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无垃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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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加快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
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完成前期动员和筹备工作,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委、市政府各部门
(5)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重点整治沿街门店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沿街屠宰、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堆杂物、占道停车洗车、毁坏人行道树木等不良现象,清除门窗上的乱贴乱画,清洗卷帘门、窗户玻璃等。
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加大对乱扔乱丢的监督管理,劝阻乱扔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6)加快城镇垃圾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城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整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城镇大件垃圾等可回收物分拣中心,规范城镇收旧行为。
鼓励实施企业化运作,构建从垃圾分类到回收利用的完整产业链,提高垃圾处理企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加大各类指示牌和巨幅户外广告治理力度
结合城镇风貌和外立面改造等项目,全面清理、拆除城区公路沿线违规破损的指示牌、巨幅广告牌和建筑物里外、护坡、桥涵、隧道出入口乱贴乱画乱涂的黑广告。
制定城区、村庄、公路沿线指示牌和广告牌设置标准,持续加大各类广告设施的规范和管理,不断提升城镇整体文明形象。
市委宣传部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城管局
3.加大城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加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优先升级改造落后设施,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项目建设,将城区垃圾中转站建设、收集清运设备配备和后期运营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保障。
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推进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市处理”。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加大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结合城北新区建设、城中村环境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市政道路改扩建等项目,将城乡结合部的污水管网纳入城区管网规划建设范围,做好雨污分流改造、断头管网连接和收集管网敷设。
要加快污水处理提标升级扩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进度,不断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排放要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加大污水管网敷设力度,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的设计、建设、改造工作要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与乡镇同步建设的污水管网合并建设,已建成的管网要按照“先截流后分流”原则,实施“雨污分流”,对已建成的污水管道,要加强沿线巡查,制作专门标志,做好维护和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4.提升城镇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加快城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极筹建市级智慧化城镇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与上级智慧化城市管理平台联网和试运行,确保对城区重点区域实现高清摄像探头监控全覆盖,全面提高城镇综合执法数字化管理水平。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加强城镇公厕升级改造和监督力度
严格按照公厕标配设施要求,对已建公厕墙面、地面及门窗等进行升级改造和修缮。
加大对城区公厕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完善公厕设施,做到水电畅通,无积灰污渍、无垃圾异味、无蚊虫蝇蛆。
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城区公厕管理制度、保洁质量、设施设备等进行督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
6.全面提升城镇环境卫生水平
(1)加大城区“两违”建筑治理力度。
严肃查处城区内未依法取得规划和土地批准文件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
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规范,全面治理乱涂乱画乱贴现象。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局
(2)加强市政设施养护。
加大对城区路灯、道牙石、人行道方砖、破损下沉路面和井盖等设施的检查修整,保持道路(人行道)平整、无坑洼、积水,排水管(沟)畅通,无擅自占用挖掘道路现象。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自来水公司
(3)规范公共设施管线设置。
加强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力度,深入开展“蜘蛛网”和“黑杆子”专项治理行动,对影响城区景观和安全,横跨道路和街巷的电力线、电话线、数字电视线及其他架空管线进行改造治理,集中治理公路沿线两侧乱堆乱放和废弃的电缆电线杆,定期维护各类管线缆,基本消除私接乱拉,确保管线整齐、美观、安全。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市公安局、电信公司***分公司、移动公司***分公司、联通公司***分公司、***供电公司
(4)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
