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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合同、会议纪要、专题会议、技术处治等资料。
(2)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定。
施工单位编制划定、监理审查、业主批准、监督备案;
必须在开工前进行,施工中不得随意变换。
(3)质量检测、试验的要求:
材料按附录C(标准)规定进行检测;
设备按开箱检查,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年度检测报告)的检查,结合静态测试验证。
机械、电机设备安装检测整机资料等;
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合格证。
6、按档案要求整理、装订(三孔一线)成册,按部档案馆的要求组卷。
1、施工资料的重要性-——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的见证
水运工程施工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1)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进行现场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监理单位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见证抽样检验或平行检验。
(2)各工序施工应按施工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水运工程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和验收。
(1)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2)工程质量的检验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验项目,施工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见证抽样检验或平行检验。
(5)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要检验项目和一般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6)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按相应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性检验。
(7)承担见证抽样检验及有关结构安全检验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能力等级。
(8)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积累(收集)资料的要求:
现场做资料,施工、监理协作,填写规范,字迹清晰,数据正确,科学合理。
3、新标准的检测试验要求:
数据说话,不合格立即纠正,合格为准。
4、检测类别:
施工单位自查:
材料、设备按标准规定检验批、规定分项、构件(外购)全部检测;
监理单位抽查:
检测的覆盖面为100%、检测的频率为30%、平行试验10%,验正性试验必须做。
管理单位(部门):
分部工程判定时的检测。
⑴业主请第三方检测(具有水运资质);
⑵监督部门的检测:
随机抽检(砼回弹、钢筋保护层厚度、抗氯离子渗透性能、混凝土面层厚度。
5、资料门类(四类)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安全和主要功能资料核查;
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观感质量检查。
6、水运工程施工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开工前应按标准的附录A要求进行检查和划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使用的表格。
明确三个概念:
⑴批验批: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⑵检验: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⑶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的活动。
7、资料积累:
(相关注意点)
⑴项目部与试验(室)的关系;
⑵注重检测试验数据,淡化部分记录;
⑶目录与资料的对照要求;
⑷严格执行检验程序;
⑸必须明确的几个问题:
a.现场做资料;
b.原件与抄件(原件保管);
c.划定工程与使用表格的确定;
d.变更走程序;
e.检测的规定:
新标准要求,材料、设备;
f.构件、检验批、分项检验;
g.测量放样、沉降位移观察、整体尺度的要求与相关报告;
h.竣工图与施工照片。
事故处理、技术处治方案。
附录A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A.0.0.1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按表A.0.0.1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浙水表A.0.0.1
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建设单位
项目
负责人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总监理
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部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情况
1
质量责任制
2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3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4
施工技术标准
5
施工图审查情况
6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7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
8
分包方资质和分包管理制度
9
拌和站及计量设置
10
试验室、施工检测设备及计量设置
11
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附录B水运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B.0.0.1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应由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填写,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并按表B.0.0.1的
规定记录.
