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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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把握好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推荐选拔条件。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双好双强”,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员进入“两委”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
农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
实行近亲属回避,村“两委”(含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之间、选举委员会成员与相关正式候选人之间,不得具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关系。
各村要结合《***市村两委换届“合格、优选、负面”三张清单》,注重高线选人,坚持底线把关。
换届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年龄、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以投票选举日为准。
(二)严格审查考察。
执行任职资格市级部门联审制度,镇党委对有关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初审,市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法院、民宗、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信访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实行候选人前期考察,镇党委组建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档案审核、个人无负面行为承诺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人选进行考察,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人选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考察。
对符合容错纠错有关精神的,推荐时实行“一人一报”,由市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仔细甄别、审核认定。
(三)合理确定职数。
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党员和村民数量,合理设置“两委”成员职数。
村党支部领导班子一般由3至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
推行“一肩挑”的村,可设党组织副书记。
村民委员会一般由3至7人组成。
推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四)下大力气选好党支部书记。
进一步拓宽村党支部书记来源渠道,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选拔力度,结合实际也可以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医生、乡村教师中选拔,还可以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跨村任职。
进一步强化党组织把关,镇党委将“下深水”选人,逐村分析研判、搞好人事安排、深入细致考察,切实把好人选关,力争选出一支有干劲、会干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村带头人队伍。
(五)积极稳妥推进“一肩挑”。
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是中央的一项明确要求,是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农村基层落地落实的重要制度设计。
换届中,有条件的村,要积极推行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镇党委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镇党委和下派干部将着力为没有合适人选的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
(六)优化班子结构。
围绕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工作合力,优化年龄、学历、性别结构,通过换届,推动班子成员整体年龄降、学历升,力争使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四类人员”总量占班子成员多数,原则上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至少有1名妇女干部,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应占有一定的比例,村民代表中党员占比不低于30%。
三、严格换届工作程序和步骤
(一)扎实做好准备工作。
要认真落实“清底、清账、清访、清风”工作要求,为换届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①组织摸底研判,镇党委、政府对所各村“两委”班子、人口状况、选民数量等进行全面摸底调研,掌握社情民意,吃透各村情况,逐村分析研判。
②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行使集体财务审批权和参与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干部全面进行审计,及时公布审计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③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法规政策、程序步骤、纪律要求,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④认真组织培训,镇党委对换届相关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确保熟悉政策规定、掌握工作方法。
⑤深入谈心谈话,镇党委与所有“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由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专门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引导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二)党支部领导班子换届选举[2021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前完成]。
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换届选举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①动议报告。
换届前,村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提前1个月报请镇党委审批。
批复同意后,村党支部及时召开委员会和党小组会议,传达批复要求,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相关事宜。
镇党委组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人选推荐的重要依据。
②酝酿人选。
按照“两推”程序,村党支部委员会以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人选,一并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报镇党委审查。
其中,党员和群众推荐环节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提出建议名单,重难点村可召开党员和户代表会议,实行分类计票,为推行“一肩挑”摸清民意基础;
镇党委推荐环节由镇党委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和研判结果,统筹考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意见建议和干部队伍实际状况,研究提出建议名单,并通报村党支部。
③资格联审。
镇党委对候选人人选任职资格初审后,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市级部门将进行资格联审,联审结果将书面反馈镇党委。
④考察公示。
镇党委对符合条件的委员候选人人选进行考察。
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并在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酝酿的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人选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考察。
⑤确定党支部书记正式候选人。
考察后的党支部书记候选人人选,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
确定的党支部书记正式候选人名单逐级反馈至村党支部。
⑥党内选举。
村党支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先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再召开村党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党员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不少于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
党员因下列5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镇党委同意,并经村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
(4)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5)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四)至4月底前完成]。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支部的领导和镇换届选举工作机构的全程指导下,采取有候选人的方式进行选举,推行候选人资格市级部门联审机制。
①推选选举委员会[2月5日至2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四至三十)]。
选举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
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或者村民委员会组织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按照法定程序,把村党支部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可将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推选为副主任,若选举委员会主任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副主任主持工作。
②制定选举办法[2月12日至2月17日(农历正月初一至初六)]。
选举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结合实际,拟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会议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须将“合格、优选、负面”三张清单写入选举办法,明确“不符合条件的当选无效”。
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指导把关,确保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依法依规、具体详细、规范可行,由选举委员会对选举办法进行公布、宣传并组织实施。
③选民登记[2月18日至3月5日(农历正月初七至二十二)]。
截至本村民委员会选举日为止,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下列人员登记为选民:
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工作或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在非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须出具户籍地未参选证明,并注明拟参选的村名称。
提倡易地搬迁群众在居住地参加选举。
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或选举委员会成员两人以上电话联系并登记确认不参加选举的,不列入本次选民名单。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④确定候选人[3月6日至3月18日(农历正月二十三至二月初六)]。
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全面推行有候选人式的差额选举,选民单独或者联名向选举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候选人人数多于法定正式候选人名额时应进行预选。
