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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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前屋后整治突出问题
1.村庄重点区域和主要公共活动场所周边,存在破败空心房、荒废房屋、简易搭盖建筑等影响观瞻的建构筑物。
2.房前屋后乱摆乱放,存在生活杂物、生产用具和废旧物品乱堆放问题。
3.房前屋后存有临搭乱建、猪圈鸡舍等需要拆除清理的“两违”建筑。
(五)裸房整治示范带动项目突出问题
1.单一选择以水泥漆、涂料或瓷砖等材料对外立面简单粉饰,或色彩夸张不美观,未能起到良好效果和示范作用。
2.部分裸房整治仅整改纵立面,对坡屋顶第五立面无整改或者“平改坡”采用大量颜色鲜艳的彩钢瓦顶棚等简易处理。
3.项目预算、招投标、施工等工程量与实际工作量相比,上下浮动超过规定比例,存在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
三、行动安排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问题排查行动即日起至5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乡镇再自查阶段(3月21日一3月26日)。
各乡镇要在3月1日至3月20日自查摸排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开展全覆盖自查,再自查工作必须实事求是,一户一户排查到位,实事求是地报送问题,不能出现应付、瞒报虚报现象。
重点是2017年以来建设的“三格化粪池”必须全面排查到位,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于3月27日前上报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乡镇整改治理阶段(3月21日一4月25日)。
各乡镇在自查阶段发现三格化粪池清掏口被掩埋的、尾水直排沟渠等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组织人员当天整改完毕;
未接户管、过粪管安装不正确等问题的在10天内完成整改,无卫生间需改厕、尺寸比例不合格等问题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倒排工期表,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4月25日内必须全部整改到位。
4月26日前将整改情况汇报和整改后的“一池一档”报送县住建局汇总。
(三)县级抽验、督导、暗访阶段(3月25日—5月20日)。
由县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分片对各乡(镇)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过程督导与检查,其中三格化粪池项目在原县级抽验20%的基础上,督导抽检比例不低于乡镇建设任务数的30%,同时由纪委、组织部门牵头对各乡(镇)自查整改情况开展暗访,其中三格化粪池项目暗访比例不低于乡镇建设任务数的20%。
各乡(镇)三格化粪池建设任务名单由县住建局负责提供,县级抽验、督导、暗访三个阶段的三格化粪池项目抽检名单原则上不重复,保证三格化粪池抽查覆盖率在70%以上。
(四)县级验收考核阶段(5月21日-5月31日)。
由包片督导组对各乡镇整治情况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各组验收报告在6月10日汇总县住建局后,由住建局统一上报县政府。
四、工作内容
(一)拉网式排查。
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村干部,对列入上述排查范围内的项目,开展拉网式检查。
特别是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项目应全覆盖核实,凡是不好用、不能用、违规建设、不需建设的三格化粪池,应填写《乡(镇)存有问题的三格化粪池摸排检查情况表》。
相关材料由村干部和村建部门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联审后,最后报包乡镇县级领导签字确认后,3月31日前报送县住建局,由住建局统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二)建档造册。
针对本轮排查出的问题,各乡(镇)政府要逐一建档造册,做到“一个问题,一条记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三)实施分类整治。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问题整改措施。
(1)对于未建设卫生间,先建设化粪池问题,要立即建设户用冲水式卫生间,做好化粪池进水口与卫生间污水管的接驳。
(2)对于2017年及以前人工砌筑的三格化粪池不符合规范问题,要更换为一体化三格化粪池。
(3)对于一体化三格化粪池产品安装不到位问题,要严格按照《玻璃钢化粪池技术要求CTT409-2012》和《塑料化粪池CJT489-2016》进行采购,聘请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安装或整改施工,确保化粪池检修孔不遮挡覆盖、通风排气孔安装到位。
(4)对于一体化罐体上方未预留清掏孔口问题,要清理一体化罐体检修口上方覆土,增设盖板(可选用水泥预制板、石板、瓷砖等),确保检修孔方便开启。
(5)对于一体化罐体埋入太深问题,要在一体化罐体检修口上方增设盖板,提升盖板标高(超过地面标高5厘米以上),确保检修孔方便开启。
(6)对于出水管网未接驳、尾水直排问题,要延伸出水口尾水管道,接入田间、菜园、或水塘。
(7)对于罐体破损问题,要更换一体化三格化粪池,按技术要求规范安装。
(8)对于相关申请、审核、验收程序不完善问题,要立即补缺补漏,完善档案资料。
(9)对于符合标准正常使用化粪池,要加强管理,每年至少定期清掏一次。
2.实施厕所革命突出问题整改措施。
(1)全面拆除或改造村域内的旱厕。
(2)新建公厕布点选址,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同时要和周围的环境相融合,不宜突兀,有碍观瞻。
(3)建立公厕管理机制,开展巡回督查,安排专门的保洁人员,定时清掏和保洁,及时维护设备,保障公厕整洁干净。
(4)部分尾水排放不规范的,要立即改造管网并将尾水排入田地消纳。
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突出问题整改措施。
(1)组织村庄开展全面大扫除,清理陈年垃圾,卫生死角;
(2)完善环卫保洁机制,全面执行户年缴交环卫保洁费用制度;
(3)进一步推广垃圾干湿分离、分类处置,探索制定奖励机制,引导村民主动落实。
4.房前屋后整治突出问题整改措施。
