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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主任由金敏担任。
应急办公室职责:
1、现场接待、疏导上访人员。
2、负责联络、协助相关村、部门做好接待处置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
3、收集、整理并报告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督查落实处理意见。
4、对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给予通报批评或者行政处分的建议。
三、预警机制
(一)建立经常性分析预测机制。
加强对征地拆迁问题来信来访的综合分析,完善预测预警机制。
对各类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因素,定期分析、研究,及早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预防在先,准备在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对存在群体性上访事件苗头的重点村、重点部门要及时通报并提出工作要求。
(二)建立经常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信访条例》,政策、法律、法规,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预警联动机制。
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规范信访行为,自觉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三)建立信访信息搜集报送机制。
建立快速、高效、灵敏的应急信息网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后,相关村、部门要迅速向应急办报告情况。
同时,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向镇征地拆迁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响应:
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领导小组组长、应急办人员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镇政府主要领导,相关单位和部门同时做好劝返和疏散工作,现场将上访人员疏散到指定的接待场所。
(二)一般群体性上访事件响应:
由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镇应急办。
处置有困难的,请示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五、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一)越级集访形成前各村、各部门重在预防,防止集访问题形成,要对征地拆迁上访群众进行耐心解释、说服教育,对群众上访进行劝阻、疏散。
(二)对5人以上20人以下的群众集访,由信访办负责正常接待,按照处理和解决信访问题的原则,动员和教育信访人到有关村或部门反映和解决问题。
必要时可以召集有关村或部门现场会办答复来访群众;
对20人以上的群众集访,各有关村、部门主要领导以及镇条线分管领导必须到场接待群众;
对50人以上的群众集访,镇分管领导必须到场接待群众;
对越级到县以上机关的集访,镇分管领导要及时跟踪劝阻,劝阻无效的应提前到达县以上接待场所接待群众,认真负责地做好有关问题的解释工作。
在处置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调查取证和记录。
六、责任追究
对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有关单位责任人员和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中的失职、渎职人员,镇征地拆迁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依照《信访条例》和《xx镇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其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
xx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4日
朱政〔2013〕80号
关于印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
工作机制》的
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xx镇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xx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3日
抄送:
县政法委
xx镇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
工作机制
一、编制目的
有效处置镇内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
三、使用范围
处置镇内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适用本预案。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主要包括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镇应急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副总指挥由镇党委、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镇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主要负责人组成。
4.2镇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处置涉及跨村级或超出村级处置能力的群体性事件。
(1)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确定相关村级和镇直有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
(3)研究、制订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村级和镇直有关部门实施,并加强监督。
(4)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措施,并向上级提出相关建议。
(5)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事项,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4.3镇直有关部门职责
(1)文化站:
负责组织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工作。
(2)中、小学校:
参与处置学生、教职员工参与的或教育系统内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负责指导做好参与事件学生、教职员工的教育、疏导工作。
(3)派出所:
做好情报信息工作,维护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依法处置事件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发现和搜集境外反华势力、间谍情报机关、各种敌对势力在幕后策划指挥、宣传煽动、插手利用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情报信息,并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侦察工作。
(4)镇纪委:
对有关部门在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因监察对象违纪对象违法问题而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开展调查,并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
(5)司法所:
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所参与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调处工作;
认真研究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规、政府规章,为事件妥善处置提供法律支持。
(6)镇财政分局:
负责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
参与处置因财政政策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7)镇规划办:
参与处置因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矿产权属纠纷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参与处置因镇村房屋拆迁、改造,建筑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8)镇卫生院:
参与处置因医疗、公共卫生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负责组织协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支持。
(9)镇劳动保障所:
参与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伤事故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10)镇民政所:
参与处置因村务管理不当、困难弱势群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4村级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领导、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件处置工作;
明确负责人、办事机构和成员单位,确定有关部门及单位的职责及具体分工;
研究、制定事件处置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单位实施并加强监督;
落实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并向镇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关建议;
完成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4.5现场应急指挥部
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一般由事发地村级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村级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成员由村级有关负责人组成。
发生跨村级或超出村级处置能力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由镇党委、政府确定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设置地点及有关负责人。
现场应急指挥部可视情与上级指挥部合并。
现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做好事件处置前的工作部署,下达现场处置指令。
(2)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处置工作,依据现场情况,正确指挥有关部门和派出所进行处置,协调和落实现场处置中的具体工作事宜。
(3)组织机动力量及装备物资,做好应急和增援的行动准备。
(4)负责组织对人、财、物和机密档案等及时采取抢救、保护、转移、疏散和撤离等有效措施。
