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科技广场绿化管养项目采购需求评标标准等说明001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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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效优质地管理城市绿地,使绿地整洁美观,树木花草繁茂,充分发挥其绿化、净化、美化环境的园林效果,制定本标准。
2、管理的要求和标准
2.1草坪和地被植物的管理
草坪和地被植物管理的标准是植物生长旺盛,整齐美观,覆盖率达98%以上,杂草率低于5%,草坪四季常绿,无厚重粉尘覆盖,无坑洼积水,无垃圾、落叶、杂土堆,无卫生死角。
2.1.1生长势
草坪和地被植物须生长势好,生长势达到该植物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
叶片健壮,色相一致,无明显枯黄叶。
2.1.2修剪
草坪和地被植物的修剪须根据季节特点和植物的生长发育特性,草坪修剪春夏季20天一次,秋冬季40天一次,高度控制在:
地被植物修剪应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2.1.3浇灌、施肥
根据草坪和地被植物的生长需要进行浇水和施肥。
每日应至少浇水一次,要求浇足浇透,干旱季节早晚各浇水一次;
每年施肥不少于四次,肥料的施用应适量、均匀,不得因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害。
化学肥料和有机肥料应交替使用以防止土壤板结和肥力衰退。
2.1.4清除杂草
清除杂草是一项日常工作,应做到杂草率低于5%,不得有明显高于草坪和地被植物的杂草。
2.1.5填平坑洼
及时填平坑洼地,无坑洼积水,平整美观。
2.1.6补植
及时补植被破坏的草坪和地被植物,保持完整,无裸露地。
补植密度适宜,补植后应加强养护管理,确保恢复原景观效果。
2.1.7病虫害防治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早发现早处理。
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根据地下害虫发生规律及时进行防治。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店,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2.2灌木的管理
灌木管理的标准是植物生长旺盛,花繁叶茂,修剪工艺应精细,具有立体感、艺术感,造型美观。
灌木无残缺,绿篱无断层;
灌木丛中无垃圾、无病枝枯枝和落叶杂物堆积,无厚重粉尘覆盖。
2.2.1生长势
灌木须生长势好,生长势达到该种类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
枝壮叶健,植株丰满,无枯枝断枝。
2.2.2修剪
灌木的修剪须符合植物的生长特性,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多色艳,残花应及时修剪、摘除;
绿篱和花坛整形须与周围环境协调,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2.2.3清除杂草、松土、覆土
须经常清除杂草和松上,操作时注意保护根系,尽量不伤根,根系不能裸露,土壤无板结现象。
2.2.4浇灌、施肥
灌木应根据立地条件、生长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灌和施肥。
须在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3次,平时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施肥。
肥料不得裸露,可采用埋或水施等不同方法,埋施时应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回填土,踏实,浇足水。
2.2.5补植
及时拔除死苗、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或病株。
补植苗木的品种和规格应与原来的品种、规格一致,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
补植应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
2.2.6病虫害防治
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
2.3地栽花卉的管理
地栽花卉的管理标准是生长旺盛,花繁叶茂,色彩艳丽,图案新颖美观,具有立体感、艺术感。
2.3.1生长势
生长势好,着花率高,花期一致,花朵的大小和颜色应与该品种的生物学特性相符,花朵分布均匀,花色纯正,冠幅整齐,不小于20厘米,花盖度≥60%,无缺枝败叶,叶色正常无不良症状,生长协调美观,无病虫害、折损、擦伤、压伤、冷害、水渍、药害、灼伤、斑点、褪色、倒伏、徒长。
2.3.2修剪、整理
地栽花卉在花朵、花序处于盛花后期应将其及时摘除,有碍观瞻的叶片、枝条也应及时修剪,以免影响观赏效果。
2.3.3清除杂草、松土
须经常清除杂草,不得有明显高于地栽花卉的杂草;
松土时注意保护根系,尽量不伤根,根系不能裸露。
2.3.4浇灌、施肥
地栽花卉要根据植物的生长和开花特性进行合理浇灌和施肥。
一般应在第一次换花时增施有机肥料做底肥,平时根据实际情况再施加磷钾肥,也可用根外追肥方式施肥。
2.3.5补植
须及时补植缺株和已衰退的植株。
品种、规格与原品种、规格一致,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
2.3.6病虫害的防治
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受害面积控制在8%以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2.4乔木的管理
乔木管理的标准是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基本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厚重粉尘覆盖,景观效果好。
2.4.1生长势
乔木须生长势良好,生长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
树壮叶健,叶色浓绿,无枯枝断枝,行道树树干应挺直,倾斜度不超过5%。
2.4.2修剪
乔木的修剪须考虑其生长特点如萌芽期、花期等,原则上在萌芽前或花芽萌动前进行修剪,特殊树种的修剪应根据该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景观需要而定。
对严重影响景观和植物生长的果实应及时剪除。
乔木整形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行道树修剪应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均匀和数量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
应修剪掉树冠上的枯枝、病虫枝、交叉枝、下垂枝、徒长枝。
2.4.3浇灌、施肥
乔木须根据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和植物种类适当浇水,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次。
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同一道路中生长较弱和新补植的树木应适当增加施肥次数和施肥量。
肥料应埋施,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
30×
40㎝,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影线,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
2.4.4松土、覆土
乔木每年松土、覆土不少于两次。
树穴大小为植株地径的5倍,要求边缘线整齐,树穴内无杂草、垃圾、杂物。
2.4.5刷白
乔木须于每年十月份进行一次树干刷白,刷白高度为1.2米。
刷白应均匀细致,树皮的裂隙应全部粉刷,粉刷材料不得滴溅到路面或树穴内地被植物。
2.4.6补植
及时拔除死苗、补植缺株、更换过于衰弱的植株。
品种和规格应与原来品种、规格一致。
至少保留三级分枝,行道树一级分枝点不得低于2米,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
补植应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浇水、养护等管理措施。
