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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点检查石方爆破开挖的基坑高程、坐标位置。
。
2.4回填土
2.4.1回填土控制要点:
1.检查基坑回填时间,基坑回填必须在构筑物地下部分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
2.检查回填土取样分析报告,经检验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方可回填施工。
3.控制回填程序,防止引起不均匀沉降,导致构筑物开裂。
4.监理工程师见证检验回填土压实度。
5.监理工程师检查回填土的高程、表面平整度。
6.检查填土施工时的压实机具、分层厚度、压实遍数等施工工艺。
3地基基础工程
3.1基础检验
3.1.1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方可实施。
3.1.2施工单位基坑开挖完毕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联合验槽后,方可继续后序施工。
3.1.3监理工程师检查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基底标高、基底土质,检查基底地质情况和承载力是否与设计相符,基底检验情况应详细记录地基检验表。
3.1.4监理工程师检查基底处理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对不能及时进行下一工序者,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1.5监理工程师按施工方案和设计要求检查土质边坡坡度、基槽外形尺寸、边坡支护和临时支撑。
3.2地基处理
3.2.1灰土、砂、砂石、三合土地基质量控制要点:
1.地基处理须经参建各方共同验槽合格后进行。
2.灰土地基:
监理工程师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检查灰土的配合比、含水量、拌和的均匀性、虚铺厚度、夯实机具的种类。
3.砂和砂石地基:
监理工程师检查砂和砂石级配、含水量,采用的施工方法(平振法、插振法、水撼法、夯实法、辗压法)。
4.三合土地基:
监理工程师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检查所用碎石的粒径、拌和均匀性、三合土铺设厚度、铺平夯实度。
5.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地基的顶面标高、表面平整度应符合验标要求。
3.2.2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振冲地基、旋喷地基、挤密桩地基、打压桩、灌注桩、箱基参照“2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或“3路基工程”的有关要求进行监理。
3.3地下防水
3.3.1防水混凝土结构参照“2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的有关要求进行监理;
防水施工应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有关规定。
3.3.2监理工程师按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检查防水砼结构的施工缝、变形缝、止水片、穿墙管件、支模铁件的设置和构造。
3.3.3监理工程师参照8.6节的有关要求检查防水层施工质量。
4主体工程
4.1模板工程
4.1.1监理工程师应在模板制作前对承包单位所提交的模板方案进行审批,其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1.板与支撑均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整体性和稳定性;
2.模板系统要能保证结构和构件部分的形状、尺寸位置的准确性;
当跨度较大时按要求模板应起拱,起拱值通过计算和施工规范确定。
3.支撑部分必须有足够的支撑面积,支点及基土必须坚实、可靠;
4.板的材料宜选用钢材、胶合板、塑料等,模板支架的材料宜选用钢材等,材料的材质应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
5.对受力较大和重要模板系统应提供模板计算书和支架沉降值;
为消除沉降,必要时可采用预压方法。
4.1.2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应采取分层分段支模的方法,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支撑;
2.上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的立柱,并铺设垫板;
3.当采用悬吊模板、桁支模方法时,其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要求。
4.1.3监理工程师检查桁架支模或多层支架支模(层间高度大于5m)时。
应检查支架的横垫板平整度,支柱垂直度,上下层支柱是否在同一竖向中心线上。
4.1.4监理工程师检查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洞的位置和安装质量;
各种预埋件和预留洞应经建筑、结构、设备专业联合自检、隐检签字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
4.1.5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轴线、底模上表面的标高、截面内部尺寸、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表面平整、模板接缝宽度等,其允许偏差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电梯井尚应符合相应专门的规定。
4.1.6模板拆除时质量控制要点:
1.拆除模板、支架应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拆除。
2.现浇结构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⑵.底模,按结构类型、结构跨度、混凝土强度等指标达到施工规范的规定后,方可拆除。
3.已拆除支撑模板的构件,在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
如遇有超载情况,必须经过核算或加设临时支撑。
4.2钢筋工程
4.2.1监理工程师对钢筋工程可参照“2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4.2.2监理工程师重点检查抗震地区的钢筋强度要求,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强度标准的比值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
4.2.3钢筋焊接质量控制要点:
1.钢筋焊接前,检查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的情况,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
2.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均应焊接。
3.根据钢筋的受力状况、钢筋直径、抗震等级、结构部位等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采用焊接接头或焊接的形式。
4.进行疲劳验算的构件,不得采用有焊接接头的冷拉Ⅳ级钢筋。
5.焊接网和焊接骨架的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4.2.4钢筋绑扎与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检查钢筋绑扎前测量放线成果,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钢筋绑扎。
测量放线应定出结构轴线、梁、柱、墙中线及钢筋位置线。
2.检查板和墙的钢筋网、柱中竖向钢筋搭接、梁和柱的箍筋等绑扎点位置及方式;
钢筋的绑扎点应采用专用铁丝扎牢。
3.检查绑扎网和绑扎骨架的长、宽、高;
