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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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
评分标准
自查
得分
基础工作
18
5
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街道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每季分析研究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做到年初有计划部署、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评价。
未开展的每次扣1分。
3
健全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制,加强对基层村(社区)的指导考核检查,落实工作制度和经费,每1项未落实的扣1分。
6
及时参加会议,全年报送信息材料10篇以上(其中新碶街道、大碶街道、小港街道15篇以上),无故不参加会议、不按规定报送信息材料的,每次扣2分;
信息材料每少一篇扣2分。
4
加强对积分窗口工作人员、流动人口专管员和融合组织骨干开展业务培训,未开展培训的扣2分。
重点工作
32
贯彻落实《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居住房屋登记制度,登记备案点人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出租房屋责任制到位。
每1项不达标的扣3分。
各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的流动人口积分专窗人员到位,积分制工作落实到位。
未按规定办理的每项扣2分。
12
牵头开展车库、车棚改变使用功能出租和出租房屋“群租群居”的专项整治,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和消防、建筑等安全检查,严厉查处租赁房屋各种无证照经营和违法犯罪行为,未开展的扣8分。
每整治一个小区加2分,累计加分。
牵头开展行业整治,严厉查处“黑车”、“黑诊所”、“黑网吧”、“黑作坊”等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和流动摊贩,未开展的扣4分。
积极开展流动人口重点集聚区整治工作,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切实阻止违规建房出租行为,未开展的扣5分。
-3-
管理工作
20
8
实施网格化管理,落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制度,信息登记率和信息准确率均达90%以上,加强流动人口高危人员的动态管控,犯罪嫌疑人信息登记率45%以上,未达到的每项扣4分。
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制,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查验率、服务管理率达90%以上,未达到的扣4分。
开展流动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流动人口怀孕生育对象的管理服务率达90%,未达到的扣2分;
积极开展双向协作,落实相关职责;
流动育龄妇女信息接收、反馈率达90%以上,未达到的扣2分。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做好流动人口维权维稳工作,未建立的扣2分。
服务工作
合理安排解决流动人口同住子女就学问题,指导监督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工作,确保符合区有关政策的流动人口同住子女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未落实的扣3分。
开展流动人口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利用素质提升点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再教育和技能素质培训,再教育和技能培训人员占辖区流动人口总数的12%以上,未完成的扣4分。
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一年1-2次以上的劳动就业招聘专场,加强劳动监察,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未开展的扣3分。
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基本项目免费计划生育,服务率95%以上,查孕查环一年2次以上,未达到的扣2分。
2
加强卫生防疫工作,落实流动人口孕产妇和适龄儿童保健服务工作,服务率达90%以上,居住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子女一类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未落实的扣2分。
落实重大传染病属地管理和环境卫生整治,预防重大传染病的发生;
发生重大传染病的扣2分。
融合工作
10
加强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推广“E乡一网一微一端”服务平台,宣传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典型事例,营造健康积极的社会舆论环境,未开展的扣2分。
加强和谐共建,深化融合性社会组织建设,积极培育流动人口志愿者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关爱“小候鸟”和文明劝导等活动,未开展的每项扣2分。
创新工作
加分项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色创新工作在区、市、省、国家推广的分别加10、20、30、40分,获区主要领导、市、省、中央领导批示的分别减半加分。
根据上级确定的重点工作,按照开展情况,完成情况适当加分。
附件2
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单位考核评分细则
单
位
分
值
考核内容
基础
自评
工作
30分
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工作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每项未落实的扣3分。
认真参加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会议、调研考察、检查考评等活动,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未达到的每项扣2分。
按要求汇总提供并配合做好流动人口基础数据统计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准确报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动态信息、重要情况以及热点难点问题。
全年报送信息材料6篇以上,每少一篇扣2分。
区综治办
70
贯彻落实《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牵头开展出租房屋“群居群租”专项整治工作。
40
加强流动人口网格化管理的指导工作。
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指导。
公
安
局
70分
贯彻落实《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开展出租房屋管理试点工作,加强流动人口专管员和出租房屋登记点负责人业务培训,出租房屋登记率达到95%;
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2分,未开展培训的扣5分。
15
加强流动人口的“三无人员”的动态管控,有效挤压流动人口高危人员,犯罪嫌疑人信息登记率45%以上,未达到的扣5分;
依法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违法犯罪率比上一年度下降,每超过上一年度一个百分点扣5分。
落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制度”,开展积分落户工作,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及时齐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率和信息准确率均达到90%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
