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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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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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单位的收集贮存场所应位于福安市辖区工业园区内,现有场所面积不能少于1000m2,应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预案、竣工验收等手续,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标准。
4.试点单位应及时将收集的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种类、规模不得超过环评文件及审批要求,原则上单类危险废物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50吨,并在90个工作日内将收集的危险废物转移给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理,最长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过程必须在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和建立台账,试点单位应指导产废企业完善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并在平台完成相应的申报和台账建设。
对贮存区域实行连续视频监控,能清晰反映每批危险废物的收集日期、来源、数量和去向等情况,实现“专人、专库、专账”管理。
6.试点单位应加强对辖区产废企业的服务力度,发现企业存在任何不符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问题,第一时间通知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
㈡产废单位要求
1.产废单位应落实企业自身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与试点单位的协议内容,配合试点单位的统一管理服务,指定专人与试点单位对接,负责企业内部危险废物处置各项工作。
2.产废单位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并确保本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试点单位收集、处置(贮存)。
3.建立危险废物转移台账档案,确保产废数据与收集单位数据相符。
4.产废单位按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工作的同时,若发现试点单位存在收费不合理或其它不符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问题,应第一时间告知市福安、周宁、生态环境局。
四、试点工作保障
㈠积极组织协调,推进试点工作。
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应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全面负责试点单位的日常监管,对试点单位的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公示,试点运行期间每月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适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㈡市福安、周宁、生态环境局每年不定期组织辖区内产废企业人员进行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培训,并将培训的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五、试点工作程序
㈠试点申请
有试点意向的企业(经营机构)在摸清县辖区内小微企业和危险废物底数的基础上,于202a年5月20日--202a年5月24日17:
00前向市福安生态环境局提出试点申请,申请书(附件1)加盖公章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核。
㈡名单确定
市福安生态环境局根据申请单位报名情况,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料审查、现场踏勘,并邀请3名《福建省级危险废物类环保专家库》专家论证,确定一家条件较为成熟的企业作为试点单位。
㈢名单公示
福安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拟试点单位名单在市福安、周宁、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㈣核查申请
拟试点单位完成公示后,在3个月内按要求完成项目环评审批、项目建设、应急预案、竣工验收等有关手续,具备危险废物收集条件后,向市福安生态环境局提出核查申请,一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附件2),经市福安、周宁、生态环境局联合审查通过后,复函同意开展试点工作,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六、试点签订协议
试点单位与产废单位签订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协议(样本)(附件3)。
七、试点时限
首次试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试点期满后经评估可延长期限。
八、试点退出机制
建立考评机制,由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制定对试点单位的考评标准,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一年内两次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试点资格(考评评分表见附件4)。
对因试点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运营不规范等引发环境污染事故或者安全事故的,将取消试点资格。
试点单位计划主动退出试点工作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告知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将另行选定试点单位,否则试点单位将承担法律责任。
附件:
1.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申请书
2.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核查材料清单
3.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合同(参考样本)
4.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试点单位考评评分表
附件
1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申请书
单位名称(公章)
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环保联系人、联系电话
两名以上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明、劳动合同
试点拟选地址
试点拟选贮存场所面积
试点拟收集危险废物种类
试点拟收集危险废物费用、价格
附件2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核查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是否已提交
备注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2.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材料
3.委托处置合同、处置单位资质
4.委托运输合同、运输单位资质
5.两名以上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明、劳动合同
、
6.中转和临时贮存设施清单、照片
7.环境监测措施(环境监测方案)
8.事故应急预案及备案意见
9.其它
备注:
1.以上材料各提供1份,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核。
附件3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合同(参考样本)
合同编号:
委托方(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被委托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甲乙双方就工业废物的安全处置,本着符合环境保护规范的要求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作为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特别委托乙方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置(收集)。