受力钢筋间距、排距、箍筋间距。
4.钢筋的绑扎接头应按钢筋类型、钢筋直径、钢筋受力状况、混凝土强度等级确认搭接长度和形式;
在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5.焊接骨架和焊接网采用绑扎连接时,应按钢筋类型、钢筋直径、钢筋受力状况、混凝土强度等级确认搭接长度和形式并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6.钢筋工程完后,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和分项评定,并备齐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等资料,填写工程报验单报监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隐检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3混凝土工程
4.3.1监理工程师对混凝土工程应参照“2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4.3.2混凝土强度等级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混凝土施工和易性的要求确定;
对有抗冻、抗渗等要求的混凝土,尚应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
4.3.3混凝土中掺量外加剂质量控制要点:
1.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必须根据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施工及气候条件、混凝土所采用的原材料及配合比等因素经试验确定。
3.蒸汽养护的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不宜掺用引气剂或引气减水剂。
4.当掺用含氯盐的外加剂时,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
4.3.4监理工程师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检查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中掺用的混合材料质量。
混合材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4.3.5混凝土浇筑质量控制要点:
1.监理工程师检查混凝土浇筑的坍落度时,应按结构种类和部位确定。
2.砼灌注前监理重点审查砼搅拌设备的合理配制、砼的合理运输等组织方案,以证保砼连续灌注的要求。
浇注申请单经监理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注。
3.混凝土浇筑层的厚度,应根据振捣混凝土的方法确定;
其确定的厚度应符合现行施工规范的规定。
4.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度。
5.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应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气温等条件确认,当超过时应留置施工缝,施工缝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并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3.6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砼振捣情况,不允许漏振过振,尤其是框架柱梁交汇节点的砼振捣应精细,此处钢筋密集,应选择小型振捣工具,确保砼密实,避免蜂窝、孔洞等质量问题;
在振捣过程中注意模板、钢筋的位置和支撑情况,有跑模和钢筋位移时,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处理;
采用振捣器捣实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使混凝土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
2.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时,捣实普通混凝土的移动间距,不宜大于振捣器作用半径的1.5倍;
捣实轻骨料混凝土的移动间距,不宜大于其作用半径;
振捣器与模板的距离,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0.5倍,并应避免碰撞钢筋、模板、芯管、吊环、预埋件或空心胶囊等;
振捣器插入下层混凝土内的深度应不小于50mm;
3.当采用表面振动器时,其移动间距应保证振动器的平板能覆盖已振实部分的边缘;
4.当采用附着式振动器时,其设置间距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与模板紧密连接;
5.当采用振动台振实干硬性混凝土和轻骨料混凝土时,宜采用加压振动的方法,压力为1-3kN/m2
4.3.7混凝土养护质量控制要点: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和浇水;
2.混凝土的浇水养护的时间,对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润湿状态;
4.混凝土的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
5.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时,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用塑料布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4.4砌体结构工程
4.4.1监理工程师对砌体结构应参照“2钢筋混凝土和砌体工程”的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4.4.2监理工程师对所用的砖、砌块、水泥、砂等原材料进行进场检验,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并有按规定进行复试的试验报告。
4.4.3监理工程师检查砌筑砂浆的标号、配合比,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并符合设计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砂浆禁止使用。
4.4.4砌筑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1.砂浆应机械拌和,配合比采用重量比。
2.砖应提前1-2天浇水湿润。
3.严格按砌筑工艺进行施工;
砌块灰缝必须横平、竖直,灰缝的水平、竖缝厚度及灰缝砂浆饱满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砌块砌缝交错,上下砖层搭接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5.检查构造柱、圈梁、水平混凝土带的留置数量、位置。
6.检查墙体与构造柱、圈梁与构造柱以及预埋拉接筋的放置,其数量、锚固长度、焊接绑扎必须符合要求;
构造柱应大马牙槎先退后进,上下顺直,残留砂浆应清理干净。
7.圈梁与柱及屋架,外梁与屋架及屋面板必须拉结牢固。
8.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其临时间断处,留槎做法要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4.4.5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填充墙砌筑施工过程,砌筑应与设备、电气、消防、供电、通号、防灾报警等各工种密切配合,按建筑结构和设备安装的施工图埋置各种预埋件和预留的各种管、洞、沟、槽。
4.4.6监理工程师检查门窗预埋件:
预埋件的材质、型号、埋设位置及做法都应符合规范要求。
4.4.7监理工程师检查清水墙面时,清水墙面应组砌正确,竖缝通顺,刮缝深度适宜一致,楞角整齐,墙面清洁美观。
