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塔吊合同.docx
- 文档编号:1850987
- 上传时间:2022-10-24
- 格式:DOCX
- 页数:26
- 大小:45.71KB
租赁塔吊合同.docx
《租赁塔吊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租赁塔吊合同.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租赁塔吊合同
租赁塔吊合同
篇一:
塔吊租赁合同样本
塔吊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在平等、自愿前提下,本着配合、协作、互利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人(甲方)与承租人(乙方)的权利义务,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塔吊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三、租赁期间:
自年月日(该时间为预计开始时间,实际开始时间以安装完毕日为准)至上述工程封顶。
乙方保证塔吊在上述工地使用个月按个月计算,超出个月,以工程结束时项目部的报停日为准结算租赁费用。
四、租金内容:
1、租金收取:
在塔机起租日起的每月对应日起三日内,乙方现金交足对应月份的月
租费给甲方,甲方出据收款收据。
最后一次租金,在甲方拆除完毕日起3日内,由乙方现金支付结清,甲方出据收款收据。
如乙方需开发票,由乙方承担全部税金。
2、租金内容:
(1)每台塔机配备持有合格上岗证的塔吊司机(司机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甲方负责)。
(2)塔机使用费(不含电费)、塔机的维修保养费(包含配件)。
3、租金计算:
塔机安装、调试合格可交付乙方使用日起计算租期(与检测报告出示日期无关)。
在上述工程结束时,乙方项目部报停日为止,按实际使用天数*月租金/30天计算。
五、租赁机械塔吊进出场费:
1、塔吊进出场费由乙方按每台元(人民币)在塔吊到场时一次性现金
支付给甲方。
2、塔吊进出场费内容:
(1)塔机进退施工现场的运费、装卸费;
(2)塔机的安装、拆卸及塔机的加高顶升费;
(3)塔机的验收检测费。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双方确定的租赁塔吊的进退场时间,及时组织塔吊的进退场、安装、拆除。
2、派出的塔吊司机应具有有效塔吊操作证,职业技能满足要求,职业道德良好。
如果派来的司机不能满足乙方的工作时间和要求,乙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
3、塔吊司机应服从乙方工作安排及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乙方的各种管理制度的人员,乙方有权清退,甲方另派司机。
4、塔吊司机应严格按塔机安全规范操作,发现违章指挥必须拒绝执行。
乙方对坚持安全规范操作的司机不能找借口报复或要求清退。
5、在塔吊使用前,应对其工作性能、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满足工程安全使用要求;在塔吊安装、拆卸、工作运行、维修等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若因塔吊质量、安装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6、必须保证塔吊安全正常运转,若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抢修;每月维修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三天(不含检修时间),超出后的时间,租金作相应扣减;每月例行检修两次,每次检修时间4小时;做好塔吊维修、保养及各种检查记录。
检修及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负责提供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负责根据塔机安装使用说明书及乙方提供的基础设计方案、附墙设计方案编制塔吊的《塔吊安拆方案》。
8、负责塔吊安装、拆卸、运输、加高顶升及检测工作,并负责其费用。
9、负责租赁塔吊的产权备案,配合乙方做好塔机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前机的确切到场及安装时间。
一旦确定具体到场及安装时间,乙方负责在该时间内保证安装现场达到塔机进场、安装条件,否则塔机到场无法正常进场、安装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货车待车、人工怠工等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塔吊延迟交付使用时,甲方不承担责任;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甲方租赁塔吊的报停日及其拆除,双方以甲方实际收到报停通知日起的第十六日确定为实际报停日。
2、乙方保证塔吊安拆所用三相五线制380V(≥100KVA)的电源(25平方电缆以上)及25T以上吊车进出场路面的畅通,安拆、顶升塔吊所需工作面的安全、可用。
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正常安拆、顶升造成的吊车重复使用费用、安拆人员误工费等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提供电焊和氧气等辅助设备,以保证塔机附墙等相关设施的安装、拆卸;保证塔机为专用电箱和专用线,配电箱距离租赁设备中心距离不超过3米。
塔机用电及配电箱以外的电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塔机所用施工电源的稳定。
如因电源不稳或工地人员强制关电闸等造成塔机
电机烧毁或安全事故等损失及费用,由乙方完全承担,且乙方无偿协助甲方修复。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塔机基础选址及制作技术交底》及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设计、制作塔机基础,塔机基础必须符合塔吊使用要求,如因基础原因造成的塔吊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基础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乙方应考虑安装拆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拆除等异常安拆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负责租赁塔吊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制作,负责预埋件的安装;负责将注明塔机安装方向的《塔机安装平面布置图》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技术人员,甲方技术人员根据该平面布置图进行地脚螺杆的安装、焊接。
乙方派员协作焊接、固定地脚螺栓(协作工2名以上);
(2)地脚螺栓及耳板座由甲方提供,乙方按支付费用,并在支付进出场费时一次结清。
安装相应附墙时,乙方应按附墙设计方案及《塔机安拆方案》配合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
甲方安排技术人员焊接附墙耳板座(耳板座由甲方提供)。
乙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甲方安装附墙及塔机的预升。
附墙拉杆单根长度超过5M的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增加金额以施工现场确认制作尺寸后厂家的实际报价与厂家标准附墙的差价为准。