()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表表B.0.0.1
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检验部位
项目负责人
质量检验标准名称及编号
质量标准规定
施工单位检验记录
监理单位检验记录
主要
检验
一般
允许偏差项目
允许偏差值(mm)
实测偏差值(mm)
抽查实测值
(mm)
允许偏差项目共检测点,合格点,合格率%
检验结果
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
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年月日
检验结论
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注:
①对于不划分检验批的分项工程,可直接采用本表;
②对于实测数据较多的项目,可附施工综合记录。
B.0.0.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填写,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并按表B.0.0.2的规定记录。
B.0.0.3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检验与确认。
并按表B.0.0.3的规定记录。
B.0.0.4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应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检查验收结论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填写,质量检验综合结论应由参加检查验收各方共同商定,由建设单位填写。
并按表B.0.0.4的规定记录。
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的质量核定报告及用表,应按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B.0.0.5建设项目和单项工程质量检验汇总记录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按表B.0.0.5记录。
B.0.0.6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评价的项目及质量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规定,并采用表B.0.0.6记录
①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价应在单位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并应由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在施工和监理单位检查的基础上共同进行;
②观感质量检查项目的评价应采用观察检查、必要量测和共同讨论确定的方法进行;
③观感质量评价分为一级的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
A、外观质量总体好;
B、观察范围未发现明显表面缺陷;
C、抽查部位测点的偏差未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值。
④观感质量评价为二级的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
A、外观质量总体较好;
B、观察范围有少量一般表面缺陷,但不需进行修补;
C、抽查部位虽有少量测点的偏差超过规定的允许偏差值,但未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5倍或者超过允许偏差值的测点个数未超过总测点数量的20%。
⑤观感质量评价为三级的项目应满足下列要求:
A、外观质量总体一般;
B、观察范围有较多一般表面缺陷或有较多修补痕迹,但不需要进行重新修补;
C、抽查部位的偏差超过允许偏差值的1.5倍,或者超过允许偏差值的测点个数超过总测点数量的20%,但不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
⑥对于存在严重表面缺陷或有影响工程正常使用偏差的项目不得通过观感质量评价。
经按技术处理方案处理符合要求后的项目,可重新评为三级。
B.0.0.7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应按表B.0.0.7检查记录。
B.0.0.8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应按表B.0.0.8进行检查记录。
B.0.0.9水运工程主要质量控制资料用表的格式与填写应符合附录K的规定。
附录C主要材料试验和现场检验抽样组批原则及检验项目
C.0.0.1水运工程主要材料试验和现场检验的抽样组批原则及检验内容宜按表C.0.0.1确定。
表中试验或检验项目栏中的“必检”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检验的项目;
“其他”为可根据需要检验的项目。
附录D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要求
D.1一般规定
D.1.0.1本附录适用于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对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的抽样检测或验证性检测。
D.1.0.2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D.1.0.3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的部位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由质量监督机构会同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选定。
D.1.0.4承担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的单位或机构应具有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相应能力等级,并经质量监督机构认可或授权。
承担检测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
D.1.0.5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除符合本附录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D.2混凝土强度检测
