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安全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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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
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
9.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0.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11.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
铁路两侧1.5m以内,不得堆放装卸物件,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2.在高拦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或采用步话机。
13.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厢内不准坐人。
14.危险化学品、剧毒品装卸必须注意防毒及交接数量。
15.机械装卸注意配合操作,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二、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一、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林春光:
主要负责公司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合法经营,如遇更大交通事故,接到第二负责人的信息后,协助处理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
林曙光:
主要负责组织从业人员的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的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生产的发生。
接到驾驶员的重大交通事故的信息后,首先要带领安全员毛文涛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
并随即通知第一负责人。
到达现场后,协助驾驶员并配合交警部门积极投入事故抢救工作中,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员:
毛文涛:
主要负责与附和道路经营条件的车辆和人员进行责任到人,将责任内容分制到每个工作环节中去,加强管理,预防为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建立货运车辆的档案信息,尽量使车辆信息和车辆情况完善,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车辆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件审验不漏的工作。
在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积极协助第二责任人做好事故处理和抢救工作,针对处理的情况和结果,及时的向第一负责人做好汇报工作。
四、驾驶员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驾驶员负责人是车辆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车辆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车辆年度、月度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制定,对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车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负责对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的具体的具体实施,对车辆隐患问题的整改,对各种违章行为的查处、制止。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督促出车前安全,及时分析和掌握车辆安全生产动态及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好车辆在安全生产运行中的问题,定期总结、评论车辆安全经验教训,树立推广安全行车行进典型。
5、负责做好车辆的机动车及驾驶员检审工作。
6、负责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研究制定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做好事故案列教育。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第一负责人
林春光
412724************
132********
第二负责人
林曙光
130********
成员
毛文涛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停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生故障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和疲劳驾驶,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车辆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依制度进行奖罚。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撤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顾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查、清理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经费等)。
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前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4个小时的,需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时一条禁令》,违者一律解聘。
五、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例会制度。
一、例会制度分为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例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
2.安全例会:
每月召开一次,由主管经理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3.公司车辆管理及行车安全例会:
每周召开一次,由主管车辆调度的队长主持,车辆维修以及全体司机参加。
二、时间安排
每季度初月第一周召开;
2.安全生产例会:
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召开;
每周六定期召开;
4.安全紧急会或临时会议:
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三、会议管理
1.每次会议应填写会议签到表,统计到会人数。
2.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必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无故缺席。
3.会议纪要员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按照管理体系规定要求进行保存和传递。
四、会议的内容及要求
1、企业行车安全工作例会每月不得少于1次,基层单位不得少于2次,遇有特出情况和特大、恶性行车事故应及时研究、分析、处理。
2、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传达、学习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指示。
3、分析检查企业安全工作状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工作要求。
4、汇报各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对检查出的隐患处理情况,要写出书面汇报材料。
5、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竞争活动,不断解决行车安全中的薄弱环节。
6、相互交流安全工作方面的经验,通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研究处理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安全领导责任人的培训: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教程、驾驶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2、安全管理人的培训:
安全管理人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并在每年组织全员进行两次安全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小于3个小时,具体培训工作有安技部负责安排,培训内容有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现代安全管理、道路安全法、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企业安全行车管理规章制度、基层安全管理业务知识的一般规律,分析处理、统计报告、事故现场紧急救治,保险等业务知识。
3、驾驶员培训
公司每年应对所有的营运驾驶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不得少于3个小时,具体工作有安技部负责安排。
培训内容有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教程、驾驶安全管理、现代安全管理、道路安全法、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企业安全行车管理规章制度、基层安全管理业务知识的一般规律,事故现场紧急救治,保险常识、汽车例行保养、故障分析与排除、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汽车构造、维修质量标准、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安全检测方法和设备使用常识等。
七、车辆、设施、设备、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提高安全系数,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车证、登记证书、营运证、资格证、购车发票、交强险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车主电话变更以及时通知公司变更。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正确位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刷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气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八、突发事件、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一、1、发生突发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
电话:
110(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伤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和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
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一直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者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员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二、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
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
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
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
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九、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基础档案管理,发挥好档案服务于安全工作的功能,完善安全管理过程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安全文件收发登记制度,上级来文和下发文件,先行登记、分类存放,按照领导签批意见督办落实。
2、文件应按照收发顺序整齐放入档案盒中,卷首制作目录,年终装订存档。
3、、严格按档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种基础资料档案,实行一车一档,从业人员一人一档,安全管理每一个过程一档,每项活动、工作一档,档案资料做到真实、有效、完整。
4、基础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档保管,档案分为长期档案和短期档案,短期档案满3年之后可以进行销毁处理。
5、档案基础资料管理信息,必须实现从购臵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监督,及时进行更新,确保档案资料完整性。
6、档案资料借出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7、档案资料由安全科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习专柜存放,落实防护措施,防止损毁。
十、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合理、有效使用,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和为满足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我公司符合第二款规定,应按照1.5%提取安全费用。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技术设施、设备支出,包括运输及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维护系统、运输装卸设备、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支出(不包括车辆更新费用);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支出;
4、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更新支出;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和更新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
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设备设施;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的检验检测支出;
11、购臵、安装行车安全记录仪、卫星定位装臵、视频监控设施和通信导航设备支出;
12、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3、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公司安全科应建立安全费用台账,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五、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指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账,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科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台账,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公司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十一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快捷处臵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1、按事故性质分类:
(1)人身事故:
指系统内职工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和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
(2)设备事故:
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施工机械、工艺、动力设备、管道、电线、建筑物、运输设备(包换附件)以及仪器仪表、工器具的非正常损坏,造成财产损失、影响生产的事故。
(3)火灾事故:
由于火灾造成的伤亡或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4)爆炸事故: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引起的爆炸,造成伤亡或物质财产损失的事故。
(5)交通事故:
凡车辆、船舶在运行中所造成的损坏、物资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事故。
(6)污染事故:
凡属运输过程中由于危险化学品泄漏引起人员中毒、死亡、农作物减产、树木枯死和牲畜伤亡,空气、水源污染,造成经济损失的事故。
(7)急性中毒事故:
由于有毒物质在短期内大量侵入人体,使人员身体受伤害并须进行急救的中毒事故。
(8)坍塌事故:
局及局属单位负责建设、管养的桥梁、码头、站场及其它建筑物,在建设及在用期间发生的倒塌和损毁事故。
2、按伤亡程度分类:
(1)轻伤:
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2)重伤:
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6000日以下的失能伤害;
(3)死亡。
3、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轻微事故:
一次造成轻伤1~2人,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
(2)一般事故:
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经济损失3万元以下;
(3)重大事故:
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经济损失3~6万元以下;
(4)特大事故:
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重伤5人以上,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二、事故报告
1、原则要求:
按《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该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或者瞒报。
2、事故报告的责任
(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2)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3、事故报告的程序
(1)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本公司负责人或者直接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2)公司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3)重点是双报告制和时限
4、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事故的补报
三、事故统计
1、事故统计由安全科安排专人负责,于月底最后一天,统计、汇总各分公司报表。
2、报表分为《道路运输行业事故快报》(交运15表)、《道路运输行业事故统计表(交运16表)、《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基本统计表》(交统安1表)、《营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汇总表》(交统安7表)。
3、以上报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留存备份,建立事故台账、档案。
四、事故处理
1、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人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肇事现场,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并将事故及估计损失报公司负责人、安全科。
2、安全人员及公司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勘查,到现场后应首先了解人员伤亡,车辆损失的具体情况,并积极采取救援措施,降低损失。
必要时要求保险公司派员现场定损。
3、现场处理结束后,安全科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公司领导汇报,不论事故大小,要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4、事故处理的过程中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查不清事故原因不放过、不明确事故责任不放过、不拿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人与职工得不到教育不放过)。
十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公司对安全工作目标实行季度考评、年终总结、一票否决制
度。
对年终评选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驾驶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发生责任事故或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评优资格,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2、安全责任实行行政追究制。
发生重大事故,追究单位行政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视情节扣发一至三个月的职务工资。
3、发生渎职、失职的责任事故,对行政领导和分管领导扣发三至六个月职务工资,情节严重者撤销职务。
4、发生事故的责任人由各单位、部门自行处理,上报公司安委会。
5、做好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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