2.4.7防台风
须做好防台风工作。
台风季节来临前加强管理,合理修剪,加固护树架,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
台风期间应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
台风后及时扶正倾斜树,补植缺株,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
2.4.8病虫害的防治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生物农药。
2.5环境卫生的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是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头砖块(景石除外),无干枯枝叶,无卫生死角,应定期“灭四害”,及时清除鼠洞和蚊蝇滋生物。
2.5.1清洁、保洁
须在每日上午8:
00、下午2:
30前清除绿地的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景石外的石头砖块和干枝枯叶等。
清除后应注意及时巡查、随时清理、保洁。
2.5.2清运
归集后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运,不准过夜,不准焚烧。
保洁器具应放在隐蔽处。
2.6绿地的维护
绿地维护的标准是绿地红线不被侵占,绿地完整,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摆乱卖,无乱停乱放等现象。
2.6.1保护
保护绿地不被侵占,经上级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不准超过规定面积,如有违反,须立即上报。
应及时劝阻、制止侵占和破坏绿地的行为。
2.6.2监管
绿地内不准堆放东西,禁止各种车辆驶入和停放,不准摆摊设点。
不准在绿地上进行有损花草树木的体育活动,不准在树上张挂标语、晾晒衣物等。
2.6.3补植
绿地如遭人为破坏,应及时修复,保证绿地的完整。
2.7设施的维护
设施维护的标准是设施完好,无残缺和歪斜。
2.7.1保护
保护支撑架等绿化设施,对任何人的破坏行为应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单位,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保护水电设施,及时关锁好水电闸门开关,节约用水用电。
2.7.2维修
遭人为破坏的设施应及时修补维护,保证设施的完整。
2.8自然灾害处理
因不可抗因素,如洪水、冰雹等造成的损失须及时上报,经评审中心、综合执法局、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现场共同认证后,研究决定。
(3)管养单位日常管理及卫生工作标准
1、日常管理
1.1绿化管养单位应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或佩戴标志,遵守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1.2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包括临时突击迎检活动),养护管养单位有义务按照上级统一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管理部门安排的任务(包括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等)。
1.3养护期限内,因绿化管养单位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发生的绿化项目减少及毁损的,管养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补齐到位。
未及时补齐的广场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管养单位予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限期补齐。
1.4绿化管养单位对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管养单位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管养单位自行承担。
1.5养护期限内,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管养单位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
养护期限届满时,管养单位应保证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
未完好的,由管养单位负责补齐或修复,维修费用由管养单位自行承担。
1.6所管辖绿地内因施工或其他人为造成绿地破话,管养单位要及时上报综合执法局。
1.7养护期限内,养护过程中如大风、大雨等造成的安全责任及管养过程中其他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管养单位负责。
2、卫生保洁
2.1及时清扫绿地、灌木丛中的纸张、饮料瓶、塑料袋、果皮果核等可捡物;
纸屑、碎物屑、水果渣、粪便等可扫脏物;
枯枝、落花、落果等绿化残物;
瓜子壳、花生壳、烟蒂、分散碎屑等细小杂物。
2.2垃圾应在指定地点存放,绿地内不得有暴露垃圾。
绿地内垃圾日产日销,垃圾不得在公园内过夜。
2.3清扫工具、垃圾车应在指定地点有序存放。
3、卫生清扫时间
3.1春、夏季节每天6:
30(特殊天气7:
00)前完成绿地清扫,垃圾清运完毕。
3.2秋、冬季每天7:
00(特殊天气7:
30)前完成绿地清扫,垃圾清运完毕。
4、其它
绿化管养单位严格按照广场管理规定,切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绿化管养标准及要求。
如管养单位未按照管养标准要求完成任务,广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整改通知书,如整改不到位广场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管养单位罚款500-2000元罚款。
如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东城区综合执法局有权解除管养合同。
(4)人员岗位标准
(1)投标人必须在项目周边设定办公地点,配备必要的办公、管养设备机具。
(2)投标人必须确保管养人员每天不少于4人,对广场内绿地、绿篱、花木等绿化植被进行日常检查及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包括劝阻游客践踏草坪、清理绿地内各种垃圾杂物,杜绝火灾隐患等。
在修剪期、除草期、施肥期、病虫害防治期,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增加工作人员,确保按期完成绿化管养工作。
(3)管养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装,体现企业形象,必须在岗流动管理,尽职尽责。
(4)管养人员应加强学习,做到文明管理,尊敬领导,不断提高素质,提高管理水平。
(5)管养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意识,在合同期内管养人员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数字城管案件和110应急联动案件处理标准:
数字城管案件处理:
在办理期限内及时办结案件,避免出现超时案件、返工案件。
110应急联动案件处理:
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将现场情况回复110指挥中心;
案件处理完毕,再把办结情况回复110指挥中心。
二、其它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列的技术要求为最低要求,对招标文件中没有列出的而对本项目必不可少的其它要求,供应商必须给予实现,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应就该项目完整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3、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用户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的起诉。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包括与其它施工单位协作所产生的费用以及其它相关费用)
