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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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措施
(一)“互联网+医疗服务”领域。
1.搭建覆盖全县的便民服务信息平台,为群众提供统一、便捷的医疗健康服务。
充分利用网站、手机APP、公众号等渠道,建立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健康门户,实现在线查询医疗机构基本概况、诚信情况、专家情况等信息,为居民提供预约挂号,健康档案、检查检验结果和就医费用查询,健康宣传、教育和咨询等互联网便民医疗健康服务。
引入支付宝、微信、银联等线上主流支付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线上支付方式。
牵头单位:
卫健局
配合单位:
县委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
2021年7月20日前
启动全县便民服务信息平台搭建工作,逐步完成各类医疗便民服务应用并推广。
2.推动县级医院全面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提升群众就医便捷性。
预约诊疗覆盖全县二级医疗机构,逐步开放二级医院专家门诊。
实现挂号、检验检查、日间手术的分时段预约,避免群众就医时段过于集中,有效缓解“三长一短(挂号时间长、候诊时间长、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问题,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到2021年7月20日前,实现二级医院网上预约诊疗全覆盖。
3.实现县级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院内信息互联互通,构建“数据多跑路、患者少跑腿”的就医模式。
围绕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以电子病历为核心,整合院内各项业务应用系统,实现院内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优化服务流程,结合预约、提醒、查询等在线服务方式,让患者就医省时、省心、省费用。
到2021年7月20日前,实现县级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院内信息互联互通工作,逐步开放预约、提醒、查询等在线服务。
4.完善全民健康信息中心。
在确保能与自治区政务信息平台、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的前提下,按照国家、自治区、行业已有相关标准规范,承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数据库;
建设医疗健康数据交换体系,畅通部门、区域、行业之间的数据交换,为互联网+医疗健康公众服务、业务协同与监管、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2021年12月底前
5.建设县域医学中心。
依托“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区域影像、区域心电、区域超声、区域检验、远程会诊等中心,县域内实现县、乡、村联动,建立县域医共体合作模式,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县级区域医学中心的医疗水平。
6.全面实现跨机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患者重复检查,降低医疗费用支出。
依据国家相关业务标准规范,建立检验、检查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县域内各医疗机构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查等信息共享,建立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实现检验、检查结果跨机构互认,促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降低患者检验、检查费用。
到2021年7月20日前,开展跨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试点,逐步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7.推行电子健康码,实现居民看病就医、医保结算等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一卡通”。
以“一卡通”为目标,加快推进电子健康码的应用,普及电子健康码在儿童免疫、妇幼保健、挂号诊疗就医结算、健康管理等业务领域的应用。
探索人脸识别、二维码技术,推动由“线下实体向线下线上一体化”转型。
工信商务局、人社局、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8.全面开展远程医疗应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使群众就近享受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推进远程诊疗服务全覆盖。
在已建成的“国家-自治区-市-县-乡”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的远程医疗全覆盖。
全面推广远程医疗应用,建设心电、放射等诊断中心,开展远程专科诊断服务,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远程诊疗模式,推动分级诊疗政策落地。
工信商务局
到2021年12月底前,开展县级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远程影像、心电、病理、超生等诊断中心建设,逐步实现村卫生室远程医疗全覆盖。
9.强化县中医医院与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馆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群众提供优质“治未病”健康服务。
建立中医医疗平台,加强医疗数据共享中心建设,建立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全县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中医馆”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各地中医馆在基层中医药服务方面的作用,推广辨证论治、治未病、中医远程教育,把优秀的中医药经验传承给基层中医医生,促进基层中医医生的快速成长,有效提高基层中医医疗资源的供给,为群众提供预防保健、疾病康复等中医院健康服务。
到2021年7月20日前,在全县推广县域中医医疗平台,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指导和疾病康复指导,逐步提升中医“治未病”服务水平,培养居民“治未病”意识。
10.提高群众医疗健康服务满意度,强化医疗服务质量。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信息化手段,展现就诊信息,患者可针对医疗服务进行评议。
建立行风监管和电子医德档案系统,打通医院业务应用系统,采集诊疗用药、医药购销、收费标准等行风相关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对违规行为进行预警提示,从而加强行风监管。
到2021年7月20日前,开展患者就诊信息展现及综合评议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县二级医院建立行风监管和电子医德档案系统。
(二)“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领域。
11.完善120智能网络体系建设,提高抢救水平,为患者提供智能、快捷、高效的院前急救服务。
依托全区“120”智能网络体系,建立市、县、乡三级急救网络站点,有效缩短急救半径,减少患者现场等待时间。
推进急救优先分级调度新技术应用,在救护车到达之前指导报警者开展自救互救,促成第一目击者快速响应,为救援赢取时间,实现急救关口前移。
建立应急医疗救援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应急值班24小时监控预警并智能响应,为急救资源动态调度和跨区域应急医疗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到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120”指挥调度系统上线运行,乡镇(中心)卫生院“120”电话指导率达85%以上。
12.推进面向基层的移动远程巡诊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疾病防治水平。
利用远程医疗巡诊车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远程医疗移动巡诊、健康筛查、卫生防治科普等服务,在出现重大灾害事件和疫情的紧急情况下统一调度,开展面向受灾群众的应急救援、伤病人员转运,发挥远程移动巡诊“平战结合”的功能,提高基层群众疾病防治水平。
到2021年12月底前,开展远程医疗移动巡诊和健康筛查业务,实现远程医疗移动巡诊和健康筛查全覆盖。
