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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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1)实验室工作人员从事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检测时,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的感染,并造成传播或可能进一步扩散;
(2)实验室发生一类、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泄漏,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造成实验室工作人员感染;
(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3、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1)实验室工作人员从事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检测时,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的感染,并造成传播或可能进一步扩散;
(2)实验室发生第三类、第四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意外丢失,并有可能进一步向外扩散,造成人员感染;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2、设施规范,管理到位。
3、主动监测,反应及时。
4、依法处理,措施果断。
5、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6、岗位管理,专业处置。
二、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能
(一)生物安全领导小组
职能与工作:
生物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卫健系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
其主要职能是:
收集、分析事件信息,根据情况及时组织应急处置小组和专家组开展工作;
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督导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二)生物安全办公室
生物安全办公室为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机构。
定期汇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情况;
监督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方案;
组织进行实验人员生物安全培训;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宜;
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生物安全办公室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本预案。
(三)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
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是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决策的咨询机构,由微生物学、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和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负责为领导小组提供生物安全的情报信息、技术、装备和资料库建设等决策的咨询意见;
负责针对现场紧急处置、救援、检疫鉴定、区域划分、洗消防护、危害评估和事后恢复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指导和评估意见;
负责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科学研究进行指导和评估。
三、预警和报告
(一)预警
1、实验室针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
每次使用及时登记,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
2、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
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或伤害立即报告。
3、实验室加强菌(毒)种安保工作,建立严格的出入制度,在要害部位设立监控,重点部位定时巡视,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发生被盗、被抢、丢失和泄漏等事故立即报告。
4、生物安全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实验室进行定期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进行预警通报。
(二)报告
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事件责任人及时向生物安全办公室报告。
在2小时内报告县卫健局生物安全领导小组。
接到报告的卫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健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实验室发生涉恐事件时,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向公安机关和县卫健局报告。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生物安全事件的评估
应急处置小组进行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地点、过程和接触人员发病情况等信息的收集调查;
安排对被污染物品、被污染区域、感染人员进行采样和检测,确定事件的性质与危害;
安排对污染区及其周围地区进行卫生监测,针对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或放射源的丢失情况检测相关生活资源的污染范围和程度。
应急处置小组将相关信息报告生物安全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及时对生物安全事件进行评估。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反应控制措施
1、重大及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级、Ⅱ级)。
(1)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关闭事件发生的实验室;
对周围环境进行封闭;
组织专业消毒人员进行现场消毒;
核实相应潜伏期时段内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名单;
配合县卫计局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提供实验室布局、设施、设备和实验人员等情况。
当事件已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
2、技术要求
①事件现场警戒隔离要求:
单位安全保卫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待命,按照应急处置小组指定的现场地点、范围和要求,布置外围警戒,封闭现场,限制人员出入。
情况紧急和警戒工作需用人力较多时,安全保卫部门有权在单位范围临时征调人员。
较长时日需用人力时,由办公室提供相应人力资源。
被征调人员,除不可抗力外,均须履行相应职责,完成规定任务。
警戒隔离的防护要求由中心应急处置小组进行指导。
警戒分为“禁止出入”、“禁入”、“禁出”和“采取防护措施后出入”等。
必要时,警戒区可设置标志带。
标志带在安全保卫部门存放备用。
警戒区无法控制时,应急处置小组立即请示领导决定求援事项。
②人员救护、隔离及医学观察:
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级别及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应急处置小组与相关医院联系,组织开展紧急救治工作,确保感染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对密切接触人员安排隔离观察。
观察期限根据病原微生物致病最长潜伏期确定。
根据需要,应急处置小组安排对暴露人员和密切接触者采取药物预防或紧急预防免疫接种。
③防护要求:
根据污染的种类,现场处理人员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严格掌握穿脱防护用品顺序在内的防护技术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④消毒要求:
应急处置小组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划定污染区域,设置消毒控制区;
根据事故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器械设备和消毒剂,确定消毒方式。
2、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Ⅲ级)
由生物安全领导小组决定立即关闭发生事件的实验室。
应急处置小组组织隔离被感染人员,送往定点医院;
组织对相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封闭和消毒处理;
组织对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用相关疫苗进行预防接种;
配合县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做好调查和处置工作。
3、实验室涉恐事件
生物安全领导小组迅速报告县卫健局和县公安机关,安排人员尽可能保护好现场,保护相关人员的安全。
(三)应急及处置的结束
污染区域、设施和设备已进行了有效的消毒处理;
生物安全事件相关的感染者已被妥善安置和治疗,并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新发病例;
丢失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已得到控制。
经县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储备
实验室储备与生物安全实验室风险水平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及生物安全设备。
(二)技术保障
积极改善实验室生物安全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专业队伍培训和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三)人员培训
加强对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测与预警、分析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隔离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加强对实验室业务人员在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的培训。
(四)监督检查
实验室每周自查一次生物安全隐患。
生物安全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发现隐患,立即通知整改。
(五)应急演练
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与实验室涉恐事件应急演练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六、附则
(一)名词术语
实验室涉恐事件是指实验室涉及发生的,蓄意破坏实验室设施和(或)利用菌(毒)种来传播传染病,以引起社会恐慌和威胁社会安全与安定为目的,对人员、财产、生态环境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造成危害的事件。
(二)预案(试行)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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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原微生物 实验室 生物 安全 应急 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