充,互助渗透,水乳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中国饮食的美性追求显然压倒了理性,这种饮食观与中国传统的哲学思想也是吻合的。
作为东方哲学代表的中国哲学,其显著特点是宏观、直观、模糊及不可捉摸。
中国菜最终是要调和出一种美好的滋味。
2.中西饮食对象及方式的差异
凡饮食都离不开菜。
在中国“菜”为形声字,与植物有关。
《国语•楚语》:
“庶人食菜,祀以鱼”,是说平民一般以菜食为主,鱼肉只有在祭祀时才能吃到。
菜食在平常的饮食结构中占主导地位。
中国人的以植物为主菜,与佛教徒的鼓吹有着干缕万丝的联系。
西方人好像没有这么好的习惯,他们秉承着游牧民族、航海民族的文化血统,以渔猎、养殖为主。
以采集、种植为辅,荤食较多,吃、穿、用都取之于动物,连西药也是从动物身上摄取提炼而成的。
有人根据中西方饮食对象的明显差异这一特点,把中国人称为植物性格,西方人称为动物性格。
中西方的饮食方式有很大不同,这种差异对民族性格也有影响。
在中国,任何一个宴席,不管是什么目的,都只会有一种形式,就是大家团团围坐,共享一席。
筵席要用圆桌,这就从形式上造成了—-种团结、礼貌、共趣的气氛。
与中国饮食方式的差异更为明显的是西方流行的自动餐。
此法是将所有食物一一陈列出来,大家各取所需,不必固定在位子上吃,走动自由,这样做,吃是一个目的,但主要还是为了社交的需要,这种方式便于个人之间的情感交流,不必将所有的话摆在桌面上,也表现了西方人对个性、对自我的尊重。
3.中西饮食归属及性质的差异
饮食观念的不同,使西方饮食倾向科学、理性,中国饮食倾向于艺术、感性。
在饮食不发达的时代,这两倾向都只有一个目的一—度命充饥。
而到了饮食文化充分发展之后,这种不同的倾向就表现在目的上了:
前者发展为在营养学上的考虑,后者则表现为对味道的讲究。
在中国,饮食早已超越了维持生存的作用,它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获得肉体的存在,而且是为了满足人的精神对于快感的需求。
它是人们积极地充实人生的表现,和美术、音乐、文学等等有着同等的提高人生境界的意义。
西方饮食倾向于科学性,这种倾向使其日趋机械、规范,西方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更助长了他们在饮食方面固有的理性分析倾向。
再说原料。
西方人认为菜肴是充饥的,所以专吃大块肉、整块鸡等“硬菜”。
而中国的菜肴是“吃味”的,所以中国烹调在用料上也显出极大的随意性,许多西方人视为弃物的东西,在中国都是极好的原料。
再如技巧,一个优秀的厨师,固然要能做复杂的大菜,但就是面对简单的原料和佐料也往往能信手制出可口的美味,这是技巧的随意性。
表面上看,菜谱似乎是科学的,西方人总是拿着菜谱去买菜,制作菜肴,但相比起来,就显得机械了,在复杂的具体情况面前往往是无能为力的。
中国饮食的艺术属性还表现在对饮食文化综合美的追求上。
中国饮食的艺术属性及西方饮食的科学属性表现在烹饪加工方面,便有技艺型和技术型之差。
中西方饮食性质的差异,与它们各自的生活方式及生活节奏是吻合的。
(三)中国区域菜系
由于各地自然条件不同,各地人民对饮自滋味的要求就不一样。
如黄河流域的人民就普遍喜爱腌制食品,口味较重,它以齐鲁饮食文化为代表。
古籍中记载齐鲁地区人民的经常性菜肴有:
醢、菹菜、酱等,这都是用盐腌制的食物。
从历史文献的记载来看,中国饮食调制的地方风味差异,其形成的时间可以追溯到先秦时代。
而长江流域人民的饮食口味就与黄河流域大相径庭,它以荆楚饮食文化为代表,楚人饮食大体是遵循“大苦咸酸、辛甘行些”(《楚辞·
招魂》)来调和五味的。
《礼记•内则》比较详细地介绍了西周时代天子食用八样美味菜肴(号称“八珍”)的烹饪方法,这是目前所能见到的中国北方菜的最早食谱。
其用料多为陆产,属黄河流域地方风味;
而《吕览•本味》、《楚辞•招魂》所列举的菜肴,其用料多为水产禽类,属长江流域地方风味。
到了宋代,“川食”、“虏食”、“南烹”之名正式见于典籍。
川、鲁、苏、粤四大风味菜实际已基本形成。
《清稗类钞》“各省特色之肴馔”一节说:
“肴馔之有特色者,如京师、山东、四川、广东、福建、江宁、苏州、镇江、扬州、淮安。
”在四大菜系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闽菜、京菜、湘菜、徽菜,成为八大菜系。