13.全面推动健康档案无纸化管理,为居民提供一站式、个性化、动态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围绕电子健康档案动态管理与综合应用,推行健康档案无纸化管理,建立面向公众的健康服务平台,提供多渠道居民健康档案在线查询、个人健康管理、健康风险评估、健康干预和跟踪等服务功能,引导患者有效预防和治疗疾病,提高居民自主健康管理意识,培养居民从被动医疗向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常态化主动健康管理理念转变。
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诊疗过程中的综合应用,加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共享和业务应用。
到2021年7月20日前,开通居民电子健康档案APP、微信、网页等在线查询服务,实现健康档案无纸化管理,通过整合居民健康档案中的各类信息为居民提供综合健康服务。
14.建设县级疾病防控大数据平台,提升疾病数据监测和主动干预能力。
依托各医疗机构,建立县、乡、村三级疾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面向慢病、精神病、传染病、健康危险因素实现动态数据实时采集、在线监测管理、数据交互,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效果。
融合传染病监测数据及气象、人口、环境、媒介等数据,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实现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和流行趋势预测预警,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收集、分析、挖掘健康危险因素数据,实现公共卫生状况及薄弱环节信息的实时监测、对外服务、预警预报、数据共享需求,有效提升疾病防控能力。
到2021年12月底前,启动县、乡、村三级疾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完善疾病防控动态监测平台功能,建立疾病防控大数据分析模型,有效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15.建立儿童免疫规划全程监管体系,实现儿童免疫接种全流程监管和服务。
以疫苗电子监管码为核心,建立精确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全境、全程信息化监管追溯体系,实现疫苗在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门诊之间的全流程监管,涵盖疫苗流转过程、疫苗存储环境温湿度、冷藏车运输轨迹等,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实现预防接种过程及预防接种结果的全过程监管,在发生异常反应时,能够多维度精准的追溯疫苗真实情况及预防接种过程。
市场监督管理局
到2021年12底前,建立全过程监管体系,实现疫苗流转、接种过程和接种结果的多维度监管。
16.全面建设儿童免疫规划数字化门诊,为儿童免疫接种提供安全、便捷的一体化服务。
通过儿童免疫规划数字化门诊,实现预防接种全流程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缩短群众在门诊的等待时间,有效提升预防接种规范性及安全性,杜绝错种、重种、漏种现象发生。
实现接种证绑定、自助查验、接种信息查询、手机预约、接种门诊指引、接种费用支付等预防接种全流程一体化自助服务。
到2021年12月底前,开展儿童免疫规划数字化门诊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县推广儿童免疫规划数字化门诊。
17.实现妇幼“母子健康”电子化管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优化整合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等资源,实现妇女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等全流程业务互联互通,形成母子一体、线上线下协同、全程连续、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妇联,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到2021年12月底前,启动妇幼健康全流程监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智能化、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管理。
(三)“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域。
18.推动家庭医生线上签约,为家庭医生赋能。
建立家庭医生线上服务平台,引入远程医疗专家资源,组建基于“互联网+”的“专-全”结合型家庭医生团队工作机制,解决基层签约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日常医疗健康问题,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和延伸处方等线上线下签约服务。
人社局、工信商务局、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完成时限:
到2021年12月底前,逐步实现家庭医生线上签约服务全覆盖。
(四)“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领域。
19.构建线上线下药品供应配送体系,规范优化药品流通供应链。
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建设区域审方中心,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处方所列药品,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方便群众,解决基层机构的专科给药、处方药品缺乏问题。
医保局
工信商务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到2021年12月底前,在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启动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全县药品配送有效监管、一站式配药服务和家门口取药。
(五)“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领域。
20.推动医保医药联动,实现医保在线支付和异地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销。
加快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对接整合,实现医疗保障数据与相关部门数据联通共享,逐步拓展在线支付、异地结算等功能,推进一站式结算。
尝试打通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的医保结算通道,实现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远程医疗服务、线上诊疗服务的医保支付,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工信商务局、卫健局
到2021年12月底前,在全县二级医院开展线上医疗的基础上,适时推行医保异地结算和线上支付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医保线上支付。
21.全面实现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
以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为基础,提升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服务能力,让贫困患者只跑一次就可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
整合卫健、民政、财政、医保、扶贫、人寿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政策,推进政策落地、业务融合、应用集成,逐步扩展扶贫人口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范围。
民政局、卫健局、扶贫办、人寿保险公司
持续推进
22.实现远程医疗医保报销,降低群众远程医疗就医费用支出。
在已出台13项远程医疗政策基础上,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将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体系。
通过远程医疗系统与院内信息系统、医保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远程医疗与院内就医流程、医保结算一体化,为群众带来更便捷、低负担的优质远程医疗服务。
卫健局
到2021年12月底前,出台远程医疗医保报销政策并在全县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推行,实现远程医疗就医服务一体化。
23.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医疗费用结算服务模式,减轻患者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
