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节水型单位评价管理办法及评价标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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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建设局,组织管理和技术等有关方面的专家,成立县节水型单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对节水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单位的相关资料和现场核查情况进行评审。
(四)公布。
经评委会评审符合县节水型单位评价标准的,于每年12月31日前公布,授予“**县节水型单位”称号,并由节水管理部门录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节水载体登记子系统。
第六条 取得“**县节水型单位”称号的用水单位,在下一年度核定用水计划时,在申报计划用水量不超过取水许可审批水量和或公共供水用户协议用水量的情况下,管理机关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用水单位申报的用水计划只履行备案程序,不再核减计划用水量。
第七条 节水型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已获得**县节水型单位称号的用水单位,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县节水管理部门报送本年度节水管理工作总结(包括节水管理情况、用水计划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
第八条 县级节水型单位实行定期复核制度。
已获得县级节水型单位称号的用水单位,每5年开展一次复核。
对复核不符合县级节水型单位标准的,将取消其**县节水型单位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21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月日。
12
附件1
**县节水型单位评价标准(公共机构)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类用水单位的节水评价工作。
)
序号
指标大类
具体指标
评价方法
计分规则
分值
1
基本条件指标
查看文件和相关资料
1)取用水许可审批或供水协议等取水手续合法有效;
2)近三年内不存在超许可量取水;
3)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或器具等情况。
一票否决指标。
2
管理指标
(60分)
规章制度
1)建立巡回检查、设备维护、用水计量等节水管理规章和制度,每建立一项得1分,满分5分;
2)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节水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节水管理人员,得5分;
3)编写用水计划实施方案并落实下达的用水计划,得5分;
4)制定节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得5分。
20
3
水量统计
1)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2012),用水计量器具的配备按分户、功能分区实现二级计量,得5分;
2)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实现分户、功能分区分别记录,且记录完整,得5分;
10
4
管理维护
1)定期巡护和维修用水设施设备且记录完整,得5分;
2)无擅自停用节水设施行为,得2分;
3)有近3年内完整的管网图,得2分;
4)有近3年内完整的计量网络图,得2分;
5)近3年内利用水平衡测试等方式进行节水诊断,得2分;
6)绿化采用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得2分。
15
5
宣传教育
1)编制节水宣传材料,得2分;
2)开展节水宣传主题活动、专题培训、讲座等,得2分;
3)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显著位置全部张贴节水标语,得3分,一处未张贴,扣0.5分,扣完为止;
4)在办公楼大厅滚动播放节水宣传标语,得2分;
5)定期发布节水信息,对浪费水现象进行曝光,得2分;
6)动员职工积极参与节水、护水志愿活动,得2分;
7)发挥新媒体作用,普及节水知识、宣传经验做法,得2分。
6
技术指标
(40分)
人均用水量
单位全年用水量/用水总人数
依据现行的《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DB37/T5105-2017)进行判定:
人均用水量≤0.9×
用水量标准上限,得8分;
>
0.9×
用水量标准上限,不得分。
8
7
用水总量
查阅用水统计报表和计划用水核定文件
年用水总量不大于管理机关下达的用水计划,得8分;
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水计量率
计量水量/总水量
一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100%,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95%,得8分;
一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未达100%,不得分;
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9
节水器具普及率
节水器具数量/用水器具总量
节水设备、器具普及率为为100%,得8分;
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用水管网漏损率
管网漏失量/总用水量
用水管网漏损率≤1%,得8分;
1%<
用水管网漏损率≤2%,得5分;
用水管网漏损率>
2%,不得分。
11
鼓励性指标
(10分)
非常规水源利用
1)建设雨水集蓄设施并有效利用的,得2分;
2)建设灰水、纯净水尾水、空调冷凝水等再生水利用装置并用于景观、绿化等的,每建设一项得1分,满分3分。
节水管理创新
体现地方特色,取得显著成效的节水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工作,每项得1分,满分3分。
