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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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建祖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
祁德忠
市教育局副局长
甘海权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包国庆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钟光霞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局长
祁学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菊莲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祁德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贯彻国家、省、州近视防控工作精神,建立完善分工明确、部门协同的工作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统筹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综合防控机制。
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控、常抓不懈”的工作原则,共同营造学生自主和各方参与的良好氛围,建立卫生、教育等部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机制,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相关卫生、教育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并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综合考核指标。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健康用眼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普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健康用眼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
通过广泛宣传,使科学用眼知识进学校、进家庭,使儿童青少年及家长增强健康用眼意识。
(三)规范办学行为,综合防控视力不良。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
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
加强作业布置的检查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学校考试管理。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考试次数,减轻考试压力与学习负担,增加户外体育锻炼。
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每天体育锻炼至少一小时,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篮球、乒乓球等运动项目,逐步推广陆地冰壶运动等,开展一批有利于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的户外体育项目。
有条件的还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健身、徒步、自行车等运动。
(四)开展近视普查,找准防控试点基础。
每学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2次视力监测和视觉健康检查,建立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电子档案,一人一档,随学籍变化转递,如实记录学生近视及视力变化情况并向家长或监护人反馈。
(五)开展护眼行动,强化家校协同共育。
通过家长学校或专题讲座等方式普及“防近”知识,强化“防近”工作的家庭责任和义务,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
增强儿童青少年对饮食、睡眠、电子产品、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的自我管理意识,使其形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六)实施科学教育,营造良好用眼环境。
全市各幼儿园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科学安排一日生活,均衡营养膳食,保证户外活动,注重用眼卫生,保护学龄前儿童视力。
各学校按照《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保障各项教学设施和条件(教室、寝室的采光与照明、课桌椅配备、黑板等)符合国家相关文件和标准要求,切实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
(七)建立视力健康档案、实行考核评价制度。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园)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近视防控工作。
逐级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年终考核;
实行评价公示制度。
教育、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成立联防联控办公室,有计划、有步骤开展视力筛查工作,建立视力健康档案。
按国家评议考核办法,建立防近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每年进行考核。
实行督办问责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对未实现年度学生防近工作目标或排在后位的学校,将进行通报、约谈;
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3年下降的学校予以问责。
四、职责任务分工
(一)家庭。
1.家庭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
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
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家长应当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
2.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
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近视。
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每天接触自然光的时间达60分钟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
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冬夏令营等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寒暑假体育家庭作业。
3.控制电子产品使用。
家长陪伴孩子时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
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单次使用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避免孩子学习和娱乐活动过多使用电子产品。
4.减轻课外学习负担。
不要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5.避免不良用眼行为。
家长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避免卧床看书、在阳光下看书或电子产品等不良用眼行为,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6.保障睡眠和营养。
家长要引导学生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全谷类、奶豆类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学生9个小时、高中学生8个小时。
7.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关注孩子视力异常的迹象,了解到孩子出现需要坐到课堂前排才能看清黑板、看电视时凑近屏幕、抱怨头痛或眼睛疲劳、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应及时前往专业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尽量到眼科医疗机构验光或采取其他矫治措施,避免因不正确的验光配镜导致近视加重。
同时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根据相应标准选购和使用照明产品。
(二)学校(幼儿园)。
1.倡导科学保育保教。
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
要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
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课程时,除必要的活动课外,其余课程做到尽量不使用电子设备,活动课程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2.减轻学业负担。
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
3.加强考试管理。
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考试次数,减轻考试压力与学习负担。
4.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
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
做到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一次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5.认真落实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
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做眼保健操之前提醒学生注意保持手部清洁卫生。
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
6.强化户外体育锻炼。
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
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
学校和教师要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
7.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
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广播、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家长。
培训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
8.学校(幼儿园)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4号),学校(幼儿园)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严禁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必须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投影、电子平板、平板电视、电脑)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9.定期开展视力监测。
小学新生入学时,学校接收来自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作为入学条件之一,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
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密切关注班级出现视力变化的学生,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并及时向家长反馈,督促学生及家长到医疗机构诊断,对已经确诊近视或视力不良的学生,学校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10.加强视力健康管理。
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
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园文化。
加强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
(三)医疗卫生机构。
1.建立视力档案。
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关于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2021年起,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
在检查的基础上,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并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
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后,及时更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为学生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2.规范诊断治疗。
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不断提高眼健康服务能力。
根据儿童青少年视觉症状,进行科学验光及相关检查,明确诊断,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规范矫治。
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
3.加强健康教育。
针对人们缺乏近视防治知识、对近视危害健康严重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发挥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视力健康科普知识。
(四)学生。
1.强化健康意识。
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并向家长宣传。
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2.养成健康习惯。
自觉遵守学校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培养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五)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市教育局:
牵头成立以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强化示范引领。
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监督学校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保证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质量,以校园足球、篮球为重点,推进项目教学,加强足球、篮球学校建设,开展多种赛事活动,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设备。
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室和学校医务室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充分发挥各级中小学卫生保健室在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控作用。
加强校医和保健教师的培训工作,每年定期开展近视眼防治知识与教能专项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校医和保健教师的务水平。
监督学校改善照明环境。
加强督导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学校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监督加强改善教室照明环境建设,尽快实现未达标学校全部达标。
加强对学前教育相关课程的审查力度,选择采用电子设备授课少的学前教育课程体系,加大对学前教育的督导检查,严禁学前教育课堂采用播放电子白板、电视、投影、电脑等形式开展保教课程。
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相关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定期到学校开展视力筛查工作,从2021年9月份开始为新入学小学一年级学生逐年建立学生视力档案,每年增加一个年级学生档案,直至全部年级学生建立视力档案。
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做好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项目监测工作,加强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
严格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强制标准。
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3.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
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4.市财政局:
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会同教育、卫健部门,按照省州相关规定,积极做好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并抓好政策落实工作。
6.市场监督管理局:
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明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使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电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
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
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等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7.市医疗保障局:
合理运用医保资金,把儿童少年近视防控的部分产品纳入医保报销范畴,针对有眼科能力的医疗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市人民政府与教育、卫健、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签订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将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对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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