(1)组织村民清理破败空心房、荒废房屋,简易搭盖建筑,对清理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应由运输垃圾车辆进行专业处理,对产生的闲置用地实施菜地化处理或开展绿化美化工作;
引导村民打理好农家庭院,鼓励房前屋后“微田园”建设。
(2)规范摆放村民房前屋后生活用品、生产用具以及农产品等;
按时打扫庭院内的卫生,做到院内柴草码放整齐,物料堆放有序。
(3)由乡镇组织与专门回收废品的企业签订合同,定期上门回收废旧物品,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品应规划合理堆放点,由专人负责运输无害化处理。
5.裸房整治示范带动突出问题整改措施。
(1)优先选择经久耐用的本土材料,外墙面提倡选用涂料或多彩漆,墙裙可使用外墙砖或仿石瓷砖等,在外立面材料选择形式上应该多样性。
(2)农房屋顶建议实施“平改坡”“平改绿”或挑檐装饰改造,选用结构轻、外观美、造价低、防灾害的陶瓦等结构类型;
经济困难的推广檐口砌筑女儿墙、外墙刷缝嵌缝、勾勒窗框门套等简易线性工程,确保房屋安全、美观。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美丽乡村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负责研究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由包片的县级领导定期听取乡镇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遇到的重大问题。
各乡(镇)政府也要相应明确工作责任机制和责任人,负责组织和推动本辖区的排查整改工作。
(二)明确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要承担本辖区内排查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制订本辖区内的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按照职能管理原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查整改由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和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
厕所革命排查整改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容中心负责指导;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排查整改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容中心负责指导;
房前屋后整治排查整由农业农村局、县市容中心负责指导;
裸房整治示范带动项目排查整改由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
(三)督查考核。
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美丽乡村问题整改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合并成立8个县级督导组(督导方案详见附件1),实行包片负责制。
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全程参与督导行动,强力推进督导实效。
督导行动从3月份开始,每周开展一次督导,同时将抽查督导报告分别交由县住建局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办汇总,上报县委、县政府。
(四)加强宣传。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等工作开展较好或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正面典型报道,对拒不整改或整改进展滞后的进行曝光。
同时,引导和动员村民积极参与,鼓励社会力量共同介入,指导支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监督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浓厚氛围。
(五)纪律保障。
对督导中发现存在未按序时进度推进工作、问题限时整改不到位、作风漂浮、执行不力、推诿扯皮、数据乱报瞒报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视情予以严肃问责。
各督导组要严格遵守督导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客观、公正开展督导,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高效务实的督导工作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督导工作方案
2、乡(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3、乡(镇)存有问题的三格化粪池摸排检查情况表
4、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排查表
5、县美丽乡村问题排查整改督导要点
6、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要点
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问题整改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县级督导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和县委常委会精神,由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容中心)、卫健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8家单位分别组建8个督导组,分片区对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县级督导,各督导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
方案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年3月25日开始,每周对包片区域开展一次督导。
二、督导方式
1.各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
2.美丽乡村问题整改重点对每个乡镇实地抽检20**年以来年度任务30%以上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项目,在任务结束前全部督导抽检完毕,5处村民聚居点房前屋后整治情况,2个村垃圾收集点,1座村级公共卫生水厕。