鲁菜由济南和胶东地方菜构成,胶东菜又源于福山菜,以烹调海鲜菜著称。
十分注重原来鲜味。
“乌鱼蛋”、“炸蛎黄”、“烧海螺”等均是名菜,久负盛名的糖醋鱼也源于胶东菜。
济南菜则取料更为广泛,品种纷繁。
菜品风味以清鲜脆嫩著称,鲁菜精于制汤,而济南菜尤为擅长,清汤色清而鲜,奶汤色白而醇,制汤技术精妙。
主要的名菜有糖酷黄河鲤、德州脱骨扒鸡、油爆双脆、葱烧海参、奶汤蒲菜等。
北京菜发源于北京,是由宫廷风味、民族风味和山东风味融合形成的。
北京菜的烹饪技艺擅长烤、爆、熘、烧,以脆、酥、香、鲜为口味特点,一般要求浓厚烂熟,这是带有传统性的。
北京很早就是汉、匈奴、鲜卑、高车、契丹、女真、畏吾儿、回回等中华各族杂居相处的地方,使北京饮食烹饪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清代初叶,山东风味的菜馆在京都占据了主导地位。
辛亥革命后,随着封建王朝的土崩瓦解,宫中的饮食风味也流向北京的饮食市场,成为北京菜的第三方面的内容。
(四)服饰的种类
1.年龄服饰
一生中不同年龄阶段穿着不同的民俗服饰。
随着年龄的增长,中国传统的民俗服饰样式,色彩、质地要求也都有变化。
2.季节服饰
中国传统服饰还有四季之分。
北方天气温差大,常以单、夹、棉、皮相区别,不按季节穿戴,就会在民俗风尚上受到种种压力,或预示着某种变故。
3.职业服饰
在等级森严的中国,各色人员、各等职位的服饰是有严格区别的。
《明会典》记载:
禅僧常服是茶褐色,青绦,披五色袈裟。
讲僧常服是五色,绿绦,披线红袈裟,教僧常服是黑色,黑绦,浅红袈裟。
道士常服都是青法衣,只有朝服才是红色的。
4.专用服饰
因生活、工作,庆典等不同需要而穿戴的各种传统民俗服饰,民间主要表现在人生礼俗的各个环节上。
5.民族服饰
中国各民族都有自己的服饰样式,构成民族性的标志。
6.性别服饰
在中国,性别不同,服饰也有区别。
传统的区分习惯,即在衣服的开襟钮扣上做文章。
(五)中国服装的发展概况
1、服饰的起源
什么是人类服饰的原始动机?
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在诸多不同观点之中,最重要是遮羞说,保护说和装饰说三种。
遮羞说认为服饰起源于人类对身体(特别是性器官感到羞耻而需要加以遮掩。
保护说则认为服饰的动机是防御自然界对人体的伤害(如严寒、烈日暴晒和风沙等)。
装饰说是唯一触及服饰原始动机本质的观点,服饰起源于人类对美的追求,服饰的原始动机是装饰,包括夸大、标识、巫术和吸引其他人等多种因素。
2、章服制度的发展
章服制度基本形成于周代,周代关于当时服饰的直接记载见于《礼记》、《周礼》、《仪礼》,此外,青铜器铭文中也有零星资料,根据上述资料,周代男子服式已有冕服,弁服,元端、深衣、袍、裘等。
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又可分为礼服、(祭祀之服),朝服、田猎服、凶服、和兵服。
周代的章服制度,被一直沿用到清末,中间虽经历代统治者增删改易,但基本形式和精神是一脉相承的。
满族服饰是清代三百年间的主流,男子礼服以袍褂为主。
长袍多开衩,官吏土庶左右开两衩,皇族宗室前后左右开四小衩,后期品位较高的官员也用四衩袍。
不开衩的袍称“一裹圆”,用做便服或平民服装,满族妇女以修长为美,袍衫因之流行瘦窄,并上梳高耸的旗髻,下着花盆底的高底鞋,使得穿者显得亭亭玉立。
(六)个体人生礼仪:
婚礼习俗
婚,即人生命的繁衍和发展,是人生自身深切感受到的重大仪礼习俗。
我国的婚俗因社会制度、经济状况、民族传统等的不同,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形成了多种惯制和仪礼程式。
从婚俗惯制看,大抵有如下几种:
1、群婚2、抢掠婚3、收续与续嫁婚4、赘婿与养媳婚5、招夫与典妻婚(招夫,俗称“拉帮套”、“接脚夫”,为一妻多夫婚姻的变态。
典妻为一夫多妻婚姻的异化形态。
)6、表亲婚7、换婚8、阿注婚(以阿注建立的婚姻关系双方无所谓嫁娶,按习惯,女子十五、六岁,男子十七八岁,开始和异性过偶居生活。
)9、试验婚10、指腹婚11、买卖婚12、共妻婚13、冥婚(俗称“鬼攀亲”。
男女两家为死亡子女联姻的一种婚俗惯制。
《周礼·
地官》“禁迁葬者与嫁殇者”)。
婚姻关系的确立,民间有一套完整的仪式。
