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试点工作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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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试点工作应急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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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系统”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一体化系统”试点应急响应工作;
“一体化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一体化系统”试点应急响应的处置工作,并指导全县防范“一体化系统”试点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导、分级负责、联动配合、防范为主、快速反应、奖优惩劣的基本原则,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并且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的各项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1.统一指导。
各单位(科室)要在“一体化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在认真贯彻落实本预案的基础上,各单位(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预案进行细化和深化,研究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实施办法,建立有效的应急处置流程机制,明确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2.分级负责。
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一体化系统”试点运行的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
各单位(科室)负责人是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出现应急情况,事发单位(科室)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到场组织处置。
3.联动配合。
各单位(科室)在“一体化系统”试点期间,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做到全县一盘棋、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劲。
在应对突发事件时,要主动沟通、上下联动、紧密协作、互相配合、及时补位,避免出现信息传递不顺畅、对外口径不一致、应急处置不到位等现象。
4.防范为主。
各单位(科室)要对有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提前预判和充分估计,做好与应急工作相配套的人员、系统、设备、场地等各方面的准备,并强化应急岗位人员分类培训,使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和软件操作,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要组织模拟应急演练,确保各级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相关岗位人员熟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方式、方法。
5.快速反应。
发生突发事件时,要迅速判断形势,根据需要及时向省厅汇报沟通,适时启动应急程序,把握好应急处置的黄金时间。
在“一体化系统”试点运行期间,各单位(科室)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级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要做到值班期间坚守岗位,时刻保持联络畅通,以便第一时间应对处置相关情况。
6.奖优惩劣。
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过程中预警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得当的单位(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嘉奖。
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拖延懈怠、处置不当,导致事件发生或扩大,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单位(科室)或个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处置程序
(一)停运期间业务应急处置
1.应急触发
“一体化系统”试点运行期间,财政系统各业务系统不能操作。
2.应急人员
财政各业务科室具体操作岗位人员。
3.应急措施
(1)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指导预算单位做好业务登记,并做好台账。
(2)若预算单位确需当场开具财政票据,支票等票据的,指导做好相关登记,待一体化系统恢复正常后逐笔录入。
(3)对单次会有大批量业务的财政业务,要及时做好沟通协商,将相关业务办理推迟1到5个工作日,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进行业务处理。
(二)一体化系统内各子系统的应急处置
一体化系统内的“预算编制、预算指标管理、用款计划管理、支付管理、财政一体化会计核算、非税征管、政府采购、资金申拨等财政业务系统,由各科室进行应急处置细化工作。
县财政局包括“综合科、组织人事科、预算局、乡财科、预算执行局、结算中心、财政监督局、行政事业科、社会保障科、企业科、农业科、经济建设科、会计科、资产管理科、信息中心”等相关业务科室。
业务系统科室对应表
系统名称
对应科室
预算编制
预算局
预算指标管理
用款计划
预算执行局
支付管理
财政一体化会计核算
非税征管
综合科
政府采购
资金申拨
非具体业务直接对应科室做好保障和监督工作。
(三)一体化系统整体故障
1、业务场景
一体化系统所有系统的相关业务无法办理。
2、应急触发
(1)系统无响应。
(2)系统普遍发生未知错误。
3、应急人员
使用系统的所有岗位。
4、应急措施
(1)出现系统整体故障现象,暂停业务操作,待各系统能够保障稳定、正常运转后继续业务操作。
(2)出现系统整体故障现象,各对应科室首先通知预算单位;
同时及时联系相关系统运维人员。
(3)加强对各系统的日常管理监控,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发现,第一时间落实解决。
5、风险
关键业务阻断会带来相应风险。
6、后续工作
发布公告或通知,各对应科室及时以各种方式通知预算单位,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舆情处置
(1)一般性和苗头性舆情
①应急范围
“一体化系统”试点运行期间,经省级以下媒体报道或在网络贴吧、博客、论坛、微信中出现,并未发生大范围转发、评论,形成为热点的各类负面舆情。
②应急措施
A、问题属实类舆情。
反映问题情况属实或有一定根据的批评性网络舆情,以解决问题为重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宣传部门做好汇报及做好应对措施。
B、报道失实类舆情。
报道不准确,内容严重失实、恶意中伤或容易导致严重后果的有害信息,要客观、准确地发布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
与信息发布者进行沟通,要求对方删贴、更正、申明。
C、蓄意炒作类舆情。
针对蓄意破坏、恶意反复炒作,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信息,要及时与当地宣传部门、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从源头上控制信息的进一步传播。
(2)重大负面舆情处置
“一体化系统”试点运行期间,出现经省级以上媒体报道的各类负面舆情,或地方媒体平台发布后,经多方转发,形成热点焦点的各类负面舆情。
A.第一时间核实情况。
尽快查清事实真相,要求各对应科室在舆情发生的2小时内核实完毕。
舆情发生的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应包括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媒体介入情况以及应对处置措施等。
B.确定政策及回应口径。
口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舆情发生的3小时内报领导小组确定。
C.官方权威发布。
通过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进行权威发布,及时主动发声(12小时内)。
对于情况属实的负面舆情:
发布内容应以事实为依据,主动诚恳承认错误,并发布工作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的信息,以有效手段修复公信力。
对于情况失实的负面舆情:
要及时澄清,发布事实真相。
并协调省级或当地网信办从源头上控制虚假信息的进一步传播,通过各种媒体平台集中性、针对性发布正面宣传报道,引导媒体报道方向,减少负面影响。
部门、媒体联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6小时内)。
发布层级及途径由县局报市局、省厅确定(12小时内)。
D.跟踪监控。
应急处置措施实施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做好舆情的跟踪监控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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