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质部管理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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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运输道路平整、畅通、排水设施良好;
特殊、危险地段设醒目的标志,夜间设有照明设施。
(3)施工现场内各种材料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钢管及其它废旧物品及时清理,以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
(4)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工地的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50米以外,并外设围栏。
(5)各类防护设施未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挪动拆卸.
(二)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管理,防止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和带钉易滑鞋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严禁嬉戏打闹、打架斗殴、起哄闹事。
(2)严禁酒后上岗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3)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和制度。
(4)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且经过专门培训;
考试取得上岗证,禁止无证上岗,违章作业。
(5)施工作业佩带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作业下方严禁站人;
严禁上下交叉作业,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由项目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设计,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加强对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1)变压器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电杆上装设分线箱。
(2)在施工现场专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全部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中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工地内架设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其悬吊高度及距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按当地电力部门的规定执行。
(4)工地内的电线按标准架设。
不得将电线捆在无瓷瓶的钢筋、树木、脚手架上;
露天设置的闸刀开关装在专用电箱里,不得用铁丝或其它金属丝替代保险丝。
(5)生活区室内照明线路用瓷夹固定,电线接头牢固,并用绝缘胶布包扎;
保险丝按实际用电负荷量装设.
(6)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7)移动式电动机具设备用橡胶电缆供电,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埋入地下或穿管保护。
(8)各种配电箱(电器)及电源线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门锁齐全,断电上锁。
(四)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
(1)各种机具使用时必须有防护措施,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2)机械操作必须专人负责,严禁随意操作。
(3)各类机械的转动部位要加防护罩。
(五)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提前申请,经项目安全员实地勘察确无隐患,开办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预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方可动火作业.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为搞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基本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安全技术水平以及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及集团公司要求和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1)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施工特点,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进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在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情况下,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门安全教育.
(2)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包括施工作业队负责人)的安全教育,由安质部组织,并负责授课等工作。
教育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等.教育主要以课堂教育的形式进行,辅以其他方式。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4)对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①进场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
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施工的意义、目的和任务等;
介绍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危险场所,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
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防火、防机械伤害、防尘、防毒等安全常识;
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及发放标准。
②工队安全教育
本工队施工作业任务、特点、作业环境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危险区域和重大安全隐患;
劳动保护法规、安全守则、劳动纪律;
本工队施工采用的工艺技术,所用机械设备的基本性能,易出现事故的部位和防范事故的措施;
本工队施工各工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本工队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人员分工负责的内容。
③班组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
上岗作业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劳动纪律;
本班组施工任务,人员分工及各工序相互联系情况,本工序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
施工中所用工具、电器设备的现状,易发事故的部位,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情况及其作用,使用过程的安全操作技术和注意事项;
施工作业区的环境卫生标准和文明施工的具体内容要求;
个人劳动保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要求.
(5)项目部每月要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队每星期对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二)安全教育的方法
(1)课堂教育:
利用讲话制度对职工、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项目部每周一进行安全讲话制度.
(2)会议宣讲:
利用开会向职工宣讲党的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搞好安全生产的意义、目的、任务、内容以及生产与安全、安全与进度、效益的辨证统一关系。
(3)宣传鼓动:
利用标语、广播、黑板报等宣传鼓动方式进行教育。
(4)讨论会:
组织职工就一些安全知识进行深入探讨,提高大家对安全作业的认识和技能.
(5)答卷式竞赛:
对施工安全知识组织职工进行答卷形式进行考试,对优胜者给予奖励。
(6)现场参观学习:
组织职工到现场参观学习,从而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和增加感性认识。
(7)个别辅导:
鉴于职工各自文化基础、理解能力、性格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实施个别辅导教育.
(8)学术报告会:
对于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干部,可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学术报告会,从中学习安全管理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增加安全技术知识。
(9)教育培训要坚持经常教育和定期教育相结合、面上教育和重点帮助相结合,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预防事故的防范能力。
(三)大力提倡职工自学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技术,提高技术素质.
5、安全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1)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在会议上由安质部总结汇报近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情况,协作队汇报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总结安全生产的情况,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措施。
(2)总结当月安全安全生产情况,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种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和预防措施。
对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比,落实安全奖惩措施。
(3)所有会议都必须形成会议记录。
6、安全检查制度
(一)为了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现场各类事故隐患,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各业务部门协助进行检查。
在检查前编制“安全检查表”,检查中依据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及要求进行检查。
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填写安全检查总结。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定期安全检查
①项目部每周一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检查工作由项目经理或安全总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检查人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或岗位实地进行检查,查出隐患,落实整改。
②项目部每月25日(遇到特殊情况顺延)联合监理、业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
检查工作由安质部联合监理、业主、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对施工现场、生活区、加工作业区等全区域范围内进行检查,查出隐患,落实整改。
(2)经常性安全检查
①班组坚持施工前布置安全、施工工中检查安全、施工工后讲评安全的“三工”安全制度。
②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安全值班人员进行日常巡回检查。
③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和其它工作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3)专业性安全检查
对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等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分别进行检查。
①对施工用电、焊接、电气及电动机具设备进行检查。
②对压力容器等进行检查.