3.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重点对每个乡镇检查是否健全《房屋安全隐患自查排查记录表》(土木结构、框架结构、钢结构、砖混结构、底部框架-上部砖混结构需注明),一房一档、是否完成房屋排查工作、村、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数据完整度、是否有对应整治措施等,抽查城乡结合部、学校、工地、医院周边群租房情况。
三、督导内容
1.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整改督导内容: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三格化粪池建设情况),实施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房前屋后整治,裸房整治示范带动项目。
2.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内容:
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的四层(含)以上“三无”自建房(含厂房);
擅自加层或者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
用于出租使用,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民房和随意分割空间、改变房屋功能布局的成套房;
已建成多年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老旧房屋,特别是经属地政府、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的;
位于“三边”(山边、水边、高陡边坡)区域,易受自然灾害侵袭,特别是在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和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房屋;
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民房或改变功能用途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等“六重点”排查整治。
四、督导组情况及人员组成
五、其他事项
1.督导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督导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要明确目标任务,全力以赴开展好各自所包乡镇的督导工作。
2.督导组每月8日、23日(遇到周末提前)将半月督导情况报送县住建局,以便报送县政府主要领导、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
3.督导过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党委和政府有关要求,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吃拿卡要
附件2:
关于乡(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情况汇报
20**年以来,我乡(镇)新建个美丽乡村,提升个美丽乡村,推进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建设村个。
20**年新建改造农村三格化粪池户,其中村户、村户,20AA年新建改造农村三格化粪池户,其中村户、村户。
新建改造公厕座,其中20**年新建座,20AA年新建座,改造旧厕座。
现将我乡(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突出问题。
现已排查三格化粪池户,正常使用的户,存在问题的户,已整改户。
其中无卫生间的户,有卫生间无接户管的户,未投入使用的户,过粪管安装错误的户,进水管低于出水管的户,清掏口被掩埋的户,尾水直排沟渠的户,一体化玻璃钢化粪池没有“三证”的有户,外力损坏自然老化的有户,验收未通过的户。
(详见附件县乡镇村三格化粪池抽检情况表)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突出问题。
(1)户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河塘沟渠有处垃圾;
(2)个垃圾收集点未按标准建设垃圾收集池(加盖、防渗漏)。
3.实施厕所革命突出问题。
(1)座公厕选址不科学;
(2)座公厕未按标准建设,无名称、未设置无障碍间或无障碍通道。
(3)座公厕未接通水电。
(4)座公厕尾水直排,尾水管未接通。
(5)座公厕化粪池清掏口未覆盖或被封死。
(6)座公厕周边脏乱差,日常保洁不到位。
(7)座旱厕未拆除。
4.房前屋后整治突出问题。
(1)存在处破败房及搭盖等影响观瞻的建构筑物。
(2)户房前屋后乱摆乱放,存在生活杂物、生产用具和废旧物品乱堆放问题。
(3)户房前屋后存有临搭乱建、鸡圈鸭舍等需要拆除清理的违搭。
县乡镇村三格化粪池抽检情况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2019年3月日
乡镇经办人员签字: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签字:
包乡镇县级领导意见:
-15-
附件3乡(镇)存有问题的三格化粪池摸排检查情况表
序号
乡镇
村
户主姓名
身份证
违规建设
不需要建
不能用
不好用
违规使用
备注
直排沟渠
清掏口被掩埋
无卫生间
外力损坏自然老化
标高
差异
无法
接管
过粪
管安
装错
误
无接
户管
进水
管低
于出
水管
尺寸
比例
不符
验收后清掏口被掩埋
无防渗
漏和垫
层处理
通过
验收
未通
过验
收
乡(镇)政府(盖章):
填报日期:
包村领导签字:
包村工作队签字:
村两主干签字:
附件4全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问题排查整改排查表
整改类型
项目简况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整改类型分为五大类:
生活污水整改、厕所整改、生活垃圾整改、房前屋后整改、裸房整改。
2.项目简况:
应包含项目地址信息,户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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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 乡村 建设项目 问题 排查 整改 专项 行动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