4.4.8监理工程师检查砌筑轴线、标高、垂直度、表面平整度、清水墙的游丁走缝、外墙上下窗口的偏移等偏差项目,其允许偏差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4.4.9墙基砌筑完毕后基槽及时回填。
4.4.10石砌体结构质量控制要点:
1.石砌体组砌应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分布均匀。
2.砌筑时应使石料大面朝下。
3.料石放置平稳,灰缝一致,厚度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4.石体墙面勾缝密实,粘结牢固,墙面洁净,线条光洁,整齐,清晰美观。
4.5钢结构工程
4.5.1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方可实施。
4.5.2监理工程师对所用原材料(如钢材、焊材、涂料、高强度螺栓)进行进场检验,检查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4.5.3钢结构焊接质量控制要点:
1.检查主要焊接接头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焊工及无损检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2.检查焊接参数、组装、焊接顺序是否符合焊接工艺的规定。
3.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要求见证焊缝质量的探伤检验。
4.检查焊缝表面是否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气孔、咬边、夹渣、未焊满等缺陷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必要时采用渗透或磁粉探伤检查。
5.钢结构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和损伤,焊疤、飞溅物、毛刺应清理干净。
6.焊缝外形应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之间过渡平滑,焊渣和飞溅物应清除干净。
7.对制造过程中出现的焊接缺陷进行分析,并检查返修结果。
8.为防止焊接变形,检查反变形工艺,并注意反变形量值选取是否合适,对超过规范规定的变形量必须进行矫正。
4.5.4钢结构涂装质量控制要点:
1.涂装前钢结构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处理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缺陷。
按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的规定对照观察见证检查。
2.钢结构涂装使用的涂料的品种、规格和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喷涂防火材料时,必须符合“CECS24”规程的规定
3.涂装工艺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钢结构涂装的涂层厚度、遍数应符合设计及施工工艺要求,监理用干漆膜测厚仪检查。
4.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应无脱皮和返锈;
涂层均匀,无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缺陷。
5.构件补刷油漆应按油漆工艺分层补刷,漆膜应完整,附着应良好;
涂装完毕后,构件的标志、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4.5.5在制造完成后,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单位提供的构件几何尺寸检测报告、焊接无损检验报告、焊缝外观检查报告、涂装检测报告等。
4.5.6钢结构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应按构件明细表对进场构件核对,检查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和构件外观质量,变形、损伤的构件不允许用于工程。
4.5.7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单位在构件运输、保存、吊装过程中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构件的变形和损坏。
4.5.8钢构件吊装前,监理工程师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对梁柱和支撑面进行全面检查。
2.柱身混凝土的强度。
3.柱身的轴线、标高基准点。
4.柱身预埋件的支撑面和位置。
4.5.9钢结构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结构稳定;
构件就位后应立即进行校正、固定,及时形成稳定的空间体系.
2.构件吊装时应特别注意稳定性,吊点位置必须正确,避免吊装构件变形、损坏。
3.对设计要求的顶紧节点要检查顶紧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5.10高强度螺栓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检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磨擦面抗滑移系数。
2.见证扭矩系数试验。
3.校核根据扭矩系数计算出的终拧矩值。
4.高强度螺栓施拧时检查拧紧顺序、施拧次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高强度螺栓终拧结束后24小时之内必须进行终拧扭矩的抽检。
6.高强度螺栓穿入方向应一致,外露长度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7.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应保持干燥、整洁,除设计要求外摩擦面不应涂漆。
8.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柱基准点高程、梁、柱中心线偏移、柱垂直应符合验标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4.5.9钢结构安装完毕后,要承包单位提供完整的安装记录、钢结构检查记录、高强度螺栓的施拧记录。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5.1地面和楼地面工程
5.1.1基层铺设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监理工程师检查填料的最优含水率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击实实验确定);
填料应分层压(夯)实,填土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基及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
2.监理工程师检查基土的压实度、标高、平整度,经检查验收合格并且相应管线均已敷设完毕后方可批准进行垫层施工。
3.监理工程师应对基层材料的进场进行检验;
质量证明文件要齐全。
按规定进行进场复试的,应提交复验报告。
4.灰土垫层质量控制要点:
⑴.灰土垫层应采用熟化石灰与粘土(或粉质粘土、粉土)的拌和料铺设。
⑵.灰土垫层应铺设在不受地下水浸泡的基土上,施工后有防止水浸泡的措施,灰土垫层应分层夯实,经湿润养护、晾干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⑶.灰土体积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5.水泥混凝土垫层质量控制要点:
⑴.采用的粗骨料,其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垫层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
砂为中砂,其含泥量应不大于3%,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⑵.水泥混凝土垫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湿润。
