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务公开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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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月党费收缴情况;
4.老党员生活补贴和离任村(社区)干部补贴情况;
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6.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7.村(社区)干部及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情况。
8.其他需要公示的党务内容。
(三)财务公开
1.村(社区)每月收支明细情况。
2.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3.集体经济财务收支情况。
4.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四)政务公开
1.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保险补贴、产业项目财政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要公示花名册、补助标准、数量、金额等信息;
2.低保、大病医疗救助、特困生活保障、残疾补贴、高龄补贴、临时救助、优抚补贴等政策落实情况,要公示花名册、补助标准、人数、金额、研究评议等信息;
3.新增贫困户、脱贫户评议等程序执行情况,产业扶持、安全饮水、住房安全、教育资助、医疗救助等方面政策享受人员花名册、补助标准、金额等信息;
4.征地拆迁、交通、水利、农业等项目建设的基本信息;
5.养老保险、居民医保、户籍制度改革、征地农转非政策落实情况,要公示花名册、享受待遇标准等信息;
6.计生、移民等政策落实情况,要公示花名册、享受待遇标准等信息;
7.其他需要公示的政务内容。
(五)服务公开
1.村民制定的村规民约;
2.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
3.其他需要公示的服务内容。
(六)政策宣传
各项惠民政策宣传。
五、规范公开
(一)规范村务公开的方式。
设立固定公示栏。
各村(社区)要在村级办公场所或村民经常聚集的场所设立永久性、防风避雨的公示栏,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
(二)规范村务公开程序。
一是村务公开要严格程序遵循以下程序:
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有关政策法规,提出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提交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经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后公布;
三是上墙公示。
将所有公示内容采取上墙公开的形式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四是设置村务公开记录簿。
详细记录村务公开的整体情况,包括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及村里做出的答复或处理结果。
(三)公开时间。
村务公开的时间根据村务公开的内容而定,一般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
长期公开包括本村户数、人口、面积及土地承包等情况,村干部职务、分工及联系方式,包村干部及其联系方式,村民小组长名单及联系方式,以及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名单等情况需要长期公示的内容。
定期公开一般每月公开一次,主要是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和村务工作进展情况等实行每月公开公示。
对全乡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本村重大事项以及一些临时发生的、群众关心、关注的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村民质疑的答复、特殊情况的处理以及本村重大决策或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村务事项要及时、即时公开。
(四)规范公开管理。
各村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村务公开管理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
一是负责公开阵地的安全保护;
二是负责听取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反馈给村民委员会;
三是负责收集整理公开原始资料,完善公开档案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
要严格对照公开内容要求,通过“六个一”的方式,全面公开村级各项事务,要加强落实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驻村干部和包村领导监督把关作用,坚决杜绝假公开、选择性公开。
(二)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村级财务必须每月公开1次,必须保留3个月,所有收支必须公示明细账目,重要政策落实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公开,连续两月财务收支为零的一律视为未更新。
(三)保持整洁便于查看。
要科学设置公示栏高度,不宜过高或过矮,公示内容字体要尽量放大,公示内容纸张较多的要按照顺序连续张贴,不得前后倒置、横竖不一,不得直接叠加,便于群众查看。
注重保持公示栏整洁整齐,及时祛除灰尘污迹,公示内容张贴要整齐美观,破损纸张、过期内容要及时撤换,更换内容不得直接叠加,确保版面整洁有序。
(四)定期督促检查。
将村务公开纳入民调内容,县委党建工作督查组及乡党建办每季度对村务公开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公开的,责令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
(五)强化结果运用。
对公开内容不全面、避重就轻,未按时间要求公开,公开方式单一、简单应付,督查认定不合格的村,予以全乡通报批评。
首次通报批评的,予以限期整改;
两次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
三次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停职)。
对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公开数据失实,项目工程公开情况监督核查不力,存在违反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等情况的,提交乡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对村务公开工作民调排列后3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村支书、主任进行约谈。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及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
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
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各支部。
四、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推进全县党务公开工作,成员如下:
长: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建办,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陈小辉负责村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乡纪委结合工作职能,做好村务公开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协调指导和宣传引导等工作。
五、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党的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以及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
党务公开不得危及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一)公开范围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
1.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出台重大决策、推动重大民生工程、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
2.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公开;
3.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二)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1.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
2.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3.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5.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奖惩考核、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6.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
7.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8.巡察督察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
9.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建议或网络舆情处理情况;
10.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各党组织应当根据《龙桥乡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参考目录》(详见附件),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更新一次。