三、验收标准
由采购人外聘专家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四、付款方式(不响应者为无效投标)
付款方式采用季度支付平均款项方式进行,每季度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于每季度下月10日前支付。
四、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二)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
(5)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价格分值:
10分
商务部分:
40分
技术部分:
50分
价格部分(满分10分)
评分因素
评标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评标基准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
商务部分(满分40分)
信誉
1、投标人提供工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包括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提供或有不良信息者不得分,满分1分。
2、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等信用情况(加盖企业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公章),无不良信息者每项1分,未提供或有不良信息者不得分,满分1分。
3、企业通过信用等级AAA级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6分(评标时投标人需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在省级信用建设促进会(各省均可)备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信用等级证书》
8分
企业业绩
自2015年以来提供类似项目相关合同及验收报告,两者齐全每份得3份,最高得12分。
12分
人员配置情况
项目负责人得到市级及以上政府机关颁发的先进个人(五一劳动奖章、爱岗敬业标兵、岗位能手、青年志愿者、致富带头人、忠诚奉献标兵、文明服务标兵中任一奖励)的得7分。
(需提供奖励文件和证书原件)
需提供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出具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单位名称为本公司及相关证书原件,没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7分
企业实力
1、企业得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突出贡献企业或创业就业先进企业或缴纳地方税贡献突出企业或优秀民营企业的得7分,本项最高得7分(需提供奖励文件和证书原件)
2、企业得到政府机关颁发的文明单位或文明称号的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
13分
技术部分(满分50分)
投标文件的规范程度
1、投标文件装订规范、文字清晰、无差错2分,否则不得分。
2分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逻辑严谨、描述规范、否则不得分。
3分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和商务条款规定的为无效投标。
1、响应招标文件并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2、下列每具有一项得2分,共1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企业服务行为规范,服务质量优良,定期收集业主单位意见和建议。
2.2.承诺绿化养护动态管理符合实际情况并及时上报采购人。
2.3.每天安排不低于4人的养护小组,对广场内绿地、绿篱、花木等绿化植被进行日常检查,包括劝阻游客践踏草坪、清理绿地内各种杂物,杜绝火灾隐患等。
2.4.服从采购人管理、监督、验收考核,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2.5.投标人承担总承包责任,无转包事实及记录。
14分
绿化管养方案
1、对该项目的描述及分析合理全面者得5分;
有相关描述的有提供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2、人员配备和技术能力合理完整者得5分;
有相关描述的有提供的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
涉及人员需提供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出具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单》,单位名称为本公司及相关证书原件,没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3、员工培训方案科学全面者得5分;
4、服务流程科学合理者得5分;
5、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合理全面者得5分;
25分
服务承诺
投标人承诺并兑现以下事项的情况进行对比打分。
1、排忧解难内容合理全面者得2分,提供者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优惠条款情况合理全面者得2分,提供者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3、其他承诺合理全面者得2分,提供者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6分
其中:
价格分计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调整部分)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6%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2%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
(1-2%)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6%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1、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所在地工信局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文件,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以评标价格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即:
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的最低价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
评标标准中价格分值
备注:
a、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本表中第2项、第3项情形不适用。
b、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c、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则该货物的制造商也必须为上述企业,否则不能享受价格优惠。
d、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五、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
朱聪聪
联系电话:
递交书面材料地址:
许昌市东城区管理委员会一楼
许昌市东城区综合执法局
2018年2月8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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