统筹完善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引导停车业健康有序发展。
进一步提高居住小区、医院、学校等建筑停车配建指标,适度控制办公停车设施规模。
加强对停车设施使用情况的监管,对挪用配建停车用地、停车设施配建不足及规划执行不力的行为,责令整改恢复并依法实施处罚。
隆务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
(5)规范城市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
按照城区道路车流量大小和车行道宽度,结合城区规划合理划分设置道路停车位。
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行为。
市交警大队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管局
(6)加强马路市场的治理力度。
取缔各类占用市场道口、市场附近主要道路的流动摊点,引导自产自销户及可入市交易的摊贩进入市场交易。
做好流动摊贩的管理,治理临街门店店外乱堆乱放、乱搭乱占、乱涂乱写行为,禁止商品、物品、广告牌等占用主干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进行摆设或出售,保证市场消防通道畅通,临时占道搭建物全部予以拆除,临时占道堆积物予以清理。
隆务镇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大队
(7)开展“最美社区”创建活动。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社区环境卫生的指导监督。
各社区要采取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模式,积极引导组织广大群众参与,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
市民政局
隆务镇、保安镇、多哇镇人民政府
(8)开展“最美机关单位”创建活动。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区域内日常保洁工作,全面清除单位院落和楼宇内外垃圾、杂物,清理墙面小广告,严格落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区域卫生责任制,确保责任区域内环境、市容、设施设备和绿地整洁。
(9)开展“最美住宅小区”创建。
加大住宅小区保洁力度,对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安排专人负责住宅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定时清扫、保洁工作;
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权属单位制定专人负责小区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确保小区内环境整洁,道路平整,路面、绿化带、沟渠无垃圾杂物,下水道通畅,环卫设施完好,路面、墙面等公共设施无乱喷、乱贴“牛皮癣”的现象。
全面清理住宅小区内的违法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现象,整顿违法改扩建行为。
隆务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爱卫办
7.全面提高居民“禁塑”环保意识
把“禁塑”工作作为推进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教育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塑料购物袋,大力营造“绿色、低碳、安全、节约”的消费理念,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开展农牧区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
1.加快农牧区人居环境改善
(1)健全和完善村规民约,有效处置乱丢、乱倒、乱堆、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逐渐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的良好习惯,努力建设环境优美、卫生整洁、绿色生态的新农村、新牧区,逐步改善农牧区整体风貌和基础设施条件。
市农牧和科技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
(2)继续实施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统一、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农牧民住房,推进农牧民生活品质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提升,农牧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财政局
2.改善农牧区村庄环境卫生水平
(1)配备完善农牧区保洁队伍和保洁设施。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延伸公共服务到农牧区。
要加大农牧区保洁队伍建设力度,原则上每个自然村至少配备1名专职保洁员,负责村庄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大农牧区环境卫生治理。
大力开展村庄道路硬化建设,全面改善村庄交通条件,集中治理农牧区破损房、废弃住宅、残垣断壁及河塘沟渠,充分利用房前屋后、村庄周边、道路两侧和农田林地等部位的闲置空地,开展村庄零星地块绿化工作,确保村庄整体环境“干净、整洁、美丽”。
探索建立保洁员日常清理和动员群众集中打扫相结合的制度,全面开展农牧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引导群众定时打扫道路、广场、背街小巷和边沟的环境卫生,确保家禽牲畜圈养,厕所卫生。
(3)加快农牧区垃圾收集点建设。
按照服务半径和村庄规模合理选址新建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应封闭式设计,设屋顶盖板或者加设雨棚,设置排水沟,实现雨污分离。
3.加大农户庭院、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治理
(1)开展“最美庭院”创建活动。
充分发挥妇联和广大妇女在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中的独特作用,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定时打扫房屋庭院卫生,确保农牧户房屋窗户、锅台、灶台、炉台、庭院和地面保持干净,灶具厨具摆放整齐、干净卫生,杂物、柴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
市妇联
(2)加大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治理力度。
以治脏、治乱、治污为重点,充分发动群众,逐家逐户进行清理,彻底解决房前屋后“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杂草丛生”等突出问题,做到房前屋后无垃圾,无乱泼乱倒现象。
4.推动农牧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加大农村牧区环卫设施建设力度,配置分类垃圾收集箱、中转站、垃圾运送车辆等环卫设施,逐步推进农牧区生活垃圾三种处理模式。