③防尘、防毒、防火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
①夏季检查防洪、防暑、防雷电措施的落实情况。
②春秋季节检查防风沙、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③冬季检查防冻、防煤气中毒、防火、防滑措施的落实情况。
(5)开(复)工前安全检查
新项目开工前和停工的再建项目复工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开工、复工。
(6)项目部应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以及安全生产劳动竞赛、评比活动,以推动安全生产经常化、群众化和制度化.
(二)强化安全科学管理,运用科学的态度认真预测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1、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要认真作好危险源辨识工作,通过对危险源辨识找出事故易发点,并加以控制。
2、项目部及施工队要利用安全检查表开展自查、互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发现潜在危险,进行事故诊断.对运输车辆、机电设备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定人、定岗、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开展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1)在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安质部针对每道施工工序编制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书。
(2)安全技术交底书必须具有针对性,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工程的实际特点编制.
(3)安全技术交底书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及时下发各施工班组,让全体施工人员了解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在施工作业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由接受人员签字.
(4)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8、安全操作挂牌制度
实施安全操作挂牌,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1)项目部组织对协作队伍的特殊工种进行集中培训,并办理相应的操作证件。
(2)安质部对现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在施工设备旁边,施工人员在使用施工机具设备时应首先阅读施工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熟悉操作机械的性能后方可进行操作。
(3)特种机械禁止非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4)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9、交接班制度
实施交接班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1)在每个工班完成当班的作业后,必须认真做好施工记录.
(2)在工班施工结束后,必须检查施工现场有无存在危险因素,如果存在危险因素,必须做到当班处理完毕。
(3)当班不能处理完成的,必须做好记录,工班长必须等待下一工班到达现场后,当面对下一工班工班长进行现场交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4)工班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首先处理遗留的安全隐患,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施工。
(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备检查.
10、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项目部职能部门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1)全面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逐级签定防火责任书,明确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
(2)针对项目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3)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做到“四有”:
有责任人、有安全制度、有消防组织、有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放置在安全、醒目地点,必须悬挂明显标志。
各类消防用工器具设备,均应妥善加以管理,严禁挪作它用,并定期检查试验。
(4)对从事易于引起火灾爆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达到“三懂三会"
(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的扑救方法;
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期火灾),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域,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堆放区域,仓库、废品集中站和办公生活及机械站等区域.施工现场的道路应畅通无阻;
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6)制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预案及紧急救援措施。
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立即消除
11、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地方相关部门规定、中铁十七局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严禁隐瞒不报.
(一)事故报告
(1)凡发生因工一次轻伤3人及以下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下事故,应在48小时内报项目部、公司安质部;
同时报告监理部、业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凡发生因工一次轻伤3人以上或重伤、死亡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项目部、公司安质部;
(3)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项目部、公司安质部;
(二)事故调查
凡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
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级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1)发生一次轻伤3人及以下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下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由项目安质部在10日内向项目经理部写出书面《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项目部结案。
(2)发生一次轻伤3人以上、3人及以下重伤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20万及以下事故,由项目部主管领导或由其指定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由项目部在30日内向公司写出书面《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公司结案
(3)发生一次因工亡3人及以下事故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事故,由项目部经理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负有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权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4)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事故或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事故,由公司领导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负有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权限的事故调查组、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调查组要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调查组工作。
12、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管理,表彰先进,制止违规指挥和操作,确保项目部各项安全制度和办法落到实处,达到安全受控的目的,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处罚
(1)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负责人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200元,施工队员工第一次50元,第二次100元,屡教不改者,坚决清除出场.
(2)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危险地段作业不挂安全带钩,每人各罚款50元.
(3)基础开挖、临时便道危险地段、脚手架工作平台临边不进行防护,安全部门指出后仍不整改者处罚200元。
(4)铺设脚手板厚度不够6公分,出现断裂、破损不更换;
连接部位出现探头板,每发现一处处罚100元.
