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水系规划第二部分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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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滨水景观规划与主要水工建筑物错误!
8.1水景观现状分析错误!
8.2水景观总体布局错误!
8.3水景观规划与水文化表现错误!
8.4河道内主要水工建筑物及生态护岸错误!
9支撑保障体系规划错误!
9.1水系管理规划错误!
9.2数字郑州水系规划错误!
9.3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错误!
10投资需求及分期实施意见错误!
10.1工程规模及投资需求错误!
10.2分期实施原则错误!
10.3分期实施安排与南水北调中线供水前实施方案错误!
11生态水系规划效益分析及实施效果评价错误!
11.1效益分析错误!
11.2实施效果评价错误!
4综合利用和形态保护规划
4.1水功能定位
城市生态水系作为城市生命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中的定位如下:
(1)城市重要的综合性水基础设施。
涵盖供水水源、防洪排涝、雨洪调蓄、亲水景观、雨污水排放、水产养殖等内容。
(2)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水系是城市生态系统的经络,其水生生态系统与滨水绿地、道路绿地、公园绿地、生产防护林带等共同构成覆盖城市的生态网络。
(3)城市生态走廊。
为野生动植物、鱼类及其它水生生物等提供通道和丰富多样的生存环境,为人与其它物种的共生创造条件。
(4)城市环境建设的重要表现。
碧水蓝天与绿地美景共同妆点着城市环境,体现着城市的形象。
(5)城市生态水系也是城市社会公众生活、工作与休闲、娱乐不可缺少的场所。
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对自身生态水系的建设需求和建设能力都不断增强,城市生态水系越来越成为城市环境建设中和城市空间结构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
郑州城市生态水系主要由水库、河流、湖泊等组成,在城市建设中承担了防洪排涝、供水水源、水体自净化、生态走廊、文化承载、旅游景观、水产养殖、改善城市环境等综合性功能。
参考清华大学张丙印等编著的《城市水环境工程》的划分,城市河流功能参见表3.2-1,可以分为流水功能、亲水功能、空地功能和自然生态功能。
各功能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使得河流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对于城市中的水库与湖泊,根据所处的位置、规模和建设情况,其功能又分为防洪保安、供水水源、生态调节、景观娱乐、水产养殖等。
城市中河道,根据所处的城市位置、周边环境和建设条件,其功能又分为水源、行洪、航运、生态调节、旅游景观等。
郑州市的河网水系主要功能定位见表4.1-1。
其中三个湖泊的景观功能仍有所区别。
龙湖、龙子湖景观定位为城市中心绿地水体,其景观特征为富有活力的、广阔的、现代感的,河岸的表现为呈几何伸展的半岛。
西流湖景观定位为城市组团间的绿化隔离带,其景观特征为野趣的、自然的、田园诗意的,河岸表现为自然蜿蜒,群岛密布。
4.2岸线分配和利用
4.2.1岸线分配和利用原则
岸线分配和利用应结合水体特征、岸线条件、使用现状和滨水功能区的定位等因素确定。
并符合如下规定:
(1)岸线分配应优先保证城市集中供水的取水工程需要,按照城市远期发展确定需要控制的取水点位置,应控制江河取水点上游1000m到下游100m、湖泊取水点两侧各300m作为专用于取水的生产性岸线。
(2)位于生态保护区的水体岸线分配应保证生态性岸线比例不小于80%、生产性岸线不大于5%。
表4.1-1郑州水系主要功能定位
分类
序号