D.2.0.1混凝土结构主要构件实体混凝土强度验证性检测的抽查数量可按表D.2.0.1确定。
D.2.0.2混凝土强度检测宜采用超声回弹综合法或取芯法,其检测条件、检测方法和合格判定标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港口工程混凝土非破损检测技术规程》(JTJ/T272)的有关规定。
D.3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D.3.0.1位于水位变动区和浪溅区的主要构件实体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的抽查数量可按表D.3.0.1确定。
D.3.0.2对桩和梁类构件应对全部主筋进行检测;
对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受力筋进行检测;
对沉箱、扶壁、圆筒、闸墙、坞墙和挡浪墙等,应至少抽取6根受力筋进行检测。
每根钢筋应在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2~3个点。
D.3.0.3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
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测时,所用的仪器应进行校准。
其检测误差应满足表D.3.0.3的要求。
D.3.0.4桩、梁、板、沉箱、扶壁和圆筒等构件钢筋保护层实际厚度的正偏差不应超过12mm,负偏差不应超过5mm;
现浇闸墙、坞墙、挡墙等构件钢筋保护层实际厚度的正偏差不应超过15mm,负偏差不应超过5mm。
D.3.0.5主要构件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合格判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D.3.0.5.1当全部保护层厚度检测的合格点率为80%及以上时,保护层厚度的检测结果应判定为合格。
D.3.0.5.2当全部保护层厚度检测的合格点率小于80%但不小于70%时,应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测,当按两次抽样数量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8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测结果仍应判定为合格。
D.3.0.5.3每次抽样检测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负偏差均不应大于第D.3.0.4条规定偏差值的1.5倍。
D.4抗氯离子渗透性能的检测
D.4.0.1处于浪溅区和水位变动区的梁、板、沉箱、扶壁和挡浪墙等有抗氯离子渗透性能要求的构件应对抗氯离子渗透性能进行验证性检测。
D.4.0.2抗氯离子渗透性能验证性检测的试件应在构件上钻芯制取。
预制构件宜按同类构件且混凝土数量不大于20000m3抽检一次,每一次抽检钻取芯样试件的数量不宜少于3个;
现浇构件的同类构件的芯样试件数量不宜少于3个。
D.4.0.3抗氯离子渗透性能试验芯样试件的尺寸、加工要求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的有关规定。
D.4.0.4当采用电通量法检测时,抗氯离子渗透性能试验的检验合格判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D.4.0.4.1芯样试件的电通量平均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D.4.0.4.2单块芯样试件的电通量值不得大于设计值的115%。
D.5混凝土面层厚度检测
D.5.0.1混凝土面层厚度验证性检测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D.5.0.1.1道路宜按长度不大于1000m检测一处,且不应少于3处。
D.5.0.1.2堆场宜按面积不大于5000m2检测一处,且不应少于3处。
D.5.0.2混凝土面层厚度的检测应采用钻芯取样用钢尺测量的方法。
D.5.0.3混凝土面层厚度检测合格判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D.5.0.3.1检测的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设计厚度。
D.5.0.3.2检测的厚度最小值不得比设计厚度小15mm及其以上。
附录E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的测量
E.0.0.1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的测量应包括水深测量和地形测量。
E.0.0.2测图比例、测线和测点间距应符合表E.0.0.2-1、E.0.0.2-2的规定。
质量检验测量的比例尺应与浚前测图比例尺一致。
E.0.0.3疏浚工程质量检验宜采用数字化水深测量。
中软底质的质量检验可采用单波束测深仪,硬底质的质量检验应采用多波束测深系统或硬式扫床。
边坡陡于1:
3时,宜采用多波束测深系统。
E.0.0.4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测量仪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E.0.O.4.1水深测量定位宜采用GPS进行,GPS定位精度应优于±
2m(2δ,95%),并应用二级平面控制网以上精度的控制点进行校对。
E.0.O.4.2单波束测深仪必须具有模拟记录和数字记录功能,测深精度应优于±
(0.05m+0.5%×
水深),测深仪工作频率应为200~210kHz,换能器的波束角不应大于8°
。
双频测深仪的低频换能器的工作频率应为24~33kHz。
E.0.0.4.3多波束测深系统测深必须改正船舶姿态对测深的影响,可配备三维姿态传感器和陀螺罗经。
E.0.0.4.4当测深仪模拟记录显示波高超过0.2m时,宜采用精度优于±
0.05m的波浪补偿器。
E.0.0.4.5陆上地形测量可采用水准仪配合经纬仪、全站仪或RTK-DGPS进行。
E.0.0.5数字化水深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0.0.5.1数字化水深测量时,测量船航速应小于10kn。
E.0.0.5.2数字化水深测量数据处理应进行延迟改正和偏心改正。
E.0.0.5.3测深数据的更新率应根据水深、测深波束角和测量船航速确定。
E.0.0.5.4定位数据的更新率不应超过1s。
E.0.0.5.5改正因噪声引起的假数字水深时,不应舍弃浅于设计水深的水深,对有严格超深限制的水域不应舍弃最大水深。
E.0.0.5.6疏浚边坡的质量检验可采用电子水深数据绘制断面图。
