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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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属地负责、边界清晰、方便管理、运行高效”的原则。
以乡镇为单元,以行政村为网格,行政区域界线就是网格管理的责任边界,确定网格边界范围,绘制XX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图,确保“全面覆盖,界线明确,不重不漏”,将全区31处地质灾害点纳入网格化管理范围。
(二)网格管理职责
以乡镇为单元,明确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五类管理人员,分工承担网格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1.网格责任人:
由乡镇长或分管副乡镇长担任。
职责如下:
(1)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全面负责该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
(2)审定网格管理员汇总、核实的地质灾害监测、巡查信息,批准上报。
(3)定期召开网格化管理工作例会,确保地质灾害防治网格正常运行。
(4)负责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的落实和宣传培训工作。
(5)接受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绩效的考核。
2.网格管理员:
由乡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担任。
(1)承担该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对网格责任人负责,对网格专管员例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2)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的编制工作;
指导网格专管员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立监测设施;
负责政府投入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监测工作环境。
(3)负责地质灾害基础数据、监测数据的整理、汇总、上报;
落实突发灾情、险情信息速报制度,重大灾险情信息日报制度。
(4)组织开展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
指导、督促和检查网格专管员日常监测巡查和信息报送工作。
做好群测群防监测员监测补助发放工作。
(5)接到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信息,确保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开展调查。
需要紧急撤离的,会同网格专管员组织群众撤离,随时向网格责任人报告情况。
发生重大灾险情,不能准确做出判断的,请求网格协管员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专家支持。
(6)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台帐,汇总日常巡查记录。
3.网格协管员:
由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1)协助网格责任人开展网格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群测群防向群专结合转变。
(2)指导网格管理员做好地质灾害基础数据、监测数据的整理、分析、汇总和上报工作,指导网格管理员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
(3)指导网格专管员确定监测点和巡查路线,培训应急避险处置知识。
(4)负责群测群防员的培训指导,使其掌握监测方法和监测内容,并做好监测记录。
教会其突遇灾险情时报告方式和及时发出预警。
(5)负责分析、研判各类监测、巡查信息,掌握网格内地质灾害动态信息,及时做出预判,及时告知网格责任人。
(6)指导并参与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7)指导村民建房安全选址,发现村民建房选址不当的,应及时告知网格责任人和网格管理员。
(8)根据长期调查、排查、核查、监测、巡查结果,对网格内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做出研判,对隐患点的增加、核销提出调整意见;
根据险情等级和风险高低,提出开展专业监测的意见和建议。
4.网格专管员:
由行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
(1)负责落实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人员,督促其做好日常监测、巡查、速报工作。
(2)接受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业务培训,参与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查”和日常监测、巡查、速报工作。
(3)发现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及时向网格管理员和网格责任人报告,组织灾民自救互救。
(4)发生重大灾险情,参与24小时值班值守和安全警戒工作。
5.网格信息员(监测员):
根据网格内已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合理安排网格信息员,原则上由村委会干部担任或由村委会推荐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员担任。
(1)负责对指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测工作,维护地质灾害监测设施和监测环境,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
(2)及时查收气象风险、灾害预警等各类信息,及时调整巡查、监测频次。
(3)若遇灾险情,应及时报告,及时开展排危除险。
三、工作内容
1.调查工作
按上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求,认真开展网格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隐患区域排查,认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
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求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核查。
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求划定威胁对象、威胁范围、划定应急避险区,要求设立警示标牌、逃生路线、临时安置点、应急避难所、急救医疗点等。
2.巡查工作
非汛期:
正常天气每5天巡查1次,阴雨天气每天巡查不少于1次,连续降雨期间或遇暴雨天气时每天不少于4次,并根据异常变化情况实施加密巡查。
汛期:
正常天气每2天巡查1次,阴雨天气每天巡查2次以上;
连续降雨期间、暴雨天气或台风降雨影响期间每天监测不少于6次,发现异常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3.监测工作
正常天气每5天监测1次,阴雨天气每天监测不少于1次,连续降雨期间或遇暴雨天气时每天不少于4次,并根据异常变化情况实施加密监测。
正常天气每2天监测1次,阴雨天气每天监测不少于2次;
连续降雨期间、暴雨天气或台风降雨影响期间每天不少于6次,发现异常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
对网格内的高风险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类似于已发生过地质灾害的高风险区块,应实施专业监测,安装专用设备,对相关要素进行综合监测,致力做好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4.险情处置
(1)排危除险
当突遇地质灾害险情时,应紧急实施简易的排危除险工程,包括截排水工程、裂缝的封填、削方减载、砂袋压脚、沟道清淤、危岩体清除、凹腔的封填、局部主动防护网或被动防护网、简易挡墙、拦石坝、微型抗滑桩、单边防护堤、简易排导槽等。
(2)避险搬迁
当灾险情较大或对简易排危除险工程效果难以估量时,应果断采取避险搬迁措施,将受威胁群众紧急撤离至临时安置点,待专家组调查评估后,再进行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培训演练
网格管理员每年须制定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形式,对网格内的群测群防员和人民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针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受威胁群众进行避险演练,让他们掌握临灾警报信号、熟知逃生路线,掌握自救互救措施,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提升群测群防员的专业素质和巡查监测水平。
6.信息报送
(1)灾险情速报
当发现灾情险情时,网格信息员或网格专管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网格管理员和网格责任人,网格责任人应按速报制度要求进行信息速报。
(2)月季报、半年报、年报
由网格专管员收集、汇总巡查、监测资料,在网格协管员指导下,编制巡查监测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经网格责任人审定后,按要求及时上报。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
前期准备阶段(1月20日—3月30日)
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摸底调查,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编制XX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3月30日以前基本完成机构组建、网格划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召开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推进会议和监测业务培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第二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乡镇在醒目位置或居民集中区设置宣传专栏,选择适宜地方书写永久性宣传标语;
组织召开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和地灾监测业务培训会议;
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读本;
组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完善网格图,公布网格责任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协管员、网格专管员、网格信息员的姓名、电话、职务等。
第三阶段:
全面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全面启动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
确定纳入管理的地灾点,按要求开展监测点的建设;
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行政管理资料和监测点建设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转入正常运行状态。
第四阶段:
总结考核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总结和完善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予以通报。
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促使网格化管理工作长效运行。
五、保障措施及相关要求
(一)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面推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六自然资函〔2019〕101号)、《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全面构建地质灾害防治“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体系的通知》(六自然资函〔2020〕72号),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
区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政府分别成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地灾隐患点,制订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政府发布实施。
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将经验丰富、责任感强、具备一定文化水平的基层干部纳入到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协调市地质技术单位负责提供技术服务。
(三)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筹措,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和审计。
(四)开展网格化管理绩效评估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建立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考评制度,严格考核。
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评内容。
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对各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评,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
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在安排工作经费时予以倾斜。
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对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工作失职、地质灾害灾险情信息虚报、瞒报和漏报等行为,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
1.XX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XX区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3.安徽省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表
4.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十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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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地质灾害 防治 网格 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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