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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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达标3所:
***县幼儿园、城关镇紫邑新城幼儿园、城关镇育兴幼儿园。
2.2023年达标7所:
东木镇中心幼儿园、焕古镇中心幼儿园、洞河镇中心幼儿园、双桥镇中心幼儿园、瓦庙镇中心幼儿园、汉王镇中心幼儿园、麻柳镇中心幼儿园。
3.2024年达标11所:
双安镇中心幼儿园、高桥镇中心幼儿园、高滩镇中心幼儿园、蒿坪镇双星幼儿园、蒿坪镇中心幼儿园、洄水镇中心幼儿园、向阳镇中心幼儿园、高桥镇远元幼儿园、高滩镇绕溪幼儿园、高滩镇广城幼儿园、毛坝镇联合幼儿园。
4.2025年达标8所:
红椿镇中心幼儿园、界岭镇中心幼儿园、蒿坪镇童乐幼儿园、麻柳镇培正幼儿园、城关镇远洋幼儿园、界岭镇双明幼儿园、蒿坪镇明星幼儿园、红椿镇起点幼儿园。
5.2026年达标6所:
高滩镇金太阳幼儿园、毛坝镇中心幼儿园、高滩镇新苗幼儿园、向阳镇瓦房晨阳幼儿园、瓦庙天使幼儿园、界岭镇朵朵幼儿园。
鼓励条件成熟的幼儿园提前实施达标规划。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投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1.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
把普惠性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县控制性详细规划;
制定年度幼儿园建设规划,安排财政预算,保障幼儿园建设合理用地,有序扩充学前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牵头单位:
县教体科技局;
配合单位:
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
2.师资配备及班额普遍达标。
根据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从202**年起,对照标准逐年持续为公办幼儿园补充幼儿教师,解决公办园专任教师数量不足、优质师资匮乏、整体水平较低等问题;
2027年前达到规定班额发展目标。
县人社局。
3.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落实《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居民住宅区的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根据《陕西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配建工作,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实施运转。
县住建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教体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
4.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着力补齐城镇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及镇村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村(人口相对集中的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
扶持农村偏远地区开设70人以下的民办小规模幼儿园。
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5.
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扶持力度。
健全学前教育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制定出台《***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暂行办法》等文件,修订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对成功创建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办园规模进行一次性奖补。
严格按照省级标准落实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分类奖补等措施,确保年检合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相同的生均公有经费补助;
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县财政局。
(二)强化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科学设置教师编制。
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消除中小学占用公办园“有编不补”的情形;
确保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
15。
县委编办;
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
2.严格教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在教师调配上优先保障偏远乡镇中心园持证教师人数,确保到2027年县域内专任学前教育教师持证率达到100%。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
严格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3.提高编外人员待遇。
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
202**年开始,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力争达到当地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逐步缩小与在编教师的差距;
民办园教师参照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发放标准执行,并及时缴纳各类保险。
(牵头单位:
(三)强化管理,不断规范办园行为
1.推动“低、小、散”幼儿园整治。
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教职工资质与配备标准、办园条件等方面的审核。
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
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持续分类治理。
县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
2.严格规范收费行为。
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幼儿园收费办法。
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不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不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
坚决查处不合理收费和乱收费现象。
县发改局、县市管局)
3.
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
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建、卫健、市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幼儿园卫生防病、食品安全、安全保卫和消防制度,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管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
(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1.坚持科学保教。
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确保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消除“小学化”和“保姆化”。
各镇人民政府。
2.加强学前教育教研机构建设。
以县教研室为主体,推行“大学区”管理制,构建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的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和教研制度。
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的辐射引领及省、市、县学前教育教学能手的帮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促进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同步协调发展。
县教体科技局。
3.强化监管提升等级。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年度考核(年审)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管,以升类创建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提升保教质量,逐步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建立3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202**年1月—202**年12月)
成立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
(二)工作推进(2022年1月—2026年12月)
进一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9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8%以上。
规划实施6所公办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和民办幼儿园升级扩容改造,持续改善办园条件。
聚焦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社会认可度等四方面工作,围绕评估指标体系扎实开展县级督导评估工作。
(三)整改提高(2027年1月-2027年12月)
持续深入开展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规范办园行为督导工作,对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对标补短,查漏补缺,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加强各部门工作联动,强力整改提高。
强化幼儿园内涵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占比等进一步提高。
监管制度日趋完善,办园条件和班额配置达标,幼儿教师配齐配足,教师待遇保障落实,保教质量明显提升。
接受省市级教育督导部门的过程督导和回访督导。
(四)评估验收(2028年)
全面提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广泛宣传普及普惠工作成效,提高社会认可度。
对省市级督导评估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和回头看,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按时申请并接受国家评估认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各涉教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重大事项,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明确各镇、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出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相关文件;
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列入有关部门和镇的年度考核任务,县考核办、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工作督查,及时推进有关部门、乡镇及幼儿园创建进度,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二)狠抓责任落实。
各镇、各部门要根据整改清单,明确职责和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领导具体抓,加强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责任制,按时上报创建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到位。
(三)营造良好氛围。
县委、县政府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宣传部门及各镇各校要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夯实宣传工作阵地,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知晓率、参与率与支持率,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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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 学前教育 普及 普惠县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