乙方作为专业的危险废物的处置(收集)单位,必须依照环保规范进行安全处置(收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废物资料(种类、数量、说明)提出相应的方案和费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必备附件。
2.甲方提供的危险废物必须按废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包装贮存、标识清楚,不明废物不属于本合同范围;
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贮存场所提取危险废物,由甲方进行装车。
3.乙方按双方约定或甲方通知时间收集甲方危险废物,废物出厂时,甲乙双方对数量、种类进行确认,以便跟踪管理和结算。
4.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的危险废物进行安全的收集,乙方人员及车辆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甲方厂区规定进行作业。
5.甲方指定
为甲方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负责通知乙方收取工业废物、核实数量和种类,并负责结算;
乙方指定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负责与甲方的联络协调工作。
6.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接受甲方通知与安排,进行危险废物
交接及运输工作。
二、结算方式
每年结算一次,预付结算款,根据危险废物处置费用报价表进行结算。
三、双方约定
1.乙方需提前2天通知甲方到指定地点提取危险废物。
甲方应将收集方案内所有废物全部交给乙方处置,不得擅自转移,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可根据合同法规定,索取相应赔偿。
2.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和因本合同而知悉对方之任何业务资料,需尽保密之义务,此义务不因终止合同而失效,保密期限至本合同终止三年内有效。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5.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日。
甲
方:
乙
法人代表:
代
理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小微企业废物收集方案
序号
废物名称
废物类别和代码
包装方式
收集、储存、转运
付款方
2
3
4
5
6
7
8
小微企业废物收集费用报价表
委托单位:
受理单位:
预计产生量(吨/年)
收集费用
附件4
危险废物试点单位考评评分表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分数
满分
得分
一、经营许可证制度
1.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及车辆具有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2.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
是否存在非法转移、非法处置情况;
3.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防渗处理;
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
围墙;
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危险废物管理;
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需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
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
资料检查(查看运输单位的相关资质;
查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评批复、验收报告等)、现场核查(检查贮存场所“三防”措施)
4.能在90个工作日内将收集的危险废物转移给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理,超期的提供发证环保部门同意延期的证明材料。
资料检查(查看合同、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查看经营情况记录簿)
5.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试点单位要求从事经营活动,接收并且只接收县辖区内小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
资料检查、现场核查(经营记录检查)
二、识别标识制度
6.设置了规范的(样式正确、内容填写完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现场核查
7.在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设置了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错误两处及以下)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三、管理计划制度
8.按要求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表述清楚。
查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9.将管理计划在固废系统录入、备案;
查看固废系统
四、申报登记制度
10.全面、准确地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
且可提供证明材料。
资料检查(由企业提供已经申报登记的证明材料)
五、转移联单制度
11.根据实际转移的危险废物,如实、规范地在固废系统填报转移联单。
资料检查(查看联单,并与经营记录等进行核对)
六、应急预案制度
12.编制环境应急预案表述清楚,并在固废系统里录入、备案。
按时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
资料检查(查看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记录)
七、贮存设施情况
13.危险废物贮存不超过半年。
资料检查(查看经营情况记录簿)、现场核查
14.危险废物做好了分类收集、贮存;
15.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无破损、泄漏和其他缺陷;
16.危险废物未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17.定期对安全和应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定期对运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且运行正常。
资料检查、现场核查(查看检查和维护记录)
八、培训制度
18.对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有开展培训的图片、文字或视频等资料;
制定人员培训计划;
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
岗位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应岗位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工作流程较熟悉。
资料检查(查看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现场询问
九、记录和报告经
营情况制度
19.建立经营情况记录簿,涵盖危险废物接收记录、转移记录、内部检查记录、人员培训记录、事故记录和报告等内容,且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经营情况,数据准确。
资料检查(查看其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
抽查危险废物的收集、转移情况)
10
十、投诉情况
20.接到产废企业投诉的,一经核实,每次扣2
分,最多扣10分。
综合考评(资料检查并结合企业反映情况)
合
计
综合评估:
达标□不达标□
分
数
100
综合评估标准:
1.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达标;
90分及以下为不达标。
2.考核年度内试点企业由于危险废物管理不当引发环境污染事故或者安全事故的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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