13
用水实时监管
实现分户、功能分区实时计量,建立用水实时监管平台或利用其它平台实现用水实时监管,得2分。
附件2
**县节水型单位评价标准(工业企业)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类用水单位的节水评价工作。
基本条件
2)工业生产用水与生活用水分别计量;
3)近三年内不存在超许可量取水;
4)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设备或器具等情况;
5)按规定周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用水审计。
1)有科学合理的节约用水管理网络和岗位责任制,满分4分;
2)制定节水规划和用水计划,得4分;
3)有健全的节水统计制度,应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节水统计报表,得4分。
管理机构和人员
1)有主要领导负责用水、节水工作,得4分;
2)有用水、节水管理部门和专(兼)职用水、节水管理人员,得4分;
管网(设备)管理
1)有详细的供水管网图、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得5分;
2)有日常巡查和保修检修制度,定期对管网和设备进行检修,得3分;
水量计量管理
1)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完整、规范并定期进行分析,得4分;
2)内部实行定额管理,节奖超罚,得4分;
水平衡测试
按规定周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得8分;
节水技术改造及投入
1)企业注重节水资金投入、每年列支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水工程建设、节水技术改造,得4分;
2)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得4分;
1)经常开展节水管理和培训,节水宣传教育、节水奖励,在主要用水场所和器具显著位置全部张贴节水标语,得4分
2)职工节水意识强,得4 分
单位产品取水量
全年用水量/产品产量
依据现行的国家、省颁布相应工业产品用水定额进行判定:
单位产品用水量≤0.9×
用水量标准上限,得10分;
用水总量≤地方下达的用水计划,得10分;
重复利用率
重复利用水量/总用水量
依据现行的国家、省颁布相应工业行业重复利用率进行判定:
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限定用水重复利用率标准的,得3分,每超1%,加1分,满分5分;
达不到限定用水重复利用率标准的,不得分。
一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100%,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达到95%,得5分;
次级用水单位水计量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非常规水源替代率
非常规水源替代新鲜水的利用量/企业用水总量
非常规水源替代率达到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标准的,得3分,每提高1%,加1分,满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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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管网漏损率≤1%,得5分;
用水管网漏损率≤2%,得3分;
体现地方特色,取得显著成效的节水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工作,每项得2分,满分6分。
16
实现分户、功能分区实时计量,建立用水实时监管平台或利用其它平台实现用水实时监管,得4分。
附件3
**县节水型单位评价标准(居民小区)
(本标准适用于居民小区类用水单位的节水评价工作。
2)居民小区范围、户数清晰、准确,有物业单位统一管理
3)居民用水全部为一户一表计量,公共用水装表计量
4)居民小区有再生水利用或雨水利用设施。
基础管理
1)设有专兼职节水工作人员,得5分;
2)用水台帐、用水记录齐全,得5分;
日常管理
1)检修制度和原始记录齐全,得5分;
2)无违章用水和浪费水现象,得5分;
节水宣传
现场查看小区内节水宣传标识、宣传资料、用户调查等
1)节水宣传标识齐全、宣传教育记录规范完备,得10分;
2)居民节水意识强,得10分;
公共用水部位节水管理
检查公共用水部位
1)公共用水部位使用节水器具,得5分;
2)小区绿化使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得5分;
3)使用中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得5分;
4)公共部位用水无跑冒滴漏现象,得5分;
5)小区内清洗机动车不使用循环水或再生水的从以上得分中扣5分。
节水设备、器具普及率为为100%,得10分;
非常规水源利用率
非常规水源利用量/年用水总量
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率达到15%及以上,得10分,每降低1%,扣1分,扣完为止。
用水器具漏水率
漏水器具件数/检查用水器具总件数
用水器具漏水率在2%以内的,得10分;
每高1%,扣2分,扣完为止。
居民家庭用水量第一阶梯水量覆盖率
符合第一阶梯用水量的居民家庭个数/小区总户数
居民家庭用水量第一阶梯水量覆盖率达到100%,得10分,每降低2%,扣5分,扣完为止。
硬化地面透水铺装
在人行道、停车场、广场等场所硬化地面采用透水铺装,得3分;
下沉式绿地率
具有调蓄雨水径流功能的广义下沉式绿地,得3分;
体现地方特色,取得显著成效的节水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工作,每项得0.5分,满分4分。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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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节水 单位 评价 管理办法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