名称
现有功能
规划增加功能
水库
1
尖岗
防洪,供水(备用水源地),生态
2
常庄
3
后胡
防洪,供水,养殖,景观,生态
4
刘湾
若作为中线备用水源地,
则养殖、旅游等功能取消
5
丁店
6
楚楼
7
河王
8
唐岗
9
郭家嘴
防洪
景观、生态
10
小魏庄
11
曹古寺
12
刘沟
湖泊
13
龙湖
(规划)
景观,生态
14
龙子湖
15
西流湖
备用水源地
河流
16
贾鲁河
行洪排涝
17
贾鲁支河
18
索须河
19
东风渠
景观,生态,文化承载
20
金水河
行洪排涝,景观
生态,文化承载
21
熊耳河
22
七里河
23
潮河
24
枯河
25
南运河
分洪排涝,景观,生态
(3)位于风景区的水体岸线分配应根据风景区的级别保证生态性岸线比例不小于30~50%、生产性岸线不大于5~10%。
(4)位于城市中心区的水体岸线、除必需的取水工程、客运码头和桥梁外建议尽量作为生活性岸线。
生态性岸线应严格保护,并有与其它生态区直接联系的生态通廊,生态通廊的总宽度不宜小于100m,且宜达到生态性岸线总长度的10%以上。
生活性岸线布局应充分体现岸线的公共性、亲水性、景观性和可游赏性。
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生活性岸线的布局应与相邻的城市建设区保持整体的空间关系,应确保与其之间的空间延续性和交通可达性,一般应建设滨水道路使人群易于接近水体。
同时,还应按间距500m左右控制垂直通往岸线的交通通道和视线通廊。
(2)对水位变化较大的水体,必要时应进行岸线的竖向设计,在充分研究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防洪、防潮等工程要求,确定沿岸的阶地控制标高,形成梯级亲水平台。
(3)岸线布局应布置滨水的、连续的步行系统和集中活动场地,并有利于突出滨水空间特色和塑造城市形象。
生产性岸线应提高使用效率,尽量缩小生产性岸线的长度;
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相关工程设施的观赏性,尽可能采用多样化的形式,形成具有特色的景观效果。
4.2.2岸线控制
郑州城区的河道岸线基本属于生活性岸线和生态性岸线。
岸线分配和利用主要是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水系周围用地现状、水体特性和岸线条件等,合理分配和利用水系岸线,制定出切合实际的生态性岸线、生活性岸线。
本次重点针对滨河区,岸线进一步区分为亲水娱乐型、自然生态型、绿地休闲型、滨水广场型、滨水公园型。
岸线控制规模见表4.2-1。
水库区的岸线功能按水库的功能定位,可将岸线划分为水源型、生态型、旅游休闲型;
龙湖、龙子湖、西流湖根据相关规划确定。
本次规划均不再赘述。
表4.2-1河流的岸线分配
控制河段
主导功能
岸线性质
岸线控制长度(m)
(1)贾鲁河
尖岗水库—汇合口
绿地、滨水景观
生态
9532
汇合口—南阳坝
绿地、滨水景观、公园
生活+生态
5117
南阳坝—皋村闸
7750
皋村闸—107国道
3870
107国道—索须河口
绿地、滨水广场
4080
索须河口—贾鲁支河口
16200
贾鲁支河口—七里河口
绿地
9400
(2)索须河
须水镇—汇合口
绿地、滨水景观、景观
13422
河王水库—汇合口
绿地、森林公园
16270
汇合口—入贾鲁河口
23128
(3)七里河
汇合口—东风渠口
绿地、滨水景观、滨水广场、公园、观景平台
8435
东风渠口—潮河口
4065
潮河口—贾鲁河口
9300
(4)十七里河
京广铁路—河西村桥
2900
河西村桥—郑许高速
4160
郑许高速—航海东路
900
航海东路—汇合口
绿地、滨水广场、公园、亲水设施、娱乐
1790
续表4.2-1河流的岸线分配
(5)十八里河
后胡水库—刘湾水库
6851
刘湾水库—京广铁路
3330
京广铁路—汇合口
7416
(6)东风渠
索须河口—皋村闸
4843
皋村闸—贾支汇入口
1452
贾支汇入口—陈寨桥
2840
陈寨桥—郑花电站
绿地、公园、亲水设施
2060
郑花电站—107国道
3070
107国道—金水河口
530
金水河口—熊耳河口
5200
熊耳河口—东四环路
东四环路—七里河口
3600