正式候选人经村自审、镇初审、市级部门资格联审通过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以预选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名单。
候选人中应至少有一名女性,没有产生女性候选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女性为候选人,提倡“专职专选”。
⑤组织选举投票。
全镇选举日确定为2021年3月25日(农历二月十三)。
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
选举时,应设立主会场,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可设立分会场和投票站,会场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从严把控流动票箱和委托投票。
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唱票计票,按照选民数和得票数“双过半”原则,确认投票结果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对于通过“另选他人”方式得票过半的,须经市级部门资格联审通过后,由选举委员会另行宣布选举结果。
(四)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配套组织建设。
①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
村党支部负责提名候选人,对照“三张清单”,实行市级部门资格联审。
由选举委员会主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担任。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会计(报账员)、文书、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②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十五日内,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推选,提倡把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小组长推选为村民小组长,把党员中心户、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党员推选为村民代表。
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任期与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村民代表。
③做好其他配套组织建设。
村妇联、团支部换届工作由市妇联、团市委统筹安排。
各村党支部应配备宣传员。
村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成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下属委员会,配齐网格员。
集体经济规模较大的村民小组必须设立理财小组。
(五)做好后续工作。
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组织新老“两委”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等移交工作,做好离任、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对新任“两委”主要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分类开展履职培训,由镇党委对新一届班子成员进行一次集体谈话,指导班子理清工作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明确工作任务。
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一)破解难点问题。
镇村两级要集中摸排存在的信访矛盾、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加快做好矛盾化解、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做到先整顿后换届,确保矛盾问题不上交、换届选举不推后。
(二)严肃换届纪律。
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保证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
严格落实换届选举“全程监督”“全程签字”制度,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预选、投票选举等节点跟进落实监督措施,对选情复杂的实行“一村一警”“全程录像”,确保法定程序和步骤不走样、不变通。
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项小组,由政法委员高文杰负责,镇纪委、派出所、司法所配合,负责对拉票贿选等破坏选举行为的举证、查处。
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黑恶、宗族、宗教、境外敌对势力等破坏、妨碍选举的,派出所和司法所要及时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打击。
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
(三)防范化解风险。
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工作形势,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准确、全面客观报道换届工作,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强化舆情监测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建立快速反应、快速处置机制,防止换届政策被误解误读、个别问题被放大炒作、部分报道失实失真。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访,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协调做好问题调查核实,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群体访、越级访等信访苗头,抓小抓早、积极化解,为换届营造良好氛围。
同时,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在组织换届选举中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五、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各村党支部、镇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一)夯实工作责任。
镇党委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抓好此项工作。
镇人大、民政办公室要密切配合、其他镇属单位也要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实行换届成效动态评估,科学设置评估指标,做到党员群众参选率高、一次性成功率高、无不适宜人员当选、无重大信访舆情。
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效果不好、出现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二)强化统筹推进。
统筹村“两委”换届与县乡换届,合理预留间隔时间,把握工作节奏,倒排工期、时间到天、任务到人,确保换届如期开展。
统筹村党支部换届与其他配套组织建设,推动村党支部有效嵌入村各类自治、群团、经济组织,确保在党支部领导下各有其位、各司其职。
统筹兼顾好脱贫攻坚、社会治理等中心工作,坚持“干中换、换中干”,实现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督导指导。
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指导组,下沉各村巡回督导、精准指导。
全面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要求,对各村遇到的问题加强研究、及时答复。
各村要在镇换届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换届办法和措施,并报镇换届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确保方向正确、措施具体、符合实际。
要加强工作调度通报,实行换届进度、措施、效果、问题等定期报告制度,确保及时了解、随时掌握各村情况;
编发换届信息专报,总结推广经验,纠正存在问题,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市村两委换届“合格、优选、负面”三张清单
***市村“两委”换届“合格、优选、负面”三张清单
一、合格清单
候选人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坚决执行党在基层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敢于担当作为,能够以集体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务实踏实,具有强烈的创业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
3.干事本领较强,能够适应新时代基层工作要求,具备一定的致富带富、组织协调、基层治理、服务群众、应急处突能力,一般应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社区为大专及以上)。
4.处事公道正派,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崇公序良俗,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办事公正,作风民主,廉洁自律,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忠实守岗履职,能够长期在村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必须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热爱党的工作,对党忠诚,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二、优选清单
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为候选人,属于继续推荐提名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村“两委”候选人必须满足优选条件之一,不得超过60周岁、不得低于初中文化程度)
1.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抢险救灾、项目建设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表现优异,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含***市级有关部门)及以上表彰的。
2.近3年被表彰命名为全国、全省各类示范、先进村的“两委”主要负责人。
3.任职期间工作实绩突出,且连续3年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
4.培养成熟的村后备力量。
5.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村医村教、社区专职工作者(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中的优秀人员。
三、负面清单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候选人:
1.对党不忠诚,政治上的“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对因工作中缺乏经验、敢闯敢试出现失误错误、为推动发展出现无意过失,受到党纪、政务警告处分或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未满规定时限,符合容错纠错有关精神的,推荐市实行“一人一报”,由市级换届选举工作机构仔细甄别,审核认定)。
3.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近3年因严重违反土地政策、环保政策,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
5.在担任村干部或在其他岗位工作期间,因侵占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扶贫资金或惠民补贴补助资金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6.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因涉毒、涉黄受到职能部门处理的。
7.操纵宗族宗派势力干扰基层政权建设,煽动、组织群众非正常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8.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者操纵破坏选举的。
9.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员,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的。
10.长期不在村居住(不在社区居住或工作),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履职,近3年民主评议党员有不合格等次、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期间年度考核连续2年为不称职或因其他原因被罢免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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