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doc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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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基本标准-38-
第九章基本住房保障
第一节重点任务-41-
第二节基本标准-43-
第三节保障工程-44-
第十章公共文化体育
第一节重点任务-45-
第二节基本标准-47-
第十一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第三节保障工程-52-
第十二章其他公共服务体系规划-53-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57-
为了进一步完善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公共资源科学合理配置,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进群众福祉,依据《陕西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2013—2020年)》和《咸阳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2013—2020年)编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以人为本、保障基本,政府主导、坚持公益,统筹城乡、强化基层,改革创新、提高效率的原则,结合区情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节规划范围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
依据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区规划范围确定为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其他公共服务十大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
第二节发展环境
近年来,我区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提升,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全区现有幼儿园48所,各类小学、初中、高中、职中55所,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免费义务教育已全面实现,营养改善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等政策惠及2万余人,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7%,校车安全管理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
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近三年来,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每年4.5万人次左右。
每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6000余万元,2个公共服务就业机构已全面投入使用。
三、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建立。
2014年,我区医保参保人数22万人,新农合参合人数16.9万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万人左右;
城乡低保、困难群众救助累计发放4000余万元;
双拥优抚政策全面落实,为1640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827万元,为应征入伍的447名士兵家属发放优待金1015万元。
为全区5100名生活困难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50元的生活补贴,建成6个农村幸福院和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四、城乡基本医疗卫生体系逐步完善。
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76个,其中区直医疗机构16个,局管机构354个,其他机构6个,初步形成了区、办、社区(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医疗配套设施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7%,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率100%,计划免疫五苗全程接种率95%,计划免疫第一类疫苗已全面实行免费接种,居民健康状况明显提升。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大力实施。
2011年以来,我区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572套,其中公租房4386套、限价房2186套、棚户区改造4000套,初步形成了以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四类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组成的、覆盖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供应体系;
共发放廉租住房补贴3370户,改造农村危房300多户,有效解决了辖区部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六、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我区已建成区级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2处,街办级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6处,村组和社区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467处,其他文化体育基础设施200多处。
建立了区级文化体育人才库,储备各类文化体育骨干上千人。
全区共有公立博物馆3所,文物管理所11所,文物保护中心1个,已开放旅游景(区)点9个。
每年组织开展以文化下乡、广场舞、全民健身展示、广场文体活动周等品牌活动为主题的文化体育活动数十场,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
总体来看,近年来,我区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推动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群众“上学难、看病难、就业难”等问题有所缓解,基本实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但是仍然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规模和质量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相对滞后。
二是基本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
城乡、区域、群体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差距较大,发展不均衡。
三是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条块化、二元化现象明显,城乡区域间制度设计没有很好衔接,管理条块分割,资源配置不合理,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不够,服务提供方式较为单一。
从需求看,我区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需求日趋旺盛。
从供给看,我区经济实力稳中向好,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从体制环境看,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深入推进,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体制条件不断完善。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田园新区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关键阶段。
因此,要继续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抓手,顺应全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全面提升我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和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优化整合资源,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符合区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2节基本原则
每个公民都享有获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必须着眼制度设计、系统规划、整体推进,按照以下原则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一、以人为本,保障基本。
立足区情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服务的提供,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二、政府主导,坚持公益。
牢牢把握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科学划分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与支出责任,健全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立法、规划、投入、监管和政策支持,促进公平公正。
三、统筹城乡,强化基层。
打破行业分割和区域分割,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区域间制度统筹衔接,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全覆盖。
切实加强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和能力建设,促进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改革创新,提高效率。
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机制,形成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
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引入竞争机制,积极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第3节主要目标
始终坚持把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任务,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和任务紧密衔接。
规划主要目标是:
一、供给有效扩大。
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基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逐步提高。
进一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规模,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健全,各项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
二、发展较为均衡。
逐步统一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建设标准,基本实现城乡、群体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农村和社会弱势群体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三、服务方便可及。
以基层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建立,资源布局更趋合理,设施标准化和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每个街办、社区、村建有相对集中的公共服务供给平台,保障城乡居民能够就近获得基本公共服务。
四、群众比较满意。
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机制有效建立,服务成本个人负担比率合理下降,绩效评价和行政问责制度比较健全,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比较健全,城乡、区域、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建立基本公共教育制度,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西部教育强区。
第一节重点任务
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优化提升高中教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继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构建科学完备、与现代化田园新区建设相适应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一、学前教育。
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加大公办幼儿园和城镇配套幼儿园建设,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求,提高学前教育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能力。
实施科学保育教育,全面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工作,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园长、幼教专家和名师评选力度。
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
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
二、义务教育。
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教育质量百校行”活动,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均衡配置。
深化义务教育学校对口支援和结对帮扶工作,组建义务教育学校发展联盟、学校发展共同体等,缓解“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
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开展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新常态•大视导”活动,切实减负增效,加强薄弱学科建设。
以内涵式发展和薄弱学校改造提升为重点,通过“以城带乡、以优带弱”,逐步缩小城乡校际间差距,促进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实现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科学调整学区划分,有效遏制择校行为,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拆迁户群众子女入学问题。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形成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
建立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帮扶机制,确保残疾适龄少年儿童全部随班就读。
到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
三、高中教育。
按照“特色办学,细化管理,促进内涵式发展”的办学思路,促进高中教育优质化发展。
加强咸阳中学、渭城中学两所公办高中软、硬件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
落实普通高中《改革创新、立德树人、提升质量、全面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启动实施《普通高中校本课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适应高考招生改革对高中教育带来的新变化,打造高效课堂,提升高中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
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信息系统。
