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记录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8489180
- 上传时间:2022-12-17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33.51KB
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记录Word格式.docx
《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记录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记录Word格式.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5.4.1岩石边坡开挖采取爆破法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爆破对边坡和坡顶建(构)筑物的振害
采取措施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12
8.1.1在湿陷性黄土场地,对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进行施工,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点和设计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建筑物地基(或基坑内)引起湿陷
防(排)水措施
施工技术措编号
13
8.1.5在建筑物附近修建地下工程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原有建筑物和管道系统的安全使用,并应保持场地排水畅通
施工措施
14
8.2.1建筑场地的防洪工程应提前施工,并应在汛期前完成
完成情况
15
8.3.1浅基坑或基槽的开挖与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基坑或基槽挖至设计深度或标高时,应进行验槽
验槽情况
验槽记录编号
16
8.3.2深基坑的开挖与支护,必须进行勘察与设计
勘察情况
勘察报告编号
设计情况
施工措施编号
17
8.4.5当发现地基侵水湿陷和建筑物产生裂缝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切断有关水源,查明侵水的原因和范围,对建筑物的沉降和裂缝加强观测,并绘图记录,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浸水原因、范围
建筑物观测
处理措施
18
8.5.5管道和水池等施工完毕,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不合格的应返修或加固,重做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清洗管道用水、水池用水和试验用水,应将其引致排水系统,不得任意排放
试验情况
水压试验记录编号灌水试验记录编号
试验结果
排放措施
措施编号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I12-1987)
21
4.1.3施工用水应妥善管理,防止管网漏水。
临时水池、洗料场、淋灰池、防洪沟及搅拌站等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临时性生活设施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大于15米,并做好排水设施,防止施工用水流入基坑(槽)。
施工用水管理情况
排水情况
22
4.1.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
1000㎡以上工程,每100㎡应至少有一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
地基类型
检测报告编号
工程数量
检测方法
检测数量
设计要求
检测结果
承载力为: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23
4.1.8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强度抗渗试验
24
4.1.9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符合设计要求,严谨有渗漏。
施工技术措施
25
3.0.6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呢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原材料材质
性能检测
26
4.2.8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之间必须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
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35
4.0.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试验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水泥品种数量
水泥复验
36
4.0.8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外加剂
配合比
型式检验报告
37
5.2.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强度试验
38
5.2.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砌筑要求
39
10.0.4冬期施工所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灰膏、电视膏等应防止受冻。
如遭冻结,应经融化后使用;
2拌制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冰块和大于10㎜的冻结块;
3砌体用砖或其他块料不得遭水冻
所用材料
受冻情况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BJ98-2000)
40
3.0.3参加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材料使用
41
4.0.3砌筑砂浆稠度、分层度、试配抗压强度必须同时符合要求
配合比设计
试配试验
42
4.0.5砌筑砂浆的分层度不得大于30㎜
分层度
43
8.2.1钢筋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品种、规格、数量
44
8.2.2构造柱、芯柱、组合砌体构件、配筋砌体剪力墙构件的混凝土或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
45
3.3.5模板的质量检验,包括单间检验和组装检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表3.3.5-1的规定
挠度偏差
46
3.3.8配件合格品应符合表3.3.8C.4所示的要求,产品抽样方法应按GB50214附录J执行
配件检验
47
4.2.2组成刚模板结构的刚模板、钢楞和支柱应采用组合荷载验算其刚度,其容许挠度应符合表4.2.2C.5的规定
48
4.4.1模板的支撑系统应根据模板的荷载和部件的刚度进行布置。
内钢楞的配置方向应与钢模板的长度方向相垂直,直接承受钢模板传递的荷载,其间距应按荷载数据和钢模板的力学性能计算确定,外钢楞承受内钢楞传递的荷载,用以加强刚模板结构的整体刚度和调整平直度。
支撑系统布置
内钢楞配置
外钢楞配置
49
4.4.6支撑系统应经过设计计算,保证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当支柱或其节间的长系数可取3~3.5。
支撑系数设计
长细比
安全系数
50
5.2.6折除模板的时间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办理
模板折除时间
模板折除时的混凝土强度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51
4.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苻载大小、地基土类别。
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承受现浇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苻载。
模板及其支架设计
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52
4.1.3模板及其支架折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3
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要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设计变更情况
54
5.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力学性能检验情况
55
5.2.1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
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比值
比值为:
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
56
5.5.1钢筋安装时,受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情况
品种
规格
数量
57
7.2.1水泥进厂时应对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试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复验情况
强度
安定性
氯离子含量
试验报告编号
存放情况
58
7.2.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含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外加剂使用情况
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编号
外加剂名称
外加剂质量
结构类型
氯化物含量
59
8.2.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有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对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外观质量
处理方案编号
处理方案
60
8.3.1现浇结构不应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有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尺寸偏差
61
7.4.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的同配合比
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统一配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时,同一配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混凝土强度设计值
混凝土试块留置
混凝土强度
抗压强度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62
7.1.4进行抗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渗性能试验。
抗渗性能试验