(3)基础制作完毕,乙方将所制作基础的隐蔽工程资料一式两份盖章确认后交甲方。
4、乙方负责按照甲方书面形式提供的附墙附着点的荷载设计附墙方案,该附墙方案在塔机基础预埋时交付甲方一份盖章件。
附墙方案应采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形式,满足附着高度、垂直间距、水平间距、自由端高度等的规定。
5、乙方负责审定甲方编制的《塔吊安拆方案》、《塔吊基础施工大样图(即标准塔吊设备基础图)》等有关涉及租赁塔吊安全、正常使用的有关技术资料、方案。
一旦审定双方应严格执行。
6、乙方负责提供地面指挥人员及对讲机。
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其工资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保证指挥人员按安全规范指挥,如因指挥人员不按安全规范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7、乙方应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租金,若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停机,停机租金照计;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机,租金不减。
8、乙方负责塔吊能按安全规范使用,保证塔机的设备安全。
在乙方工地发生的非甲方原因引起的塔机及其配件毁损、被盗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本塔吊在工地使用时,如因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使用要求而乙方和班组要求强制吊物、使用,而甲方人员又无法制止,造成事故或塔机损伤由乙方负全责。
9、乙方负责吊钩以下所需要的材料;如甲方提供的是全新塔机,乙方免费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制作标准配重块供塔机使用。
在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要对租赁塔吊进行改革或增设它物,必须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处理: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可在当日停机,待乙方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它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塔吊,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3、甲方应保证塔吊设备完好。
如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反本条规定的一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时间过期一周内支付对方违约金¥元/台(人民币:
贰万元/台),同时支付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八、其他事项:
一、节假日计费约定:
如乙方在春节期间继续使用塔吊,应按国家规定另行单独计付加班费给塔吊司机。
二、设备进出场期间,乙方须提供良好的道路、场地、空间、电源等现场条件,为甲方设备安装、拆卸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工程完工后,确保设备及时顺利地退场,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及时退场造成的损失。
若设备进出场安装、拆除时需占道、停电(高压线障碍)时,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争议解决:
本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盖法人公章后生效,在塔吊租赁相关费用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塔吊租赁合同(范本)
合肥万科森林公园C2地块
塔吊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十六建筑分公司日期:
20XX年月日
承租方: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十六建筑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出租方:
蚌埠天筑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使用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安拆(租赁)设备概况: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界定办法
1、开始时间:
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检测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开始计取租赁费用。
2、截止时间:
以设备停用时间为终止时间(终止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负责办理拆除告知,退场后在五个工作日办理完结算。
3、租期:
暂定为壹拾伍个月,按实际天数或月数结算,春节期间扣除贰拾天不计租金。
4、若甲方原因导致塔机不能拆除及出场,相关费用另行协商。
第四条:
费用组成:
1、具体费用组成:
(1)、塔吊安装高度约150米
①、QTZ80租赁费:
23000元/台/月(含税、不含司机工资);
②、QTZ80塔吊进出场费及安拆:
45000元/台(包含基础底脚螺栓及预
埋件费用);
(2)、塔吊安装高度约为120米2台,独立高度2台。
①、QTZ63租赁费(120米):
18500元/台/月(含税、不含司机工资)
②、QTZ63租赁费(独立高度):
14000元/台/月(含税,不含司机工资)③、QTZ63塔吊进出场费:
35000元/台(包含基础底脚螺栓及预埋件费用)
(3)、以上塔吊单价均含进出场运输费、装卸费、安装人工费、加节、顶升、附墙、检测费、租赁费、管理费、利润、风险、安全文明、税金等一切费用,租赁期内不得调整任何费用。
2、塔吊进出场费用在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检测合格后一周内由甲方支付贰万元,余额在设备退场后付清。
3、租赁费用为每两个月为一次结算周期,每次结算手续办理完毕7日内支付上两月结算周期所发生租赁费的70%。
4、最后使用不足整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计算办法:
月租费除以当月日历天数换算成日租金,乘以实际使用天数。
5、所有费用均为含税费用,结算时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后,付至租赁费的80%,余款在塔吊拆除后三个月付完。
6、甲方应按时支付租金,若连续3个结算周期未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停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乙方提供一名专业维修人员常驻现场,由甲方项目部进行考勤。
第六条:
押金(保证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租赁 塔吊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