对城区周边村镇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模式;
对远离城区的村镇实行“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模式;
对于特别偏远的村庄实行“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模式。
5.开展农牧区面源污染治理
开展全市范围内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乡村道路、设施农业基地等暴露垃圾清理行动,引导农家院落做到房前屋后可用物品堆放整洁有序,墙体无乱涂、乱画、乱张贴。
对生产区与生活区未分离的院落,另行选址建设集中的养殖小区,使生产区和生活区分离,从而提升乡村的整体人居环境。
6.积极开展农牧区生活污水治理
根据农牧区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确保处理方式筒便适用有效。
明确农牧区污水排放的基本要求及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细化沿河流域、重要水源地等水环境敏感地区相关要求,将农牧区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加强主要河流水质管控。
各乡镇要制定河塘沟渠疏浚和黑臭水体治理方案。
积极争取各渠道资金建设污水管网,农牧区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得到全面清淤疏浚。
责任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
7.加大宗教场所环境卫生治理
开展“最美寺院”创建活动,市宗教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教职人员讲解环境卫生治理标准和措施,营造良好氛围。
加大对寺院经堂、僧舍、道路两旁、河道两岸、水渠两边、房前屋后、院墙角落等卫生死角的清理工作,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中转站,制定专人负责清运垃圾,统筹解决垃圾“出口”不畅、无人监管、随地乱倒问题,做到寺院周边无乱堆乱放、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对煨桑台以及周边地区“拉则”、经幡、“隆达”抛撒区域进行清理,做到寺院内外“拉则”、经幡、煨桑台、“隆达”抛撒区域整洁美观,大幅改善寺院环境面貌,为僧侣创造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做到宗教活动场所环境卫生治理与其所在地的乡镇、村庄同步推进,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创建“最美寺院”。
市委统战部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各寺管会
(三)开展农贸市场卫生大整治大扫除
1.治理市场环境秩序
按照城乡容貌规划管理要求,着力抓好城乡集贸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便民市场的环境卫生治理,全面治理车辆修理、清洗、装饰和再生资源回收场所环境。
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2.规范商业网点经营行为
严格落实责任,商业网点“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沿街单位及商业网点门前卫生达标、设施完好、秩序井然,无“脏、乱、差”现象,禁止在街路两侧或占用公共场地堆放物品。
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牧和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开展公路沿线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
1.提升公路网环境卫生水平
进一步落实公路巡查制度,着力抓好村镇主干道、郭麻日古堡路等旅游观光路段、迎宾大道及阳光大道等重点线路的环境卫生巡查,对高速公路两侧绿色通道和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区进行提档升级。
全面开展清理规范广告设施工作,做到道路沿线用地及外缘起100米范围内无垃圾、无非法堆积物、无非法搭建物、无非法种植物。
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2.改善道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
按照公路沿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要求,全面清除公路沿线两侧视线内的积存垃圾和白色污染物,整治沟渠垃圾,疏导堵塞垃圾,保持流水畅通;
取缔公路沿线边沟界内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占道堆物、乱停乱放、乱牵乱挂、违章广告等有损沿线风貌的行为;
全面拆除有损公路沿线整体风貌的破损墙体、围栏护栏、破损广告牌等,保持沿线两侧环境整齐美观;
扎实推进在建公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倡导文明施工。
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协助,重点查处渣土车辆超限超载、撒漏、不盖篷布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拉运车辆不污染公路、不阻塞交通。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公路沿线相关乡镇
(五)开展建筑工地和河道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
1.开展文明工地创建工作
统一施工现场大门、围挡和七牌一图设置标准,做到无乱张贴、乱涂写现象。
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样板引路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做到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分类集中堆放、临时用房办公区整齐划一、生活区干净舒适、脚手架和大型起重机械设置安全合理、临边防护符合规范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大力开展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
集中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和施工车辆车身脏污、带泥上路等问题,督促施工现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完善防尘降尘、垃圾清理和降噪等设备措施,全面消除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
3.加大建筑垃圾清运治理力度
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宣传栏、宣传车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建筑垃圾清理治理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增强环卫意识。