配合开展“群租群居”专项整治;
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无证照机动车、“残的”、二轮摩托车的整治,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的房屋出租和出租房屋内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30
-9-
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
做好出租房屋登记备案信息系统的完善工作,建立房屋租赁信息动态管理和共享机制,未完成的扣10分。
贯彻落实《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做好村(社区)及登记点工作人员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全区居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率达90%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4分,未开展培训的扣10分。
配合做好积分入学工作和“群租群居”和车库车棚出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房屋中介和物业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参与出租房屋管理的试点工作。
区卫生计划生育局
贯彻落实浙卫发〔2014〕12号文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查验率90%,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管理服务率90%以上;
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
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两非”打击工作,未开展的扣10分。
严格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无证怀孕生育对象的管理服务率达100%;
及时落实违法怀孕对象补救措施。
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基本项目免费服务,查孕查环一年二次以上;
流动育龄妇女信息接收、反馈率均达90%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的扣4分。
建立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率达100%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
落实流动人口孕产妇和适龄儿童保健服务工作,服务率达70%以上,做好流动人口子女免疫规划接种工作,居住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子女一类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
落实重大传染病属地管理和环境卫生整治,预防重大传染病发生,未开展的扣10分。
单位
基础分
自评分
考核得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公共就业网络,每周发布热门岗位需求信息;
力争年劳务合作基地增长,未增长的扣10分。
组织开展劳动执法监察,打击非法职介行为,查处克扣和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做好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工作,保障和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劳动争议案件年结案率达90%以上,未开展的扣5分。
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有效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养紧缺人才、技术工人和熟练工,培养各类人员1.2万人,未达到的扣10分。
创新人力资源引进机制,以产业为导向,通过山海协作、校企合作、服务外包等方式引进技术人才0.8万人,未到达的每项扣10分。
区教育局
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列入年度计划,逐步提高公立中小学接纳比例,确保符合区有关政策的流动人口同住子女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公立学校接纳率达80%以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
发挥社会各方面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开展流动人口市民教育培训、学历培训和企业优秀青工进修培训工作,培训人员达流动人口总数的12%以上;
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标准化建设。
区发展和改革局
优化基础资源配置,合理运用政策引导,加大对高科技和新产品的扶持力度,实施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未开展的扣5分。
会同公安、教育做好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工作,确定入学入户的指标。
认真研究公共服务供给工作,确保量化积分的持有居住证人员梯度化享受公共服务的便利,未开展扣10分。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无证照餐饮整治工作,全年整治100家以上,未达标的扣10分。
开展出租房屋无证食品生产小作坊及其他无证照经营的检查整治工作,全年整治200家以上,未达标的扣5分。
依法查处利用居住房屋进行无证照经营的违法经营行为,并对不配合无证照经营查处工作的出租房东进行处罚,未开展的扣10分。
13
区综合执法局
依法查处流动人口摊贩无证经营行为,全年取缔1500家以上,未达标的扣10分。
依法查处出租房屋违法搭建行为,继续实施“拆违疏人”工作,未开展的扣10分。
配合做好出租房屋“群租群居”和车库车棚出租专项整治工作,未开展的扣10分。
区交通运输局
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涉嫌从事“黑车”非法营运的基础台帐;
未建立台账扣10分,台账不健全扣5分。
积极联合公安、城管执法部门开展非法营运重点部位及地段的联合执法行动,开展非法营运“黑车”专项整治行动未开展的扣20分。
区民政局
指导各街道修改完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从村(居)民自治的角度加强自我管理,引导村(居)民对列入当地“三改一拆”范围内的,不符合消防安全的,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的房屋不予以出租,未开展的每项扣10分。
提高流动人口再组织化程度,深化融合性社会组织建设,引导优秀流动人口在各类组织中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做好流浪流动人口的救助工作。
区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发展局
加大企业服务力度,鼓励企业扩大技改投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带动从业人口结构调整和优化,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
未开展的扣10分
抓好各工业园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各园区工业企业厂房违规居住现象,牵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未整治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加强外来务工节的指导协调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文化艺术创作的指导扶持。
每年举办一次以上全区性流动人口专项文化、体育、艺术节活动。
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加大流动人口集聚区的文化体育服务。
每年送戏、电影、演出、书等进入每个街道一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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