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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多份,交底人、被交底人和安全管理部门各持一份。
安全技术交底要交至每个作业人员,每个作业人员必须签名,有文盲的可代签,但本人必须加按手指印纹。
中铁十一局集团吉图珲客专项目部三工区安全技术总交底
根据吉图珲客专施工现场施工实际,现将三工区对施工中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应该执行的有关标准、标准和施工安全要求交底如下,望施工中认真遵照执行。
一、中铁十一局集团管理方针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执行的标准
1、管理方针
以人为本守法诚信关爱环境建造精品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执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规定
〔1〕有关法律法规: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法》、《矿产资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
〔2〕有关规程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规程》、《用电安全导则》、《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方法》、《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排放物综合排放标准》等;
〔3〕大西铁路客专站前-12标合同文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及铁道部、陕西省的有关要求。
二、质量目标
1、质量总目标是:
全线整体质量到达世界一流标准,经得起运营和历史的检验。
2、具体指标为:
〔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标准、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
(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3)隧道、桥梁等工程满足设计使用寿命内正常运营要求;
(4)主体工程零缺陷;
(5)减少质量通病,杜绝发生各类质量事故;
〔6〕竣工文件资料真实可靠,标准整齐,实现一次验收交接。
三、环境目标:
1、施工扬尘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国家陕西省排放标准以内;
2、施工污水排放控制在陕西省环保部门要求标准以内;
3、环境敏感地区施工现场场界噪声限值达标;
4、能源和资源消耗逐年减少;
5、环境污染责任等数为零。
四、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我部的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我部的安全目标及指标是:
‰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5‰‰。
创铁道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
五、服务目标:
力争顾客等相关方满意度到达100%。
六、1、工作目标:
参与各项管理活动的人员100%执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规定,保证产品和服务目标的客观。
2、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平稳过渡、有序可控,创铁道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七、改良目标:
落实内审、管理评审提出改良措施,致力持续改良,争取超越顾客和相关方的期望。
八、安全方针、安全目标
1、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安全目标:
九、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得“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开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基坑四周、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十、工地卫生须知:
1、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环境卫生保护条例》;
2、施工现场无积水,污废水不准乱排放;
3、积极开展除“四害”运动,消灭病毒传染体;
4、不食不洁食物,预防食物中毒;
5、宿舍区整齐美观,食堂干净有防蝇装置;
6、饮食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体检,并持证上岗;
7、高温季节施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寒冷季节施工,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8、做好施工人员有效防护工作,防止各种职业病发生。
十一、施工现场防火须知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动用明火;
2、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电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十二、工地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并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否则不可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十三、施工现场“两通、三无、五必须”
1、两通:
施工现场道畅通;
施工工地施工单位和居民出入道路畅通。
2、三无:
施工中无破坏光缆、电缆事故;
施工中无重大工伤事故;
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
3、五必须:
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分隔;
施工现场必须挂牌施工;
工地现场材料必须堆放整齐;
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清洁文明;
工地现场必须开展创建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十四、工地“窗口”达标标准
三要:
外部形象要标化
内部管理要优化
社会关系要和谐
“五不”:
泥浆不外流
光缆、电缆不损坏
渣土不乱扔
轮胎不沾泥
施工不扰民
一少:
夜间少噪音
十五、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项操作要求
即做到“十不盲目操作”
1、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肓目操作。
2、特殊工作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脚手架、吊篮、龙门吊、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贺盘锯、搅拌机、土方机械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等其它危险作业的,均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批准,未经安排时,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十七、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桥墩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没有危险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轨道或上下行走通道口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十八、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器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宛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队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可持电动机械和其它电动机械从事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它金属物时,严禁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烤烘,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它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面随地乱拖,假设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十九、防止车辆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
1、未经安监、公安交通部门培训的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得驾驶车辆。
2、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的部件如作用不良不准出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座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防止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现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即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在临时机动车的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的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假设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上应防止在左右行走,并做到不并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应防止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正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牵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二十、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具〕
2、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3、各种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5、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7、高处作业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并不可阻碍通行。
8、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除下面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9、高处作业时,不准向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
10、各种作业场所内,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除作业要在设有禁区、有人防护的条件下进行。
二十一、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固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预制钢筋砼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架以及粘连的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二十二、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9、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10、机电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二十三、本项目主要的危险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一〕、主要风险作业
1、生活、生产用电作业;
2、高处作业;
3、桥梁脚手架、支架施工作业;
4、特种机械作业;
5、起重吊装作业;
6、深基坑施工;
7、隧道施工作业;
8、工程材料运输作业;
9、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超标;
