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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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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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入推动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大排查、大解决、大整改”,促进房地产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办事和依法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领域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遵循原则
一是实行属事办理。
根据事权划分和职责分工,属事部门为办理主体,承担案件具体办理和组织推进工作。
二是落实领导包保。
信访案件实行处级领导和属事行业部门主要领导包保,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程参与办理。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
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立卷不完整不放过。
四是实行分类处理。
既要灵活用好用足省市政策,又要依法依规依纪办理。
对合理诉求息诉化解到位,对无理诉求疏导稳控到位,对涉法涉诉案件沟通协调到位。
五是完善长效管控。
抓住问题根源本质,边整治边完善,堵塞制度监管漏洞,有效健全长效防控体系,推动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营商环境大为改观。
四、整治内容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因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单位未按规定方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工程款拨付纠纷等引发的信访问题。
(二)房屋征收补偿问题。
因征收维稳评估执行不到位,征收主体、征收程序、补偿评估违法违规,征收信息不依法公开,未按规定依法补偿、补偿不合理不到位、逾期未回迁等引发的信访问题。
(三)棚改回迁安置问题。
因棚改政策执行不到位、逾期未回迁、棚改回迁安置房屋质量不合格、拆迁户利益诉求过高、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房多卖、建设手续不全、资金链断裂烂尾等引发的信访问题。
(四)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问题。
因项目核准备案、土地出让、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不全,以及购房合同纠纷、权属不清、房屋面积纠纷,欠缴土地出让金、配套费和其他税费等引发的信访问题。
(五)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问题。
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资质、超资质开发,无预售许可销售、一房多卖,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虚假违法广告,物业服务质量不高,行政执法部门进小区执法不到位等引发的信访问题。
(六)拖欠工程款问题。
因政府、国有企业拖欠棚改等项目工程款、物资采购款和保证金,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已办理竣工结算但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期限支付工程款,工程已竣工但以各种理由拖延结算,或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等引发的信访问题。
(七)违反规划建设问题。
因主管部门违规发放规划许可,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划条件、规划许可实施建设,房屋交付使用后相关主体未经规划批准擅自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未经规划批准私搭乱建等引发的信访问题。
(八)房屋工程质量问题。
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责任、物业企业不履行维修责任、未按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引发的信访问题。
因其他原因引发的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对202**年省市交办信访案件进行复查。
(4月20日至4月26日)。
对202**年已经整治完成的17件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对没有解决的有理访(部分有理访)信访问题重新列入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强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涉及信访案件的责任单位。
(二)排查梳理202**年以来房地产领域信访案件。
(4月20至4月27日)。
对202**年以来全县房地产领域信访案件进行排查梳理,精准列出信访案件清单,建立交办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落实责任人,强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
进行逐案分析研判,找准问题成因症结,制定化解措施办法。
各部门4月27日前将信访问题台账报县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住建局),办公室分门别类进行归纳汇总。
牵头单位:
住建局,责任单位:
涉及信访案件的相关单位。
(三)实施分类整治(4月28日至9月20日)。
1.简案易事快办。
对于案源清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易于解决的信访事项,坚持易事快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缩短办理周期,利用1个月时间尽快办结化解。
涉及房地产领域信访案件的相关单位。
2.难案集中攻坚。
对于重点疑难案件,组建攻坚专班,实行项目化管理,销号式推进,做好分析研判,研究制定路径措施,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对重点案件实行同级或上级挂牌督办,联合会商,跟踪问效,确保重点案件及时有效解决。
3.个案专项处理。
对一时难以解决的信访案件,实行“一案一策”,明确计划时限,制定专项解决方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调处化解。
同时注重依法化解和思想教育相结合,积极取得信访人的理解认可。
(四)检查验收(9月21日—11月30日)。
县专项整治工作组将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对标检查、回访当事人等方式,对案件办理、息诉化解、案卷整理、长效机制建立、失职失责追究等情况进行检查。
围绕有理(部分有理)案件办结率化解率100%的“双百”目标进行检查,对尚未达到“双百”目标的要安排专班持续攻坚破题解决到位;
对于已经达到“双百”目标的案件,要依规形成完整的案件卷宗,存有息诉罢访协议书等相关重要佐证材料,并做到规范装订以备省市验收。
检查结果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要予以表扬;
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要追责问责。
六、具体要求
(一)成立领导组织。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县专项整治工作组,下设6个专项组(详见附件1),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起责任,强化推进落实,层层传导压力,要紧密配合,做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主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联络,定期向县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二)坚持分类施策。
按照“分类实施、一案一策”原则,因时因情因地施策,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销号推进制度、台账管理制度、依法处理制度、教化结合制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以及失信联合惩戒等手段,逐类逐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整治措施。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互衔接机制,对涉及司法问题的信访案件,要按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用足政策支持。
充分运用《关于进一步做好回迁安置和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的意见》(厅字〔2017〕35号)、《关于城乡建设信访“减存控增”工作的意见》(黑政办规〔202**〕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的政策措施的意见》(厅字〔202**〕48号)等文件解决信访问题。
上述三个政策指导性文件继续延用,有效性适用于解决2020年底以前发生的信访积案。
对于重大问题、疑难案件要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信访联席会集体研究推动解决。
(四)严格标准程序。
按照《信访条例》《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明确有理访、部分有理访、无理访概念范围,准确对信访诉求进行定性。
严格案件办理程序,按照“七步工作流程”要求,依法有序办理。
压实部门监管指导责任,信访部门负责对办理程序标准、案卷归档等把关指导;
属事行业主管部门对处理意见内容、政策依据等工作进行把关指导,确保调查过程公正、处理意见合法、送达程序严谨、建档及时完整。
(五)做好舆论宣传。
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内容,宣传信访程序、有关政策和司法知识,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受理信访问题。
在媒体上公开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发挥正反面典型的示范引领、警示教育作用,为迎接建党一百周年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六)严肃责任追究。
建立线索移交机制,住建、信访等部门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配合,在按时报送工作进展的同时,及时推送问题线索。
对贯彻省市县决策部署不力、化解信访问题成效不明显,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严肃问责。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启动倒查机制,涉及公职人员推脱躲绕、失职失责、滥用职权等行为的要予以追责惩处。
(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成员单位结合“回头看”工作,既要解决信访问题,又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制度性漏洞,积极探索治本之策,总结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有效控制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的发生。
要加强房地产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堵塞制度性漏洞,及时发现、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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