⑶.大面积水泥混凝土垫层应分区段浇筑,分区段应结合变形缝位置、不同类型地面和设备基础的位置进行划分,并应与设置的纵向、横向伸缩缝的间距相一致。
6.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检查有防水要求的浴厕地面工程,垫层的坡向应正确、不积水,完工后应见证检查蓄水试验。
7.监理工程师检查垫层与其下层结合是否粘结牢固,采用小锤轻击有空鼓处必须重新处理。
8.监理工程师检查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的干密度(或贯入度),砂石应选用天然级配材料,铺设时不应有粗细颗粒分离现象。
9.监理工程师检查碎石、碎砖垫层的密实度,碎石强度应均匀。
10.监理工程师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检查构造层(保温层、防水层、防潮层、找平层、结合层)施工的表面平整度、坡度、厚度、标高等。
5.1.2整体楼地面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监理工程师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检查各种面层的材质、强度(配合比)和密实度。
2.监理工程师应重点检查面层和基层的结合处,结合应牢固无空鼓。
3.水磨石面层质量控制要点:
⑴.水磨石面层的颜色、图案、水泥强度等级应经设计认可后方可施工,掺加的颜料应采用耐光、耐碱的矿物原料,不得使用酸性原料。
⑵.现浇水磨石施工前,砼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
面层施工完毕后要及时进行湿养护。
⑶.水磨石面层施工时,底灰上铜条镶格尺寸要符合设计要求,铜镶条应固定牢固,接头严密,侧面无弯曲。
⑷.水磨石面层的表面应光滑、无裂纹、砂眼、磨纹等;
石粒应密实,显露要均匀,颜色图案一致,不混色。
4.监理工程师检查地漏和供排除液体用面层坡度;
与地漏(管道)结合处应严密平顺。
5.1.3板块楼地面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监理工程师检查板块面层品种、质量,其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试拼、试排的情况。
3.铺设板块面层时,监理工程师按规范的规定检查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
4.监理工程检查花岗岩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质量等,花岗岩应符合设计及《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JC205的要求;
检查进场复试报告。
5.监理工程师检查活动地板安装质量;
活动地板安装应牢固,其支撑架固定的位置应按荷载的大小及板材性质确定。
6.监理工程师检查木材材质和铺设时的含水率,其含水率必须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的有关规定;
木格栅,毛地板和垫木等必须作防腐处理。
7.采用胶粘剂在结合层上粘贴面层时,监理工程师应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选用胶粘剂。
5.2门窗工程
5.2.1监理工程师检查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
5.2.2门窗安装前,监理工程师应对门窗洞口尺寸、固定门窗的预埋件、锚固件进行检验;
其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5.2.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门窗框、副框的安装质量,其安装必须牢固;
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位置、与框的连接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2.4监理工程师检查门窗扇安装质量;
其质量必须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阻滞、无回弹、无倒翘。
5.2.5监理工程师应对门窗附件进行检查,附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端正、开闭灵活、位置正确。
5.2.6监理工程师应对门窗与墙体间缝隙的填嵌材料和质量进行检查,其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填嵌质量应饱满密实,表面平整均匀。
5.2.7检查各种门窗安装的留缝限值,限值应符合施工规范的相关要求。
5.2.8监理工程师应见证检验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性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
5.2.9木门窗制作质量控制要点:
1.木材的树种、材质等级、含水率、防腐、防虫、防火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2.门窗框、扇的榫槽必须嵌合严密,以胶料胶结并用胶楔加紧;
胶料品种要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3.木门窗的结合处和安装配件处不得有木节或已填补的木节。
4.门窗制成后,应及时涂刷干性底油,并涂刷均匀。
5.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标准。
5.2.10木门窗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门窗扇安装,裁口顺直,刨面平整光滑。
2.门窗小五金安装位置适宜,槽深一致,边缘整齐,尺寸准确。
小五金安装齐全,规格符合要求,木螺丝拧紧卧平,插销关启灵活。
3.门窗披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尺寸一致,平直光滑,与门窗结合牢固严密,无缝隙。
5.2.11金属门窗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检查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其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
2.金属门窗扇的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3.金属门窗框的保护膜在内外装修完成之前不得揭掉;
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
5.2.12塑料门窗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塑料门窗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要求;
塑料门窗拼樘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其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
3.检查推拉门窗扇的防脱落措施。
4.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隙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粘结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5.2.13特种门安装质量控制要点:
1.特种门的质量和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2.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
3.按设计要求检查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法。
5.2.14门窗玻璃安装质量控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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