(7)金水河
郭家嘴水库—帝湖
6652
帝湖—107国道
12220
107国道—东西运河口
绿地、滨水景观、公园、观景平台、亲水设施
690
东西运河口—入东风渠
1380
(8)熊耳河
东西支汇合口—107国道
6980
绿地、滨水景观、观景平台
1728
东西运河口—入东风渠口
绿地、滨水景观、公园、亲水设施
3076
(9)贾鲁支河
老鸦陈—东风渠口
3210
东风渠口—龙湖进口
8793
龙湖进口—龙湖出口
龙湖出口—入贾鲁河
绿地、滨水景观、
9230
(10)潮河
小魏庄水库—曹古寺水库
8256
曹古寺水库—七里河口
9530
(11)枯河
唐岗水库—汇合口
绿地、防护林
4.3滨水空间控制分析
4.3.1滨水区控制原则
(1)兼顾滨水区环境建设与防灾工程建设的协调性;
(2)强调滨水区功能和城市的完整性;
(3)强调滨水区的共享性;
(4)强调滨水区城市设计的整体性和特色性的统一。
4.3.2滨水区控制目标
(1)建设安全、稳定、健康的基础水环境。
水系要能满足城市防洪排涝的要求,有较稳定的水源补给;
同时还应具有健康的生态状况,包括对污染的治理以及自然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和健全。
(2)保护和利用滨水区的资源优势,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以经济结构调整为前提,实现滨水地区空间功能的转型和用地置换。
完善滨水地区的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3)以发展区域经济为契机,改善和提升滨水地区的环境品质。
改善滨水地区的生态环境,增加城市公共空间。
塑造和承载城市的景观特色和文化内涵,张扬城市个性、体现城市魅力。
4.3.3滨水区建设控制布局
河流形态为带状,两侧建设用地的高程高于河流水面。
经过精心设计的河道和合理规划的滨河空间,能充分展现水环境特色,为城市带来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滨河区自内向外在空间上可以大致划分为三个区域:
河道、城市绿带、滨河开发建设控制区。
(1)公共活动滨河区
河道包括水面和河岸两个部分,河道的宽度根据河道的功能要求确定,在满足排涝过水能力的同时要考虑景观性的要求,河道的最小宽度应大于20m。
目前已治理的河道岸线主要是边坡形式,直壁较少。
河道绿带区是从河道岸线的顶端到城市建设区之间的区域,是城市建设区域与河道之间的缓冲带。
依据河道的尺度以及河道两侧的城市建设情况,确定河道绿化区的范围,同时考虑保护河道的功能,以及绿化带内的植物、路径的设置要求,绿带区的最小宽度应大于12m。
河道绿带区应开发为绿化、多功能路径和其他休憩功能。
通常情况下,绿带区的占地不大,不适合用于使用频繁的岸上娱乐休闲用地。
河道沿线若有城市公园或城市绿地,绿带区可结合此类公共空间做节点设计。
河道绿带区内的绿化应当以适合在岸边生长的本地植物为主,物种的配置以草、灌、木相互搭配,并根据不同类型用地(如工业区、商业区、居住区)采用相应的绿化形式。
在市中心,由于空间限制和建筑形体的要求,绿化的设计布置趋于规则;
而在其他条件宽松的区域,则宜选用自然生长的植物和自由不规则的布置形式。
河道绿带区内应沿河道布置多功能路径,满足人们散步、慢跑、骑车的需求,多功能路径的最小宽度为3m。
此外,绿带区内设置座椅、照明、垃圾箱等服务设施。
(2)自然生态滨河区
自然生态滨河地区主要包括沿河滩地、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敏感生态系统和水体本身。
为保护和恢复城市的自然生态,根据其自然特征,将自然生态滨河区分为集中自然生态区和生态价值较低、主要为特定社区和功能区服务的一般自然生态滨河地区。
集中自然生态区为自然状态保持较好、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的区域,应将其纳入城市生态保护体系,制定相应的保护政策。
此外,水源保护地(主要是沿河的城市水厂取水点的保护带)也应纳入沿河自然生态保护区。
保护和恢复沿河的一般自然生态区,改善自然护坡,建设生态型堤防。
对混凝土堤防进行自然护堤改造,覆盖土壤,种植植被。
