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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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遵循“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原则,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政府监管工作机制,构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维护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
三、重点工作任务
县综合执法局:
负责县城范围内建筑垃圾(渣土)的日常管理,建立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行为。
做好对建筑渣土运输行为的核准和监管,在渣土运输过程中按照建筑垃圾分类标准实行分类运输,按规定时间、线路等进行规范。
运输车辆必须是由银川市市政管理局核准有资质的渣土运输公司专用车辆,应当设置密封式加盖装置,并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保持车辆整洁,禁止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运输过程中不得丢弃、遗撒或者随意倾倒,必须将建筑垃圾运输至经批准的消纳场。
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依法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违法违章等行为,严厉查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扰乱运输市场、抗拒执法等违法行为;
协助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运输车辆沿途抛洒、带泥上路、乱倒偷倒等行为;
县住建局:
一是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研究制定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资源产品的相关政策。
由政府投融资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替代产品,其替代使用量不得少于30%;
由社会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替代产品,其替代使用量不得少于10%。
二是负责组织编制相关标准、规范,协调解决在建筑工程中推广应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遇到的技术问题。
负责制定并落实建设工程领域使用建筑垃圾再生资源产品的鼓励政策。
对于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新型建材,纳入新型墙体材料范畴,执行新型墙体材料相关政策。
符合环保、节能要求的产品,可享受新型墙体材料相关的扶持等优惠政策。
三是要负责从源头分类、从改造现场做起,减少改造工程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打造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的全流程产业链,努力实现建筑垃圾全程监控、棚改废弃物零排放、绿色建材产业化。
四是要认真研究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的支持。
参照自治区、银川市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我县推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的配套政策和用于工程建设的优惠政策措施。
五是负责建筑垃圾的源头管理工作,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建筑工地建筑垃圾数量核实、去向管控;
监督建筑工地制定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及时清运处置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严禁工程施工单位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监督各类建筑工地实施进出口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标准围栏、配备专职清洗人员等措施,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管控要求。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建筑垃圾消纳处理企业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对开展自行监测、加强排污管理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县交通局:
协助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核发运输企业道路经营资质;
联合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洒滴漏污染公路、在公路控制用地范围内乱倒偷倒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县财政局:
负责建筑垃圾日常管理的资金保障,根据县级财力情况对激励政策措施的执行予以经费保障。
县发改局:
积极争取、落实资源化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和项目补助资金,对各部门建筑垃圾处理相关项目的申报给予支持。
县审批局:
发挥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的源头控制作用。
对资源化利用率高、无害化处理好的建设项目,在审批流程中,实行政策鼓励与帮扶,使其享受“绿色通道”等超前、优质的政务服务。
县司法局:
负责县人民政府出台实施的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使之配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全面推行;
负责监督执法部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执法工作,以及由此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等相关工作。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各乡镇场: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源头治理、日常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日常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建筑垃圾源头、运输、处置全过程管理;
建立完善工地建筑垃圾核实、去向跟踪等管控机制;
配合相关部门严格查处建筑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违法违章等行为,严禁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积极争取、落实资源化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和项目补助资金,将建筑垃圾有关项目建设在年度本级投资计划中予以安排。
加强对建筑垃圾收运处置的全过程监督、控制,实现“源头看得见、运输有定位、终端有计量、查处有证据”,确保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凝聚思想共识。
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合管控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深刻认识到抓好建筑垃圾管理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绿色文明、生态环保的治理理念,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贺兰县有关建筑垃圾治理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对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推动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工作举措。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自领任务、主动加压,结合本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要求,制定符合部门实际和工作需求的落实方案,并抓好协调部署和组织实施。
同时,要不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自查整改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不足,确保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有序落实、高效推进。
(三)抓好宣传发动。
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
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面向企业、社会、个人宣传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相关知识,提升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要加大对特色亮点工作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报道,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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