党务公开目录应当报党的上一级组织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党内或者向社会公开。
乡党建办应当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党务公开目录编制的指导。
六、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程序:
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有关党的组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1.提出。
按照“谁承办、谁提出”的原则,由党的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对应当公开而未提出公开的事项,党的组织应要求有关部门提出公开意见。
2.审核。
党建办对党务公开方案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组织进行法规、保密审查。
3.审批。
各支部将党务公开方案、审核意见按照程序报批,重要事项报乡党委审批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的组织审批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4.实施。
各支部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党务公开。
5.归档。
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工作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党务公开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党的组织应按程序报批后进行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党务公开目录。
(二)公开方式。
党的组织应当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时限,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
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以及在报刊、“村村响”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夔门报》等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台,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官方媒体进行发布。
(三)公开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
主要指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党的有关政策,党组织议事规则等,应长期进行公开。
2.定期公开。
主要指年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更新的周期,一般为每季度更换一次,每月微调一次。
3.分期公开。
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年度目标进展、党组织活动等,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
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
主要指临时性、应急性的工作,如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应根据情况随时公开。
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七、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
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范党务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对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属于党和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应当依法报送县保密局确定。
拟公开的党务含有涉密、敏感信息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脱敏处理,涉及党员个人的信息,应当防止泄露个人隐私。
(二)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切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党务事项,在作出党务公开决策前需报乡党委审核,乡党委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研判;
对重大决策事项开展网络舆情风险评估,重点围绕可行性、民意认可度等方面进行研判。
(三)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
按照有关规定,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及时、主动、全面、准确、权威发布信息,推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规范发布程序,增加发布频次,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
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做好风险预警信息发布。
(四)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
出台重要政策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支部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确有必要公开的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重大措施,通过新闻发布、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释疑,传递权威信息。
(五)建立健全舆情回应机制。
强化舆论引导,加强舆情汇集,提高舆情分析研判专业性、科学性,着力抓好舆情应急处置。
强化信息监测反馈,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乡党委及县委办公室、县委宣传部;
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六)建立健全民主参与机制。
完善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提交党委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党内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须通过党内事务咨询、听证座谈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
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七)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基层党建督查、县委巡察等相结合。
重点监督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采纳和反馈。
通过聘请(邀请)党员、群众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督查情况应当在适当范围通报,必要时可在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八)建立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上一级组织报告工作或者抓党建工作专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并加强经常性指导。
每年向有关党员和群众通报党务公开情况,并纳入民主评议党员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的组织党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拒不执行或拖延懈怠的;
2.未按照规定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3.未按照规定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等实施党务公开,造成不良后果的;
4.党务公开内容严重失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
5.党务公开工作监督部门未履行好职责,造成上述后果的;
6.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八、工作要求
党务公开工作,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践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促进基层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乡村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职能职责。
党建办负责统筹全乡党务公开工作,指导党的组织管理、党员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内容的公开;
乡纪委负责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
党建办负责指导党的思想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
各基层党组织是实行党务公开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实行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
党的基层组织要积极主动,扎实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三)坚持统筹兼顾。
党务公开可以与村(居)务公开统筹使用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其他公开载体和平台,可以转载已经依法依规公开的党务公开内容,使党务公开和其他公开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努力构建党务公开和各类公开协调并进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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