加强运输管理,严格实行密闭化运输,保持车身干净整洁,确保不发生抛撒遗漏、带泥上路等现象。
执法部门要加大巡查频次,重点加强对容易发生建筑垃圾倾倒地点巡查监管,坚决遏制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现象的发生,严格监控建筑垃圾运输过程,抓好监督控制全线化,力争实现运输车辆密闭运行,运输道路全线保洁,运输线路全程定位。
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
4.加大河湖沿岸治理力度
强化垃圾源头控制,加强全市河道保洁范围内水域垃圾清理及沿线河岸垃圾清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压实河道保洁责任,健全完善河段保洁考评体系,做到专业化清理队伍全覆盖。
强化河道垃圾清理打捞,重点抓好饮用水源地、景区景点河道、城乡河道沟道水域、岸线周边区域等垃圾清理,实现河道两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
市水利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5.强化河湖采砂管理
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全面禁止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河湖采砂,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进一步明确河湖采砂管理权责,全面清理、取缔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供水和生态安全。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六)开展景区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
进一步清洁旅游景区环境,确保旅游景区内外有专职保洁员,环境卫生清洁,视野内无垃圾。
实施景区内亮化改造工程,提升亮化效果。
确保景区周边乡村农家乐卫生设施良好、庭院绿化美化、坚决杜绝乱搭乱建、乱拉管线、乱挂东西、乱放工具的现象,及时清理景区垃圾,实现日产日清,污水集中安全处置,确保景区路面、水面、游步道、栏杆等设施整洁干净,不断改善旅游景区环境面貌。
规范更新景区景点环卫基础设施,合理布局垃圾箱、公厕等,确保外观整洁。
规范景区标识标牌,更新更换脱落、破损、腐蚀的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安全警示牌,做到合理设置、图形规范、维护良好。
加强景区停车场整治力度,确保地面无积水、积雪、结冰现象,做到标识标线醒目规范、卫生保洁正常有序。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草原局、市城管局
(七)开展校园、医院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
1.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治理力度,创建“最美学校”
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扫,加强对学生公寓区、餐饮服务区及各经营出租摊点等重点区域的卫生管理,防止各类疫情的发生。
开展学生习惯养成教育,把环境卫生意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寓教于乐,长期坚持,不断提升师生及家长的环保意识。
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落实整治任务,组织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全员参与,划分区域,落实责任和时限要求,对室内、校园、校园周边等开展大扫除、大清理、大清运活动,彻底清理陈年垃圾和卫生死角,清除杂草、杂物,修剪草坪树木,整治师生随意扔垃圾、乱泼污水等不良行为。
督促学校住宅小区住户做好院落、楼道、地下室、库房等部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引导和调动广大师生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市教育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团市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营造干净卫生的医院环境,创建“最美医院”
按要求规范统一悬挂单位标识牌、警示牌、指示牌,因院制宜,定期打扫医院卫生,做到医院辖区内的生活垃圾以及各类杂物彻底清除。
制定绿化美化计划,积极绿化、美化院区,营造自然优美的医院。
强化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修订版),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市、乡镇医院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制度,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
市卫生健康局
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开展福利院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
加大对城镇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救助站、日间照料中心等福利机构环境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对办公室、居室、厨房、食堂、公共活动场所、厕所等重点区域开展大扫除和消毒杀菌,确保生活环境清洁卫生。
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包片区责任制,负责督促检查包抓乡镇(片区)全域无垃圾行动。
进一步明确包抓区域,对市城每个背街小巷、家属院、市场都制定责任单位,确保各责任区无缝隙、全覆盖。
实行乡镇(片区)、部门牵头总负责,行业监管部门配合制度,实行每周一为环境卫生整治日制度。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一把手”工程,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主动作为,细化措施、履职尽责,要落实环境卫生制度、组织群众队伍,制定长效机制。
包抓领导要深入一线,参谋指导,跟进落实,切实解决一些困难和问题。
(二)靠实责任。
一是强化督查督办力度。
由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进行督查,认真落实“城区一周一督查、乡(镇)一月两督查”的督查责任制,确保查出问题、快速督办、及时整改、全面落实。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监管职责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状况进行督导。
各职责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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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域 垃圾 专项 行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