配合比报告编号
63
7.2.3进行抗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冻融性能试验。
抗冻融性能试验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64
1.0.3对长期处于潮湿环境的重要混凝土结构所用的砂、石应进行碱活性试验
试验报告
65
3.1.10砂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钢筋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
2对预应力混凝土用砂,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
图纸卷册号:
试验报告编号:
检验报告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66
2.1.2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
外加剂品种
67
7.2.2含亚硝酸盐、碳酸盐无机盐类的防冻剂严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混凝土结构类型
图纸卷册号
68
6.2.3下列结构中严禁采用含有氯盐配置的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相对湿度大于80%环境中使用的结构、处于水位编号部位的结构、露天结构及经常受雨淋、受水冲刷的结构;
3大体积混凝土
4直接接触酸、碱或其他侵蚀性介质的结构
5经常处于60度以上的结构,须经蒸养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
6有装饰要求的混凝土,特别是要求色彩一致的或是表面有金属装饰的混凝土
7薄壁混凝土结构,中级和重级工作制吊车的梁、屋架及锻锤混凝土基础等结构;
8使用冷拉钢筋或冷拔钢丝的结构
9骨料具有碱活性的混凝土结构
结构类型、部位
混凝土配合比
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氯盐含量
69
6.2.4在下列混凝土结构中严禁采用含有强电解质无机盐类的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1与镀锌钢材或铝铁相接触部位的结构,以及有外漏钢筋预埋件而无防护措施的结构;
2使用直流电源的结构以及距高压直流电源100米以内的结构
结构部位
混凝土配合比报告编号
强电介质无机盐类含量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70
4.2.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外观检查
检查记录
质量证明文件
71
4.3.2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72
5.2.2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认可范围内施焊。
资格证
证件编号
考试合格证
73
5.2.4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做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和《刚融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贯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接节点钢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T3034.1)《螺栓球节点刚网架焊缝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JG/T3034.2)、《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
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5.2.4(见本部分D.1)的规定。
焊缝等级
检验报告编号
探伤比例
探伤结果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74
3.0.1建筑钢结构用钢材及焊接填充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的要求,并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其他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当采用其他钢材和焊接材料替代设计选用的材料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编号
材料代用
设计变更
75
7.3.3设计要求全透焊的焊缝。
其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级焊缝要进行100%的检验,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11345B级检验的Ⅱ级或Ⅱ级以上
2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应小于20%,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11345B级检验的Ⅲ级及Ⅲ级以上
焊缝数量
抽检数量
76
4.4.2严禁在调质钢上采用塞焊和槽焊焊缝
施焊方法
77
5.1.1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1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钢材(包括钢材牌号与标准相符但微合金强化元素的类别不同和供货状态不同,或国外钢号国内生产)
2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材料
3设计规定的钢材类别、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以及施工单位所采用的焊接工艺参数、预后热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为施工企业首次采用。
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工艺参数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号
焊接工艺评定
78
715抽样检查的焊缝数如不合格率小于2%时,该批验收应为合格;
不合格率大于5%时应加倍抽检,且必须在原不合格部位两侧的焊缝延长线各增加一处,如在所有抽检焊缝中不合格率不大于3%时该批验收应定为不合格。
当批量验收不合格时,应对该批余下焊缝的全数进行检查,当检查出一处裂纹缺陷时,应加倍抽查,如在加倍抽查焊缝中为检查出其他裂纹缺陷时,该批验收定为合格,当检查出多处裂纹缺陷或加倍抽查又发现裂纹缺陷时,应对该批余下焊缝的全数进行检查。
抽样数量
不合格率
不合格率为
评定结果
79
4.4.1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的检验报告
图纸卷册号编号
合格证
性能检查
扭矩系数
紧固轴力
80
6.3.1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按本规范规定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试验和复验
抗滑移系数
复验报告编号
81
10.3.4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4(见本部分表D.3)的规定。
82
14.2.2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对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
室外应为150µ
m,室内应为125µ
m其允许偏差为-25µ
m。
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µ
以上各值为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涂刷遍数
涂层厚度
实测值
83
14.3.3薄涂层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
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是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涂料类型
合格证及复验报告编号
耐火极限
最薄处厚度与设计要求的比值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O209-2002)
84
3.0.3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选用,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用复验报告。
85
3.0.6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合格证编号
86
3.0.15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标高差
差值:
87
4.9.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和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
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节点处理
排水坡度
坡度为
88
4.10.8厕浴间金额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
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等级不应小于C20;
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其高度不应小于120㎜。
施工时结构层标高和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防水隔离层设置
楼层结构及混凝土强度等级
混凝土强度报告编号
楼板四周作法
89
4.10.10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坡向应正确,排水通畅。
隔离层严密性
蓄水试验记录
90
5.7.4不发火面层采用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撞击时不发生火花为合格;
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意为0.15㎜,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
面层分格的条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材质
性能试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91
3.1.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
92
3.1.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有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
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设计变更编号
资质证书
安全性核验
核验报告编号
93
3.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施工 质量 强制性条文 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