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8586698
- 上传时间:2022-12-28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6.96KB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文档格式.docx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文档格式.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试卷由卷Ⅰ和卷Ⅱ两部分组成,卷Ⅰ为合格性考试试题,卷Ⅰ和卷Ⅱ合为等级性考试试题。
六、考试时间、时量与卷面分值
学业水平考试每年组织一次(条件成熟时探索实施一年两次考试),开考全部科目。
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同步进行,时间为每年的5月上旬,每次考试安排四天。
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提前向社会公布。
合格性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时量各为90分钟,卷面分值各为100分;
其他合格性考试的时量和计分方式另行规定。
等级性考试时量在合格性考试时量的基础上增加60分钟,均为150分钟;
卷面分值均为160分,其中卷Ⅰ100分,卷Ⅱ60分。
七、考试报名与考点设置
1.报考条件。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报考合格性考试的,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科目课程计划必修内容的学习,修满学分;
报考等级性考试的,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科目课程计划必修和选修内容的学习,修满学分。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报考的,由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按程序批准后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经批准可报名参加考试。
2.报考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考生可多次报名参加考试,每个科目可报考2次,每次需选定考试类别及科目。
具体报考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制定。
3.考点设置。
全省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均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考场分设,由省统一随机编排考号。
因特殊情况需另设考点的,须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八、成绩呈现与使用
1.成绩呈现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达到各科卷面满分的60%为合格,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达到各科卷Ⅰ卷面满分的60%为合格;
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5个科目成绩的合格认定,另行规定。
内地民族班在籍学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单独划定。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
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原则上为:
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
具体比例依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2.成绩使用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2)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
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长期有效,等级性考试各科目成绩3年内有效。
(3)由外省(区、市)转入并已取得我省学籍的学生,若已参加过外省(区、市)学业水平考试,可持转出地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到我省申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换认定。
合格性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认定。
等级性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定,学生必须根据需要在我省重新参加等级性考试。
九、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要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领导,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做好有关工作,各级考试招生机构要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考试组织管理,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考试运行机制。
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
完善和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规范考试标准,保证命题质量。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制定我省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考试指导纲要,明确命题原则、命题范围、考试题型、试卷结构、计分办法等,并负责全省统考科目的命题。
要建立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强化命题人员培训。
加快题库建设。
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切实提高命题的科学性和专业化水平。
3.严格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实施程序,统一阅卷(考核)程序、标准和方式,统一成绩发布和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
建立健全诚信机制。
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确保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4.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随意增加或压缩课程授课时间。
普通高中学校要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开设相应的选修课程,供有需要的学生选择学习。
普通高中学校要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查,确保完成必修学分。
要加强学生学习生涯规划指导。
调整教学组织方式,逐步落实走班教学,满足学生选学需要。
加强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需要。
十、其他事项
1.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本办法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因休学、留级等原因转入2018级的高中学生,其已获得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可认定为该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但不能认定为该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
3.本办法由AA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AA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 施 办 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AA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重要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和积极主动地发展;
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
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1.方向性。
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
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客观性。
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进行评价。
3.公正性。
明确写实记录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规范评价方法程序、结果应用和组织管理,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4.指导性。
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
引导教师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5.普适性。
将评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在确定评价内容、设计方法程序时,充分考虑我省城乡学校实际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记录自己突出的表现,得到恰当评价。
三、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
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守纪、孝敬、感恩、合作、诚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
2.学业水平。
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3.身心健康。
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
重点是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日常锻炼、体育比赛、运动特长、卫生习惯方面的突出表现,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艺术素养。
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
重点是记录在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摄影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突出表现。
5.社会实践。
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
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普通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评价方法与程序
1.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自我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
写实记录的重要载体是《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单》(以下简称《写实记录单》)、《AA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下简称《综合素质档案》,详见附件1)。
《写实记录单》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呈现,供学生及时记录本人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时使用。
《综合素质档案》由省教育厅制定,每学期期末和高三毕业时,学生整理、遴选写实记录素材后填写。
2.日常记录。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在《写实记录单》上自主记录能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注明重要活动的名称、地点、内容、持续时间和效果等。
及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包括活动报告、图片、音像资料、证明、证书、实物等,至少每个月要有一次记录安排,活动记录和材料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突出重点。