堤外有漫滩的区域,保持漫滩的自然状态,并有计划的恢复自然湿地。
在植物配置时注重植物的耐水性、原生性,总体上形成良好的生态效应。
根据滨水区所处河湖水库位置的不同,又分为滨河区、滨湖区和滨库区。
滨河区又分为城市内滨河区和城市周边滨河区。
城市内滨河区受到城市建设的压力,因此需要制定滨水区的保护和建设开发的控制要求;
城市周边滨河区城市建设压力相对较小;
根据不同的河道功能定位,结合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蓝线、绿线、灰线的控制范围。
对于滨湖区,由于湖泊具有丰富多样的岸线和较为稳定的水位,通常情况下湖泊的水位不会高于周边的地面,因而没有防洪工程设施阻碍人们通向湖面的视线,人们也较容易接近湖泊;
良好的亲水性和丰富的湖畔景色使得滨湖地带对人有极强的吸引力。
因此滨湖区容易受到人为强烈活动的破坏,同时滨湖地区的自然资源易被私人占有。
滨湖区的规划应力求体现其共享性,同时保护湖泊不受人为的破坏和污染。
滨库区根据水库功能定位又分为水源型、生产型、旅游型,合理确定水库保护范围和周边建设要求。
4.3.4滨水区建设控制规划
该部分内容主要是依托城市总体规划对滨河土地性能的调整、改造,统筹考虑区域建设与水体有机联系。
4.3.4.1城市河湖滨水地区土地使用功能调整
由于历史的原因,沿河两岸形成了混杂的土地使用现状。
有的滨水地区虽作为城市的休闲游乐区,但缺少绿地和相关的娱乐和服务性设施用地,阻碍了公共活动的开展,难以形成与水体有机联系的滨河景观区,为此对于沿河的土地使用状况,应根据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中对不同现状的调整、改造,在区域建设过程中,形成与水体有机联系,统筹考虑水景观、水文化等,构建水主题较为鲜明的滨水空间。
4.3.4.2城市河湖滨水道路系统
滨水道路设计的目标要结合河段的实际状况,把道路交通、公交交通及站点、步行交通、水上码头有机的结合组织起来,尽量减少和控制“路夹河”的局面,加强水体与周边的绿地、服务性设施之间的联系,使市民最大限度地接近水面。
4.3.4.3城市河湖滨水绿化系统
滨水绿化的总体构思应尽可能多地扩大沿河绿地用地,形成连续性绿化带,用绿色来勾画城市的轮廓,延续城市文脉。
同时,以良好的绿色空间,优化环境景观质量,体现现代化大都会的新形象。
在绿化种类上,发展丰富的、多层次的绿化体系,绿化系统中采用树、花、草并茂,并以树为主的原则,增强滨水绿化空间的层次感,使完整连续的滨水绿带既有统一的整体面貌,又有层次分明,富有变化的节奏感,增强滨水空间的视觉效果。
4.3.4.4城市河湖滨水地区景观系统
提供观景点。
观景首先要有适当的观景点,水边的亲水步道、平台、桥头、滨水建筑物等,供人游憩。
其中既有静态观景点(如平台、亲水步道等),又有动态观景点(如人、车、船等)。
同时还可分为高层次、中层次、低层次观景点,相互穿插,给市民和游人提供充足的、多方位的观景场所,产生人景交融的滨水景观。
在景观的设计和序列组织中,突出自然风光带、历史风光带、生态风光带、人文风光带的主题,突出不同主题特征和功能特色,形成具体的景观环境,使人得到不断变化的空间感受。
最终,通过围绕滨水空间主题的绿地、道路和景观系统,构建依托城市总体规划土地性质的滨水空间。
为有利于生态水系建设,特别是形成鲜明城市的水主题特色,对贾鲁支河、七里河、龙湖、龙子湖、西流湖等绿地范围较大的区域,在总体上维持城市总体规划土地性质的基础上,可以布设一些点、线分布为主的餐饮、休闲娱乐、文化场所,既可以形成水系治理开发的经济来源之一,又有利于深化亲水、娱乐功能,提高综合游憩价值,增加城市的水主题的活力。
4.4水系形态保护与河网改造
4.4.1滨水区控制的三线模式
4.4.1.1三线界定总则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的水环境资源,通过制定水体的界线、保护线和开发控制线(即蓝线、绿线和灰线)来控制和指导城市对水域及滨水地区的开发建设,以达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体的目的。
“蓝线”界定水体的界线,明确水域的范围。
有堤防的河流、湖泊、水库等,蓝线通常以堤防为界;
