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旅广局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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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适用范围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组织实施图资、群文、文博、艺术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学时要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科毕业满1年,审验近2年(2019—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公需课15学时、专业课30学时;
大学专科毕业满三年、中专毕业满五年,均审验近3年(2018—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公需课30学时、专业课60学时。
2.审验规定。
在审验年限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或第二学历的教育,可视为接受继续教育,其中,在审验期内入学并毕业的,视同完成审验期继续教育任务,只需提交学历证明;
跨在审验期内入学并毕业的,具体学时需由院校提供学时证明,并需完成审验期内的公需课目学习。
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考察或培训的有关文件,按实际考察培训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6学时折合计算专业课程培训学时。
对2020年担任继续教育培训师资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按照授课1学时授予3学时的标准,记入个人继续教育总学时。
3.替换规定。
对不要求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职称评审系列(专业),凡参加过职称外语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代替公需课40学时;
参加过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初级申报:
1.非本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
3.未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推荐的;
4.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
(注:
一旦发现个人在申报材料中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将上报至县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三、职称申报推荐的指标数
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岗位设置和各单位现有的专业技术岗位指数来确定各单位初级职称申报推荐指标数,超过岗位设置指标数不给予申报和聘任。
四、评审组织
成立文化旅游广电局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
职责:
负责文化旅游系统初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一把手要总负责,明确专人负责职称工作,审查申报人员所有证件,加强对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
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确保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公开条件,严格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操作,扎扎实实的搞好政策培训、档案审核、评议推荐、公示公开等工作;
要把好材料关,确保报送的材料齐全规范,真实可靠;
加大工作透明度,实行三个公开,即评审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和办法公开、推荐名额和结果公开;
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不按评审程序操作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坚持标准,择优推荐。
各单位在评议推荐工作中要确保优先推荐那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敢于创新、勇挑重担、满工作量的骨干人员;
在业务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干部。
在推荐和评审工作中要注重考察参评人员的品德表现,对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在推荐和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坚决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严格执行“公示”制度。
各单位要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人员的业绩材料以及举报电话在本单位公开栏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材料未经公示的不予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按规定时间和推荐指标数进行上报至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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