旧时所述的六礼:
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则是仪式礼仪化的归纳。
实际上民间的婚仪,与六礼不完全一样,各地都有一套合乎地方规范的习俗程式。
什么“过草帖”、“放定”、“下财礼”等。
以上海市浦东农村婚俗仪礼为例,有拿八字、调帖、话过门、话好日、填箱、铺床(房)、拿嫁妆、送花轿、行婚礼、三朝回门。
填箱,拿嫁妆前一天,女家要行填箱礼,父母将嫁女的陪嫁品一件件递给哥嫂,由他俩一一装入箱内,以示东西都是哥嫂同意带到婆家去的。
近代浙杭地区,新娘入洞房时,地上铺几条麻袋,新郎在前,新娘随后,履之而行。
麻袋辗转传递,直至洞房前。
袋与代同音,也即传代之意,俗谓传代归阁。
(七)岁时节令民俗
1.简称节俗。
这是天地运转、季节气候变化节律在一个大区域人群中产生的文化行为模式。
中国节俗有的是观农事生产的。
如正月看风水:
“农人岁朝起看风云,以卜田事。
”谚云:
“岁朝东北,五禾大熟。
岁朝西北风,大水害农功。
”有的是属祭祀神灵、先祖,祈禳凶邪的。
如二月十二百花生日祭花神,十九为观音生日,拜观音。
四月十四为吕仙诞,俗称“神仙生日”,食“神仙糕”,戴“神仙帽”,医生郎中系牲以酬,或酌水献花,以庆仙诞。
春节、元宵、端午,中秋等传统节俗,之所以能世代相传,长久不歇,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它们的双重性,无形的心愿意识和有形的生活样式综合一体。
中国人过春节就是炎黄子孙,中华民族的一种象征,得到国际的公认。
民族的这种共同性,历史性使民俗的传承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只要民族不消亡,进入民族共同文化基础标志的一些民俗传承也不会消失。
叶落归根的观念,人文精神,也使中华民族的春节礼俗富有凝聚力。
2.节俗的演变大致有三种情况:
(1)季节型向节日型转化。
中国远古的节俗,是季候性的习俗活动,也就是说它在某一个季候间,而无明确的日子。
节俗开始阶段都有一个日期不稳定的过程。
节俗之所以趋向固定的节日型,是人们对季候感悟和农事的经验感受逐步理性化,不必再单纯求诸外界表象的征候。
(2)单纯性向复合型、综合型发展。
(3)祈求性向娱乐性发展。
大多数节俗在流传中娱乐性成份不断增强,这似乎是节俗发展的一个规律性现象。
而过去时代积淀其间的民俗祈愿却被逐渐淘汰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征服大自然和农事生产的能力越来越强。
祈求神灵的恩赐、神秘力量宽恕的内容逐渐淡薄或消褪,人们在习俗活动中更多倾注在民众性的娱乐上。
(八)精神生活民俗
精神生活民俗,是指民众间流行的偏重于崇拜心理观念的俗信。
因民族、国度或区域群体的不同而呈不同的色彩。
中国的心意信仰民俗,无论是在内容或形式上都呈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
不同民众群体长期形成的心意信仰一时是难以相互理解的。
它不像有形的物质民俗,有一个可供观察的实体,可给人多方位观察思考。
而心意信仰民俗是无形的,难以用言语作完整的表达,只能凭心意捉摸,靠心灵的交流而神会。
1.崇祀
对祖灵的祭祀:
祖先崇祀,是鬼神崇祀的一个主要内容,在中国特别突出。
祖先崇拜是对民族,宗族、家族及行业集团先祖的顶礼膜拜。
俗话说:
“三百六十行,行行有业祖。
”如酒的业祖是杜康,梨园的业祖是唐明皇,木工的业祖是鲁班,刻字匠、印字匠、锦匣匠、裱画匠及纸店的鼻祖为文昌神。
2.禁忌
含义:
这是心意信仰民俗中心理的防范性制裁手段或观念。
国际通用术语称Taboo或Tabu,音译“塔布”,源自太平洋波利尼西亚群岛。
涵义是指禁止同“神圣”事物或“不洁”不祥物接近,否则将会受到惩罚。
3.兆
兆是不寻常的动植物表现,反常的气候气象、人体异常的生理现象和怪梦为未来人与事物之间某种神秘联系的预测诠释活动。
根源于人类初期,人们受自然力威慑,对未来的遭遇和行动后果无从预见和左右,试图乞求神秘力量和意旨指点,先期把握,以避灾祈福的心理认识活动。
久之,成为一种预测或预兆式的俗信。
兆或称预兆,因地因民众的差异而有较大的差别,它的存在是卜发生发展的基础。
第四讲民俗的文化地位
(一)处于社会底层的文化
