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8548879
- 上传时间:2022-12-26
- 格式:DOCX
- 页数:5
- 大小:16.38KB
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文档格式.docx
《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县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文档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
学校(幼儿园)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幼儿园)应当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
学校(幼儿园)应当明确防火巡查的人员和部位,开展每日防火巡查。
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夜间应当至少开展2次防火巡查。
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体育场馆、会堂等场所在使用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一次。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六)消防控制室和宿舍、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变配电室、体育场馆、会堂、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或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
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五)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六)厨房烟道、洗衣房排风道定期清洗情况;
(七)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八)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
学校(幼儿园)应当依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熟练操作消防设施,熟悉应急处置程序。
消防控制室内应当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
学校(幼儿园)应当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
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
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学校(幼儿园)应当每年至少对教职员工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每名教职员工懂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教学和幼儿教育的内容,确定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幼儿园应当采取游戏、儿歌等方式,寓教于乐对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培训。
中小学校应当每学期对学生开展不少于4个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并依据有关规定,针对各学龄阶段特点,确定不同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第八条【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
学校(幼儿园)应当依法组建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人员、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并定期开展训练,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第九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学校(幼儿园)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总体预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演练。
宿舍、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会堂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或者举办重要节庆、文体等活动,应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幼儿园和小学的演练应当落实疏散引导、保护儿童的措施。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
严禁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场所;
(二)违法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板材;
(三)学生宿舍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
儿童活动场所设置在建筑物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
(四)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
(五)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六)生产或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七)在学生(儿童)宿舍内使用明火取暖、照明,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八)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
(九)宿舍、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门窗、阳台部位,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校 幼儿园 消防安全 标准化 管理 规定 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