(5)高空作业不设上下通道,而且不按标准搭设,无扶手和防滑措施处罚200元。
(6)爆破人员、龙门、吊车、翻斗车、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机械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无证操作,吊装作业没有指定专人指挥,联络信号不规范每次罚款200元。
(7)钢筋运输车辆无标识,驾驶人员无证操作,驾驶时无人跟踪瞭望指挥,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8)隧道开挖支护不到位,防粉尘和通风设施不达标,逃生管道未按标准设置,处罚500元.
(9)隧道和其它夜间作业场地照明设施不足,电器设备不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设置,每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没有配备专业电工或兼职电工,员工乱接电;
配电箱停止作业后不上锁者每次处罚50元。
(10)电缆、电线不架空,在工地乱摆乱放;
氧气、乙炔混放,未达到间隔距离;
施工现场和员工宿舍消防设施未按规定配备;
冬季和夜间在施工现场生明火取暖,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1)拌和机、轧石机、空压机等机械带病运转,防护罩脱落不安装者处罚100元。
(12)现场布置不符合创建文明工地要求,排水设施不完善,达不到防洪要求,安全警示标识不醒目,而且随地乱放;
隧道内空气混浊,泥浆乱排放,弃渣乱倒,路基施工便道不洒水,出现尘土飞扬,造成污染;
员工宿舍电线乱接,不整齐,不卫生处罚200元。
(13)电焊机接地接零不符合要求每次处罚50元.
(14)从高空作业处向下乱扔工具、材料和弃物者每次处罚200元.工作平台堆放材料超重处罚200元。
(15)夏季施工员工赤上身进入工地每人处罚50员,下河洗澡每人处罚200元.
(16)卷扬机、起重设备和各类提升吊具钢丝绳,出现断丝达5%以上仍不更换,固定不牢靠者处罚300元.
(17)施工现场不设立醒目劝阻闲杂人员出入的警示标识,施工人员和闲杂人员在一起接触闲聊每次处罚50元。
(18)交叉作业无专人瞭望指挥每次处罚200元。
(19)遇严重恶劣天气或不良地质、隧道渗水、高空作业支撑倾斜等险情时人员应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不听指挥和劝阻,仍坚持作业者处罚500元。
(20)安排不能从事隧道、高空作业,如高血压、精神病患者、弱智、童工等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处罚200元.
(21)进入隧道人员不按规定登记发现一次处罚50元;
违反规定带烟火和其它易燃易爆品进入隧道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2)火工品存放地管理人员擅离职守发现一次处罚300元,不按规定发放,每发现一次给当事人处罚600元,已发放但现场未用或未用完不按规定当日交回炸药库储存的,每发现一次给当事人处罚800元,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23)安质部和监理及业主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后既不回复又不按期整改的,施工队处罚1000元,第二次处罚金额翻倍,连续5次后责令施工队出场;
同一个问题在同一个人身上再犯者处罚金额翻倍,屡教不改者清出现场。
(二)奖励
(1)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能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制止和排除者,根据隐患可能造成后果情况给予100元至1000元奖励。
(2)对发现所进材料不符合安全标准,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型号不匹配,规格不统一,视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给予检举人100元至1000元奖励。
(3)对敢于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防止重大安全未遂事故发生,给予200元至1000元之奖励。
(4)在重大险情面前临危不惧、奋勇当先、舍己救人救物,千方百计减轻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给予500元至10000元奖励。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总则
(一)为强化和规范项目部所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项目部的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相关部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特制定办法。
(二)质量方针:
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按照IS09000族标准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科学管理,精心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确保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
并通过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三)质量目标:
1、重合同,守信誉,在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2、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优良率95%,使工程达到省、部级优质工程。
2、管理机构
(一)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总工、安全总监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各职能部门组成。
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
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二)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一定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3、质量责任制
项目部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
(1)项目部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的工程质量责任,达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狠抓落实,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2)从项目部到作业队、班组到个人,层层签定质量包保责任状,依法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4、实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总工程师按照职责范围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文件进行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工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
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提出。
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形式做出会审记录。
(2)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应编制施工方案后报总工程师审批,总工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批。
(3)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部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
5、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部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应经常对所有工区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其主要内容:
(一)开工前检查:
(1)图纸会审(记录)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是否完成,单位工程单项施工方案,是否通过项目部审批并上报监理。
(2)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测量(复测)和放样计算复核按规定进行交接等是否完成。
(3)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是否进行上岗培训并能掌握使用。
(4)施工准备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5)创优目标、质量措施是否制定。
(6)开工报告是否制定并申报审批.
(7)原材料、配合比试验是否完成,并且合格。
(二)施工过程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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