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制度汇编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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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作为经费来源的;
(四)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物品的。
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全面履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根据《土地监察条例》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实行零报告制度
充分发挥国土信息员或协管员的责任,确保信息及早捕获、案件及早查处、问题及早解决,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对辖区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实行零报告制度。
国土资源所对巡查发现和群众信访举报属实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要立即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在制止违法行为的同时,实行一天一报制度,无论有无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都要向区局报告。
第二条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制度
1.设立举报箱并定期开封。
2.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署名举报的,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对外泄露其姓名住址等情况。
3.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按照归口交办、妥善处理的原则,并通过一定的方式通知举报人。
4.对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查处案件发挥重要作用的举报人,应予精神鼓励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条严格执法监察奖惩
1.本制度执行情况与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2.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任免挂钩的重要依据。
3.出现下列情况的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其他褒奖。
①未按期进行执法监察巡查的。
②不填写执法监察台帐的。
③对应发现的违法行为而未发现的。
④能制止的违法行为而未制止的。
⑤应上报的重大违法行为而未上报的。
⑥应协助支持而应未协助支持的。
4.完成目标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推荐为执法监察先进单位、国土卫士。
规划监察执法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划规划监察管理公共服务行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廉政建设和法律法规意识,确保规划监察执法工作廉洁、高度、公平、公正、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回避制度,规划监察人员处理的案件与本人及其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可申请其回避。
归档制度,对违法案件作出处罚决定,案件结案后,应将有关执法文书,材料等及时送规划监察大队保管,年终由大队送局档案馆存档。
规划监察五公开制度
一、身份公开:
监察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公开自己的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二、依据公开:
处理违法案件时,公开处罚依据依法办事。
三、标准公开:
处罚违法案件时,公开处罚标准杜绝乱罚款。
四、职责公开:
执行公务时,向对方宣传规划法规,阐明规划监察工作的任务,让对方了解和支持规划监察工作。
五、结果公开:
对各种违法案件的处理结果公开,接受检查监督。
第五条
第六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工作、调查案件、收集证据时不得少于二人。
第七条
被扣押的工具、物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领导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执法人员必须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第三条执法人员上岗执行公务,必须携带执法证件,并向当事人出示,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和询问。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对各类建设项目实施环境保护申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对各类环境污染纠纷、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进行处理答复,对各类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承诺公示,公开各项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各项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对各类执法业务,实行公开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
第七条
工作规范,单位或个人来办理各项具体事务,只要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
对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说明缘由。
一切行政执法行为,必须按法定程序,在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公开、公平、公正地施行。
第八条
服务热情,对来办事的单位或个人,要热情主动地提供咨询服务,做到接待亲切大方,受理热情仔细,解疑耐心周到,用语文明礼貌。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既要秉公执法,又要态度诚恳。
第九条
廉洁高效,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对管理、服务对象一视同仁,不徇私情。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监督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的任务是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与义务。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第四条在辖区的范围内,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部门主要履行下列执法监察职责:
(一)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依法查处可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及时向执法支队移交依法应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并协助执法支队立案查处;
(四)定期向执法支队通报与执法监察相关的工作信息。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从事现场监察执法必须两人以上,并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有效的监督检查证件。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办理监察执法事项,适用回避原则时,应当回避。
第七条实施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时,可以根据需要和法定的程序采取询问、调阅有关资料和实地核实、勘查等手段进行。
安全生产现场监察执法要详细询问当事人、主管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调查记录等法律文书。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在监察执法工作中,应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或制作调查笔录,责成被查对象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当注明出处,监察执法结束时,应当将监察执法结果即存在的问题向被查对象说明,核实事实,听取意见,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案件审结后,应将监察执法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归档保存。
档案管理制度
一、收进、移出档案和资料,必须认真清点,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二、保管档案和资料,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卷皮和卷盒,按档号排放,便于查找。
三、档案资料库房必须坚固,必须装备铁门、铁窗和其他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霉、防虫、防尘、防鼠、防太阳光直射、防有害气体等“十防”设施。
四、随着气候变化,做好库房密闭、通风、温湿度调节,并适时进行除湿或除尘工作,以防档案霉变。
五、档案资料库房必须与档案工作人员的办公室分开,但要相对集中,便于管理。
六、库房专管人员进出库房,应随手关门上锁,非专管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七、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八、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
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的目的和内容。
九、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随即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使用者负责。
十、必须定期检查、清点库藏档案和资料。
发现档案霉烂、褪变、破损或帐物不符时,必须及时处理、修复和追查。
因失职而损毁、丢失档案资料者,按档案法规严肃处理。
十一、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所保管的档案和资料当面清点移交,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设备、器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执法装备的管理和使用,切实提高执法装备的有效、合理使用,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执法装备包括执法车辆、摄像机、照相机和电脑等办公设备,行政执法人员在使用和管理各类装备的过程中应遵守本制度。
站领导负责定期对执法装备的使用、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执法装备性能良好,使用便捷。
同时建立和实施执法装备使用、管理责任制和使用、管理台帐。
做到及时登记,规范操作;
用完后归还入库,妥善保管。
严禁私自外借或挪做他用。
一、执法车辆
执法车辆要按照统一规定喷印标志、名称、字样和外表油漆颜色。
执法车辆实行专人管理、合理使用。
本站负责定期检查执法车辆的使用、管理、保养、维护工作。
执法车辆的年检、保险等事项由本站驾驶员统一负责。
行政执法车辆可实行专人管理,多人使用的管理模式。
执法车辆在日常使用、保养和维护中应遵守以下几项规定:
(一)遵守行车交通条例,严禁酒后驾驶执法车辆。
