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企业工资支付数字化监管工作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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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国资办)、县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公投公司、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年6月-11月)。
各部门要率先启动录入国有企业(劳动密集型基层一线生产或服务岗位员工)、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服务企业数字指标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6月底前,实现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处理)等行为的重点监管企业全覆盖;
8月底前,各乡镇覆盖企业率要达到本辖区企业总数的60%以上;
10月底前,各乡镇覆盖企业率要达到本辖区企业总数的90%以上;
11月底前,实现全县所有重点服务和重点监管企业100%覆盖,一般企业实现基本全覆盖。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国资办)、县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公投公司、县人行、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组织验收阶段(202*年11月)。
由县根治欠薪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加快推进企业工资支付数字化监管进行督查。
督查结果作为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县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成员单位)。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企业工资支付数字化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分工,按照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
强化横向协同,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
1.县加快推进企业工资支付数字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2、县落实企业工资支付数字化监管工作任务分解表
3.县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企业工资支付数字化监管工作联络员名单
附件1
加快推进企业工资支付数字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为深入推进浙江省“安薪工程”建设,巩固提升“无欠薪”创建成果,不断提高根治欠薪工作精细化、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加快推进企业工资支付数字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社保局,县人力社保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乡镇职责分工
为充分发挥企业工资支付数字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优势,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现就各成员单位及乡镇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县发改局:
负责督促、指导其他服务业(除批零住餐外)企业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系统监管,做好有关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县经信局:
负责督促、指导规上工业(高新技术企业除外)和园区外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商贸业企业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系统监管,做好有关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县科技局:
负责督促、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系统监管,做好有关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县财政局(国资办):
负责督促、指导所属国有企业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系统监管,做好有关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县生态产业园服务中心:
负责督促、指导产业园区内非规上企业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系统监管,做好有关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县人力社保局:
负责指导、督促各地有序推进“智慧监察阳光支付”系统对工业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全覆盖工作,健全完善数字化监管运行机制和考核体系。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各类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与数据的采集、汇总。
县统计局:
配合做好全县各类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县公投公司:
负责采集、汇总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拖欠2个月以上水费的有关企业信息。
县人行:
负责指导、协调银行机构优化流程,配合系统打通数据堵点,简化线上发薪手续。
供电公司:
负责采集、汇总并提供一年内连续拖欠2个月以上电费的有关企业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监管系统,做好有关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8-
附件2
县落实企业工资支付数字化监管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工作任务
完成期限
1
县府办
1.印发《县加快推进全区企业工资支付数字化监管工作方案》
6月
2.组织召开动员大会
2
县发改局
负责督促、指导其他服务企业(除批零住餐外)企业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系统监察,做好有关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6月30日
3
县经信局
负责督促、指导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除外)和园区外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商贸业企业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系统监管,做好有关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4
县科技局
负责督促、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系统监管,做好有关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5
县财政局(国资办)
负责督促、指导所属国有企业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系统监管,做好有关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6
县人力社保局
负责指导、督促各地有序推进“智慧监察阳光支付”系统对工业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全覆盖工作,健全完善数字化监管运行机制和考核体系
10月30日
7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各类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与数据的采集、汇总
8
县统计局
配合做好全县各类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9
县产业园区
负责督促、指导产业园区内非规上企业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系统监管,做好有关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10
县公投公司
负责采集、汇总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拖欠2个月以上水费的有关企业信息
11
县人行
负责指导、协调银行机构优化流程,配合系统打通数据堵点,简化线上发薪手续
12
供电公司
负责采集、汇总并提供一年内连续拖欠2个月以上电费的有关企业信息
13
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纳入监管系统,做好有关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附件3
县企业工资支付数字化监管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联络员名单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联络员
备注:
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28日前,将工作联络员名单报至县人力社保局(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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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加快 推进 企业 工资 支付 数字化 监管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