E.0.0.6多波束测深系统水深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E.0.0.6.1多波束测深系统测量前必须进行校准。
E.0.0.6.2相邻测线间重叠宽度应大于测线间距的20%。
E.0.0.6.3内业数据处理单元不应大于1m×
1m,水深宜按取浅原则选取,对有严格超深限制的水域不应舍弃最大水深。
E.0.0.6.4多波束测深系统测深结果应采用单波束测深仪进行校核。
E.0.0.7浮泥回淤比较严重的疏浚工程,施工过程中有测量资料证实已挖到设计水深,质量检验时可采用浮泥测量对高频测深仪水深图进行修正。
浮泥的测量可采用三爪砣、密度计或实地取样的方法,具备条件时,可采用走航式适航水深测量的方法。
E.0.0.8疏浚工程竣工断面图应按图E.0.0.8绘制。
E.0.0.9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的测量除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JTS258-2008)《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的有关规定。
附录F通航水深和维护标准水深保证率计算
F.1沿海航道通航水深保证率
F.1.0.1沿海和潮汐河口航道通航水深保证率应按下式计算:
M=N/P×
100%(F.1.0.1)
式中:
P——通航水深保证率(%);
M——报告期日历天数(d);
N——报告期达到通航水深标准的天数(d)。
F.1.0.2报告期日历天数和报告期达到设计通航水深标准的天数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F.1.0.2.1报告期日历天数应按报告期首末考核水深图测图日期计算。
F.1.0.2.2在报告期内,当相邻两次考核水深图均达到设计通航水深标准时,达到通航水深标准的天数应为两次测图日期之间的日历天数;
当相邻两次考核水深图只有一次达到设计通航水深标准时,达到通航水深标准的天数应为两次测图日期之间日历天数的1/2。
F.1.0.3报告期可按年度划分。
考核水深测图每月不宜少于一次,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水深图;
冲淤变化较大的季节,每月测图不宜少于两次。
F.2内河航道维护标准水深保证率
F.2.0.1内河航道维护标准水深保证率应按下式计算:
P=T-d/T×
100%(F.2.0.1)
P——维护标准水深保证率(%);
T——通航期天数(d),即报告期日历天数减去因不可抗力因素而被迫停航的天数;
d——通航期内航道水深不满足航道维护标准水深的天数(d)。
F.2.0.2在山区、丘陵石质和卵石河段,当水位低于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航道水深可按换算水深考核,换算水深可按下式计算:
t′=t+ΔΖ(F.2.0.2)
t′——换算水深(m);
t——实际水深(m);
ΔΖ——浅滩实际水深相对应的水位与设计最低通航水位的差值(m)。
F.2.0.3报告期宜按年度划分。
按实测水深图确定航道水深时,实测水深测图频率宜根据航道变化情况确定,每月不宜少于一次,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水深图;
在冲淤变化不大、水深比较稳定或冬季测量有困难的疏浚水域,经充分论证,测图频率可2~3个月一次;
当不能按实测水深图确定航道水深,采用实际测报水深时,可按测报资料确定航道水深。
F.2.0.4在报告期内,当相邻两次考核水深图均达到设计通航水深标准时,达到通航水深标准的天数应为两次测图日期之间的日历天数;
附录G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要求
G.0.0.1电气设备安装后必须进行交接试验,交接试验的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有关规定。
G.0.0.2直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2的规定。
励磁绕组对外壳和电枢绕组对轴的交流耐压试验,100kW以下电机可用2500V兆欧表测绝缘电阻代替。
G.0.0.3电压在1000V以下的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3的规定。
当电动机与其他机械部分的连接不易拆开时可连在一起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试验。
G.0.0.4电压在1000V以上的交流电动机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4的规定。
①当电动机与其他机械部分的连接不易拆开时可连在一起进行空载运转检查试验;
②表中序号为2、3、4的试验项目可根据现场情况选做。
G.0.0.5电力变压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5的规定。
①冲击合闸宜在高压侧进行;
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系统试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
无电流差动保护的干式变压器可冲击3次;
发电机变压器组中间连接无操作断开点的变压器,可不进行冲击合闸试验;
②当试验时温度与产品出厂试验温度不符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有关规定,将测量值换算到同一温度的数值,再进行比较;
③表序号9中的变压器绝缘油的试验可根据厂家说明书选做。
G.0.0.6互感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6的规定。
序号2中括号内的数据为全绝缘结构电压互感器的匝间电压。
G.0.0.7少油断路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7的规定。
G.0.0.8真空断路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8的规定。
G.0.0.9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9的规定。
序号4中的元件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接地开关、避雷器、互感器、套管、母线等,这些元件无法分开试验的可不单独进行试验。
G.0.0.10绝缘子、套管和母线的交接试验应符合表G.0.0.10的规定。
序号2中交流耐压试验为绝缘子、套管和母线安装后的联合试验。
G.0.0.11电力电缆的交接试验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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