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蓝线以历史最高水位或控制水位时为水陆界线,通过水行政部门对其特征点进行界桩的方式予以明确。
“绿线”在水体周边控制一定的区域,作为城市建设区与水体之间的缓冲带,通常为绿化保护带,该带的外围控制线即为绿线。
设置绿化保护区意义在于:
减少面源污染对水体的影响;
维持滨水区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维护滨水空间的共享性。
绿线一般不宜突破现有城市道路;
不宜分割现状滨水的森林、山体和风景区。
有堤防的水体滨水绿线为堤防背水一侧堤角或其防护林带边线;
无堤防的江河滨水绿线与蓝线的距离必须满足:
水源地不小于300m,生态保护区不小于江河蓝线之间宽度的50%,滨江公园不小于50m并不宜超过250m,作业区根据作业需要确定。
无堤防的湖泊绿线与蓝线的距离必须满足:
水源地不小于300m;
生态保护区和风景区绿线与蓝线之间的面积不小于湖泊面积,并不得小于50m;
城市公园绿线与蓝线之间的面积不小于湖泊面积的50%,并不得小于30m和不宜超过250m;
城市广场不得小于10m并不宜超过150m;
作业区根据作业需要确定。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中规定城市建成区内铁路、河渠两侧的防护绿地,宽度不低于30m。
土地权属公共性用地,利用城市绿地构建滨水开放空间。
《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定,“结合河湖水系治理,建设贾鲁河、须水河、金水河、熊耳河、东风渠、七里河、十八里河等沿河绿化带和防护绿地(其中贾鲁河、须水河按50~100m控制防护绿地;
贾鲁河支流、七里河、十八里河、东风渠按30~50m控制防护绿带;
金水河、熊耳河按20~30m控制防护绿带)。
”
《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中,“河流水系林带规划宽度(单侧):
黄河1000~1500m;
贾鲁河、索须河、索河、须水河、潮河、枯河、南水北调渠50~100m;
贾鲁支河、七里河、东风渠30~50m;
金水河、熊耳河、南截流沟20~30m。
“灰线”在绿线以外的城市建设区控制一定范围的区域,对该区域的建设提出规划建设控制条件,以符合滨水城市的景观特色要求;
该区域的外围控制线即为灰线。
灰线的制定主要是从滨水区开发利用的角度来对城市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通过对灰线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设计,塑造独具特色的滨水城市景观。
灰线一般不宜突破城市主干道;
滨河滨湖道路作为城市主干道的,其灰线范围为该主干道离河一侧一个街区;
灰线距滨水绿线的距离不小于一个街区,但不宜超过500m。
港渠两侧是否控制灰线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滨渠绿线之间的距离小于50m的可不控制灰线。
4.4.1.2河流三线界定
依据三线规定原则和城市规划布局,各条河流三线的具体控制按照表4.4-1的各项指标和要求进行规划控制。
其中:
河道多为自然生态型河道,规划策略为在满足城市防洪要求的基础上,保持河流的现有自然形状,以体现家乡河流的景观特征为主。
在有特殊要求的河段,如在大学城周围、水文化发源地等,根据景观需要,布设园林小品、广场、亲水平台、湿地公园等。
(2)索须河
须水河位于中心城区西郊,属城市待开发地段。
河道内无水或水量较少,但绿化较好,规划的策略为:
形成主河槽,通过水量调度,保持主河槽内有常流水,其它形成滩地,滩地上可适当建成公园及运动场所。
索河位于西北山丘地带,规划策略以保持河流自然特征和建设生态防护林为主。
表4.4-1城市水系三线控制范围界定
控制区间
控制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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