(5)全面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过程及相关情况,及时向上级指挥机构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6)根据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组织现场善后处理,安排处置力量有序撤出,并组织好现场清理的保护工作。
(7)负责现场处置工作过程中的总结、报告。
五、预防预警机制
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
对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谎报、缓报。
各村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的,事发地的村级在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并考虑事件可能的方式、规模、影响,立即拟订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同时,根据防控情况及时调整措施,并视情安排人员、物资、资金和技术装备,防止事态扩大。
六、应急响应
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到位、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后,按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
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限期研究解决;
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
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
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
事件平息后,事发地村级两委要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七、应急保障
积极组织开展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队伍的指挥和技术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协同处置、合成作战和快速有效反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比较完成和规范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
八、附则
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在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印发《xx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现将《xx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3月23日
xx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救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1.2本预案适用于干旱、暴雨、洪涝、风雹、雷电、雨雪、冷冻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成立镇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为本辖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指导开展减灾工作,推进减灾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全镇抗灾救灾工作,并成立应急办。
减灾委主任:
减灾委副主任兼秘书长:
进
减灾委成员:
2.2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减灾委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民政所所长汪建东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是:
(1)承担减灾和全镇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
(2)收集、汇总、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抗灾救灾开展情况;
(3)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4)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
(5)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赴灾区联合工作组,协调、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6)负责组织转移安置灾民,抓好灾区群众吃饭、饮水、衣、被、住房等生活救助工作。
依法开展救灾款物的筹集,接收、分配救灾款物。
3、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镇财政每年预算救灾预备金,用于当年自然灾害抗灾救灾开支。
动用救灾预备金时,由减灾委办公室向镇政府提出使用报告和分配方案,经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
同时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镇政府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救灾资金补助。
3.2物资准备。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采购和运输制度;
镇民政、水利、交通、通信、粮食等部门要储备、筹集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
3.3人力资源准备。
主要由民兵、预备役和专业技术人员及受灾地区的干群组成。
在认真分析灾情大小的前提下,对参加的人员数量及构成进行周密部署;
适时对救灾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抢险救灾水平;
大力宣传,促进广大群众投入到抗灾、抢险、救灾队伍中。
3.4社会捐助准备。
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机制,完善救灾物资使用管理,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网络;
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
3.5宣传准备。
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和灾后重建情况,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广大干群的防灾、减灾意识。
4.应急响应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原则,灾害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根据灾情,立即响应本级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4.1.响应措施
由镇减灾委主任或副主任统一领导、组织灾害救助工作。
(1)镇减灾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灾区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镇减灾委派员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3)实行零报告制,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2时前向镇减灾委办公室通报一次抗灾救灾情况。
(4)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5)镇减灾委向县政府通报灾情信息,呼吁上级救灾援助。
(6)减灾有关成员单位要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接到灾害发生信息后,镇减灾委办公室1小时内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指示,督促镇财政所、民政所在灾害发生24小时内下拨镇政府安排的救灾应急资金和物资,协调交通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镇民政所要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
4.2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镇减灾委办公室主任提出建议,镇减灾委主任或副主任决定终止一级响应。
5、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5.1建立台账。
镇民政所每年9月(1月)下旬开始调查冬令(春荒)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员台账;
灾情稳定后,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损坏房屋台账。
经减灾委主任或副主任审定后上报。
5.2调查核实。
镇减灾委办公室会同各单位组织有关业务人员赴受灾地开展灾情和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
5.3制定方案。
镇民政所要拟定冬令(春荒)救济工作方案和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4下拨资金。
镇救灾办要根据各单位向镇政府要求拨款的请示和上级下拨救助资金的渠道及数额,结合灾情评估情况,会同财政所提出分配意见,报镇减灾委主任或副主任审定后下拔,专项用于帮助解决灾民住房、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5.5实行救助卡制度。
灾民救助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对确认需政府救济的灾民,由镇民政所统一发放《灾民救助卡》,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
5.6通报情况。
镇减灾办公室要及时汇报分配救灾款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5.7检查督促。
镇减灾委办公室要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向受灾地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6.8部门配合。
镇卫生部门要做好灾后防疫,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以及电力、通信、金融等企业抓好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并组织做好灾区学校、卫生院等公益设施及水利、电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减灾委办公室负责管理。
预案实施后,镇减灾委办公室要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
各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2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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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 预案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