10、异常气候条件下的作业等。
〔二〕、主要控制措施
1、规程、标准和规定;
2、管理方案。
二十四、本工程主要潜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专项预案
1、潜在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2、潜在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3、桥梁施工潜在脚手架、支架坍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4、潜在起重吊装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5、潜在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6、潜在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7、潜在隧道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8、潜在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9、潜在异常气候条件下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10、桥梁张拉施工潜在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二十五、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要求〔节选〕
1.总则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铁路工程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及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标准轨距铁路路基、桥涵、隧道、轨道、给水排水、房屋建筑的施工。
对于客运专线何高速铁路的施工,应视项目具体情况,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施工单位必须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并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何工程开工前,应制定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经批准后贯彻执行。
每项工序开工前,应按本规程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交底。
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执行铁道部有关既有线施工确保行车安全的规定。
同一工地有几个单位同时施工或不同专业交叉作业时,应共同拟定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做好协调共同执行。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
施工作业人员身体应健康,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凡患有不宜从事某项施工作业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施工作业场所根据作业的条件与危险程度,选用符合国家、专业标准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的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施工中应与气象、水文站联系,掌握气温、风沙、雨情、水文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铁路给水排水和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应符合国家相关专业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当有可能影响行车安全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铁路工程施工中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施工前应对当地地形、地物、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水电供给、交通运输、施工环境及地下隐蔽物等做好调查。
根据调查情况应对运输道路、材料堆放、生产生活设施及环境保护做全面安排,并绘制场地平面布置图。
临时工程及附属生产设施应避开不良地质处所,并应符合防洪、防火、防雷、防风以及安全卫生何环境保护的要求。
临时房屋应修建在常年洪水位以上,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屋基应稳固,填方应夯实,高堑坡应有防塌措施;
2.屋面施工等高处作业,应有防坠落措施;
3.非承重结构上不得站人何堆放材料。
临时油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
库区应设围栏,使用中应配足消防设备并设专人看守,严禁在库内存放易燃物品。
爆破品材库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等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
库房距厂矿、村镇、人口稠密处所、交通要道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定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
临时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应安装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查测试,不合格者应修理或更换。
避雷设施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当屋面建筑材料为油毡、草等易燃物时,在屋脊上的避雷带应支起高60cm,斜脊及屋檐上的避雷带应支起高40cm,防雷装置不得直接穿过易燃物;
2.由架空线引入室内的接入线,应在进入房屋处装设接地等防雷装置;
3.临时爆破器材库、油库等易爆、易燃物品仓库,应安装独立的避雷针。
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分库存放。
需临时存放在施工现场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30m,距其他建筑物不得小于25cm。
永久性、半永久性库房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安全规定。
现场道路应保持畅通。
主要干道不应低于四级公路的标准。
险峻地段应设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栏杆及路缘石墩。
便桥应按设计允许荷载挂牌提示,严禁超载。
临时道路养护维修,应在施工地段两端设立警示标志,必要时设专人防护。
临时渡口应设在河面开阔、河床稳定、水流较缓的安全地段。
人员、车辆过渡必须符合渡口有关安全规定。
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
在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何安全标志。
在临街、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挡和警示牌,实行封闭管理。
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2材料堆码、装卸和搬运
各类物资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
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加设垫块,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易于滑滚的材料堆放必须捆绑牢固,高度不超过2m。
2片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条石、块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砖块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m,并应平置堆放,互相压叠。
3用人工堆放袋装材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
4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
5存放压缩气瓶时,应立放于无油、干燥、通风、无日光直射的室内。
装卸搬运危险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的易燃、易爆、有害物品管理规定,并应轻搬轻放,每人负荷不宜过重.在装卸搬运有毒和腐蚀性物品时,不得采用直接接触身体的装卸方法.
装卸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1装卸、搬运作业场地应平坦宽敞,跳板应坚固牢靠,并有防滑措施,跳板的坡度不应大于1:
3;
2作业前应有专人负责说明物料种类、性质、质量、装运地点等有关注意事项和不安全因素;
3大型设备的装卸运输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专人指挥;
4装卸管材、钢筋、型钢及细长构件时,应动作一致;
超出车身部分应加托架,捆绑牢固;
5使用滑车倒链装卸重物时,不得超载;
6采用漏斗棚架装料,棚架下严禁站人或通行。
当使用轻型小车装运材料时,前后两车宜保持2m以上间距,上下坡道时宜保持10m以上间距。
运输大型物件和重型机械设备时,必须符合交通部门运输大型物件的有关规定。
施工机械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经过调试、检测,确认技术性能和安全装置状态良好后方准使用;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防爆设备管理,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3施工机械应指定司机负责保管,轮班作业应执行交接班制度。
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有对机械发生事故时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
2操作人员应按机械设备的规定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或超负荷运转;
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超乘、存放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
4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5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并将带负荷的部件放松,并设有制动、防滑、防冻措施。
施工机械检修保养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机械设备不得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调整;
2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停止作业检修时,应释放压力;
3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或检修机械,当需在坡道上检修时应做好防护。
施工机械在特殊环境中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1危险地段作业时,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指挥。
2在高压电线下附近作业或通过时,施工机械与输电线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的规定。
类别
位置电压
起重机械
其他施工机械
﹤1
1-5
20-40
60-110
200
1-25
25-110
110-200
沿垂直方向
沿水平方向
6.0
3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其周围应加固。
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
土台半径:
电杆为1~,拉线为1.5~,并视土质情况决定坡度,土台周围应插标杆警示。
4在埋有电缆、管道的地点作业时,施工前应在地面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
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走向前,应由专人现场监护作业。
严禁使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盲目作业。
5内燃机械在洞内作业时,应安装废气净化装置。
钢丝绳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机械用钢丝绳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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