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坚持政府办学,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普通高中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积极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鼓励引导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与职业学校共享资源,相互渗透,为学生发展提供多元选择机会。
四、职业教育。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办学质量,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重点支持支撑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使实训教学水平与企业技术水平相适应。
以服务现代化田园新区建设为宗旨,增强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劳动者技能培训能力。
加快校园信息化建设,支持与专业课程配套的虚拟仿真系统应用,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
实行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在辖区内学生免除学费政策(艺术类等相关表演专业生除外)。
第2节基本标准
2013—2020年渭城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基本标准
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
保障标准
支出责任
覆盖水平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资助
适龄儿童
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经济困难的学前一年在幼儿园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年750元)
省、市、区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学前一年毛入学率达到96%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免费
适龄儿童、少年
免学杂费以及农村寄宿生住宿费,免费向农村学生提供教科书;
农村中小学年公用经费标准为普通小学850元,普通初中1050元(均含取暖费50元)
中、省、市、区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
寄宿生生活补助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年生均补助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
市、县(区)财政负责,中央财政适当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100%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含蛋奶工程)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从2014年起,为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每生每天提供4元营养膳食补助
普通高中教育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特困生每生每年20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1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免费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元)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
第三节保障工程
一、学前教育推进工程。
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提升学前教育保教水平,按照《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为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配齐设施设备,落实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
新建幼儿园8所,改扩建幼儿园5所。
强化学前教育管理,坚持和完善省级统筹、分级管理、以区为主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合作的监管机制。
加强学前教育督导,建立奖惩和问责机制,将学前教育纳入专项督导和“双高双普”、“教育强区”评估体系,分年度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不断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基础建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3所,增加图书、仪器、班班通等教学装备,运动场地基本实现硬化目标。
常规通用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资料和学校办公、生活设备全部达标;
教学、办公和生活设备配置满足学校教学的基本需求和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及课余活动的实际需要;
学校校舍安全、围墙坚固,校园绿化美化、体育场地满足需求。
三、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工程。
加大普通高中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2所普通高中。
按照“提升学校软实力,打造学校硬品牌”的教育内涵发展思路,推进特色课程、特色学校建设,开展高中创新实验室建设和创新活动平台建设。
全面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
做大做强高中教育联盟,把高中教育联盟建设成为一支具有创新精神、科研意识、较强教育实践能力的高中教育质量研究和提升团队,逐步实现“高品位、精内涵、强特色、优质量”的高中教育发展目标。
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依据职教中心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加强实训基地建设,打造与专业设置和办学规模相适应、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综合性、专业性实训基地。
优化特色专业设置,围绕幼儿教育、电子电工、机械加工等专业,重点配置一批与产业紧密结合的骨干专业和特色优势专业。
建立以西咸新区为核心的学生就业圈,实现学生毕业就业率100%。
五、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以人才兴教为总基调,全面激活教育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校长聘任制、校长负责制和校长绩效考核制度,加强校长岗位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提高校长队伍整体素质。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区管校用”体制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支持引进高层次教育名师来渭城从事教育工作。
深入推进校本研修,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辐射引领效应,强力打造覆盖全区所有中小学的骨干教师体系。
充分利用省、市、区三级培训机构和培训网络,做好中小学校长、教师、幼儿园园长的培训工作。
六、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健全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完成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基本满足教育教学应用需求,初步建成渭城教育管理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数字教育资源,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将信息技术深入应用到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的各个环节,初步建成“课程无处不在、教师无处不在、学习无处不在”的“泛在教育”应用环境,实现学校管理方式、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基本形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运行高效、应用广泛、特色鲜明”的区域教育信息化格局。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促进充分就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1节重点任务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全过程公共服务能力,努力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一、就业服务与管理。
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退役军人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全面提升就业全过程公共服务能力。
强化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推进服务规范化和标准化,拓展服务功能。
推进分类服务和管理,加快推行就业失业登记实名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预警。
加强创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创业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小额担保贷款、后续跟踪扶持等服务。
加强就业援助工作,大力开发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助残服务、交通协管、保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
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调查统计制度,建立全区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监测制度,提升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能力。
二、职业技能培训。
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贯通技能劳动者成长通道。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统筹使用,提高效率和效益。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市场监管和资源整合力度,建立“一个中心、两个基地、多个分点”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
三、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权益保护。
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着力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和企业裁员行为,推动劳动者实现更加稳定的就业。
全面推进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
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切实保障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
健全劳动标准体系,认真落实工时、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规章制度。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健全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一体化执法和维权综合治理机制。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办案程序,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和专业化水平。
第二节基本标准
2013—2020年渭城区公共劳动就业服务具体标准
就业服务
有就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免费享有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和失业登记等服务
县(区)财政负责中央、省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补助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
创业服务
有创业需求的劳动年龄人口
免费享有创业咨询指导、创业培训、创业项目推介,符合条件的获得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社保补贴等
县(区)财政负责,中央、省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补助
为2万人次提供创业培训
就业援助
零就业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免费享有公益性岗位配置和政策指导、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认定、就业岗位即时服务,城镇有就业需求的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帮助5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享有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为5万人次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对经鉴定成绩合格人员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后实现就业率达到70%以上
劳动关系协调
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就业人员
免费享有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和劳动保障权益查询、劳动关系政策咨询、劳动关系协调、集体协商促进等服务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劳动保障监察
免费享有法律咨询和执法维权服务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一、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加快街办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建设,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待遇核发、关系转移等经办服务。
二、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工程。
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形成覆盖全区的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信息监测体系。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和适应流动性为重点,着力完善制度,扩大覆盖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
一、基本养老保险。
以农民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为重点,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
严格执行省、市出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间的衔接转换。
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先保后征,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落实国家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的各项政策。
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二、基本医疗保险。
积极推进医疗保险逐步从制度全覆盖迈向人群全覆盖,巩固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统筹基金起付线、支付封顶线和支付比例,做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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