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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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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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市市场监管局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领导小组),由谢智明(副局长)任组长,谢震涛(药品总监)任副组长,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执法大队、综合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管股,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开展,组织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汇总、报送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
三、重点任务
(一)坚决整治从事商业炒作牟利等市场乱象。
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擅自借庆祝名义开展商业牟利活动的行为。
精准识别并坚决制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庆祝活动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炒作的行为。
加大对纪念品市场排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营销宣传各类禁止销售的“勋章”“奖章”“纪念章”及伪造“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的违法行为。
加大对各类违法宣称“特供”“专供”广告的查处力度,持续打击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以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或者形象的违法广告。
(二)加大对妨害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法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
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坚决抓好意识形态等政治安全工程,从严查处涉及敏感问题、影响政治安全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严肃查处各类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含有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内容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加大对宗教场所周边排查力度,加强宗教用品营销宣传网络和广告监测,严厉查处含有宣扬宗教极端思想内容的违法商业宣传行为。
及时查处含有淫秽、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三)依法查处低俗、庸俗、媚俗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严禁恶搞经典、恶俗营销、挑战公序良俗等营销宣传行为。
坚决制止通过歪曲历史事实、伤害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感情来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的商业营销宣传。
严查以恶俗趣味短视频、恶搞桥段、色情直播等方式开展互联网营销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含有色情及各类“软色情”内容的违法广告。
加大对教育类APP广告、儿童节目映前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法广告,保护少年儿童免受不良影响。
制止餐饮浪费,加大对各类煽动过度消费、宣扬奢侈浪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加强重点媒体监管。
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紧盯受众面广、社会影响大的重点媒体和广告发布渠道。
加强对具有全国性或者地域性影响力的电视、广播、报刊等传媒的监测监管,加大对午夜时段播出广告和购物频道广告宣传的监测监管力度。
持续开展互联网专项监测,及时清理违法违规内容。
进一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夯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平台的惩戒力度,净化线上商业营销宣传环境。
扎实做好对城市主干道两侧、庆祝活动场所周边、地标建筑、购物中心、交通场站等重要区域以及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轮渡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广告位、广告牌的排查工作,注重电梯内广告的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及时清理、从严查处存在导向问题的广告。
(五)加强行政指导工作。
加大对工艺品纪念品等类似商品生产经营企业、广告制作发布单位、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力度,促进企业知法、守法,提升依法经营意识。
及时约谈本地区重要传统媒体、互联网企业,要求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承担媒体和平台主体责任,强化广告审核,严把广告发布关。
及时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开展自查,指导和监督企业加强整改。
四、整治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22日)。
各所(队)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学习领会专项整治各项要求,按照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3日至11月30日)。
各所(队)要坚持事先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原则,对照方案整治重点开展对辖区内重点传统媒体和属地网站平台加大监测和排查力度,抓早、抓小、抓苗头。
要督促辖区内相关市场主体深入自查自纠,及时清除违法违规信息和广告内容。
保持对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高压严管态势。
强化执法办案,对涉及导向问题的商业营销宣传零容忍、出重拳。
选取典型案例,适时组织曝光。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所(队)要对前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治中发现的易发多发问题,认真谋划,创新举措,积极探索建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五、职责分工
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股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开展,组织督查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汇总,报送工作总结,组织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充分发挥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市场规范管理股要加强对电商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
要立足本地实际,督促指导辖区内的主要电商平台企业按照《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执法大队要及时处理涉及“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举报案件线索,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行为,组织跨区案件的联合执法,异地委托调查取证、案件移送等办案协作配合的相关工作。
综合股要加强有关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的网上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发现舆情第一时间分流、处置、反馈,实现热点敏感舆情早发现、早预警、快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各所(队)在整治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整治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性、政治执行力,坚决维护商业营销宣传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二)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各所(队)要督促和指导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营销宣传活动。
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紧迫感,对上级督办的以及易引发舆情的重大违法线索要急件急办、即接即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大决策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制度,把每个案件都办成群众满意、经得起时间考验的铁案,让监管真正长出“牙齿”。
(三)强化协同共治,扩大集中整治工作社会效果。
要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作用,各所(队)要加强与宣传、网信、广电等联席会议部门沟通、配合,加强疑难问题共同分析研判,形成整治合力。
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积极作用,鼓励对涉导向问题商业营销宣传的社会监督,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鼓励广告市场主体积极创作、发布优秀公益广告宣传作品,发挥正面导向引领作用。
(四)压实工作责任,严守工作纪律。
各所(队)要严格依法行政,落实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要求,对于上级督办以及易引发舆情的重大违法线索,要及时处置。
在整治工作中,要切实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依法依规做好涉密信息运转,严控工作秘密知悉范围,防止办案过程中跑风漏气。
市局将适时组织督导调研组开展实地督促指导。
(五)及时统计汇总,做好信息报送。
各所(队)在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归集案例;
对突发情况、重大事件及妥善处置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
注意保存工作音视频、图片、文字材料。
请于每月6日前,通过OA向市局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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