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创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工作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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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文化委,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化委主任张光明兼任,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抓好基础保护。
加强“龙灯”研究工作,深入挖掘龙灯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形成龙灯理论成果。
建立“龙灯”数据库,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对“龙灯”开展数字化抢救和再生性保护。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围绕龙舞、彩扎工艺编制技术标准和规范,力争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二)加大培育力度。
切实发挥非遗传承人作用,制定非遗传承人管理办法,实施非遗传承人目标考核,充分发挥其传承和展示龙灯艺术的作用。
注重人才培育,每年有计划地开展培训,重点培养龙狮裁判、龙灯龙舞教练和龙灯龙舞演员,推荐其参加各类赛事和表演。
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和传承单位开展相关传习活动,稳定专职学徒队伍。
通过非遗项目实体化,让龙灯非遗传承队伍成为推动我区乡村振兴和文化发展的一支生力军。
(三)开展全民普及活动
1.
大力推进龙舞进校园。
组织编写修订《龙舞基础与技能》《龙灯彩扎基础》等地方教材或校本教材,将龙文化纳入全区中小学美育和体育教学,打造一批龙舞艺术特色学校,指导基础较好、条件具备的学校单独或组团建立学生龙舞艺术团,编排校园精品龙舞节目,坚持每两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龙舞艺术节。
2.
开展“八进”活动。
开展龙舞进机关、进事业、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社、进军营、进广场、进景区等“八进”活动。
各镇街至少组建一支机关干部舞龙队伍,条件成熟的村(社区)组建居民舞龙队伍。
区级部门分党群、政府、宣传、政法、农林、财贸、发改、经济商贸“八大口”分别组织舞龙队伍,公安系统、检查系统、法院系统各自组建舞龙队伍,规模较大的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组建职工舞龙队伍,有条件的大型企业组建职工舞龙队伍。
区文化委要切实加强对各舞龙队伍的指导,并适时组织开展表演和竞赛活动,互相促进、提高水平。
(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区文化馆(站)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方式为龙灯表演团体免费提供排练演出场所。
各镇街要把简易戏台建设纳入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内容。
在安居古城、奇彩梦园等重点景区设立表演点。
在大、中、小学校中建成一批“龙灯”教育传承基地,常年开展传统技艺传习和展示活动。
(五)开展展示交流活动
通过开展展示交流活动,不断提升龙灯辐射力和影响力,加大文旅融合力度,为乡村振兴打下良好基础。
办好节会赛事活动。
持续办好“中华龙灯会”系列活动和国际舞龙争霸赛系列赛事。
结合节会,适时举办“中国龙灯文化研讨会”,邀请国内外龙文化专家学者汇聚,编辑出版中国龙灯文化阶段性研究成果。
坚持每年开展“一镇一品”展演活动,组织专家团队对“一镇一品”现有节目进行艺术提升,使其更具艺术性和观赏性。
不断提高“中华龙灯会”系列活动、“中国龙灯文化研讨会”和国际舞龙争霸赛系列赛事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切实加强对外交流。
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承接外事文化交流活动,提升龙在海外的影响力。
3.
强化媒体宣传营销。
抓好龙灯文化宣传平台建设。
对举办的每一次活动、赛事、演出进行全面的宣传报道。
充分利用新媒体快捷和广泛的特性推介龙。
将龙和旅游融合宣传,扩大广告效应。
通过政府外事机构、侨联、侨办、涉外协会、商会等,将龙文化艺术品和旅游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六)推动产业化发展
采取政府扶持、国企引领、专业指导和社会参与的模式,对龙灯文化研究创作成果进行包装打造,将创作的文学作品、动漫影视、游戏软件推向市场。
加大创意开发力度,发展壮大传统的特色彩扎、雕刻、刺绣、编织等工艺品生产企业,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开发一批摆得出、买得起、拿得走的龙文化旅游纪念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对于提高知名度、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提高文化品位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制定工作计划。
区创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建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创建工作。
(三)加大保障力度。
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大保障力度,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创建活动大力支持,确保我区成功创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附件:
区创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项目名称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抓好
基础
保护
区委宣传部
区文化委、区文联
202A年6月至202B年6月
区文化委
各镇街
202A年6月至202C年12月
区质监局
加大
培育
力度
切实发挥非遗传承人作用,制定非遗传承人管理办法,实施非遗传承人目标考核,充分发挥其传承和展示龙灯艺术应有的作用。
202A年6月至202B年3月
注重人才培育,每年有计划地开展培训,重点培养龙狮裁判、龙灯龙舞教练和龙灯龙舞演员,推荐他们参加各类赛事和表演。
每年开展,并长期坚持
开展
全民
普及
活动
组织编写修订《龙舞基础与技能》《龙灯彩扎基础》等地方教材或校本教材,将龙文化纳入全区中小学美育和体育教学。
区教委
打造一批龙舞艺术特色学校,指导基础较好、条件具备的学校单独或组团建立学生龙舞艺术团,编排校园精品龙舞节目,坚持每两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龙舞艺术节。
区委宣传部、区文联
区级部门分党群、政府、宣传、政法、农林、财贸、发改、经商“八大口”分别组建舞龙队伍,公安系统、检查系统、法院系统各自组建舞龙队伍,规模较大的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组建职工舞龙队伍。
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旅游局
有条件的大型企业组建职工舞龙队伍。
区商务局
切实加强对各舞龙队伍的指导,并适时组织开展表演和竞赛活动,互相促进、提高水平。
推进
设施
建设
区文化馆(站)应通过资源共享、项目合作等方式为龙灯表演团体免费提供排练演出场所。
202A年6月至202B年12月
区文化委、区旅游局
安居镇、南城街道
展示
交流
坚持每年开展“一镇一品”展演活动,组织专家团队对“一镇一品”现有节目进行艺术提升,使其更具艺术性、观赏性。
区文化委、区文联、区旅游局、区电视台、区新闻中心、各镇街
通过政府外事机构、侨联、侨办、涉外协会、商会将龙文化艺术品和旅游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区文化委、区旅游局、区电视台、区新闻中心
推动
产业
发展
加大创意开发力度,发展壮大传统的特色彩扎、雕刻、刺绣、编织等工艺品生产企业,采用新材料、新技术,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开发一批买得起、拿得走、摆得出的龙文化旅游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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