从人类文化意识结构看,民俗是它基础层中未经分化的原生态文化意识团。
人类的文化意识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原生态的民俗;
第二层次是由民俗提炼分化出来的各分类学科;
第三层次,即是由人文及自然学科高度理论抽象的结晶哲学。
民俗处在文化意识阶梯的最低层。
民俗是整个文化意识形态的基石和支柱,它为各类学科提供了原始的雏型。
(二)对民俗生活属性的认识
马林诺夫斯基在《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一书中分析道:
“存在蛮野社会里的神话,以原始的活的形式而出现的神话,不只是说一说的故事,乃是要活下去的实体。
(三)民俗的双重性
与一般生活事象相比,民俗事象具有明显的文化意识和生活特征交融的双重性。
将民俗事象归属于生活方式,如同将它上升为纯文化意识,同样是不符合民俗本身特质的。
民俗事象以内涵的文化意识和外表的生活方式形成它的双重复合,这是一种文化型的生活,生活化的文化。
民俗的双重复合的本质还表现在民俗的嬗递变异之中。
民俗不仅作为一种文化意识承袭流传,而且也以程式化的生活习惯和方式陈陈相因。
民俗的双重性,是复合体的两个侧面。
外表的生活方式是民俗文化意识内涵物化的表现。
总之,民俗具有社会文化意识形态王国其它臣民所不可比拟和取代的特点,既是此,又是彼,集文化意识和生活样式于一身的独特的社会存在。
(四)民俗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一个中间环节的原因:
1、意识形态不能直接从经济基础上产生
2、意识形态产生的过程
3、在人类社会存在的构建中,民俗是率先沟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文化意识的桥梁。
第五讲民俗的功能
(一)民俗的轨范作用:
1、民俗的轨范特性
民俗的轨范性是一种与法律并存但不一定一致的惯制形式,甚至无法用法律的概念和语言理解它。
它不是靠明确的条文,而是靠人们的习惯心理和群体力量来维系的,具有一种威力很强的惯性动力。
民俗的轨范能力并不是时时处处都存在着的,通常,它只存在于同一个民俗圈内的人群中。
离开了风俗圈或风俗的承受者,民俗的轨范力也就自动地消失了。
一般而言,也只有当民俗在实施、流行过程中,它的法约能力才有可能展示出来。
2、民俗的轨范力量
民俗轨范的能力不以法律式的条文体现,而是以乡规民约,俗规俗信等规矩传世的。
它一般没有法律那么严谨,顶真,有一定的宽容度,但是当为众人共识和一致施行肘,威力或破坏力是很大的。
诚如列宁所述,千百万人的传统力量,是一种可怕的势力。
看不见,摸不着,却像一股无形的巨浪,迫使你不得不接受它或被它所掀倒、吞噬。
民俗的轨范性不像政令,法律那样,具有明确的阶段性,共时性,它有着鲜明的历时性的倾向。
它的约束力,可以超越时代、政治,阶级的藩篱,较之于政令、法律有更深更广的渗透度。
其束缚力之强和影响面之广,都是法律,政令所没有或企及不到的。
因此,民俗的制约力量,表面上具有与法律相类似的约束力,但细审之,这是一种具有独特形态、独特性能的约束力量。
它风行于一定的社会,具有极大的惯性力量。
传统民俗的轨范力对社会较多的人来说,更多是无清晰意识效应的惯性,一种“集体无意识”的力量。
(二)软件性能:
民俗具有法一样的约束能力,但是轨范能力的展示与法律、政令是有很大差异的。
借用电子计算机和社会学的术语,法律、政令是社会统治管理的硬件,相对而言,民俗则是社会统治管理的软件。
后者对社会民众的影响,一般不具有命令式的硬性指派,它也要求一统,但这一统,是潜移默化,循循诱导式的。
(三)民俗的社会稳定功能:
民俗在国家的统治管理中,相对于政令法律,是一种软件。
但它的力量是不可小觑的。
它的规范和调整,能使人们的思想、行为趋于一致,能确立一个公认的衡量标准,能使许多社会问题易于解决。
如“歃血同盟”。
当年红军长征路经少数民族地区时,刘伯承同志就采取“歃血同盟”的民俗形式,与少数民族首领结拜为兄弟,使红军避免了民族纠纷带来的生存威胁,并及时摆脱了蒋军追兵的侵袭。
民俗是一种社会的稳定力,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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