一般性的活动可不记录。
3.整理遴选。
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本学期的《写实记录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突出表现事实材料,在电子管理平台上填写《综合素质档案》。
高三毕业时,学生对本人六个学期评价表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但不得增补或修改,生成毕业时供高校招生参考使用的《综合素质档案》。
学校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导入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模块成绩与学分等客观数据。
4.公示审核。
学生每学期期末自主录入到《综合素质档案》中的材料和信息,以及毕业时的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学生对本人6个学期档案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后的内容和教师评语表、在电子管理平台上生成的《综合素质档案》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家长、班主任、学校按要求在档案中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后的材料不得再更改。
学校应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对公示内容提出质疑和询问的,应及时予以核实、回复。
5.形成档案。
综合素质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
学校根据全省统一要求,从高中一年一期开始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
综合素质档案主要内容如下:
(1)主要的成长记录。
包括每个学期和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所记录的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2)《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评语表》(详见附件2)。
毕业时学生以典型事例为依据,陈述自己在社会责任感、专业志向与才能、个性特点与爱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形成自我陈述报告,原则上不超过800字。
教师评语主要基于学生的写实记录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学生高中三年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素质、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表现作出简要的总体评价。
教师评语要公正、客观,体现正确的价值导向,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3)典型事实材料。
档案中所记录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的事实材料应以原始素材分门别类呈现,有关证明要有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签字、盖章。
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
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便于检索、查找。
形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可以根据权限查看相关内容。
6.材料使用。
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帮助学生分析其发展优势与潜能,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学校要根据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继承和发扬成功的经验,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督促和指导学校提高育人水平。
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学生的自我陈述报告、教师评语和学生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及相关事实材料等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五、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
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全省统一部署、分级管理。
各市州、县市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精心组织实施。
省教育厅成立AA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AA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统筹、规划和协调全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市州、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工作要求;
组织设计和开发AA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
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督导评估,作为评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制定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检查、指导,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分别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实施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学校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切实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培训工作,提高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
做好区域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检查和指导;
加强宣传,协调各方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
2.坚持常态化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
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各部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工作职责;
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家长正确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
针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组织教师、学生开展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训,对学生进行培训时,要重点学习本《实施办法》,让学生了解、熟悉评价内容,指导学生填写《写实记录单》和《综合素质档案》;
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引导、组织学生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和记录有关事实材料,避免集中突击。
3.实行电子化管理。
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开发AA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
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录入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等信息,导入客观数据。
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发与省平台对接的电子管理平台作为补充,保存学生日常记录,使综合素质评价有据可查。
4.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督促市州、县市区和学校全面落实《实施办法》,引导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进行;
畅通举报渠道,确保学生档案材料客观真实;
对有争议的结果要重新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结果公正;
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者实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市州制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于2016年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于2017年5月底前报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本办法于2017年在部分地方试点,2018年秋季在全省高中一年级开始全面实施。
附件:
1.AA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2.AA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自我陈述报
告和教师评语表
3.AA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填写说明
附件1
AA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市(州)县(市、区)中学班
年级第学期填表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照 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学籍号
身份证号
学籍异动情况
思想品德
党团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
□最具代表性的事实材料(不超过5项)
守纪、孝敬、感恩、合作
奖惩情况
学业水平
科目
必修课程
(模块)
成绩/学分
选修I课程
成绩/
学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学业水平考查成绩
语文
数学
英语
思想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体育与
健 康
音乐
美术
社区服务
内容:
社会实践
研究性
学习
必修课程(模块)学分合计:
选修I课程(模块)学分合计:
选 修
II课程
选修课程内容
修习成绩
总学分
优势学科与
获奖情况
学习表现
出勤情况
迟到次,病假天,事假天,旷课节。
身心健康
国家
学生
体质
健康
标准
测试
结果
单项指标
成绩
得分
等级
体重指数(BMI)(千克/米2)
肺活量(毫升)
50米跑(秒)
坐位体前屈(厘米)
立定跳远(厘米)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次)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分·
秒)
加分指标
附加分
日常锻炼、体育比赛与运动特长、卫生习惯等情 况
应 对
困难和挫折等情 况
获奖
情况
艺术素养
艺术兴趣与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表现情况
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访问、社会调查
科技活动、创造发明
教师评语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学校(签章):
家长签字:
年
日
班主任签字:
日年
日
附件2
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评语表
市(州)县(市、区)中学班
照片
学籍异动情 况
自我陈述报告
附件3
AA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档案填写说明
一、概说
1.AA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填写是在整理、遴选学校《写实记录单》内容的基础上,在全省统一的电子管理平台上进行。
2.档案表中记录的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普通高中 学业 水平 考试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