在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的诊疗模式,患者住院时免交押金,出院时只需缴纳自付费用,其余的费用由医保部门与医院结算。
践行以人为本的医疗服务宗旨,为患者节省大量时间,避免延误最佳抢救时间,强化医疗机构对患者的尊重和信任,促进医患和谐。
医保局
(六)“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领域。
24.建立县、乡、村三级远程教学培训体系,提升基层医务人员业务水平。
实现远程教育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覆盖,形成针对基层医务人员的远程教学培训体系。
结合手机移动端功能,提供多样化的医学在线课程和医学教育资源,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在慢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工信商务局、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到2021年12月底前,在线远程教育在所有县乡级医疗机构进行推广,手机移动教学功能向基层医务人员开放,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基层医务人员全部纳入教学培训范畴。
25.推动健康管理和健康知识进家庭,提升居民自我健康意识。
积极推进微信等各类信息化应用,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平台与家庭医生、健康档案对接,居民在家里通过电视就可以便捷地查询到家庭医生、健康知识、健康档案、医院就诊记录。
到2021年7月底前,全面推进手机微信公众平台与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档案基本医疗数据对接。
26.搭建机关、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宣传平台,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健康教育素养水平。
在全县范围搭建机关、事业单位健康教育宣传平台,并纳入健康***建设考核指标,加大公共卫生、健康科普知识等宣传力度。
不断提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健康素养水平。
各部门(单位)、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七)“互联网+人工智能应用”领域。
27.建设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平台,提高全县基层医生诊疗及服务能力。
为基层医生提供人工智能助手,使基层医生工作提质增效。
针对基层诊疗服务中常见疾病,为基层医生提供智能的诊断(诊疗)建议、典型症状、相似病历及循证依据,辅助基层医生完成治疗方案、检查检验和用药建议,针对慢病患者提供智能化管理、随访工具,有效提升基层医生诊疗服务能力。
科技局、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到2021年12月底前,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医生辅助诊疗平台试点应用,逐步在全县基层医疗机构推广。
28.实现诊前智能导诊导医,节省患者就诊时间,提高就医效率。
为患者提供诊前智能导诊导医、病史采集、健康咨询、就诊咨询和挂号建议等服务。
在就诊前通过智能病史采集系统形成初诊病历或患者自述病历,实现患者就诊需求和医疗资源的精准匹配,避免盲目就医,节省患者就诊时间,缓解医院门诊导诊压力,提高门诊服务效率,促进门诊电子病历的使用率。
科技局、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到2021年12月底前,以县人民医院为试点开展医院智能导诊导医服务,逐步在具备条件的医院推广。
29.建立***“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工作站,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人才培养。
建立***“互联网+医疗健康”院士工作站,引进区外对口帮扶医学专家100名,宁夏区级医学专家200名,为我县培养400名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建立1000名专家和医师资源库,不断夯实全县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组织部,发改局、人社局
完成时限:
到2021年12月底前,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院士工作站建立,加快本地化人才培养。
(八)“互联网+康养结合”领域。
30.创建康养结合“系统十服务十养老+终端”养老服务模式,开展多元化、全方位的养老服务,提升老人的生活质量。
通过搭建系统平台,运用一系列智能设备实现与子女、服务中心、医护人员的信息交互,让老人享受涉及生活帮助、康复护理、紧急救援、日间照料、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娱乐活动、法律援助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项目。
民政局
发改局、财政局、卫健局、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
到2021年12月底前,开展康养结合“系统+服务+养老+终端”养老服务模式,推动覆盖全县的康养结合新模式。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积极推进,把“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健康***、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将各项业务和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及应用。
(二)加强部门分工协作。
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工信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
发改局积极争取并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相关项目。
财政局做好信息化建设资金保障工作,研究制定“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财政投入机制。
人社局做好专家引进工作。
医保局做好“互联网+”医疗保障结算工作,做好医保数据与相关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推进“一站式”结算,扩大“异地就医”医保结算范围,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接。
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促进药品网络销售。
工信商务局指导和审议县城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技术方案,与网络运营商协商共同推逝远程医疗专网建设等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高位推动,协同推进“互联网疗健康”工作。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加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建设,加快基层医疗机构卫生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环境和医疗服务能力,缓解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压力。
(四)加大资金投入。
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建立“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长效投入机制,探索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高资全使用效益。
要加强统等规划,结合实际科学组织实施,杜绝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务实有序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行动。
(五)强化安全防护。
建立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互联
网+医疗健康”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规定,建立完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制度,严格保护患者的信息、用户资料、基因数据等,加强“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
完善安全防护评估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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