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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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涉及港澳居民的突发事件,参照本预案执行。
1.4
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力保安全。
保卫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境外我县公民和机构、外国驻庆机构和人员、外国其他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避免或减少损失。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涉外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县级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负责、协同处置。
(3)信息共享,快速反应。
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外办上报信息,保持与县级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街道和我县境外机构通信联络畅通,加强信息共享。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处置并重,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宣传教育,做好应对涉外突发事件的准备。
2
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体系由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组成。
2.1
领导机构
特别重大、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挥涉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县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外办主任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外办、县国安办)、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统战部(县侨办)、县公安局(县出入境管理大队)、县经商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侨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必要时其他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乡镇(街道)领导参加。
2.2综合协调机构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外办。
2.3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委办(县外办):
牵头做好涉外突发事件处置成员单位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工作;
及时收集、研判各类安全风险信息并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提醒做好预警工作;
组织召开协调会议,互通信息,加强联动和配合;
负责与市外办、省外办、外交部及我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联系;
为赴境外处置团组开设因公出国绿色通道,提供出国便利。
县府办:
负责协助处理我县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
根据涉外突发案(事)件宣传要求,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负责对我县涉外安全保障的舆论管控和引导;
根据工作需要,做好涉外安全工作的正面引导,掌握舆论主动权。
县委统战部(县侨办):
负责协调、指导境外突发事件中涉侨的有关纠纷事项处置。
县公安局(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统筹境外安全保障工作中与外国警方的国际执法合作;
组织协调突发跨国刑事案件的调查取证处置工作;
配合开展境外案(事)件处置工作;
为相关人员申领因私出国证照提供便利。
县应急管理局:
协助做好涉外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和处置工作。
县经商局:
指导境外投资企业稳妥开展境外投资,注意防范风险;
督促境外投资企业落实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境外突发安全案(事)件中涉及经贸、境外投资境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合作的有关纠纷事项;
联络境外经贸团体及有关国际组织;
协助做好涉外突发案(事)件贸易纠纷的相关工作。
县文广旅体局:
加强对职能领域有关境外文旅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监管,指导旅行社加大出境人员安全教育力度,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协调处理境外突发案(事)件中旅游事故和纠纷,做好涉事游客的安抚稳定工作。
县教育局:
指导学校、出国留学中介等机构加大出境人员境外办学机构安全教育力度,并做好督查工作;
负责境外安全突发案(事)件中涉教育系统外派人员的有关工作。
县财政局:
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协调各地做好境外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县侨联:
联系境外侨团和侨领,指导境外侨商企业和机构做好风险防控和预防预警工作。
根据涉外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其他部门立足本单位职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3
事件分级
根据涉外突发事件发生的地点、性质、规模和影响,将涉外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I级)、重大涉外突发事件(Ⅱ级)和较大涉外突发事件(Ⅲ级)三级。
4
预防预警
各乡镇(街道)、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平时应组织调查研究,注意收集可能发生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
预警分级根据涉外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红色等级、橙色等级、黄色等级和蓝色等级。
5
应急响应
涉外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县有关部门、有关乡镇(街道)和事发单位应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将事件和先期应急处置情况按规定迅速、准确上报县领导小组。
涉外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宣传部具体负责,或由县委宣传部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处理。
县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协调组织网上舆论引导和处置。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要做好通信及网络设备的建设,保障相互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及网络运转正常。
6.2
文电运转保障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须根据各自职责,确保各种文电高效、迅速、准确地运转。
6.3
资金保障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处置涉外重大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6.4
人力保障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根据处置涉外重大突发事件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人员配备。
6.5
物资保障
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在交通、餐饮、住房、医药等方面作必要的储备,确保应急响应有充足的物资保障。
7
监督管理
7.1
宣传、教育和培训
(1)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外事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紧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公众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应变意识。
(2)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研究,不断提高应急应变能力。
7.2
奖励与处分
(1)遇突发事件时,参与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人员须各司其职、反应迅速、行为有序、处置得当。
(2)对参与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
(3)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司法责任。
8
附
8.1
名词术语解释
境外:
指国外及港澳地区。
境外涉我县突发事件:
发生在境外的涉及我县、我县机构和人员安全及利益的突发性事件。
县内涉外突发事件:
在我县境内发生的涉及国外、外国机构和人员的突发性事件。
8.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外办牵头制订,报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外办备案。
根据形势发展,及时修订。
8.3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8.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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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涉外 突发事件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