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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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机构:
乡机关设有民兵应急连,各村委会各设有应急小分队。
3、交通情况:
崇大路贯穿整个辖区,形成以油府庄为中心,崇大路为主干道,沿崇大遍布全乡各自然村的公路网络,完全覆盖整个辖区。
各村均有交通工具若干,能满足自然灾害应急征调需要。
4、通讯情况:
有线、无线通讯网络和广播已覆盖全乡,乡办公室设固定电话: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电话即村防震减灾联系电话。
各社社长电话为各社自然灾害联系电话。
5、卫生情况
:
全乡有中心卫生院1所、村卫生所8所。
6、水站情况:
全乡有中心水站1所,设在乡街道。
7、供电站情况:
全乡有中心供电站1所,设在乡街道。
8、信用社情况:
全乡有信用社1所,设在乡街道。
二、全乡地质灾害情况
全乡常见的地质灾害主要是边坡类地质灾害。
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三、度全乡地质灾害工作预测
因全乡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预计度,全乡地质灾害主要是暴雨、干旱、冰雹、雪、地震、山体崩塌、滑坡等。
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段,根据防震减灾调查与区划发现,高年村高王社、高庄子村高庄子社、水磨村百贯沟社等区域是重点防范区段。
四、地质灾害救援工作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全乡自然灾害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和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乡政府决定,成立以乡政府乡长李海霞任组长的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派出所、乡卫生院、乡水站、乡农电站、信用社及8村村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乡长朱勰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地质灾害救援工作;
2、调动、整合全乡救灾力量,发布防震减灾救灾指令;
3、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调动民兵预备役等人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灾情信息;
2、传达领导小组的工作指令;
3、协调乡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4、组织制定抢险救灾对策和措施;
5、负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五、日常防御措施
(一)加强巡查和监测,建立群测群防网络
调动乡、村干部和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健全乡、村、社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立监测台帐,做好日常监测和巡查,为预测预报提供准确依据,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避灾抗灾。
1.汛前调查。
各村要在汛期前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摸底调查,核实危险点、危险区段的位置、类型、规模、成因及危害等情况。
提出防范意见,落实防范责任,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
2.汛期巡查。
我乡将在汛期内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和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随时开展巡查观测,重点检查防灾减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监测责任制、汛期值班制、险情巡查制和灾情速报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地质灾害的发育、变化情况,不完善的要及时完善,对新发现的隐患点,要造册登记,并落实各项监测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应急准备与避险
地质灾害危险点所在的村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避险、抢险、救灾方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救灾人员和器材、物资。
地质灾害危险点如出现险情漫延扩大、加剧变异或有其它明显征兆,或者上级发布四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时,村委会要积极配合乡政府立即疏散并安置好受灾害影响的人员,并及时作好抢险救灾的临战准备。
(三)积极开展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
各村委会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力度,对位于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交通干线、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幼儿园附近的地质灾害点应优先进行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上报自然资源部门组织进行治理;
因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人进行治理。
凡是有条件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立即进行治理;
暂时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要立即采取疏通排洪渠道、构建排水设备设施、夯填裂缝、削方减载等工程应急治理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的治理必须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严把资质条件关。
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任务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加强非煤矿山开采管理,严防引发地质灾害
非煤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是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
各采砂场、砖瓦场、石料场在汛期前要对尾矿和废石场进行认真检查和清理,严防不合理堆放、开采等引发地质灾害。
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科学开采,防止过度开采引起地表塌陷或地面沉降。
对经调查确认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由该矿山企业及时设立警示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并尽快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临灾避险,提高应急水平
各村委会要坚持群测群防措施,充分利用“5.12减灾日”、“6.25土地日”、集会假日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地质灾害发生的前兆和防范措施等基本常识,提高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最大程度的减少和消除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因素,全面增强人民群众主动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临灾应急避险能力。
六、应急方案
发现险情或灾情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由村委会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接到险情灾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各成员单位和个人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灾情报告后,应迅速向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由乡政府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相关工作,并迅速组织应急、调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大型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或中型地质灾害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灾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并密切跟踪其变化情况,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并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同时,乡政府视灾情和险情情况,向县政府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请求指导和支援。
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应急调查组会同乡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工作组,组织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
1.调查险情灾情,组织专业人员会商,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内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对灾害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突发灾害的预警工作。
4.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工程,减缓或排除灾害险情发展。
发生地质灾害时,灾区所在村委会应按有关地质灾害速报规定,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
(三)中小型地质灾害临灾险情灾情
1.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灾情报告后,根据灾情立即派出应急调查组或工作组,赶赴灾区调查、核实灾情,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
领导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决定是否启动灾害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启动以后,在灾害发生现场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由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灾区所在地村委会组成。
主要任务是:
(1)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2)协调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和各部门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向新闻媒体提供灾情及应急工作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各应急工作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现场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灾区所在地村委会应根据现场指挥部或者先期到达的调查组(工作组)的建议,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或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予以公告。
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边界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安排巡逻值勤人员。
严防在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其它可能加剧灾情的活动。
禁止与抢险救灾行动无关的人员、车辆进入危险区和特别管制区。
紧急情况下,在上级调查组(工作组)到达之前,灾区所在地村委会应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乡人民政府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害应急期,撤销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和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乡人民政府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附件:
1.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台账
3.乡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演练计划表
4.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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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 地质灾害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