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2)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8545161
- 上传时间:2022-12-25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16.27KB
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2)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2)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2)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行动范围
重点检查工业企业、城市、园区和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医疗机构、餐饮行业、洗车场、建筑工地。
重点打击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水;
无污染治理设施直排污水;
超标(证)排放污水;
擅自停运和闲置污水治理设施;
拒绝整改,不将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或污水非法进入管网;
向街面、道路等其它外环境排放、倾倒污水。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年4月)。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在区内主流媒体及“双微”上宣传专项行动,营造舆论氛围。
(二)全面自查(202**年4—5月)。
对污水偷排偷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涉嫌行政拘留或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建立问题清单和专项行动工作台帐,问题清单要明确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及责任人。
(三)集中整治(202**年6—10月)。
根据自查情况及问题清单,依法督促违法排污单位立即整改。
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督促排污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
对问题严重,污染物排放达标无望的,依法责令关停。
加快补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污水收集率。
(四)巩固提高(202**年11月)。
及时总结经验,对排污单位实施偷排偷放,拒不整改的,实施按日计罚;
达到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依法严厉查处。
有关单位要限期整改因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缺失造成的污水直排现象。
五、任务分工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具体监督管理”的总体要求,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新城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依法履职,齐抓共管,纵深推进碧水行动。
(一)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进行摸排,对辖区内因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等基础设施缺失导致的污水直排情况进行核实;
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业主对偷排偷放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按期销号;
要加强污水偷排偷放专项行动工作宣传和总结。
(二)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对正阳工业园区内污水偷排偷放行为进行摸排,对因污水管网缺失造成的工业企业废水直排情况进行核实;
要督促园区企业对偷排偷放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按期销号。
(三)新城管委会要对建成区内的污水偷排偷放行为进行摸排,对因污水管网缺失造成的生活废水直排情况进行核实;
要督促有关单位对新城管网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按期销号。
(四)区级有关部门。
1.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调度,查处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医疗机构的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
2.区经济信息委负责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引导工业企业实施节能、节水和清洁化改造;
要督促供电、供水、供气单位依法依规对情节严重的偷排偷放污水企业实施断电、断水、断气。
3.区公安局负责依法及时查处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移送的涉嫌污水偷排偷放行政拘留或犯罪案件。
4.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查处房屋类建筑工地污水偷排偷放行为,并督促有关单位对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按期销号。
5.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处拒绝整改、不将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或污水非法进入管网违法行为和向街面、道路等其他外环境排放、倾倒污水等行为;
负责查处建成区内的餐饮、洗车场、市政建筑工地污水偷排偷放行为;
督促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督促有关单位对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按期销号。
6.区交通局负责查处阿蓬江等河流、湖泊船舶和交通类建筑工地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指导单位和个人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并督促有关单位对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按期销号。
7.区水利局负责引导、督促各级河长积极参与专项行动,把发现污水偷排偷放作为河长巡河的重要任务,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并交办处置,并督促有关单位对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按期销号。
8.区农业农村委负责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指导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9.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10.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偷排偷放污水相关市场主体的无照经营行为;
督促指导餐饮业主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撤回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责令关闭的餐饮经营者的餐饮经营许可。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全市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动员大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结合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开展各项准备工作,查清、查实污水偷排偷放行为,实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组织有力。
(二)强化调度,补齐短板。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联络工作,并于4月起,每月30日前将《X区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月进展情况报表(见附件1)报;
其中: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每周报送《X区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执法情况周报表》(见附件2)。
要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改造、扩建及配套管网建设,逐步提高工业、生活污水收集率,实现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创文巩卫”,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每月报送一条开展情况简报(邮箱:
),充分发挥各级河长的作用,引导生态环保志愿者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专项行动,实现多层次、全员监督污水偷排偷放行为。
区政府将强化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每月调度专项行动(调度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对整治行动进展缓慢,甚至不作为、慢作为的,依法依纪约谈和移交相关部门问责处理。
附件:
1.X区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月进展情况报表
2.X区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执法情况周报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2 整治 污水 偷排偷 放行 专项 行动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