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局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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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局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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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严厉打击涉及医疗废弃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不法分子,斩断医疗废弃物黑产业链,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以及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各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收集、登记和交接废弃物;
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盛装医疗废物,未按照规定暂存医疗废物;
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或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置不规范;
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
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二)整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
未按规定及时收运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未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医疗废物的转运和处置不符合要求;
医疗机构外医疗废物处置脱离闭环管理,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
(三)整治其他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
非法倒卖、回收利用和处置医疗废物;
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未及时清运、处理医疗机构生活垃圾;
再利用的输液瓶(袋)用于原用途、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等;
医疗机构外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脱离闭环管理等行为。
四、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执法所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理工作,并开展检查指导经常化,规范管理各类废弃物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通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转移或自行处置情况。
医政医管股负责协调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相关科室对本单位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业务考核范围内,会同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等各项工作。
(责任)
五、实施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废物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动员部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全面启动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12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的医疗废物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
对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挂牌督办机制,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
组织对卫生健康系统医疗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并在全系统范围内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各单位于2022年10月将单位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报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安排部署到位,贯彻执行到位,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二)抓好宣传,加强引导。
各医疗卫生单位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渠道,大力宣传医疗机构废弃物科学分类、规范处理的意义和有关知识,重点引导正确认识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的价值和安全性。
同时,加大对涉及医疗废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强力震慑不法分子和机构,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指导,加强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基层工作进展,协助解决困难问题。
必要时应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对于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批评,限时整改,确保整治工作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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