因酒后驾驶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并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严禁公车私用,为此而造成的车辆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三)出车前须对车况进行检查,确保无病车、脏车上路的现象发生。
(四)车辆加油实行定点加油制度。
(五)车辆的保养、维护,须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护单》,说明具体内容和金额,经本站负责人批准后,到指定的汽车维修点进行保养和维护。
凡不按规定程序擅自进行保养、维护车辆的,其费用不予报销。
二、摄像机、照相机、对讲机等执法装备及电脑等办公设备。
第十条
使用各类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各类照相机、数码摄像机等取证设备的使用严格按照其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的规定操作。
(二)外出使用各类照相机、数码摄像机,须做好登记,回来及时把资料存入固定的电脑,分类保存,并把照相机摄影机里的资料删除。
(三)使用完各类照相机、数码摄像机,使用者要留意机器的电量,电量少于一半时须充电。
第十一条
在使用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各类办公设备的过程中,遇到故障时应立刻停止使用,由装备管理人员排除;
不能排除故障的,要联系技术部门进行维修。
第十二条
使用、管理和维修电脑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电脑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电脑管理员负责制。
本站工作人员负责电脑日常维护与保养。
(二)电脑作为执法办公设备之一,用于案件输入、网上审批、数码录入、文档制作、资料保存、信息查询等工作。
(三)禁止在电脑,上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不得随意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游戏,也不得随意删除程序。
(五)做好电脑的防病毒装置,定期进行版本升级、杀毒整理,对经常性病毒作必要了解并做好防护措施。
(六)电脑是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严禁开机过夜。
(七)本站工作人员应及时将当日资料输入电脑,确保输入内容及时、正确。
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了正确评价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领导干部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评价制度。
二、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本辖区的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
三、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贯彻公开性和民主性。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考核要注重实效,易于操作。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能,是指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是指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是指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
五、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以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考核结果分为:
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
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
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方法
(一)成立考核小组,党政办公室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分为半年测评和全年考评,实行首长负责制,一级考一级,对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测评。
(三)半年测评
1.由被考核人根据《量化考核测评表》所列的项目自测打分,然后由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打分及作出书面评语;
分管领导对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的负责人打分并作出书面评语;
经考核小组研究确定后,将测评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
2.量化测评的基本分值为100分,“德”“能”“勤”各占15分,“绩”占55分,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酌情打分。
3.测评分值不满60分者,视作不合格,由主要领导进行警告谈话;
(四)全年考核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
2.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分管领导对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负责人进行考核,根据对被考核人的平时考核和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考核小组对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4.主要领导确定考核等次。
5.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其签名认可。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二)年度考核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将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八、本规定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树立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而贻误工作,造成差错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特制定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追究范围
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违反政策和制度规定,故意或过失超越权限,使用政策和制度规定错误的;
2.在执行公务中,处理问题认定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证据不足而做出错误决定的;
3.违反服务承诺制度规定的;
4.有损于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5.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涂改、隐匿、销毁有关证据,造成工作过错的;
6.无视政策规定,擅用职权的;
7.其他违反政策规定,造成工作过错应当追究的。
二、处理意见
1.工作过错情况轻微,危害不大的,经党委研究,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限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2.工作过错后果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纪检监察室报党委研究,对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分。
3.工作过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法规对工作过错责任人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工作过错责任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伤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工作过错责任人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纠正错误的,经党委研究,可以从轻处理。
7.工作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查,复查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工作激励制度
为充分调动和激发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扎实推进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统一行使相关管理、执法和服务职能,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提升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激励制度。
领导干部激励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综合评价,考用结合、奖优罚劣,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
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筑牢担当作为、增强行动自觉。
对日常工作中顾全大局、责任担当、服务对象无投诉、上级领导给认可的领导干部,可直接列入后备干部数据库,优先推荐组织考核任用。
第四条
强化干部正向激励,在中心工作中贡献突出、在改革创新中解决重大问题、在创先争优中获得重要荣誉的领导干部,不存在“一票否决”及其他不得评优情形的,年度考核可直接评为优秀等次。
坚持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实行绩效奖励二次分配。
按照干部绩效考评等次,将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年度绩效总额的10%进行绩效奖励二次分配,坚持奖惩分明,绩效奖励二次分配至少设立3级等次以上。
对被列入后备干部数据库、年度考核直接评为优秀等次及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享受二次分配第1等次奖励;
对考核排名靠前的领导干部,享受二次分配第2等次奖励;
对考核被评为合格等次的领导干部,享受二次分配第3等次奖励;
对考核较差的进行约谈,由主要领导提出改进要求。
大胆容错、及时纠错。
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凡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以及发生生态环境损害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事件处置不力等情况的,不予容错。
加强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培训。
以突出事业发展为导向,对应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分级分类分专题开展教育培训。
对学习积极性强,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执法资格的领导干部,支持、安排其参加学习、培训,对担当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优先安排参加培训。
第八条
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对领导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身心上关怀。
领导班子热情关心关爱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和家庭情况,及时排忧解难,消除后顾之忧,让领导干部安身、安心、安业。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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