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内部二级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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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众测评得分(20分)
年终组织镇全体干部、各村(社区)主干(第一书记)等围绕“德、能、勤、绩、廉”情况,按照一档、二档、三档分别占参评人数3:
5:
2的比例对每位参评者进行测评。
每位参评者的一档、二档、三档测评得票分别按20、15、10分的分值进行合成,合成分值再按参评人数进行平均,最后得出干部群众测评得分。
(二)区级部门考评得分(30分)
根据年终区级部门对我镇科室业务考核情况进行排名,考核结果与得分直接挂钩,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第1名的,分管领导及科室人员得30分;
考核结果第2名的,分管领导及科室人员得25分;
考核结果第3名的,分管领导及科室人员得20分;
考核结果第4名的,分管领导及科室人员得15分;
涉及多个项目排名的,取加权平均分。
分管领导及科室人员所得分结果作为二级绩效分值。
(三)党政班子评定得分(30分)
年终根据各科室实有参评人数,分别由党政领导班子根据干部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情况,对工作人员按照一档、二档、三档分别占参评人数3:
2的比例进行评定打分,各档分数可设置如下:
一档(20-30分);
二档(10-20分);
三档(10分及以下)。
(四)日常考勤(20分)
干部日常考勤分为日常出勤、日常值班、参加会议等三项进行考核,上班签到签退、请事假、参加会议等由党政办统计。
日常出勤:
上班期间未经科室分领导审批,擅自脱岗的,视为旷工,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扣5分,第三次扣10分,三次以上日常考勤得分为零;
一年内请事假累计8-15天的扣2分,超过15天,每多1天扣1分。
(病假视情况而定,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未履行请销假制度、请假逾期未归按旷工处理);
镇组织开会的未经批准缺席会议每次扣1分。
值班值守:
日常、节假日、防汛等值班值守不在岗的,被上级督查检查通报的,第一次扣5分(含值班领导、干部、驾驶员,下同),第二次则年终绩效按降档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内部二级绩效。
(五)正向激励分(20分)
个人所承担的工作或所在科室业务工作在全区名列前茅的,或受到区级以上表扬肯定的,或在区级以上作典型经验交流的,或获得区级以上表彰的,予以正向激励加分,其中,国家级加8分,省部级加6分,地厅级加4分,区处级加2分。
鼓励干部积极参与挂村工作,挂点村获得相关表彰的,参照上述内容予以加分。
同时,根据各挂点村难易情况进行分类加分:
挂星桥、岩前、吉口、眉山村,挂村领导、工作队长加8分,挂村工作队员加5分;
**村,挂村领导、工作队长加7分,挂村工作队员加4分;
***村,挂村领导、工作队长加6分,挂村工作队员加3分;
同一干部挂2个村以上的,取最高得分。
各级表彰奖励得分可累加,但累计不超过20分。
(六)逆向惩戒分(20分)
因个人过错,导致工作延误、失误,造成影响被通报批评或区委主要领导批示批评的,每一例其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各扣2分。
因工作作风、廉政等问题,受到监督执纪诫勉谈话以下处理的,每一例其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扣1分。
在对接落实“e三明”工作过程中不到位被效能批评通报的,每一例其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各扣1分。
其他未列举到的扣分事项,由镇领导班子研究确定。
逆向惩戒可累加,但累计不超过20分。
三、考评等次
年终对参加考评人员分数进行汇总,根据汇总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一档、二档、三档等次人员。
个人二级绩效奖金=个人上年度12月份应发工资总额×
系数×
85%。
(一)考评档次比例设置。
内部二级绩效考评档次分为三档,各档次比例与区委、区政府对本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等次相挂钩。
1.被评为优秀等次,内部二级绩效一档、二档、三档的比例分别为50%、40%、10%。
2.被评为良好等次,内部二级绩效一档、二档、三档的比例分别为40%、50%、10%。
3.被评为一般等次,内部二级绩效一档、二档、三档的比例分别为30%、40%、30%。
(二)个人等次系数设置。
个人绩效奖金发放系数根据单位绩效考评结果确定。
1.被评为优秀等次,内部二级绩效一档、二档、三档等次发放系数分别为2.9、2.4、1.9。
2.被评为良好等次,内部二级绩效一档、二档、三档等次发放系数分别为2.7、2.2、1.7。
3.被评为一般等次,内部二级绩效一档、二档、三档等次发放系数分别为2.5、2.0、1.5。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的等次评定。
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二级绩效考评档次与年终考评相挂钩,即被评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发放系数分别为2.5、2.2、2.0。
(四)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作为一档等次人选:
干部职工当年度出勤率不足90%的(扣除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下同);
请病假3个月以上者;
因工作出现差错,当年度被通报批评3次以上(含3次,下同)的;
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事件1次以上的直接责任者;
其他未列举到的情形由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班子及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年度绩效:
1.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分管科室工作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其他对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事件(具体由区政法委、信访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提供);
3.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不力,被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专题通报批评,严肃予以问责的;
4.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六)对获得年度绩效考评一档等次的干部职工,优先作为年度考核优秀人选,优先推荐提拔使用或交流重用,优先作为上级表彰推荐人选,优先推荐或安排参加上级各类培训。
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对待考评档次,分管领导及时与三档等次人员谈心谈话,指出工作不足,督促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
在单位内部二级绩效考评中位列三档的干部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度评先评优。
四、其他事项
(一)当年度调出、调入干部职工单列考评,基础分设为100分,减分条款对其适用,即个人总得分=100-总减分。
年终考评奖金按(人社核定标准/100)×
个人总得分×
个人实际工作月数比例×
85%计发。
当年未转正定级的干部职工不纳入考评(相关绩效另行规定)。
(二)镇聘干部、三支一扶、志愿者等其他人员参照执行。
(三)参加年终绩效考评的领导班子成员与工作人员,做好考评各环节保密工作,禁止向被考评人员泄露考评分数,被考评人员禁止向考评人员打听分数,因外泄分数造成不良影响的,由镇纪委介入调查,并取消二级绩效激励奖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和执行中遇到的特殊事项,由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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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 内部 二级 绩效 考评 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